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停車位買賣合同7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停車位買賣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停車位買賣合同7篇

停車位買賣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有償使用甲方地下車位,雙方經友好協商,特制定如下條款:

一、車位使用費總額為(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鑑定本協議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費全款後,小區地下編號為號的地

下車位歸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須是本小區業主。

四、本車位使用年限與業主所購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後期規劃或施工方案調整等原因,乙方所購買車位位置發生變更或取消,乙方可

按調整後可售車位進行調整置換;如乙方對車位位置調整不滿意,可退款﹙不計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補償;除上述兩種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補償。

六、除第五條規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的,應向甲方支付本車位使用費總額30%的違約金。本協議簽定一個月或本車位使用三個月內,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銷本協議的,即為乙方放棄上述權利。

七、乙方應服從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有保護地下車位附屬設施設備完好的義務,如造成損失,應按造價賠償。乙方不得對所使用車位加裝、改裝其他設施設備,壘築牆體等或改變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雜物,污染地面,以保護車位的`統一協調;車位使用期間因車位及附屬設施設備發生的一切維修、維護、更換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在收到全部使用費後,於年月日前將該車位交於乙方使用。

九、雙方因合同發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齊齊哈爾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二份、乙方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停車位買賣合同2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 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位於 號地下停車場,編號為 號車位在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已到場實地勘察,對該車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均已明確。

二、 使用年限

該車位使用年限與該小區業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證使用年限一致,屬該車位買受人房屋附屬設施。

三、 計價方式與價款

乙方購買該車位以個為計價單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仟佰 元整

四、付款方式與價款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該車位全部價款。

五、其他

1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和車輛通行的`相關規定,並承擔該車位相應管理費。

2、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和該車位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其他業主使用,必須到管理處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六:爭議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無錫市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停車位買賣合同3

甲方(開發商):

乙方(業主):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於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購買“__”項目地下停車位使用權一事,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停車位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__

項目地址:市區路號

乙方房號:停車位編號:區號

容車規格:長×寬×高(㎜)≤ × ×

容車載重:載重≤噸

車輛所有人:身份證號碼:

車牌號:顏色:

緊急聯絡方式:

其他:

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去擬購停車位實地看驗,合同簽訂後,視為乙方已對此停車位的實際狀況及其可使用的狀態進行了確認且無疑義。沒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將提供完整的規劃方案供乙方參照。

二、使用期限

1、__地下停車位出售的是長期使用權,使用年限與__住宅產權年限相同。

2、乙方在出售__房產並同時欲將本合同約定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時,應當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並辦理變更或者重新簽訂合同手續。

三、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幣萬元後,即可享有__區,編號為號地下車位的使用權。

2、該費用僅為公共用地佔地使用費,不包含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的管理費、使用機械停車位所產生的電費及每年的維保費用。

四、交付日期

本合同簽訂且乙方付清款項後當日交付。

五、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指定編號的停車位。

2、甲方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停車位進行停車管理服務。

3、如乙方在出售__房產並同時欲將本合同約定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在取得甲方同意後,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便更或者重新簽訂合同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合同指定車位的使用權。

2、乙方在使用地下車位時必須服從物業管理規定。

3、停車位只用於停放符合物業管理規定的機動車輛,超長、趙寬、超重等不符合存車條件的車輛,不得存入停車位。

4、乙方停放的'機動車輛變更時,應告知物業管理公司。

5、乙方不得在地下車位上清洗車輛,在停車位內修理車輛須經物業管理公司許可。

6、車輛進出停車位不得妨礙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7、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停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8、非經甲方同意和物業公司許可,乙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租借第三人使用車位。

六、管理責任

1、本合同為車位使用權買賣合同,甲方不承擔人員、財產和車輛保管及停車服務義務,乙方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因在停車位使用過程中發生人身財產及車輛毀損、滅失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管理停車位的物業管理事務由乙方與物業公司另行簽訂停車管理服務的合同。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費。

七、免責約定

1、在本合同期內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政府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受業主大會決議導致履行不能或者變更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構成違約,應按本合同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交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代表人:代表人:

簽署時間:年月日簽署時間:年月日

停車位買賣合同4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將“紫玉東方”項目的地下停車場車位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車位坐落地點及編號

該車位位於紫玉東方地下停車場_____號。

第二條: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及付款期限

該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為(人民幣)(小寫):_____元整、(大寫):_____拾_____仟元整,乙方應於簽訂合同時一次性繳納合同價款(人民幣)(小寫):_____元整、(大寫):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第三條:車位交付時間

甲方應在乙方付清全部車位款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收取車位款項。

2.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該地下車位。

3.甲方明確該地下車位無權屬爭議。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車位所有權後,在車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範圍內,乙方享有該車位佔有、使用、收益、轉讓的權利。

2.乙方在使用該地下車位時,不得妨礙或損害該地下車位的各種設施設備。

3.乙方應按停車場限高及甲方劃定的停車線內停放車輛,由乙方的過錯導致車輛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所選定車位位於單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規定停放車輛,並保證車輛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擔車輛停放管理責任。

5.乙方應按物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繳納其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並享受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撓、干擾甲方及物業公司對車位公共設施和共有部分(如:進出停車場通道、通風管道、動力設備、照明、消防設施等)進行維修、保養和維護的工作。

7.乙方在轉讓其所購的紫玉東方號房屋,失去紫玉東方業主身份時,需將其所購車位一併轉讓給購房人或其他紫玉東方的業主,不得轉讓給非紫玉東方的業主。轉讓價款由雙方自行協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將轉讓合同報甲方備案。

8.乙方如出租其車位,必須出租給紫玉東方的業主,並需將租賃合同報甲方備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署,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與義務的行為均構成違約。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車位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權在向乙方發出解除合同後5日內另行出售該車位使用權,乙方按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額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時,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如乙方在轉讓紫玉東方所購房屋時,未將本合同約定的車位轉讓給紫玉東方的業主,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該車位。

第七條:其他

1.車位平面圖詳見附件一: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與糾紛時,應首先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未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延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合同所列地址,均為可送達地址;如乙方地址變動,應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否則引起的退函視為送達。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停車位買賣合同5

甲方(車庫出賣人):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小區幢號車庫,屬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大寫: ),拍賣佣金(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 元。

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小區以外的住户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户產生不良影響;

6、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户;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停車位買賣合同6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雙方簽訂的《產品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做出如下補充協議:

1、出賣人對該設備實行終身維修服務;質保期後設備發生故障需要出賣人技術人員到場解決時,在收到買受人故障的4小時內,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前往設備所在地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買受人應為此支付合理費用(服務費、配件成本費用)。

2、驗貨地點:出賣人辦理運輸,在買受人指定地點驗貨。產品驗收過程中,買受人的簽字僅對產品的數量及完整外觀表示認可,並不代表對出賣人提供產品質量的認可;如在檢查過程中或之後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與合同的約定有不符之處,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提出索賠。

3、在產品質量保修期內,出賣人派出維修技術人員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食宿費、交通費),由出賣人承擔;超過產品質量保修期或者保修期內因買受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買受人承擔相應費用。

4、出賣人在設備安裝交付使用前,所有相應風險(包括設備的滅失、損毀、事故致人傷亡)均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後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由出賣人負責裝車,設備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後買受人協助卸車,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6、設備在交貨時出賣人應隨機提供詳細的安裝手冊、操作和維護手冊、使用和保養説明書、易損配件目錄等一切與該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有關的技術圖紙及產品合格證等文字資料。

7、付款方式:合同簽字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買受人支付出賣人計 萬元人民幣;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合格並交付使用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出賣人計 萬元人民幣;剩餘價款 元,作為設備的質保金,在設備保質期屆滿後,如無質量問題,買受人向出賣人付清餘款。

8、質量保證期,自設備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或者設備工作時間1000小時,以先到為準。出賣人保證按照國家、行業相關安全和質量標準及廠家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設備安裝、保養,確保設備在其使用壽命期內符合國家技術規範的各項技術指標,能夠正常運轉。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質量保證期內,出賣人負責對設備進行免費保修。在設備使用壽命期內出賣人應對由於設計、工藝及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影響正常安全運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9、出賣人交付的設備如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缺少有關質量證明文件的,買受人有權拒收,並要求出賣人立即給予更換,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並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0、違約責任補充:買受人在設備出現故障後,緊急情況下出賣人必須於接到電話(包含但不限於)通知後4個小時內派員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如出賣人派出的技術人員4小時內未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如該設備處於閒置狀態時出現故障,則出賣人技術維修人員可以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產品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產品買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協議中的補充條款與原《產品買賣合同》有衝突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3、本協議壹式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停車位買賣合同7

賣方: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市區區),車位面積為________平米,。

第二條上述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買定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全額車位款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天內將交易的車位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保證各個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當日將物業管理費,管理費。及其它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交納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所需交納的'税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違約,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的定金,並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如乙方違約,所付定金不予退還,並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產權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產部門壹份。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出賣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電話: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電話: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