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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經營合同(集錦1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承包經營合同(集錦15篇)

承包經營合同1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為強化公司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公司決定上灣煤礦項目部實行承包經營,本着公司和承包人共同羸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制定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

甲方與神東公司上灣煤礦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等文件的所有責、權、利。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質量、包項目債權債務、包違約責任、包項目盈虧的方式向甲方進行總承包。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一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費、支付時間、方式。

年承包費(包括工資)為18萬元,分12個月支付完畢,每月支付月承包費的50%。

五、承包管理

鑑於建設工程的特殊性,為防範甲乙雙方在施工期間出現經營風險,達到甲乙雙方承包雙羸的經營目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項目進行管理,乙方有權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經營。勞保用品、施工設備

六、人員管理

甲方負責委派項目經理1名,乙方負責外聘隊長1人、焊工4人、力工10個、廚師1人,乙方外聘人員不得少於15人,人員工資由甲方負責發放。外聘人員的體檢、食宿、安全均由乙方負責。

七、項目部經營管理

1、乙方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工完料盡,無一例安全事故,公司進行一次性結算,並獎勵2萬元。

2、乙方有用人自主權,但不得剋扣工人工資。

3、乙方所產生的材料款等費用由其承擔。

4、乙方僱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因訴訟,法院判決由甲方為項目部承擔民事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也可以從承包費中扣除。

八、工程質量

1、乙方應完全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施工進度施工,達到合同質量要求,在施工過程中不偷工減料,違反施工方案施工。

2、甲方有權檢查施工質量,發現有質量問題的工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

九、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並安排其他項目部接管。

1、 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2、 項目部內部管理混亂,有可能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 不接受公司管理和批評,拒不改正的。

4、 嚴重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的

十、合同終止

1、 合同到期的。

2、 雙方協商一致終止承包合同的。

十一、違約責任

在承包期內乙方無故單方解除合同,違反本合同承包管理、人員管理、工程質量、項目部經營管理、合同解除情形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尚未支付的承包費計付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十三、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2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_財政局、_____税務局、_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作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立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税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年,即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鈎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不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__年為__萬元,......。

第四款 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從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權監督本廠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係指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和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鈎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税率。此項指標按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的收入,直到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並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入計算範圍按__勞字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外,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金。

第十九條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上繳年度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

第六款 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的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數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外,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 承包方____

代表 __(簽字蓋章) 代表 __(簽字蓋章)

__年__月__日

承包經營合同3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性質: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在羅莊成立久泰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化工原料,能源生產,久泰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期60萬噸甲醇生產,甲醇廢料由乙方承包經營。 二、乙方有權在久泰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內全權負責合法的經營管理,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應該在每月的廢料全部銷售,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否則全部責任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以甲方久泰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身份對外經營。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須在經營範圍內以合法的方式的方式經營,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否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 年,從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滿後經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順延。

五、雙方的結算方式,由乙方每經營滿_____噸與甲方結算一次,並在結算後_____ 天內將甲方應得的利潤存入甲方賬號。如果乙方在結算期滿後未能按時將利潤存入甲方賬號,經甲方書面催告後_____ 天內尚未將甲方應得利潤足額存入甲方賬號,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_______萬元整(人民幣)。

六、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不能在臨沂市範圍內(包括郊區縣)與乙方以外其他人設立授權或者其他合作方式從事本業務,經乙方書面同意的除外。若甲方違反本約定,須賠償乙方__________ 萬元整(人民幣)。

七、本合同違約金為_________萬元整人民幣,適用於本合同除第七、八條以外的其它違約情況。

八、如有未協議問題,雙方可以補充簽定協議。如雙方有爭議問題,應本着誠信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尋求其它法律途徑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 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日

承包經營合同4

隨着餐飲的發展,飯店承包經營是很常見的,對於飯店承包經營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飯店承包經營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閲讀

飯店承包經營合同範文1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發包人將位於________發包給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條承包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發包人將飯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承包金及交付的時間、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___個月交一次,先付後用,第一次承包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天內交給發包人,第二次承包金於_____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承包飯店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承包人應當合法經營,承包人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發包人無涉。

第六條承包人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費、税,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七條發包人允許承包人對飯店進行裝修,該裝修按5年期限折舊,若在5年內發生拆遷事由,實際獲得的賠償歸發包人所有,發包人補償承包人所剩年數的裝修折舊費用。合同期滿,該裝修無償歸發包人所有。

第八條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轉承包飯店。發包人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條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均應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十一條由於非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標的物拆遷、滅失,發包人免責。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5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展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

承包期為___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實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四、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______年或次______年完成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五、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他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地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六、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公社管委會(鄉政府),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__大隊(村)

______生產隊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大隊(村)

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蓋章或簽名)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訂

承包經營合同6

第一條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

現任某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總經理劉某、江蘇分公司副總經理王某(以下稱承包者),自願承包經營該分公司,承包期限暫定為五年,自年一月三十一日至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條

乙方為自我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積累、自我制約,實行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本協議承包方內容為:按規定上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並以質量、安全指標、綜合治理、方針目標實現率作為掛鈎考核指標。乙方承包經營基數一經確定,則掛鈎指標值在承包期限內不變。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上繳給甲方管理費執行標準:

1、由乙方總承包上海市範圍內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4%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2、由乙方總承包外省(市)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3%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3、由乙方承接的上海市範圍內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2%,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4、由乙方承接外省(市)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1.5%,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5、若甲、乙雙方共同承接的工程項目,管理費上繳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議。

第五條

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完成下列指標:

一、甲、乙雙方本着雙贏的原則,甲方鼓勵乙方多接工程,多做工程,乙方當年完成和超額完成產值達到1億元后,甲方收取管理費的費率則隨之下調,下浮率僅用於第四條1、2、5款,對第四條3、4款的費率不再下浮。

1、完成產值≤1億元,收取管理費4%。產值1億元至3億元,每增加1000萬,則收取管理費下降0.1%。

2、產值≥3億元,收取管理費2%,不再下浮。

二、質量指標:(詳見附件一)。

三、安全生產指標:(詳見附件二)。

1、不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

2、工傷事故頻率不超過0.8‰。

3、安全生產規定的基礎管理工作(可參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建制)。

四、質量方針目標實現率:100%。

五、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工程部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徵詢記錄。

第六條

乙方上繳甲方工程管理費結算方法:

1、乙方在工程所在地開設工程專用帳户,將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收入資金,存入該帳户,專款專用,雙方控制,甲方監督使用,乙方不準以任何方式擅自挪用工程款,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義對外投資,不得將資金拆借至外單位。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銀行貸款。

2、管理費收取按工程付款情況,同比例收取。管理費應在收取工程款的同時,由乙方將資金劃入甲方的帳户,並以利潤的形式反映在財務報表中。

3、乙方開具工程款發票後,凡涉及施工產值的營業税、工程合同簽證費等,均按國家及上海市建築施工企業有關規定,由乙方承擔。

4、凡乙方發生的應繳甲方的管理費、應承擔的營業税、合同簽證費等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項目,按國家政策可享受免税待遇或總承包單位已承擔了有關税金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遞交有關文件資料。

6、凡屬乙方名下的工程款,除應繳甲方的部分外,保證金額劃入乙方帳户,甲方不處置或佔用乙方資金。但甲方有權對乙方財務的執行情況進行幫助監督和審計。

7、乙方的財務管理必須執行國家頒佈的會計制度和本公司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設置帳户,進行資金管理。月末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並在規定時點內上報甲方。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工程屬國家或省(市)重大工程、工程規模超億元(包括1億元左右的),必須被評為省(市)級以上的優質工程,若被評為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或中國市政金獎的將一次性地給予重獎(獎額按工程規模的0.1%—0.3%左右);如果,連省(市)級的優質工程也評不上,則按工程規模0.1%的比例扣罰。

2、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合同段工程質量達到業主要求的各項指標,凡經整改合格的單位工程,將被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按該單位工程造價的1%罰款。

3、綜合治理、文明施工等掛鈎指標的獎罰,(參照附件二)。

4、乙方如不能及時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和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徵詢記錄,則乙方上交甲方的管理費額度上調0.5%。

第八條

甲方有權按承包協議規定,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財務管理、文檔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並對生產經營實績進行年度考核。

第九條

甲方應當按承包協議規定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並在職責範圍內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生產設備的幫助,協調乙方生產過程中可能碰到的技術攻關難題。

第十條

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

1、承包期內,雙方均不得無故中止協議,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則視為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但如甲方發現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法違規或違反協議的行為,可由甲方單方面終止協議的情形除外。

2、違約責任的承擔。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另一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協議的提前終止。

一、甲方發現乙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

1、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發生嚴重責任事故,影響到甲方資質或社會信譽的。

2、乙方在承包期內,有違法經營、違法亂紀行為,給甲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3、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4、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5、喪失商業信譽。

6、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7、有不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惡意行為。

8、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上述情況發生,甲方及時通知乙方中止本協議。終止履行協議後,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且在一個月內未恢復履行能力,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向乙方(分公司經營承包者先生)追索由於解除協議所造成的任何支出、損失及費用,同時追索罰款,罰金為上述損失及費用之和的20%。

第十二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需作增訂時,經甲乙雙方商定簽字蓋章後,形成本協議附件。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甲方蓋章,雙方代表簽字後正式生效。本協議有效日從20_年一月一日起算。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乙方:

分公司

(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經營承包人(簽名)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7

發包方(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吳建平

承包方(乙方):婁底市聯城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謨連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遊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範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範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即從2006年2月20日起至2056年2月19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後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餘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2006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後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並提供已徵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複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範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範圍以2004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並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範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遊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築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縣範圍內重複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範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係,並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遊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徵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台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税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後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遊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遊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於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遊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遊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並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後,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範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於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台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後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於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後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於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並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並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颱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並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徵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徵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徵收土地時,徵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徵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徵收範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徵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台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遊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並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並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範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於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遊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遊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遊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用於全縣旅遊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並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係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於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甲方開户名稱:新化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備註:旅遊開發總體規劃)

開户銀行:工商銀行新化支行

帳 號:1913010429024918051

開户地址:湖南省新化縣城

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乙方:婁底市聯城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二0xx年二月十六日

承包經營合同8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當真人:___________

為贊成乙方經濟成長,甲方前後向乙方發放貸款______筆,借款本金______萬元,中斷和談簽訂日,拖欠利錢______元,借款本息合計______萬元(借款細緻環境見本和談書附件一)。借款到期後,乙方無力歸還,甲乙兩邊就靈活地承包策劃權補償債務事件,經過議定富裕會商,達成以下和談:

1、甲乙兩邊對借款實情及本金、利錢金額和該借款掃數用於村集體經濟成長的實情無貳言。

2、乙方贊成以該村的靈活地平方______米(摺合___畝)的耕地承包策劃權補償所欠甲方掃數借款本息。

3、本和談書籤訂之日起___日內,乙方當真互助甲方對抵債地皮進行測量並繪製抵債地皮表示圖,抵債地皮面積以兩邊測量面積為準。抵債地皮表示圖作為本和談書附件2。

4、宗職位處所於該村___方向,東西長___米,南北長___米,東至___,西至___,南至___,北至___.(地皮細緻環境見本和談書附件2)。

5、對甲乙兩邊達成的以靈活地承包策劃權補償借款本息的方案,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調集村民代表集會評論辯論,獲得村民代表集會全票經過議定(村民代表集會決議見本和談書附件三)。乙方根據該決議並根據村民代表集會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和談書。

6、乙方包管對補償債務的地皮具有權並且享有以之補償債務的合法權力。

7、補償債務的地皮承包策劃權期限為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8、在本公約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贊成,不得擅自變動或清除本和談書內容。

9、本和談踐諾期間,不因以下環境而變化,甲乙兩邊仍應按本和談書商定內容踐諾各自任務:

1.甲方或乙方的當真人、包辦人變動;

2.甲乙兩邊名稱變化;

3.甲方與其他名譽(聯)社歸併,乙方分散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大略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歸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10、在本和談踐諾期間,因天然災禍大略不可抗力造成年度絕收大略減產___%以上的,補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一年;減產___%以下的,補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半年。

11、延長抵債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關照之日起見效。甲方經過議定郵寄方法送達書面關照的,該關照交郵之日起即視為送達。

12、甲方獲得地皮承包策劃權後,只能用於國度法律、標準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處,不得擅自變化地皮用處。

13、自本和談抵債期限入手下手之日起,甲方獲得地皮承包策劃權,乙方贊成甲方在不違背國度法律、行政標準逼迫性法則的前提下,可以自立採納對外發包、讓渡、出租等方法兑現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

14、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獲得的收益掃數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力。

15、甲方採納發包、讓渡、出租等方法兑現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的,在劃一前提下乙方村民有優先承包、受讓、承租等權力。

16、在乙方村民無人承包、受讓、承租的環境下,甲方可以與乙方以外的其他村民委員會成員進行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

17、在乙方村民承包、受讓、承租抵債地皮承包策劃權的環境下,乙方該當真做好互助工作,做好乙方村民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和談的簽訂、流轉款項的收繳等工作。

18、在本和談踐諾間,因抵債地皮所產生的農業税費由乙方負擔,甲方不負擔相干農業税費。

19、在本和談踐諾期間,因天然災禍造成地皮毀損、滅失而沒法從事農業出產的,乙方應在甲方已收益的範疇以外從頭供給其他地皮大略財產補償債務。

20、在本和談踐諾期間,國度因必要徵用抵債地皮的,徵地的各項補償費用,應優先歸還甲方未受償部分的款項。甲方受償後殘剩部分,歸還乙方;甲方受償後不敷部分,乙方仍然當真歸還。

21、本和談書踐諾期間,乙方該當真和諧好村民的相干工作,包管甲方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工作的順利進行。

22、對甲方與村民簽訂的地皮承包策劃權流轉和談,乙方無權對和談內容進行干涉。

23、本和談書籤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當真逐户關照抵債地皮的現承包人,向現地皮承包人闡明抵債事件,做好現承包人今後年度連續承包、受讓、承租地皮的宣揚工作,中斷收取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費。

24、補償債務期限屆滿,在地皮未毀損、滅失和被徵用的環境下,甲方當真將地皮交還乙方。

25、本和談書未盡事件,由甲乙兩邊友愛會商予以補充;補充和談視為本和談書的有機構成部分。

26、如因本和談產生膠葛,由甲乙兩邊友愛會商予以辦理;會商不可大略不肯會商的,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居處地人民法院提告狀訟。

27、本和談書自兩邊當事人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見效。

28、本和談一式三份,甲乙兩邊各持一份,報乙方主管部分寶豐縣農村名譽聯社備案一份。

特別闡明:本和談文本為甲乙兩邊富裕會商後互助訂定。甲方已提醒乙方對和談掃數條目進行細緻涉獵,並對乙方對和談條目及措詞發起的疑問予以細緻解答,乙方已經承認甲方的解答,甲乙兩邊對本和談的條目及措詞明白同等。

附件

1.借款細緻環境闡明

2.抵債地皮表示圖

3.乙方村民代表集會決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乙方:村民委員會:____(蓋印)

當真人: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9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努力提高機車作業質量和經營效益,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充分調動駕駛人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經甲乙雙方協商,就20xx年協會車輛承包經營事項達成協議,簽訂如下合同內容:

一、甲方將性能優良,設備齊全,車況完好的 型拖拉機及配套農機具承包給乙方經營,全年承包經營額為税後: 大寫: (¥: ),經營費用、人員工資由乙方自行解決,具體事宜如下:

1、乙方分兩次或年底一次性交清甲方承包款

2、乙方要加強車輛管理,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承包經營期間,要切實做好機車及農具的維修、保養和安全管理工作,費用自理。

3、經營期間,乙方要確保車輛及人員的安全事宜,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二、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畝的作業面積,作業收費為/畝(包含税款),以保證乙方完成承包任務,在完成甲方提供的核定作業面積後,每超額完成一畝,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元/畝的管理費。

三、經營期間,甲方不得隨意調派或灘派乙方車輛及人員從事非營利活動,若有以上現象,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要經常監督檢查車輛的保養及使用情況,使用中若因管理不善,保養維護不當等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要追究乙方的責任,並按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五、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只能從事農田作業,不得從事運輸等其它行業的經營活動。

六、承包經營期限為20xx年3月6日—20xx年12月6日,承包期滿,甲方必須對車輛狀況進行質檢,需維修保養的車輛及時排除故障後,車輛及所有農具按規定全部入庫。

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確定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店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店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託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店。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店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店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店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酒店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店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店。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1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

承包經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經營浴池座落於___號樓,建築面積___㎡。房屋質量良好,浴池經營設備良好。

第二條、承包期限從年日至年止,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是否繼續承包,提前兩個月交下期三年租金___元,一次交齊,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大寫___,一次性現金結清。乙方設備押金、月票押金及經營不善導致停業違約補償甲方人民幣___元整。

第四條、乙方負責支付在經營期間,水費、電費、煤費、衞生費、各種税費等相關費用,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房屋用途,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只能用於經營大眾浴池,如改變用途,由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在經營期間所售洗浴用票在合同終止前自己自行負責收回,甲方不承擔。

第六條、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後解除承包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擅自將經營場所經營權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經營場所進行非法活動,導致營業執照吊銷及停業(需賠償甲方浴池損失人民幣___元整)。

3.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

4.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乙方期滿後所欠各種費用,由乙方結清。

第八條、免責條件:

1.在承包合同期間,若經營場所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因盜竊、火災、爆炸等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經營者發生所有事故糾紛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遇政策性動遷,或其它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終止,甲方返還乙方所剩餘承包款,乙方無條件解除租賃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乙方交付全額租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訴請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1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維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將至的班車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特訂立此合同。

一、本承包合同為硬性承包,承包人在簽約後不得委託他人承包或中途不包,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二、承包期為8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車輛及運營線路交由承包人經營。

三、承包人每年每月10日前需上繳甲方。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第七年

第八年元合計:人民幣元合計:人民幣元合計:人民幣元合計:人民幣元合計:人民幣元合計:人民幣元合計:人民幣元合計:人民幣元元元元元元元元

四、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承包保證金8萬元。

五、繳款方式:承包人每月需將上繳的金額在當月10日前匯入發包方設立的專有賬户內(到期不能上繳承包金按每日3%繳納滯納金,超過1月還不能履行繳納承包金,視為乙方違約,按違約責任處理。)由非承包人去除各項費用,剩餘部分按非承包人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六、承包人在承包期內必須對車輛定期保養維護,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承包期滿後必須確保車輛能正常營運。

七、承包期內承包方必須安全運行,杜絕事故、消除安全隱患。

八、在承包期內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承包人承擔並確保車輛正常營運,以保證股東們的合法權益。

九、承包期內各股東不得擅自轉讓自己持有的股份,確須要轉讓股份的只能在原有股東之間進行轉讓,同等條件下原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十、乙方在承包期內享有車輛的人事經營決策權。非承包人不予干涉。

十一、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後甲方違約需賠償乙方人民幣萬元。(由於單個股東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由當事人承擔於其他股東無關)如乙方違約賠償甲方萬元,承包金不得抵扣違約金。

十二、本合同須經公證處公證生效,公證費由各股東按各自比例繳納。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每股東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由股東協商解決,本合同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13

  企業招標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發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職責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 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税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作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透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透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務必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税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務必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能夠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鈎的承包經營職責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1、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2、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3、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4、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到達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擔任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3、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4、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5、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6、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對本廠的物質禮貌建設和精神禮貌建設負有全面職責。

  2、務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

  3、務必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4、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5、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6、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7、自覺理解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推薦。

  8、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必須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務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3、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2、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3、務必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4、務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係指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鈎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税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2、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3、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4、職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範圍按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礎。

  第十九條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能夠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職責,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職責。

  第二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理解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狀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職責

  第二十七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職責。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職責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1、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2、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___%。

  3、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4、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5、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

  6、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職責,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發包、承包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狀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簽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搞活經濟、發家致富,有意要求承包甲方位於大塘埠鎮和豐村老屋裏組板尾的26。57畝自有果園,乙方承包期間,享有果園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並每年向甲方交付約定的承包費,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對象:26。57畝果園及園內生產基礎設施。

二、承包時間:自農曆__________年9月11起至_________年9月10止。承包期間甲方對外轉讓該果園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承包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三、承包費用: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每年交付承包費貳萬元整,其中每年農曆六月底付壹萬元,剩餘壹萬元於農歷十月底付清。逾期交付,每超過一天支付滯納金500元整。逾期一個月仍不交付,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果園經營權,乙方仍須交付相應時間的承包費和滯納金,並向甲方給付違約金拾萬元整。為保護果樹,乙方每年施壯果肥及冬肥時,有義務通知甲方到現場監督施肥,株平施花生麩不少於10斤。乙方每年須育新苗50株以上,一有黃化樹、病蟲嚴重的樹及不掛果樹要及時補種,不能浪費土地。

四、違約責任:乙方承包期間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甲方無故收回承包權,須賠償乙方損失拾萬元整。乙方無故毀約的,必須賠償甲方損失拾萬元整,並支付約定的承包費及滯納金。除遇到當地普遍性的、非人力所能避免的,如颱風、大凍害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性風險外(不包括乾旱),其他風險概由乙方承擔。不可抗拒的災害性氣候風險由雙方共同承擔,一旦發生且造成巨大損失,即比上年產量減少60%以上時,甲方只能向乙方收取約定承包費的50%。

五、乙方必須善意履行合同,精心管理果樹,如因管理經營不善造成30%以上果樹老化、黃化、減產嚴重時,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按當時當地盛果樹的市場價格予以賠償。

六、未盡事宜,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協議的,依雙方約定,無約定依當地果園承包慣例,無慣例的依公平、誠信原則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見證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15

立合同雙方: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500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穩定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基礎設施建設。

2、協助政府兑現在林業開發方面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開發優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願繼續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採伐林木,並按照林業部門的規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户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户主)代表:(簽章)

法定代表人

林業站: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