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融資租賃合同(彙編15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融資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融資租賃合同(彙編15篇)

融資租賃合同1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 牌, 型號,核定載重量為:噸;車牌號碼為: ;發動機號為:;車架號為: ;車輛顏色為: ;汽車 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户手續。

第二條 營運線路及運輸貨物類型

第三條 租賃期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四條 租用金支付方式

1、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總租金共計人民幣費用及税費)。分期付清,第一期付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第二期付 年月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第五條 產權歸屬

1、合同期間,在乙方未支付所有租金款項前,該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上述全部租金及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税費、保險費、過户費)後,即可購得該車的原始基本產權,即該車的所有權歸乙方,其後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過户時,甲方應給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手續。但車輛的營運證照是政府交通部門發給甲方的合法營運證件,一切牌照屬甲方資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牌證年審等工作,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

3、合同期間,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劫、被盜或其他原因導致車輛丟失或損壞時,甲方協助乙方報有關部門處理,並主導法律層面的對外關係,因乙方及車輛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發現乙方利用車輛進行違法經營,甲方有權予以糾正制止,並追究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並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費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令、規章等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自負盈虧。嚴禁利用車輛參與違法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私自將該貨車他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上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款項,按月向甲方交納由甲方代辦的相關車輛規費款(包括保險費、運管費、車船税等),由甲方統一辦理下一個月的有關證照所需費用也可在運費中抵扣,否則甲方不予辦理。

5、司機遺失證件或發生交通事故(包括被竊、意外丟失,或因車輛使用原因被政府部門扣車扣證等)造成車輛停產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但如果因此給甲方帶來直接或間接損失,也由乙方承擔。

6、乙方與甲方是合作關係,如乙方聘用司機工作,須為司機購買社會保險和人身損害險,保障司機的權利,如因乙方沒有或不能履行此義務,因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和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賠償,並從相關費用中扣減乙方應付的款項。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拖欠車輛租賃款,每逾期一天加收 的滯納金,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

5、如因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配合交警部門處理;拒付應付事故賠償款等,造成對甲方不利影響和損害,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乙方不承擔或是無力履行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車輛。

6、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後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必須找一個或兩個擔保人,擔保人對乙方承擔法律連帶責任,擔保人的資格由甲方認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地為深圳市。

第七條:保密協議:本協議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雙方不能向無關的第三方(擔保人除外)透露部分或全部內容,否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賠償人民幣壹萬元整。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附後) 擔保人:(1)

擔保人:(2)

擔保人身份證複印件:(附後)

日期:年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的標的 根據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擬租賃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購進租賃物件後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明細表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 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物件的處理:

a、留購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項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留購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後,甲方將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b、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件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注:留購或續租任擇一種,雙方確定一種後,另一種在合同中無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條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____個日曆月,進口設備的租賃期從設備到港日起算,國內設備租賃期從發貨日起算,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保險、銀行費用、利息為___元(大寫),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租賃總成本的百分之___,計人民幣___元,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全額付給甲方(手續費滯交影響合同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___日將租金劃入甲方的帳户。

(3—6)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家增減有關税項、税率及銀行利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並承付。

(3—7)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除按照延付時間繼續計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滯付金。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4—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甲乙雙方商定採用( )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件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甲方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賃物件甲乙方確定後,購貨合同由甲方簽訂。乙方作為甲方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乙方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甲方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乙方自提證明單據。甲方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與供貨方聯繫解決,甲方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4—2)租賃物件運達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甲方。

(4—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賣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5—1)甲方負責在租賃期開始前對租賃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的財產險和運輸險,保險費計入租賃物件總價款。

(5—2)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乙方應負責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應直接劃歸甲方,作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被滅失的部件,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的過程中,乙方應仍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條 經濟擔保

(6—1)甲方同意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法人證明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及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 租賃保證金

(7—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應在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如因乙方未及時交付保證金致使不能執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是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應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項。

第八條 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8—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8—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租賃物件明細有;

附件二:租金償付表;

附件三:經濟擔保書。

第十條 合同文本及生效

(10—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經濟擔保人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3

當前,可能對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產生影響的,有以下幾個較為突出的因素:出租人是否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資格的審查。

對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資格的審查,是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特殊要求所決定的。由於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不僅僅是從事租賃,還包括其他金融業務、國際貿易等,因此,國家對這類企業實行嚴格控制,未經行業監管部門批准,其他企業不得以融資租賃作為常業經營。否則,即應認定所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首先應當肯定的是,融資租賃是一項金融業務,經營金融業務的資格必須得到金融監管部門的許可。1998年7月13日,國務院發佈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3、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4、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顯然,此規定將金融租賃作為必須經人民銀行批准的金融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此條款並未以投資主體作為區分是否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標準。

同樣,如果由人民銀行(現由銀監會)批准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吸收外資的話,僅由銀監會批准是不夠的,還需由商務部對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批。中國人民銀行1994年發佈的《金融機構管理規定》也將金融租賃列為金融業務。而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卻無需金融監管部門的批准,僅履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設立的審批手續,人民法院不得不承認並接受這一現實,認可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合法性。這與我國長期以來,沒有一部規範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行為的法律,導致行政權限劃分不清有關。

融資租賃方式

融資租賃方式的多樣化是租賃產品創新的一個重要手段。《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租賃方式,就包括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賃、槓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等。實踐中,還有各種不同租賃方式的結合。在審理不同融資租賃方式下的糾紛案件時,人民法院不僅對採取《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以租賃方式進行的融資租賃交易予以承認,而對於當事人之間約定的、不違反國家禁止性規範的、具有創新性的租賃方式不會輕易否定其效力。

融資租賃物的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涉及融資租賃物件時,統一使用了租賃物的稱謂,沒有對租賃物給出一個清晰的概念和限定,而將這個問題留給了融資租賃的實務、監管和司法部門去解決。《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採取概括的方式規定:“適用於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採取列舉的方式,規定租賃物包括“國內外各種先進或適用的生產設備、通信設備、醫療設備、科研設備、檢驗檢測設備、工程機械、交通工具(包括飛機、汽車、船舶)等機械設備及其附帶技術”。比較兩個《辦法》可以看出,對租賃物的種類認識有所不同,固定資產包括了不動產,不包括無形的技術在內;而附帶技術則包含了具有知識產權的無形資產,如軟件等。

影響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的因素

融資租賃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合同的標的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擬租賃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租賃物件)。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購進租賃物件後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明細表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章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物件的處理:

a.留購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項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留購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後,甲方將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b.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件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注:留購或續租任擇一種,雙方確定一種後,另一種在合同中無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章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________個日曆月,進口設備的租賃期從設備到港日起算,國內設備租賃期從發貨日起算,即自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保險、銀行費用、利息為______元(大寫),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租賃總成本的百分之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全額付給甲方(手續費滯交影響合同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______日將租金劃入甲方的帳户。

3-6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家增減有關税項、税率及銀行利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並承付。

3-7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除按照延付時間繼續計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滯付金。

第四章租賃物件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4-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甲乙雙方商定採用( )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件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甲方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賃物件甲乙方確定後,購貨合同由甲方簽訂。乙方作為甲方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乙方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甲方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乙方自提證明單據。甲方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與供貨方聯繫解決,甲方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4-2租賃物件運達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甲方。

4-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賣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章租賃物件的保險

5-1甲方負責在租賃期開始前對租賃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的財產險和運輸險,保險費計入租賃物件總價款。

5-2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乙方應負責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應直接劃歸甲方,作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被滅失的部件,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的過程中,乙方應仍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章經濟擔保

6-1甲方同意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法人證明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及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章租賃保證金

7-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應在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如因乙方未及時交付保證金致使不能執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是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應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項。

第八章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8-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8-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九章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租賃物件明細有;

附件二租金償付表;

附件三經濟擔保書。

第十章合同文本及生效

10-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經濟擔保人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5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購買本合同附件“設備清單”上所列的租賃物件,並出租給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擁有租賃物件的所有權,乙方享有完全的使用權,但不得對所租物件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二條 租賃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雙方開始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單方解約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並不是租期的開始。租賃物件的議付日為起租日,物件一經議付,租賃期即告開始,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確認。本合同的租賃期為年。

第三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租賃

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租賃委託書。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件和貨價,在購貨合同的技術條款附件上正式簽字,並在購貨合同上作確認簽字。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甲方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向乙方交貨。對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的延遲交貨,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抵交貨地點後,乙方應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分別在驗收和試車後把驗收證明和試車報告寄交甲方。如發生問題,甲方及時配合乙方對外索賠;如無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貨證明書,確認租賃物件如數收妥,並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貨的租賃物件在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方面與購貨合同的規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合同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儘可能地協助乙方向賣方索賠。但鑑於融資性租賃,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維修與保養

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保用期過後,乙方應負責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使之維持良好的狀態,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和復原。如無法修復,乙方仍應無條件地履行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六條 租賃及費用

1.租賃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運費、保險費、融資利息、手續費及銀行費用等。考慮到合同簽署時尚不能確切估計上述成本的實際金額,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計算的。租賃物件議付後,如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應以實際成本為準。具體金額屆時由甲方以書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擔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償還一次本息。 年 月 日前為寬限期,僅支付利息。自 年 月起,每 年償還一次本息,共分 次還清。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後,如期如數將應付租金電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户。

3.本合同的計算貨幣為 ,利息採用該貨幣的固定/浮動利率。

固定:年息按年期固定利息 %計算。

浮動:按每期付息之日倫敦同業拆放(libor)期利率為基礎另加 %利差計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賃物件總金額的 %作為一次性手續費。用人民幣支付的金額部分,可按付款當日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即向乙方發出付款通知書,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天內將手續費電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户。

5.乙方還應承擔以下幾種費用。銀行費用;交貨途中的保險費和運輸費(cif除外);從目的港到乙方企業的國內運輸費;租賃物件的進口關税;租賃物件在國內的保險費;由於乙方的原因推遲用款的承擔費。上述各種費用,如乙方需委託甲方代辦者,均應在開證前把有關款項匯入甲方賬户,或收到有關費用打入成本,否則不能開證。

第七條 保證金

1.在本合同簽訂的十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作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致使甲方遭到損失,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賠償的金額。

第八條 保險

1.無論檢驗時可能發生什麼情況,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利益,租賃物件一俟抵達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保險公司以甲方的名義對物件投保財產險。其投保金額不得低於租賃物件的總金額,投保期不得短於租賃期。投保應使用外匯。保險費在簽約時按每年 %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關税租賃物件及附帶原料等的海關關税等各項税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應自行向當地有關部門辦理免税手續,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關證明。核准後,乙方即應把免税證明寄交甲方,以辦理報關手續。

第十條 遲延利息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罰息在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 %計收。

第十一條 經濟擔保

1.乙方委託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2.擔保人有義務擔保和督促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包括乙方發生倒閉、停產、合併等情況),當乙方不能按時償還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十天之內無異議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義務。

第十二條 租賃物件在租賃期滿時的處理租賃期滿時,乙方可按美元的象徵性貨價向甲方買進租賃物件,貨款列入最後一期租金內。甲方應在收款後一週內送乙方一份“設備所有權轉讓書”,以確認租賃物件所有權的正式轉讓。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當事人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時,雙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有關仲裁或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四條 附件下列各附件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租賃委託書

2.租賃合同附表

3.購貨合同及設備清單

4.經濟擔保人的“不可撤銷擔保書”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濟擔保人持合同副本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擔保人:

代表:

融資租賃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銀行帳户號: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銀行帳户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在法律上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一條 合同説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 租賃物

根據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擬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_________。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購進租賃物件後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明細表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 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乙方的指定的交貨地點,向乙方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_________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_________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_____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 租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第五條 總租金為_________元,從乙方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_________元,應於每月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銀行的甲方賬户。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乙方不準時交租,則應向甲方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後_________個月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乙方按合同規定交租。

第六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為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_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甲乙雙方商定採用_________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件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甲方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賃物件甲乙方確定後,購貨合同由甲方簽訂。乙方作為甲方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乙方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甲方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乙方自提證明單據。甲方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與供貨方聯繫解決,甲方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賣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5.甲方應於裝船後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淨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乙方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乙方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b.發票_________份;

c.裝船單_________份;

d.甲方的廠家出具的關於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_________份。

6.貨到_________天后,乙方要委託_________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乙方有權在貨到_________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甲方提出索賠;或者要求甲方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第八條 租賃物的滅失及毀損

1.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承擔租賃物滅失或毀損的風險。

2.如租賃物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a.將租賃物復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狀態。

b.更換與租賃物同等狀態和性能的物件。

3.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中記載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給甲方。當乙方將損失賠償金額及其他應付的款項繳納給甲方時,按雙方約定辦理。

第九條 保險

1.自還租期限起算日開始,甲方以購買合同_________價及本合同規定的幣種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並使之在還租期限內持續有效。保險費由乙方負擔,計入實際成本。

2.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為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3.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索賠。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外幣支付,由乙方負擔。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4.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項時,由乙補足。

第十條 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3.在設備到達廠房_________個月內,甲方要派出_________名技術員到_________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後培訓乙方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同意付給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4.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5.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6.甲方應按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7.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8.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物件的處理:

a.留購: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留購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後,甲方將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b.續租: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件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注:留購或續租任擇一種,雙方確定一種後,另一種在合同中無任何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違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造成賣主逾期交付租賃物,甲方購買租賃所支付款項在逾期期間所發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即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或收回租賃物自行處置,所得款項抵作乙方應付租金及遲延利息,不足部分應由乙方賠償。雖然甲方採取前述措施,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甲方權利的轉讓和抵押

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將本合同賦與甲方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或提供租賃物作為抵押,但不得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租賃物所有權的轉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項,並再向甲方支付租賃物的殘值_________元(人民幣)後,由甲方向乙方出據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租賃物的所有權即轉歸乙方所有。

第十四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xx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

法釋〔20xx〕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於20xx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xx年2月24日

為正確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第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作出認定。

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處理。

第二條 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

第三條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四條 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後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並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

二、合同的履行和租賃物的公示

第五條 出賣人違反合同約定的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承租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拒絕受領租賃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物嚴重不符合約定的;

(二)出賣人未在約定的交付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交付租賃物,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在催告期滿後仍未交付的。

承租人拒絕受領租賃物,未及時通知出租人,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租賃物,造成出租人損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六條 承租人對出賣人行使索賠權,不影響其履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支付租金的義務,但承租人以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為由,主張減輕或者免除相應租金支付義務的除外。

第七條 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出租人轉讓其在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權利,受讓方以此為由請求解除或者變更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條 承租人或者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讓租賃物或者在租賃物上設立其他物權,第三人依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或者其他物權,出租人主張第三人物權權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租人已在租賃物的顯著位置作出標識,第三人在與承租人交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物為租賃物的;

(二)出租人授權承租人將租賃物抵押給出租人並在登記機關依法辦理抵押權登記的;

(三)第三人與承租人交易時,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行業或者地區主管部門的規定在相應機構進行融資租賃交易查詢的;

(四)出租人有證據證明第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交易標的物為租賃物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歸出租人的,因租賃物毀損、滅失或者附合、混同於他物導致承租人不能返還,出租人要求其給予合理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合同的解除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出租人與出賣人訂立的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且雙方未能重新訂立買賣合同的;

(二)租賃物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物的;

(三)因出賣人的原因致使融資租賃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投資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物的;

(二)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三)合同對於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經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四)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

融資租賃合同8

合同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 傳: 電 傳: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傳 真: 傳 真: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中小企業融資購買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二條 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如附表第(5)項所記載,並以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為起租日。

第三條 租金

1.甲方為乙方中小企業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9)項的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附表第(7)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以下簡稱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為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3.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為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其利息均從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至租賃物件起租日,以外幣( %/年的利率和人民幣 %/年的利率計算)。

4.根據本條第2、3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錶》,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為準,對附表第(8)、(9)、(10)、(11)、(12)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於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錶》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力,自主選定租賃物件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條款、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訂購買合同。乙方同意並確認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購買合同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4.有關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税、增值税及國家新徵税項和其他税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乙方按時直接支付。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付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3)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單後,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託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件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後,即視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乙方簽收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及乙方將租賃物件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在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乙方對租賃物件自負保管責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遲運輸、卸貨、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件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賃物件,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檢,並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第六條 租賃物件瑕疵的處理

1.由於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件的交貨,或提供的租賃物件與購買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調試、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由購買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賃物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承租方,索賠權的轉讓應當在購買合同中明確。

融資租賃合同9

出租方:

承租方: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車輛、期間、租金結付;詳如下表所載:

二、承租方指定項目:(以【含】或【不含】標示之)

其餘合同內容以後面為準。

意出租方得將該債權轉移予當地方法院求償。

十二、擔保條款

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人承擔的擔保責任及範圍為:連帶保證責任、保證範圍包含本合同合部承租人的義務(包含合同的約定、合同派生義務)。

保證期限為: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承租方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

十三、特別約定

1、在承租期間車輛發生被盜、被搶等車輛滅失情況,承租方除按本合同第九條承擔賠償外,另需按未到期分攤車輛購置税並需補償該車保險年度未到期保險費之損失予以出租方。

2、承、出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有爭議的內容,仍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所衍生之《客户交車確認車》、《車輛牽車確認單》及相關汽車租賃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才有效。

十四、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和,雙方同意由出租方住所所在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六、出租人對合同條款之權利義務內容已對承租人善盡告知及監督管理義務。

出租方:桐城鴻運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 址:

連帶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對保人: 地 址:日 期:

連帶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對保人: 地 址:日 期:

連帶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對保人: 地 址:日 期:

融資租賃合同10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徵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是一種融信貸和租賃為一體的新型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一)融資租賃合同包含有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融資租賃合同是一種融信貸和租賃為一體的新型租賃合同。

(二)出租人是專營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

(三)融資租賃合同是諾成、要式合同。

(四)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購買的。在融資租賃合同簽訂時,出租人尚未實際控制租賃物,這不同於一般的租賃合同。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正是通過出租人購買自己所需的租賃物,以解決自己購買資金的不足,達到融資的目的。

(五)出租人需將購買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喪失對該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六)出租人對租賃物無瑕疵擔保責任。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來購買租賃物的,因此,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由承租人直接向出賣人索賠並承擔索賠不成時的損害後果。但是如果承租人是依賴出租人的技能來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出租人對租賃物應當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七)融資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但是租金並非為使用租賃物的代價,而是“融資”的代價。所以,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二、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約定購買租賃物。出租人在購買租賃物時,是以自己的名義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合同。但出租人不能自己選定出賣人和租賃物,它必須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而訂立的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以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要求。

2. 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獨佔使用權。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權,不僅可以對抗出租人的所有權,而且可以對抗對租賃物享有其他物權者的權利。

3. 協助承租人向出賣人索賠的義務。根據出租人與出賣人的買賣合同,出賣人不履行買賣義務時,出租人可以向出賣人索賠。但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往往將此權利轉移給承租人,而由承租人直接向出賣人行使索賠的權利,同時出租人承擔協助承租人索賠的義務。

(二)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約定支付租金。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地點、支付時間、支付幣種以及每期金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 適當承擔在租賃期間內對第三人的侵權責任。在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應根據具體情況,由承租人承擔責任。

3. 對租賃物保管、維修的義務。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的保管、維修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不承擔此項義務。

4. 合同終止時返還租賃物。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往往在合同中事先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達不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承租人有義務將租賃物返還給出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以租給乙方使用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為甲方購買提供貨運汽車, 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第二條租期共計____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車輛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 甲方應當合同生效日起當日內向乙方提供租賃車輛,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運輸費用.

第四條車輛租金為月租金 元按季度支付,於每季度月初10日支付.運輸費用按市場價格結算,運費結算時間為每月30日,支付時間為下月月初10日前.

第五條對租賃車輛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車輛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汽車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車輛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2)租期內租賃車輛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車輛,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

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車輛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3)為了保證租賃車輛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和車輛發生的燃料費用均由乙方自付。

(4)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車輛的處理:

A、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車輛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第六條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車輛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車輛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

(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七章 合同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12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於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買賣和租賃兩個合同效力的簡單疊加。

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

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設備,然後由供貨商直接將設備交給承租人。其法律特徵是:

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於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融資租賃所有權

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因此,承租人破產時,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但與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並不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對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也不承擔責任。

出租人與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第十四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條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

第二百四十條 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

第二百四十一條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

第二百四十二條 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第二百四十三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第二百四十四條 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條 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條 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百四十七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應當履行佔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第二百四十八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第二百四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經支付大部分租金,但無力支付剩餘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收回的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還。

第二百五十條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13

出租人(甲方):地址:郵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承租人(乙方):地址:郵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一經簽訂,在法律上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一條租賃物名稱

租賃物,是指乙方自行選定的以租用、留購為目的,甲方融資購買的第號購買合同項下的技術設備。

第二條租賃物的購買

1.乙方以租用、留購為目的,以融資租賃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賃物;甲方根據乙方的上述目的為其融資購買租賃物。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文件及擔保函。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及賣主和製造廠家,並與甲方一直參加訂貨談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與賣主商定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技術服務及設備的品質保證等購買合同中的技術設備條款;甲乙雙方與賣主共同商定價格、交貨期、支付方式等購買合同中的商務條款;甲方以買主身份主籤,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籤第號購買合同。

4.甲方應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規定辦理進口許可證,履行支付定金、開立信用證、租船訂艙、投保、結算等項義務。

5.乙方負擔購買租賃物應繳納的海關關税、其他税款和銀行開立信用證等國內費用。甲方墊付的銀行開證費,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內,將款額及應付的利息給甲方。人民幣計息辦法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

第三條租賃物的交貨

1.甲方支付貨款並取得提貨單後,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為完成向乙方交貨。乙方應憑單在到貨港(目的港)接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租賃物到達到貨港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提貨後,乙方自負保管責任。如乙方不能及時繳納關税等款項或辦理提貨手續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擔。

3.因不可抗力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賃物的延遲交貨或不能交貨,甲方不負責任。

4.租賃物由乙方根據購買合同的規定進行商檢,並將商檢結果於商檢後____日內書面通告甲方。

5.如賣主延遲交貨,租賃物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等與購買合同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購買合同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均按購買合同規定由賣主負責。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損害,乙方應提供有關證據及索賠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賣方索賠或提出仲裁。索賠、仲裁的結果及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不論發生上述何種情況,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四條合同期限和還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應付的一切款項後出具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之日。

2.還租期限,指從還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貨通知單》上註明的租賃物運抵到貨港日期為準)至最後一期租金應付日。

第五條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付租金給甲方。

2.租金是購買租賃物的成本與租賃費之和。

成本是甲方為乙方購買租賃物和向乙方交貨所支付的貨款、運費、保險費(含財產保險)及雙方一致同意計入成本的費用與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費用從其支付或實際負擔日起至還租期限起算日止所產生的利息總金額)之和。

計算租金的租賃費率由國際金融市場浮動利率和籌資手續費、風險費率及甲方應得的合理利差(後三項為不變量)兩部分組成。簽訂本合同之日確定的租賃費率為本合同的暫定租賃費率。開立信用證之日確定的租賃費率為合同的固定租賃費率,在還租期內固定不變,外匯計息方法按中國銀行的規定辦理。

3.《租金概算表》為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財務預算表,其租金根據概算成本和暫定租賃費率計算,具有暫時性。本合同的暫定租賃費率為(貨幣:)/年。

4.《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為乙方償還甲方租金的依據,根據實際成本和還租期限內的固定租賃費率計算。計算實際成本時,如甲方支付貨款的貨幣與本合同貨幣不同時,按甲方實際兑換的匯率折成本合同的貨幣計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賃費率計算。

5.實際成本核算完畢後,甲方向乙方發出《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除計算錯誤外,乙方同意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都以該通知書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償還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後,方可提前償還租金,但須加收二個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應繳納遲延利息,延付一個月內按原固定租賃費率的130%計收;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加收欠租金額的萬分之五罰息。

第六條服務費和保證金

1.乙方在購買合同簽訂日後15天內,向甲方交付元,作為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規定,在購買合同簽訂日後15天內交付甲方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時,自動抵作該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時支付保證金和服務費致使購買合同不能執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租賃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在本合同期限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有轉讓、轉租、抵押租賃物或將其投資給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為,也不得將租賃物遷離《租金概算表》中所記載的設置場所或允許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內,租賃物的使用權屬於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物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因此受到影響。

3.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負責租賃物維修、保養並承擔其全部費用。甲方有權在其認為適當的時候,檢查租賃物的使用和保養情況,乙方對甲方的檢查應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賃物維修保養合同由乙方與賣主或原製造廠家簽訂,或由甲方代乙方與賣主或原製造廠家簽訂。如需更換租賃物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只能用其原製造廠提供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甲方應繳納的利潤所得税除外)由乙方負擔。

5.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租賃物的滅失及毀損

1.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承擔租賃物滅失或毀損的風險。

2.如租賃物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①將租賃物復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狀態;

②更換與租賃物同等狀態和性能的物件。

3.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中記載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給甲方。當乙方將損失賠償金額及其他應付的款項繳納給甲方時,按本合同第十三條辦理。

第九條保險

1.自還租期限起算日開始,甲方以購買合同cif價及本合同規定的幣種對租賃物投保財產險,並使之在還租期限內持續有效。保險費由乙方負擔,計入實際成本。

2.事故發生後,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領取保險金。

3.甲方將取得的保險金,根據與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則之一辦理:

①作為第八條第2款第①項或第②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②作為第八條第3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項時,由乙方補足。

第十條違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第4款所規定的義務造成賣主逾期交付租賃物,甲方購買租賃物所支付款項在逾期期間所發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即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或收回租賃物自行處置,所得款項抵作乙方應付租金及遲延利息,不足部分應由乙方賠償。雖然甲方採取前述措施,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權利的轉讓和抵押

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將本合同賦予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或提供租賃物作為抵押,但不得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重大變故的處理

1.乙方如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等情況,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採取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措施。

2.乙方和擔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但乙方和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租賃物所有權的轉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項,並再向甲方支付租賃物的殘值元(人民幣)後,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租賃物的所有權即轉歸乙方所有。

第十四條擔保

乙方委託為本合同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租金擔保函。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負責將本合同複印件轉交擔保人。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凡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資租賃委託書

2.不可撤銷的租金擔保函

3.購買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

6.乙方提供的批准文件和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融資租賃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1.1甲乙雙方在此保證各自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權利並已取得有關簽訂本合同的一切必要批准。

1.2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同意支付設備價款購進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條款租入租賃物件。租賃物件的名稱、概算價格、型號、機身號碼、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

2.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供應商或/及進出口代理商資信情況,自己選定租賃物件和供應商或/及進出口代理商。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數量、質量、技術和服務內容,以及品質技術保證、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決定權並直接與供應商商定。乙方對自己的決定和選定負有全部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2.2甲方根據乙方的選擇和要求,會同乙方與供應商或委託乙方指定的進出口代理商與供應商簽訂租賃物件購買合同及執行購買合同等其他文件,並承擔根據乙方付款通知書的要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責任。在滿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決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以使甲方有充分的付款準備。

2.3乙方確認甲方或進出口代理商與供應商之間購買合同的標的物即乙方所選定的本合同的租賃物件,乙方同意並接受購買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記載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蓋章。

2.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件或許可證明。

第三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3.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包括(現在或以後附屬於租賃物件的)任何零部件、替換件、更新件、附件和輔助件的所有權均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將租賃物件用於非法生產,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抵債、轉讓、承包、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3.2租賃物件在合同附表規定的場所安裝、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變租賃物件的外觀、性能、品質等,或遷移安裝使用地點,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權在租賃物件上標註所有權標誌,甲方(或甲方委託的代理人)有權定期或隨時檢查租賃物件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3.3乙方股東的任何指令、乙方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約及乙方法人地位的變更,均不改變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3.4租賃期滿後,乙方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認購費[認購費(見附表所述)應由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後一期租金支付日連同最後一期租金向甲方支付]和其他一切費用的前提下,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租賃物件所有權自《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簽發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四條 租金、手續費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4.1乙方應嚴格按附表或第4.3條所規定的金額、幣種、時間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2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不符時,甲方在確定租賃物件實際成本後,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4.3前款所述變更不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租金調整通知書》中載明的金額、日期、幣種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4除甲方支付貨款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其他可能發生的款項由乙方承擔,但與租賃業務有關的營業税和所得税由甲方承擔。

4.5乙方在支付租金時,不得扣除乙方應承擔的任何費用。

4.6手續費按附表計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4.7其他費用的支付:

a. 若租賃物件概算價格未含進口關税和增值税或產品税,如有前述税款需由甲方代乙方繳納,乙方應於約定交貨期前30天將估算税款匯至甲方,並附寄海關出具的減税證明(如有),如因乙方延遲提供估算税款或減税證明而發生的海關罰款、未減税徵收等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利息等。繳税後,甲方按實際税款額同乙方結算,多退少補。

b. 國外運費、運輸保險費、銀行手續費和財產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c. 國內轉運費由乙方直接支付。

第五條 租賃期、起租日及租金付款日

5.1租賃期限為合同附表所述期限,租賃期限為不變期限,在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租賃合同的要求。

5.2起租日為出租人第一次支付貨款之日,即資金從出租人賬户劃出之日。

5.3租金付款日以租金到達出租人賬户日為準。

第六條 違約金

6.1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應按附表或《租金調整通知書》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有權每日收取延付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收貨

7.1租賃物件由供應商按附表規定的預計交貨日期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由乙方(或其代理人)收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因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7.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由乙方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在收貨後10天內將租賃物件的收貨單交給甲方。

7.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購買合同中約定甲方所有的索賠權自動轉移給乙方。如果乙方在收貨後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及供貨商延遲交貨或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等屬於供應商責任的情況時,由乙方向供應商行使索賠權。索賠的費用和結果均由乙方承擔和受益,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7.4若乙方自主選定的租賃物件不能達到乙方設想的效果及效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保證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在形態、質量和權利方面的完整性;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對租賃物件進行改裝,改裝後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7.5除購買合同中支付租賃物件貨款條款外所發生的其他爭議以及索賠、仲裁等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自負。

7.6乙方若違反前述任何條款,或出現前述任何情況,乙方仍應按合同的規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項。

第八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8.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購買合同中約定的索賠權自動轉移給乙方。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辦理索賠事宜。

8.2在使用租賃物件期間,由於責任事故導致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或人身傷害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乙方仍負有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9.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保管、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租賃物件維修、保養所產生的一切效果均屬於甲方。

9.2乙方正常操作更換租賃物件的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原製造廠出的同規格、同型號的零部件並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採用代用件,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9.3租賃物件在安裝、設置、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及不可抗力事件的處理辦法

10.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及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在發生上述任何情況時,乙方均需按期繳納租金。

10.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費用:

a. 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b. 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c. 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以預定損失賠償金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按以下公式計算;賠償以後甲方隨即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的所有權轉交給乙方:秏n=1每期租金×1(1+賠償金折現率)n其中:m=總期數-已繳付期數

10.3前款,若有同型號同價格或不同型號不同價格有多件物件,以前款公式計算損失賠償金後,按毀損或滅失的物件的實際價格佔全部租賃物件實際價格的比例確定部分租賃物件毀損或滅失的損失賠償金。

第十一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1.1若租賃物貨價未包含運輸險費,乙方應在貨物裝運前以貨價的10%為標的投保以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運輸險並承擔保險費。自租賃物件運抵乙方交貨地點之日起至租賃期滿之日止,乙方必須投保以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一切險並承擔保險費,並連續投保至本合同終止時為止,並將保險單正本交給甲方。

11.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會同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並立即採取一切合理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保險金由甲方領取。

11.3根據本合同第10.2條c項由乙方支付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抵償;如果保險賠付款項不足抵償乙方應付款項,乙方仍應清償不足部分。

11.4根據本合同第10.2條a、b項的約定,如果乙方支出的款項超過保險賠償金,超過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11.5如果租賃物件的損害不屬保險賠償範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11.6發生部分損壞後至租賃物件修復過程中,乙方仍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十二條 租賃保證金

12.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所列的租賃保證金,並在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12.2租賃保證金按中國人民銀行不時公佈並調整的法定存款準備金利率計息。甲方在租賃期滿且承租人清償所有租金、違約金及其他款項後將租賃保證金歸還乙方;或在租賃期滿前且保證金本金足夠抵扣未清償租金的前提下,由甲方於每期租金付款日將保證金逐期抵扣未清償租金,抵扣的順序為從最後一期租金起向前逐期抵扣,乙方不得自行將租賃保證金抵扣其他期租金;若租賃保證金經抵扣後的餘額不足以抵扣某一期租金的,乙方仍應按期支付該期租金的差額部分。

12.3乙方支付租賃保證金,並不能免除本合同所規定的一切支付義務。

12.4乙方因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而導致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處置租賃保證金用予抵扣乙方應付的剩餘租金、違約金及其他費用。

第十三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3.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

13.2乙方如逾期不支付租金、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乙方破產時,甲方有權選擇採取下列措施,必要時可採取訴訟措施:

a. 要求乙方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未到期租金和其他一切應付款項;

b. 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物件,並有權處理租賃物件及抵押物。

13.3處理租賃物件或抵押物時,若有補交税款,應在處理所得價款中扣除;若處理租賃物件及抵押物後價款仍不能清償,乙方應對不足清償部分繼續清償。

13.4在本合同生效後,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13.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產、合併、轉產、被訴、被查封、法定代表人變更及財務結構和銷售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有明顯跡象表明乙方無可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等情況,甲方可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經濟擔保

14.1乙方按附表所述的方式提供抵押物或/及保證人並簽訂抵押合同或/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需按擔保法規定辦理登記後生效。

14.2不論發生任何情況乙方未按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處理抵押物並優先受償,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或/及保證人負責清償。

14.3乙方的保證人在乙方未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時,將無條件、無異議地支付乙方所欠租金、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權利的轉讓和抵押

15.1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或提供租賃物件作為抵押。

15.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6.1乙方在滿足本合同附表中的先決條件(此些必須是真實及無誤導的)及沒有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情況下,甲方應當根據乙方付款通知書指定的付款日期按時向供貨商支付租賃物件的貨款,並以支付貨款日為本合同生效日。

16.2在乙方未滿足合同附件要求的先決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支付貨款;若甲方同意支付貨款,本合同則以支付貨款日為生效日,乙方有義務儘快滿足先決條件。

16.3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必須起租,否則本合同作廢。

16.4本合同自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自行終止。

16.5若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作廢,乙方應對甲方為準備履行本合同支出的融資成本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條款

17.1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的義務或使用租賃物件,均不屬越權行為或以任何方式違反其章程。

17.2乙方在此聲明並保證其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向甲方所作的任何敍述及對所有先決條件的滿足均為真實及無任何誤導的;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情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乙方亦承諾每月將其主要銀行賬户的對賬單傳真或郵寄給甲方。

17.3合同簽訂後遞交甲方所在地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17.4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補充或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7.5本合同內容不因合同中部分條款的無效而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執行。

17.6即使乙方已依約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但若乙方未完全履行與甲方簽訂的其他融資租賃合同及/或其他相關文件/協議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作本合同同時構成違約,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18.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保證人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8.2在訴訟期間,除提交訴訟的條款外,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18.3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合同需要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有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包括律師費用在內的一切仲裁、訴訟及執行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由甲方保管,待辦理公證、保證、抵押等手續時備用。

甲方:(章)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融資租賃合同1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購買 (以下簡稱租賃物件) 輛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及保證金

1.甲方為乙方指定車型融資購買車輛,由乙方承擔因購買上述車輛而需支付的税費,乙方承租車輛須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繳納當月租金,租金為月元人民幣。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預交租金 元。

3.乙方在租賃期1年內,有權可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所租車輛歸乙方所有。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的要求隨時進行車輛轉讓的所有相關手續,並不受本合同指向租賃期限的約束。辦理車輛過户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滿並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或提前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所租車輛的過户手續,如果乙方不按時辦理完畢過户手續,乙方按元/月付給甲方管理費,不足1個自然月的,按整月支付管理費;乙方交齊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甲方不再另行收取租金;上述車輛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乙雙方租賃關係自行終止。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擁有完全的租賃車輛使用權,甲方不得將此車輛進行抵押。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給第三者。乙方安排他人使用時,應保證車輛安全。甲方在租賃期間應當將租賃車輛手續原件存放於乙方處。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車輛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車輛的維修、保養及其他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

4.因租賃車輛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或致使租賃車輛全損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保險

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車輛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保險公司免賠部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本合同在租賃期滿或乙方提前支付完畢租賃車輛的租金,辦理完畢車輛的過户手續後,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可將租賃車輛的所有權轉移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租賃車輛所有權的轉移手續,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時生效;簽字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後簽字蓋章的時間為準。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