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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諮詢服務合同4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諮詢服務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諮詢服務合同4篇

諮詢服務合同 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 項目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提供顧問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定義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諮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加諮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1 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户。

6、 開始諮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諮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諮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諮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諮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諮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電話:傳真: E-mail:

13、 免責約定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擬將****相關諮詢事宜委託乙方代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署本合同:

一、諮詢範圍

甲方就****8***相關問題接受乙方諮詢。

二、服務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諮詢服務至甲方完成***8*8**8為止。

三、諮詢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乙方向甲方提供**8**8*項目相關問題的前期諮詢費用共計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伍萬圓整)。待項目實現預售銷售時雙方就其餘諮詢費用協商後支付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前期諮詢服務費用的50%,在甲方與聯建方簽署正式合作協議時支付剩餘的50%。

四、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在市區辦理甲方委託的諮詢事務,乙方按諮詢服務費用的20%收取差旅費,已經包含在第三條的費用裏面。

乙方工作人員如需到重慶市市區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工作人員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工作人員出差後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乙方工作人員在進行與甲方委託辦理的諮詢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

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複印費、閲卷材料複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等費用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在乙方承辦工作人員沒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要求乙方更換承辦人員。

2、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承辦人員介紹有關委託諮詢事務的情況,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3、甲方應當積極配合承辦人員工作。

4、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和承辦人員進行違法違紀活動。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向甲方瞭解委託諮詢事務及情況,並要求甲方安排知悉與委託諮詢事務有關情況的人員與承辦人員晤談,提供與委託諮詢事務有關的全部材料,併為達成上述目的提供一切便利。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案件材料為真實全面的材料,無隱瞞和惡意刪減篡改,無法律上的瑕疵。

3、乙方同意並保證,當承辦人員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將另行指派人員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4、乙方應當勤勉盡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

七、違約責任

服務期限之內,若甲方單方解除(終止)合同,已支付給乙方的諮詢費不予退還,未交足的應予補足;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已收取諮詢費退還甲方。

八、爭議的解決

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工作完成時止。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或者雙方委託的簽約代表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3

甲方(聘請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聯繫人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

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並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範為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為人民幣20xx元,並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取;

(2)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為3%;

(3)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於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併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後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評估、諮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襄陽市城區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範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為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二0XX年一月一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4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升甲方管理水平,甲方聘請乙方進行企業管理諮詢服務,甲乙雙方就有關項目諮詢內容達成如下協議。

一、 項目名稱:

二、 項目目的:

三、 項目執行流程:

1、實地調研及形成方案:

1) 調研方案的準備;

2) 深入各部門調研;

3) 原有運作方式失控點分析;

4) 擬寫調研報告;

5) 確立輔導計劃書;

6) 陳述調研報告,並與企業高層溝通,達成變革一致意見和共識;

7) 將輔導計劃書分解成月、周項目任務書。

2、按計劃開展輔導:

1) 成立管理變革執行小組並運行;

2) 成立管理變革稽核小組並運行;

3) 宣傳培圳

4) 制定相關制度大全

5) 建立示範工程

6) 全面運行

四、 甲方配合事項:

1、甲方成立專項執行小組,指派管理者代表,配合乙方項目顧問師工作,執行小組將參與方案的討論、制度的落實、現場指導執行、信息反饋等,並對輔導進度進行監督,與顧問師聯繫並負責數據收集及資料打印、編訂、組織工作。

2、每月進度經項目顧問師根據甲方實際情況提出,並向甲方輔導説明後由甲方總經理或管理者代表簽字執行。甲方應嚴格按計劃組織人員配合完成,遇到困難疑惑點,應立即提交乙方顧問師協調解決。如甲方配合原因導致諮詢任務沒有按期完成,乙方不負相關責任。

3、凡顧問師要求甲方提供的參考資料應能及時詳實提供,以便顧問師能夠正確有效地提出建議與解決問題。乙方承諾對甲方提供資料的保密。

五、 乙方責任

1、乙方有義務保障甲方的商業利益,不得外泄甲方任何商業機密及資料。

2、乙方為甲方提供項目要求的相關諮詢輔導、培訓,參與相關管理改善會議。

3、乙方為甲方提供現場教練式技術指導,協助落實管理政策、方法、流程。

4、乙方在輔導期間:制定合作階段計劃和總體目標、月度計劃和目標、周計劃和目標,並按計劃開展輔導工作。每次諮詢前提前發當天行程,並在諮詢第二天提交總結及整改工作要求。

5、乙方可提供常年管理顧問服務,會費低廉,長期跟蹤、保證效果。

六、 項目期限

1、自合約簽訂日起,在甲方的良好配合下 個月內完成輔導計劃書工作計劃。

2、乙方主導顧問師,將定期進場,並按 個月的計劃和目標、當月計劃和目標、當天計劃和目標開展輔導工作,並提交總結及整改工作要求。(每週至少進場兩個工作日)

3、合約時間結束後一個月為免費諮詢期,甲方可來人來電預約顧問師諮詢。

七、項目費用及付款方式

1、諮詢費:每月費用¥ (大寫:人民幣 元整) ,共 個月,合計 ¥ (大寫:人民幣 元整) 。

2、甲方於簽約時,支付訂 ¥ (大寫:人民幣 元整) ,並作為第一個月費用;由第二個月起,在第一個月諮詢的最後一週內支付下一個月的費用,若未於期限內付款,乙方暫停或停止進廠諮詢服務。

3、顧問師每次到場的交通和食宿由甲方負責。

4、以上費用不含税。

八、其它約定

1、此合約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諮詢服務(以輔導計劃書為準)完成時終止。

2、合約管轄:雙方合同約定如有糾紛訴訟時,以東莞市法院為第一管轄法院。

3、若於合約執行中,任何一方欲中止此合約執行,需取得對方的同意,否則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給對方。

4、合約一式二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約一經簽定,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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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諮詢服務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