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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企業經營合同3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經營合同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企業經營合同3篇
企業經營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 年 月 日, 公司(即甲方,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通過《關於 的決議》,決定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獨立法人資格和權利,願意接受甲方委託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實現公司跨越發展,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協商一致,就公司託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託管標的

1.1 本協議項下託管標的名稱為: ,成立於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本: ,企業性質: ,經營範圍: 。

1.2 根據《 審計報告》的記載,截止到? 年?月?日,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 萬元、總負債為人民幣? 萬元、所有者權益(淨資產)為人民幣??萬元;職工人數為?人,其中離退休人員? 人。

第二條 託管期限

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託管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條 託管事項

3.1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或業務)。具體包括:

3.1.1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決議;

3.1.2 擬訂、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1.3 擬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1.4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3.1.5 公司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2 乙方託管經營期間,公司的產權隸屬關係保持不變,公司資產依法歸公司所有。

第四條 託管經營目標

4.1 乙方承諾:在乙方託管經營期內,公司淨資產應保持不低於 萬元,税後利潤年平均增長率不低於: ,負債率小於 。

4.2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組成不少於 人的託管組,具體負責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工作。乙方託管組人員名單應當報公司董事會備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4.3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當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企業託管經營方案。託管經營方案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同意後,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託管經營擔保

5.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託管經營保證金(或由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出具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履約銀行保函),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的擔保。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託管經營保證金中扣收違約金或要求擔保銀行在擔保金額範圍內支付違約金。

5.3 託管經營期限屆滿或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當將扣除違約金後的託管經營保證金餘額或履約銀行保函返還乙方。

第六條 託管費用及支付

6.1 本協議項下託管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6.2 甲方分 期支付託管費用,其中第一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條 甲方(董事會)的權利和義務

7.1 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7.2 對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7.3 有權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7.4 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目標考核,有權委託專業機構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審計、評估等。

7.5 有權任命公司主要財務負責人,公司會計部門直接對公司董事會負責。

7.6 負責辦理本協議項下公司託管事宜的審批手續,確保乙方託管經營合法、有效。

7.7 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費用。

7.8 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託管經營工作。

7.9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接管公司,有權以公司名義開展對外經營活動。

8.2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實施公司的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

8.3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託管費用。

8.4 應當確保公司資產實現保值增值,保證託管經營目標的實現。

8.5 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文件、資料,託管經營期滿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8.6 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税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税。

8.7 嚴格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8.8 乙方應按季度向甲方董事會提交財務、業務報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定期報告 公司經營情況。

8.9 接受公司董事會的監督、檢查與質詢,按照董事會的要求進行整改。

8.10 未經公司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8.11 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託管經營義務,不得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託管經營。

8.12 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託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九條 託管事項的交接

9.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託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鑑、銀行帳號、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9.2 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託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9.3 乙方託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託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9.4 託管經營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企業託管經營終結確認書》,乙方結束並退出對公司的託管經營。

第十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0.1 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10.2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間,乙方應採取有力措施、積極追償公司債權,債權回收所得歸公司所有。

10.3 乙方因履行託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十一條公司勞動、人事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勞動、人事管理

11.1 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乙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情況決定公司崗位設置及人員配備。

11.2 乙方應依法進行勞動、人事管理,確保公司職工隊伍的穩定;未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不得隨意解聘公司職工。

11.3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限內,未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公司員工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

11.4 乙方應當依法為公司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按時繳納各項社保費用。

11.5 乙方派駐的託管組人員的工資等勞動報酬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納入公司職工工資管理;

第十二條 重大事項的通知

12.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2.1.1 乙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等發生變更;

12.1.2 乙方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股東變動;

12.1.3 乙方發生改制、重組、合併、分立等重大事項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12.1.4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2.2 上述情形影響乙方實施託管經營的,乙方應當妥善落實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責任並向甲方提交具體方案。

第十三條 甲方的陳述和聲明

1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3.2 本協議項下的託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並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託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13.3 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的陳述和聲明

14.1 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14.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4.3 乙方保證在託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

14.4 本協議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十五條 保密義務

15.1 甲、乙雙方對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將前述商業祕密公開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2 上述保密責任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有關商業祕密成為公開信息時止。

第十六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須簽署書面協議。

16.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3.1 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足額提交託管經營擔保的;

16.3.2 擅自處置公司資產或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的;

16.3.3 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託管經營的;

16.3.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經營目標的;

16.3.5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16.3.6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6.4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將公司交付乙方託管經營;

16.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額支付託管費用。

16.5 本協議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7.2 甲方逾期未將公司交由乙方託管經營的,應當按照託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3 甲方逾期未支付託管費用的,應當按照逾期託管費用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經營目標的,應按照託管費用總額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7.5 乙方逾期未將公司移交甲方的,應當按照託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6 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18.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第 方式解決:

18.1.1 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按照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8.1.2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8.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條 附則

19.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附件。

19.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協議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

19.4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及乙方足額提交託管經營擔保之日起生效。

19.5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公司董事會決議

2、公司財務審計報告

3、企業託管經營方案

4、乙方託管組名單

5、企業託管移交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經營合同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租賃經營後,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税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 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税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企業經營合同 篇3

合同號碼: 28

合同簽訂日期:28

合同簽訂地:____省市 公司辦公室

出租人: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省市路8號

XX編碼:224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開户銀行:

帳 號:

傳 真: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XX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開户銀行:

帳 號:

傳 真: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經營租賃合同。

第一條 租賃資產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將甲方全部賬面資產(見附表01表所記載的資產組,以下簡稱租賃資產),採取經營租賃的方式,對乙方進行出租。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資產。

(一)生產及辦公、生活用地

包括生產車間、倉儲用地等可使用土地面積平方米,辦公室間,職工宿舍 套。

(二)生產設備

租賃現有甲方可使用的生產設備、倉庫及附屬設施。見清單。

(三)配套水、電、網、話設施

乙方承租甲方可使用的現有供水、供電、通訊、網絡等基礎設施,包括600A變壓器一台。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租賃期間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資產租賃給乙方作生產經營,乙方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租賃期滿,甲方收回租賃資產,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三條 租金

考慮乙方前期開發費用較高____市場逐步提升的情況,租金採取逐年遞增的方式,根據乙方的承受能力____市場銷售情況,每年議定一次。________年度租金定義 萬元,每月1____日結付。

鑑於經營租賃的性質,乙方先交付甲方保證金50萬元。

第四條 租賃資產的交付

所有租賃資產,乙方按照資產接收清單,以公司所在地作為交付地點,由甲方向乙方交付。甲方資產如有欠款未付,仍然由甲方償付,任何與資產所有權相關的欠款或產權糾紛均與乙方無關。

在交接租賃資產時,雙方在交接資產清單上簽字確認。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生效後即受其約束;

2、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承諾,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未在租賃資產上設定任何擔保物權或者其他權利限制;在本協議的租賃期限內,將不在租賃資產上設定任何擔保權或者其他權利限制;

4、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租賃資產處於良好的可適用狀態;

5、甲方承諾並保證,不干預乙方對租賃資產的正常使用,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

6、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所租賃資產的使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賃資產非正常性損壞,甲方有權利索要賠償。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生效後即受其約束;

2、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如

第三人對租賃資產主張權利,致使乙方不能對租賃資產使用、收益的,乙方有權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乙方承諾,不利用租賃資產進行非法活動;

4、乙方負責維護、檢修、保養租賃資產,資產增值部分歸乙方所有;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對租賃資產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以及進行技術改造或工藝路線調整,因此而增加的資產歸乙方所有;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或者租賃資產的性質使用租賃資產受到損耗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租賃資產質量問題的處理

甲乙雙方是同一股東的關聯方,租賃過程中的所有問題都可以友好協商解決。原則上,乙方一次性按收全部資產,此後發生的資產瑕疵或設備修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租賃資產的管理、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資產。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資產遷離現有場所,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租賃資產在管理、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税種應交納的税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對租金繳納的營業税和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税除外)。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損壞租賃資產,合理正常使用設備,加強設備保養;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或裝修,需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得拆除和損壞,乙方對租賃房屋資產的修理及添置物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九條 租賃資產的滅失及毀損

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資產滅失及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但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如租賃資產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1)將租賃資產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資產同等狀態、性能的物件。

第十條 保險

租賃資產,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資產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的金額。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處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強行收回租賃資產,並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採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資產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併、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採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租賃資產不屬於承租方破產清算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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