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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籃租賃合同通用1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吊籃租賃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吊籃租賃合同通用15篇

吊籃租賃合同1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房: (以下簡稱乙方)

吊籃設備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乙方租賃吊籃設備的規格和數量:

甲方根據預交的方案向乙方租賃ZLP630備規格和數量以實際驗收使用台數為準。

二、租賃期限、使用地點及租金費用

(1)預計吊籃使用期限60天,不足2個月按2個月計算,超出2個月按每天每台40元計算,實際吊籃租期自吊籃驗收合格之日起算(以雙方簽字的《吊籃使用單》為準)至吊籃設備使用完畢甲方報停之日止(以雙方簽字的吊籃報停單位準),連續計算,含起止日期。

(2)所租吊籃的使用地點為:車配龍汽車百貨國際廣場8#地塊H樓。

(3)吊籃租金及相關費用:

①押金:人民幣叁萬元,小計:30000.00元;

②進出場費(含安拆費、維護費用):/台,小計

③日租金:人民幣40元/台/天(不含税價格),平移籃費 190.00 元/台。

④入駐現場維修人員工資每月3000.00由甲方支付。

(4)租金計算按約定租期連續計租,中途不報停。若工程存在跨年施工,春節扣除15天,其它時間連續計租,但不排除雙方的其它責任。

三、吊籃設備的管理:

(1)吊籃在租借期間管理由乙方負責,使用天數需甲方現場簽章確認,並嚴格遵照吊籃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交底書正確使用,並負責協調吊籃從進場至退場整個過程的工作。

(2)乙方負責正常情況下吊籃的維修和保養,現場派專人維護,進駐現場,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應確保吊籃在歸還乙方時完好無損,數量無誤,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吊籃損壞丟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費用,因正常使用磨損除外。

(4)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移機,單台移機時間不超過6小時,多台同時移機時間順延。

(5)吊籃設備發生故障無法使用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維修,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4小時(電路故障2小時,電機故障8小時)每超過一天,應減免乙方該故障吊籃相應天數的租金。

四、施工現場的準備:

甲方應在吊籃進場前清理現場,完成相應的準備工作,確保吊籃的順利安裝,如因施工現場不具備安裝條件而導致吊籃交付延誤的,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吊籃的運輸和現場搬運:

(1)吊籃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現場垂直運輸。

(2)甲方負責及時提供吊籃進場時的堆放場所、垂直運輸設施,甲方負責及時在每個聯體樓提供一個足夠容量的二級配電箱,現場電費由甲方負責。

六、吊籃的安裝、拆卸和驗收:

(1)乙方負責吊籃進出場時的安裝和拆卸。

(2)吊籃安裝並經檢測合格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請求後一個工作日內組織人員驗收,若甲方沒有組織人員驗收,則乙方將在第二個工作日開始計算租金。

七、吊籃的`操作:

(1)乙方在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負責對甲方所有操作人員進行高處作業吊籃操作使用培訓,甲方必須監督所有操作人員參加,培訓完成後,甲方需在乙方提供的培訓交底錄上簽字確認。如未經過培訓而擅自操作造成的後果甲方自行承擔。

(2)吊籃使用期間,如發現有違章操作使用情況下的,乙方人員有權要求設備停止使用,在改正簽字後方可再次使用,其間正常計租。

八、賠償:

(1)如因甲方人員違章操作,使用不當,管理不善或人為造成吊籃設備殘損或發生事故的,其責任和賠償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設備原因造成殘損或發生事故,其責任和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設備損壞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嚴禁事故:

(1)吊籃設備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吊籃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或者作為財產抵押,也不得擅自遷移至其他工程地點使用。

(2)甲方不得擅自在吊籃上增加或者變更任何部件,否則由此遭受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十、風險責任:

(1)如因乙方設備自身原因引發事故造成甲方人員或第三者損傷的,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2)如因甲方原因引發事故造成乙方設備、人員或者第三者損傷的,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3)乙方編制吊籃安全施工方案、負責報建備案、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一、付款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支票( )、銀行轉賬( )、現金(√)支付吊籃設備租金及相關費用。

(2)預付押金叁萬元,合同簽訂一週內向乙方支付,押金在最後一月租金內扣除。

(3)每月15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上月80%吊籃租金,吊籃設備工程結束3日內付清全部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付清吊籃設備應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時,乙方有權採取包括設備停用、設備不退場等措施,付清款項後方可繼續使用,設備退場,其間正常計租,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超期付款須按日加收本工程應付款額百分之一的滯納金。

(2)未經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都應向對方賠付本合同總租金額15%違約金。

十三、補充條款:

1、甲方與四川龍升建築機械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僅供乙方向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使用。

十四、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在船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由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後失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現場施工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20xx年7月14日

吊籃租賃合同2

出租單位:

承租單位:

為了明確電動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設備租賃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使用單位:

4、 設備概況:

設備名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注

第二條 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台日租賃費為 元,大寫金額: 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施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為準)

第三條.租金的支付

1、租金在設備啟用後自 年 月起開始分批進行支付。(略,視具體情況而定)

2、當月發生的租賃費用由承租方出具有效籤認單予以確認並做為最終結算的憑據,在 內雙方結算完畢。

第四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出租方:合同生效後按以下執行:

1、出租方代表為 ,出租方更換代表,應於更換前七日內書面通知承租方。

2、出租方單位所提供的電動吊籃,必須符合JG5027-92及相關安全技術噪聲排放必須符合GB12523—90要求的標準。

3、所提供的電動吊籃必須經過XX市營業執照、租賃資質及安全許可證等相關資料。

4、負責吊籃及配屬設備進出場、裝卸、安裝拆除、調試、維修及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工作,所有拆裝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方可參加安裝拆除工作。並對所有吊籃操作人員負責進行技術日常檢查記錄並交承租方存檔,發現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有權責令停止施工。

5、吊籃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要及時搶修,對延誤時間超過2小時的,按實際雷雨及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能使用的,承租方不予計費。

6、出租單位現場所有技術管理人員必須服從施工現場的統一調配和管理,每月定期對承租單位進行回訪,認真聽取承租方意見,滿足承租方的合理要求,不斷改進工作。

7、所有吊籃進場安裝、調試、拆卸、搬運及吊籃散件組裝前的保管等,全部由出租方自身負責,承租方不另派人員進行配合。

8、承擔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及檢查維修保養不當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全部經濟損失,負責第四條中第一、二款所規定的不達標而造成的一切費用。

二、 承租方:合同生效後按以下執行:

1、承租方代表為 ,承租方更換代表,應於更換前七日內書面通知承租方。

2、負責向出租方提供機械設備場地,垂直運輸工具。

3、負責提供現場技術維修人員的住宿條件。

4、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組裝完畢後停置期間的保衞工作。

5、承租方因違章操作造成機械設備事故,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條.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所租機械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必須告知承租方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享有的權力,承擔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責任。

2、承租方如因工程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承租方違約責任

1、由於承租方的原因,未按承租設備本身機械性能及約定用途進行正當使用造成機械設備損壞,承租方負責修復。同時出租方有權收回所租設備,解除合同,並賠償出租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2、承租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出租方租賃費,承擔 違約金。

3、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安全事故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損失)。

二、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內容提供機械設備或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缺少有關設備,附件、配件等或者維修不及時,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出租方應負責修理,調換或如數及時補齊,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出租方負責賠償,並向承租方支付累計日 元的違約金。

2、未按合同約定的自身責任和義務完成工作,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損失)並向承租方支付累計日 元的違約金。

3、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所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損失)。

第七條.爭議

1、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解決爭議的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向 提出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XX市及行業有關電動吊籃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雙方約定或者商定的終止情形出現外,本合同在雙方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完成後即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做出補充條款,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各執二份,承租方執二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3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我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着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租賃吊籃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___套,施工高度___米,吊籃長度___米,前樑伸出量不大於___米,限載___公斤,施工地址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及租金交納:租金___元/天/套。甲方在吊籃進場前向乙方支付押金___元/套,租金每___天結算一次,如不按期結算,加收所欠租金每日5%的違約金,租賃合同期滿時押金與租金合計,雙方退補差額。使用期超出押金金額時,如果甲方不及時補交租金,乙方有權立刻停止吊籃使用,租金按正常使用收取,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乙方將吊籃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給甲方共計劃__天,吊籃租用不足__天按__天計算,超過__天按實際天數計算。租期自乙方安裝完工之日起到甲方歸還之日止,甲方租用的吊籃超過計劃租期,應另增補協議。

四、吊籃的進出場費用:乙方負責進場運輸及安裝的費用。甲方負責吊籃的拆卸及返回的費用,(在歸還時,必須把吊籃完全拆卸,不得有組合連接,如有連接我公司將收取相應的費用)在安裝和拆卸過程中甲方負責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並無償提供漏電開關和接地線的'380V三相電源。如果施工過程中需要移籃甲方承擔全部費用。

五、出租方的責任:對出租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責,對因吊籃質量問題造成的人員傷亡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損失。如正常故障維修連續達三小時,按半天收取此籃當日租金,如承租方違章操作,不按協議內容及在不適宜的條件下使用吊籃,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

六、承租方的責任:必須固定操作和施工人員,並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完全理解後讓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範方可使用,租用的吊籃只能從事本協議簽訂的施工內容,不能當運輸工具和轉租他人,不得隨便動用電纜線,配電箱等用電設施。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吊籃的損壞承擔相應的責任。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的完好、齊全、清潔。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本協議另附吊籃標準件價格清單一份)

七、續租方式:甲方應於合同期滿前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雙方另行訂立續租合同。如不續訂租賃合同,又不返回租賃物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2倍賠償乙方損失,不能返還租賃物的按清單原價格賠償。

八、違約責任:如有違約,違約方需按合同約定租金總額的20%付予對方。

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吊籃租賃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是在對乙方所有證件認可的情況下籤訂的本合同,以後若出現任何有關證件的問題,乙方概不負責。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一、承租方因________工程施工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電動吊籃____台,型號為____。每台配用鋼絲繩____米,五芯電纜線____米,吊籃起租期為____個月。

二、租金結算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吊籃進出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款項明細:租賃費每台____元/天,運輸費____元,拆裝____元。

五、本協議簽訂同時由出租方將《吊籃使用説明書》、《施工操作人員必讀》交付給承租方,讓工人互相學習、瞭解以確保安全施工。

六、安全責任:租賃期內在施工中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違章操作(其包括不聽出租方技術人員勸告和制止)而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吊籃損壞或故障,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凡屬出租方吊籃質量責任,相應的損失費由出租方承擔。吊籃在安裝、調試、使用過程中不得有違規或其它垂直交叉作業,嚴禁用吊籃代運與本工程無關的其他材料,由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責任應由承租方負全部責任。吊籃嚴禁超載,如果超載後果自負。(注:吊籃載重量____公斤)

七、租賃期內,承租方要求出租方派駐技術人員一名承擔吊籃日常維護保養和技術指導工作,出租方技術人員持證上崗發現有吊籃帶病運行或違章操作時有權指令停工維修,承租方不得阻止干擾,否則造成後果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出租方技術人員有事不在現場必須經承租方同意。

八、承租方必須對租用的吊籃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並將附着灰漿、塗料等雜物清理乾淨。如承租方損壞或丟失吊籃的配件,承租方負責按出廠價賠償。承租方負責提供帶有漏電開關接地線的____V三相電源至樓層。吊籃退場時拆卸搬下樓裝車,一次性同時退場、清點、驗收,有出租方技術人員確認簽字後結算。

九、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吊籃進入施工現場,因其他原因承租方單方要求退場或終止合同的,出租方按一個月合同租金計算後退場。

十、因工程施工需要,在安裝和拆卸過程中,出租方應做好屋面防水和成品保護工作,如果造成損壞,由出租方負責。吊籃施工中造成成品損壞,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租賃期間,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將吊籃設備進行轉租、傳借、轉讓、變賣、抵押或擅自變更施工地點。如發生上述行為,承租方將以每台____元的價格賠償給出租方(附吊籃配件價格表),出租方保留對承租方進一步處罰的權利。

十二、補充:因出租方原因(少配件及維修不及時導致的停工超過____小時)扣出其租金費用條款,春節停工期間兩週不收租金。

1.吊籃方案及專家論證費由承租方代辦,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費用從租金中扣出。

2.吊籃檢測費由出租方支付。

3.由於本工程的.特殊性其主樓完工後,會將吊籃移至構架層施工,吊籃施工中再次移位安裝、拆除、檢測費由承租方承擔。

4.合同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技術人員上崗證等資料。

5.出租方提供發票(餐飲、油票、建材發票等)給承租方,如需機械租賃發票其費用有承租方支付。

十三、付款方式:

1.吊籃進場承租方每台支付____元給出租方,用於吊籃安裝和檢測費用,從第____個月租金扣除。

2.租金以後每____個月一結(只收現金,不收承兑匯票)。

3.工程結束,吊籃出場租金結清

4.轉帳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

5.轉賬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6.信用社卡號:__________________

7.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建設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

9.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均可提到合同簽定地或工程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或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吊籃租賃合同5

甲方:(承租方)西安頤晟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一, 承租地點,數量

工地名稱:

地 點: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暫定台,乙方必須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動吊籃及相關配件、安全繩、安全鎖等,並且保證在施工當地有相應的備案證明等材料,以滿足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租賃數量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在甲乙雙方確認數量後,乙方在三天內組織吊籃進場或者退場。

二、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拆卸

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並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後,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籃之前,乙方必須對甲方操作工人進行吊籃正確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訓,並表明每台吊籃的限載。

四、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於與甲方聯繫。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後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甲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磨損以及因乙方人員維修造成的吊籃及配件的損耗,形變不計

五.吊籃在使用期間,乙方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服務,若吊籃出現故障,而乙方人員不在現場,無法提供維修服務,從通知乙方人員起算二小時,該台吊籃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員計入施工日記,作為結算支付租金的依據。

六.吊籃使用過程中,由吊籃設備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責任,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 甲方對於吊籃具有使用權和管理權,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甲方對現場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能服從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加以改正,並及時通知乙方單位。

八. 甲方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設備維修、拆除零件、移動,若吊籃需要移位,則乙方專業人員必須到現場全程進行指導,並確認吊籃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着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吊籃使用説明書》、《租賃吊籃收發清單》。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現向乙方租賃電動吊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文件規定的精神,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嚴格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1.1工程名稱:(以下簡稱“本項目”)

1.2工程地點:

第二條租賃內容

2.1設備租賃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型號ZLP(D)型(長度根據現場需要)電動吊籃提升機(全套設備),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是完好,齊全,機械性能運轉正常。乙方包裝包拆、包來回運輸,提供全套設備質保資料,如有現場檢測費用發生,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費用。

2.2乙方的承包範圍屬於發包方與甲方簽訂的“天譽四期發展項目門窗幕牆及簡易吊船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稱主合同)的承包範圍的一部分,乙方對自身所承包的內容進行施工,並全面履行施工主合同的規定。包設備安裝拆除及調試、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及包設備檢測合格。

2.3乙方必須如實按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為其聘請的施工人員辦理平安卡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税及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工傷保險。甲方可以代辦,其費用由乙方支付,並交項目部備案。

第三條租賃期

3.1租賃期根據甲方工程進度要求計算,租金起算日為吊籃安裝、調試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後,交由甲方投入使用的當天開始計算,租金結算日為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設備之日,合同生效期為甲方書面通知進場日開始生效。

3.2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合同所述聯繫地址變更的,乙方有向甲方通知的義務,否則視為合同承包方地址無變更,甲方向乙方合同地址發出的信函視為乙方已收悉。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結算方式

4.1按綜合單價包乾形式,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吊籃租金為55元/台/天。包括乙方技術員工資、伙食費、現場文明施工費、工具費、進場費、設備費、維修保養、設備及零配件保管、救治醫療費、人身保險費等相關保險費用、工卡及平安卡費用、工作服費用、相關賠償金、人工風險費(因甲方工期延誤造成的窩工、費工和人工費上漲等風險費)等費用。

4.2租金按月支付,每租滿一個月於25天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前一個月30天銀行支票,如此類推。

4.3春節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在場計租的吊籃設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免除25天租金。

4.4乙方開具正規的施工安裝發票結算租賃款。

4.5第三方檢測按800元/台。

4.6協助我司辦理論證方案。

第五條材料設備檢驗

5.1每台吊籃進場使用前,需由乙方技術人員進行安裝調試。

5.2吊籃設備運至施工現場安裝調試好後,按有關規定要求進行送至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現場抽檢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完成,甲方須協助乙方派人負責裝卸車、垂直運輸、搬運、安裝及調試,直至達到試驗合格的標準。檢測合格的設備,方能交付甲方開機使用。

第六條雙方責任和權利

6.1甲方職責

6.1.1甲方指派的項目經理代表甲方行使監督,管理職能,其職責是:協調乙方與總包、土建、建設單位、監理及其他等單位的關係,協助乙方做好進退場等工作。

6.1.2免費為乙方提供吊籃設備的電源接駁點。

6.1.3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培訓要求,負責設備的基礎操作。

6.1.4對乙方現場所有人員(包括技術員)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可提出更換。

6.1.5該工程可由甲方為乙方統一購買相關工程保險,費用從乙方安裝費中扣除。

6.1.6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一間單獨倉庫用於工具設備的存放,負責協調乙方進退場的運輸通道及堆放場地,宿舍及生活用品等其它由乙方自行解決。

6.1.7因違規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

6.2乙方職責

6.2.1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產需求,滿足甲方施工進度要求。服從甲方施工人員的施2

工安排,但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6.2.2負責配備設備維修、維護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設備技術狀態完好。如有故障造成停機,接到甲方通知後,乙方應及時安排人員到場進行維修。在接到乙方通知後4小時內,乙方未能修好,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扣半日租金,如6小時未修好,扣全日租金,以此類推。

6.2.3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符合有關部門的使用規定,負責提供吊籃的合格證和檢測報告。乙方的電路電線及設備的安全配置必須滿足本工程及當地相關部門要求。

6.2.4負責給甲方提供吊籃的安裝方案、吊籃安全施工方案及操作技術交底,並嚴格按方案及技術交底進行操作。對甲方施工人員違章操作的,有權要求其停止作業並上報甲方相關負責人。

6.2.5負責設備的操作培訓,甲方所有操作人員必須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6.2.6必須為進入場地的乙方自派員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和工傷保險,對設備安裝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負有全部責任,對由乙方自派工地的人員安全負責,如出現火災、工傷、死亡等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6.2.7必須教育本部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當地工程建設及城建管理部門的政策和法規,如造成被建設單位、土建單位或其它單位對我方處罰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概由乙方承擔。

6.2.8由乙方提供到工地上的設備,乙方均有保管的責任,如發現損壞,或其他施工單位損傷,均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費用,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索賠事宜。

6.2.9若乙方未能按甲方或施工現場的要求施工,而被甲方或建設單位清退出場,或不履行合同而自行退場。按實際租金的80%結算,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6.2.10、本合同的乙方技術員必須長住工地,保證每棟塔樓有一名技術員。無故缺勤一天罰款500元。

6.2.11、在高空作業方面,操作人員需經乙方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符合國家相關行業規定。

6.2.12、乙方配一名技術人員在現場蹲點指導吊籃移位工作。

第七條違約及罰款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限期乙方離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有異議。

A、乙方將本項租賃內容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

B、乙方拖欠派往本項目現場的工人工資,造成工人聚眾鬧事或到相關政府部門投訴。

C、因乙方實施不力造成工程質量、進度無法達到合同的要求。

D、因乙方無力繼續完成本合同約定要求的。

E、因乙方中途自願放棄合同履約義務的。

F、因乙方受到法律制約而不能履行職責。

第八條其它約定內容

8.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則,按甲方慣例協商解決。

8.2若因本合同發生的所有糾紛,雙方應在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8.4因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現場簽證單、雙方往來函件、處罰通知等項目施工有關文字資料,均構成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乙方須嚴格遵守總包、監理單位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如有違反,處罰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約人:

電話:電話: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租賃合同7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遵義市九江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遵義市紅花崗區外環路瑞安世紀新城A棟5層供需雙方根據我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於遵義九江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外牆工程。

二、吊籃長度 6 米, 施工高度 120 米, 前樑伸出量不大於 1.5 米,限載 800 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 租金:40.00元/天*台(不含税價),三十天起租。

2. 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調試完畢(安裝調試時間在三天以內),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 120 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 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調試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幹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簽字為據)。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調試吊籃,並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並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説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除吊籃自身損耗外)。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見出租明細價格,賠償明細價格)。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並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Z LP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説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籤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吊籃租賃合同8

為保證高處作業吊籃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定一下安全措施:

一、乙方負責吊籃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負責吊籃施工方案的編制,並確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二、乙方負責進場設備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設備質量問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指派專人接受乙方技工知道及吊籃的技術培訓,要認真學習安裝技術要領,在以後的安裝拆卸過程中,應按照第一次安裝的規範進行,不得任意更改隨意安裝,移位改動吊籃必須經乙方技工驗收後方能使用。

四、承租方人員不得自行隨意拆除改換吊籃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鎖擺臂行程或改裝安全裝置。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現象,電器元件燒壞等情況時,用户必須停止使用,如若繼續使用,出現任何問題,責任自負。

五、使用吊籃人員應持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上崗證,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等有礙高空作業的'病症,使用吊籃人員不得飲酒、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帶,並將安全帶與獨立的吊籃安全繩上的安全扣連接牢固,否則責任自負。

六、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使用人員不得吸煙,並遠離電焊等火源,否則責任自負。

七、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配種、懸掛機構進行全面檢查,並在距地面1米左右將吊籃上下升降數次,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嚴格按使用説明書要求執行。

八、嚴禁超載運行,吊籃限乘2人,嚴禁超員,嚴禁垂直運輸使用,違者責任自負。

九、收工時蓋好提升機與電控箱,開工前要嚴格檢查,防止異物捲進電機,吊籃10米範圍內不得有高壓電線設施。嚴禁大風、大雨、大雪天氣操作使用吊籃,嚴禁夜間操作使用吊籃!違者責任自負。

十、如涉及電焊作業不得使用吊籃接零,禁止將電焊機放在吊籃上,電焊手把及夾持的電焊條不得觸及吊籃的任何部位,如使用電焊時,提升機上下兩段2米鋼絲繩應用防火材料遮蓋。違者責任自負。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租賃合同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因業務需要,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電動吊籃台,每台藍體長米。適用地址,出租日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中間按連續計算(含節假日,若提前退租,按合同所寫租賃時間收取租金)不許報停。

二、吊籃使用過程中,乙方保證吊籃安全完整,乙方僅有使用權(僅限本工地)甲方所有權不變,發生損壞和丟失由乙方照價賠償。

三、合同簽訂後,承租方在吊籃進場前必須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台,租賃期滿,扣除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和租金後,及時退還乙方。

四、每台吊籃租金每月元,超出一天按每天每元收取租金。

五、吊籃進場時間為年月日,停止使用時,乙方應負責拆除吊籃,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雙方交接清楚。

1、吊籃進出場運輸由甲方自理。

2、吊籃進出場運輸委託甲方代辦,甲方承擔進場運費 元,出場運費元,安裝費元/台,拆卸費元/台。

六、承租方應在吊籃進場和拆除時負責提供現場垂直運輸,在搬運和裝卸車時提供場地並予以配合,並負責提供帶有漏電開關和接地線的380V三相電源至樓頂或樓層中部。

七、租賃費支付方:

1、由於甲方全墊資在吊籃組裝與施工中,承租方應看情況適當預支部分資金使工程施工順利進行。

2、租金在拆吊籃前付清租金。

3、租期不到一個月的,在吊籃退場當天一次結清租金。

八、租賃期內出租方派現場維修指導人員名。承擔吊籃維修保養和技術指導工作(不負責具體施工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承租方如發現有吊籃帶病運行或有違章操作行為時,必須指令停工並立即通知出租方維修,否則,所有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九、為保障吊籃的'安全使用,承租方上籃施工人員必須由租賃方進行指導,承租方施工人員必須要求有工作經驗、身體健康者進行操作,若發生事故,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租賃期內若發生意外或者傷亡事故,雙方應互相配合,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程序進行報告,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責任認定以市級以上勞動局認定為準,後果及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分歧或問題,雙方應本着合作互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也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或施工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十二、風力在五級以上或夜間禁止上籃施工,否則,後果自負。

十三、其他約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開發區關溝

簽字人身份證號: 簽字人身份證號:

地址:

年月日

吊籃租賃合同10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着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租賃吊籃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___套,施工高度___米,吊籃長度___米,前樑伸出量不大於___米,限載___公斤,施工地址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及租金交納:租金___元/天/套。甲方在吊籃進場前向乙方支付押金___元/套,租金每___天結算一次,如不按期結算,加收所欠租金每日5%的違約金,租賃合同期滿時押金與租金合計,雙方退補差額。使用期超出押金金額時,如果甲方不及時補交租金,乙方有權立刻停止吊籃使用,租金按正常使用收取,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乙方將吊籃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給甲方共計劃__天,吊籃租用不足__天按__天計算,超過__天按實際天數計算。租期自乙方安裝完工之日起到甲方歸還之日止,甲方租用的吊籃超過計劃租期,應另增補協議。

四、吊籃的進出場費用:乙方負責進場運輸及安裝的費用。甲方負責吊籃的拆卸及返回的費用,(在歸還時,必須把吊籃完全拆卸,不得有組合連接,如有連接我公司將收取相應的`費用)在安裝和拆卸過程中甲方負責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並無償提供漏電開關和接地線的380V三相電源。如果施工過程中需要移籃甲方承擔全部費用。

五、出租方的責任:對出租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責,對因吊籃質量問題造成的人員傷亡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損失。如正常故障維修連續達三小時,按半天收取此籃當日租金,如承租方違章操作,不按協議內容及在不適宜的條件下使用吊籃,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

六、承租方的責任:必須固定操作和施工人員,並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完全理解後讓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範方可使用,租用的吊籃只能從事本協議簽訂的施工內容,不能當運輸工具和轉租他人,不得隨便動用電纜線,配電箱等用電設施。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吊籃的損壞承擔相應的責任。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的完好、齊全、清潔。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本協議另附吊籃標準件價格清單一份)

七、續租方式:甲方應於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雙方另行訂立續租合同。如不續訂租賃合同,又不返回租賃物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2倍賠償乙方損失,不能返還租賃物的按清單原價格賠償。

八、違約責任:如有違約,違約方需按合同約定租金總額的20%付予對方。

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吊籃租賃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是在對乙方所有證件認可的情況下籤訂的本合同,以後若出現任何有關證件的問題,乙方概不負責。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簽訂地點: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租賃合同11

出租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施工地點: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吊籃設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

一.租賃期內吊籃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擁有使用權。

二.吊籃的安裝使用:_______工地,一切事物事故,全部有乙方負責.

1.甲方負責吊籃的技術指導與調試,並對乙方吊籃操作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培訓。

2.如乙方使用機械發生故障,甲方接到通知後應迅速趕到現場進行維修,並填寫維修單,雙方簽字。

3.吊籃的使用期間,乙方至少每週一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和規範使用情況。如甲方一旦發現違規操作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設備立即停止使用,在改正簽字後方可再次使用。

三.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吊籃租賃期自吊籃設備裝車驗貨日起算至吊籃運輸設備搬運到地面歸還甲方之日止連續計算。以吊籃設備(進/出)場清單驗貨,如乙方拒籤進出場清單以甲方提供為準。如有損壞缺失按價賠償(附表)。乙方應確保吊籃在歸還甲方時安好無損,並清除吊籃上的施工殘留贓物。

四.計費標準和計費方法:_______

1.日租金:_______( )元/台/天,

2、押金:_______( )

3.運費:_______( )。

4、檢測費:_______( )

5.租期在( )天內按20xx元/台/次的出庫最低租金計租,超出天數每天增加租金( )元/台。

6.甲方在本次合同中提供的服務僅限於吊籃的租賃,與乙方工程質量、進度等問題無連帶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改吊籃的結構、不得向第三方轉租吊籃、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地點或其他理由中途停租(如天氣等原因),否則視為違約。

7.乙方應在每月( )日支付甲方上月租金,如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權停止吊籃作業,直到收回吊籃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全部責任。

五.安全責任:_______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責任》。

2.乙方應對違規操作引發的後果負全責。

甲方必須配置一根與作業高度相等的安全繩,作業人員每人必須配有安全帶,如需甲方購置,費用另計。

六.補充條款:_______如現場因乙方原因造成吊籃的損壞,現場賠付,如不賠付,甲方不給維修。

七.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本着誠信,互諒,協作的原則,如有分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濟南市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車租賃合同範文3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工程使用電動吊籃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設備租賃情況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電動吊籃規格:,數量:

四、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台日租賃費為元,大寫金額:_______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季施工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為準)。

五、付款方式

1.吊籃租賃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吊籃押金¥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3.吊籃租賃期滿後,吊籃租賃剩餘總款一次性結清。

4.吊籃設備因甲方原因損壞、丟失等的賠償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時一次結清。雙方責任:_______

一、乙方責任:_______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3.因設備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維修時間超過十二小時,免收當日當台租金。

4.電動吊籃正常使用發生的磨損,乙方負責維修及更換易損件,不收取維修費用。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6.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並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二、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籤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轉租和轉接他人,不得改裝和變賣。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説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設備的使用,設備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並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後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築結構及設備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櫃。

6.甲方負責吊藍的進出場裝卸運輸以及設備達到現場後的保管工作。

7.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並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設備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並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9.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由於違章操作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設備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0.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退場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部件齊全,並清理乾淨。若發現吊籃殘缺,損壞,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並按合同價格賠償。

爭議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法向簽訂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行業有關電動吊籃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雙方約定或者商定的終止情形出現外,本合同在雙方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完成後即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做出補充條款,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租賃合同1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方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機械設備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 台 電動吊籃,用於乙方所承建 項目工程。

1、吊籃租金每台每天 元整,按日曆天數計算。

2、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安全繩租用,安全繩租金每條每天 元整,按日曆天數計算。

3、電動吊籃的進出場費、安裝費由乙方承擔,安裝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甲方委派安拆師傅予以技術指導。

4、電動吊籃安裝調試完畢,檢測合格後乙方方可使用。資料由甲方提供。

5、租金支付方式:電動吊籃組織進場,安裝驗收完畢當天起算,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租金。租金按月結算,算滿一個月,乙方向甲方支付該月租金,逾期則每日加收1%的`違約金。

6、租賃時間:裝機驗收完畢起,至報停為止。

7、在租用期間,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應及時與甲方技術人員聯繫解決。如乙方在出現故障情況下繼續使用吊籃,發

8、在租用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電動吊籃交給第三方使用。如發生以上情況,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負責收回機械設備,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租賃損失,由乙方負責一次性按損失總金額的 倍賠償給甲方。同時如乙方擅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在報停電動吊籃時,須與甲方簽定書面報停通知,由雙方簽字確認;如檢查吊籃在使用中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該工程完畢後,乙方退還電動吊籃時,應將電動吊籃完好歸還到甲方指定地點,同時支付甲方全部租金和補助。

10、乙方如果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給甲方,從違約之日起,乙方按應付租金和費用總金額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費用給甲方,甲方有權通過相關法律手段進行訴訟。

二、電動吊籃的操作、使用和維修及保養。

1、電動吊籃操作人員由乙方自行組織有經驗並持有證件的作業人員進行操作。

2、上吊籃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在作業時攀沿窗户進出吊籃,或從一懸吊平台攀入另一平台,嚴禁酒後操作,超載運行。

3、電動吊籃的維修、保養為乙方正常維修、保養。出現大修,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雙方進行鑑定,若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費用及其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三、其他相關事項:

1、電動吊籃安裝與使用要遵循各項安全法規、高空作業規程、安裝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如因違反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2、電動吊籃出現故障,乙方應及時維修,不得帶病使用,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電動吊籃的起租時間以電動吊籃驗收當日起計算。

四、其他約定事項:

五、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而發生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單位所在當地法院調解。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違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租賃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吊籃租賃有關事宜已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設備數量及作業範圍

1、 甲方根據施工需求,向乙方承租ZLP-630電動吊籃,租賃台數2號樓掛滿(計算租金以實際使用數量為準)。使用數量建議雙方簽收的簽收單為準

2、 吊籃使用工程項目名稱:遵義市共青大道一號地塊一期工程擴2#樓3、 吊籃作業內容:

二、 租賃期限

1、吊籃到達工地時間月日前(具體時間甲方提前一週通知乙方)。

2、吊籃租賃時間以吊籃安裝驗收合格交甲方使用之日起(不包括使用前的安裝時間)至吊籃報停之日止。暫定40天,如超過40天及不足40天則按實際天數計算租金,使用期間吊籃維修時間超過4小時/天或者因乙方原因無法正常使用的天數,不計算租金。

三、租金及支付

1、吊籃租金:甲方按每台40元/天支付(其他費用一律均由乙方全部負責)。

2、甲方支付給乙方吊籃進出場及安拆費用每台元,安拆費待工程竣工後和租賃費一起支付。

3、春節或其他節日放假期間不收取租金,免租金,期限不超過15日,除特殊原因外(其他節假日、雨天風雪停電)照樣計算租金,工程未完工中途不能報停。

4、租金結算:中途不支付任何租賃費用,待甲方工程全部完工後,30個工作日內付清。

四、吊籃的進場及安裝

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時間組織吊籃入場,入場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的租賃資質證明、備案手續、安全技術檔案、檢驗合格證等手續,提供質量合格的吊籃設備,並及時組織人員進行吊籃的安裝調試。甲方提供現場人員臨時維修吊籃及零配件存放場所庫房。

2、吊籃安裝好後,甲方負責組織監理、總包單位及安檢部門驗收,驗收時如有產生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驗收合格後交付甲方操作使用,雙方辦理交付使用單,並確定吊籃數量,未經驗收不得投入使用,否則後果自負。

3、乙方提供的吊籃不存在任何危及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的因素,否則,即使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同樣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4、吊籃安裝驗收後,乙方負責對上機操作人員培訓,甲方具體負責技術交底,操作規程培訓並完善相關手續,甲方負責人員的'組織、管理,未經技術交底的人員嚴禁使用吊籃,後果自負。

5、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甲方負責現場轉運期間協調電梯、塔機等設備為輔助吊裝轉運使用的工作,乙方負責吊籃進出場上下車。

五、電動吊籃《丟失、損壞賠償規定》

六、吊籃的使用與管理

1、在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檢查及維護使用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甲方在使用過程中應給予吊籃良好的愛護,凡因乙方未檢查、維護不當,造成吊籃損毀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支付未使用期間的租金,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在租賃期內,甲方在施工工作時,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施工,佩戴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安全繩),安全繩均由乙方負責,不準野蠻和酒後施工,嚴格按照使用説明作業,此設備嚴禁當作貨物提升機使用,夜間或風速為五級以上嚴禁使用,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意外,其責任由甲方自負(如屬乙方提供的設備出現質量問題發生安全事故,經有關部門鑑定屬實,一切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甲方移動吊籃,經乙方技術人員同意後才能移動,否則後果自負。

3、乙方派駐一名現場技術負責人駐工地維護,維修設備及每日對設備進行例行檢查,如乙方現場技術負責人特殊原因請假,乙方應另安排技術人員接替工作,否則甲方拒付當日所有吊籃租賃費用,乙方還應負責甲方當日所有外牆作業人員人工費,人工費從租賃費中扣除。

4、因乙方的指導有誤而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租賃期內,乙方未按照規定履行維修義務的,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如不按時支付租金,乙方有權利採取下列措施:

1、 要求甲方及時付清租金,吊籃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常計收,每超過一天乙方向甲方收取所欠租金百分之三的滯納金,直至甲方付清所欠租金。

2、 因吊籃發生故障不能使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4~5小時未到現場維修,甲方有權拒付該台故障吊籃當日租金。

八、甲乙任何乙方如未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將賠付對方違約金五萬元整(人民幣)。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至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部費用結清後自然失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地址: 合同簽訂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時間:

吊籃租賃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吊籃租賃事宜商量如下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承租方清楚並承認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吊籃規格型號、數量、租費見下表

二、押金、租金及結算方法

承租人在簽訂合同後,須向出租人交付押金 元,從起租日期開始每 天結算一次租金,如使用租金超過押金50%時,承租方應補齊至全額押金。租用結束後,租金、押金及設備損壞、丟失,賠償金在退場時一次結清。

三、運輸費用

承租方負責進場時的運費,出租方負責退場時的運費。 四、租賃時間計算方法吊籃運至現場後第二日開始起算租金,至承租人施工結束將吊籃拆卸後送至出租方倉庫或指定地點日結束(節假日計算在內),遇下雨日吊籃工作4小時以上,按正常使用,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下雨時雙方確定後應作好相關記錄)。因承租方因素未用吊籃則按正常台班計算,十五天起租,不足十五天按十五天計算。

五、雙方責任權利

1、出租方責任、權利

(1)負責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工作,並定期檢查,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幫助承租方培訓操作人員和技術指導。

(3)吊籃如有故障,承租方應及時通知出租方現場負責人,出租方接通知後,應及時修復。

(4)出租方人員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責令整改,對承租方違章所發生的後果,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果承租方不能按時交納租金,經雙方協商無效,出租方有權在無需通知承租方的情況下,終止承租方的吊籃使用,收回吊籃,並有權從承租方的押金中扣除所欠租金、丟失損壞賠償金。

2、承租方責任、權利

(1)承租方所租設備不得轉讓、轉租和轉借他人。只限在本工地使用,不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轉移到別的工地進行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

(2)承租方負責設備在工地使用時安監部門的檢測費用。

(3)承租方應嚴格按照出租方所培訓要求及使用説明書規定進行設備的安裝、使用、保養,設備出現任何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承租方應立即停止設備使用,並通知出租方,直至故障排除後,方可恢復正常使用。

(4)除因設備自身故障造成停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扣除甲方設備租金。

(5)承租方必須指定明確的`負責人及安全員,負責吊籃的裝卸及正常使用、安全檢查,監督操作人員安全帶和安全帽的佩帶,並負責出租方的發貨清單、驗收合格證、維修單的核對認可工作。

(6)吊籃運至現場後,承租方負責卸車、搬運和保管,並儘快組織人安裝,如因承租方組織不利安裝遲緩,影響使用,責任自負。運至租賃處,經出租方管理員驗收清點後承租方方可回收清單,租用結束。如當日不送,視為繼續使用,租金照付。

(8)承租方在發生設備事故工傷時,應立即通知出租方,並有責任保護好事故現場。

(9)承租方應嚴格遵守吊籃操作規程,由於違章操作及操作不當造成的吊籃停用,損失由承租方自負。

(10)承租方負責保管好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祥見廠家清單)。

(11)承租方應經常檢查、保養、維修設備,歸還時保證吊籃正常使用,各部位構件完好無損,整體整潔。

3、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如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出租方所在地方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租賃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向甲方租用電動吊籃,用於長壽壽城水岸8、9、11號樓工程外牆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責任關係,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租賃內容

1、壹套吊籃包含:滿足吊籃安全使用的所有配件。

2、租金單價:42元/套/天(含税)。

3、吊籃數量:實租量(根據電動吊籃啟用單計量)

4、吊籃押金:在第一批吊籃入場時須向甲方支付押金/元,

押金不計利息,在最後一次吊籃結算時抵扣。

5、租金計算:每台吊籃租金=租金單價×租金天數(不足一天算一天)。

6、租金時間:起租時間以驗收合格之日計算至使用結束之日止(包含節假日及吊籃移位安裝時間在內)。租賃時間不得少於30天,不足30天按照30天計算。

7、租金結算週期及支付方式:租金每月結算一次,結算週期為上月1日起至本月31日止,並於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設備租金,拆除前需全部結算及付清所有租金。若按期不付租金,乙方將承擔租金總額3‰的滯納金。

8、其他費用:(本費用需在第一月支付租金時一同付清,此單價不含税)

吊籃安裝費:220 元/套,乙方自行安裝不計費。

吊籃移位費:220元/套;吊籃拆除費:220元/套。

9、移位時限:乙方提前叁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吊籃移機申請,甲方保證在貳日內完成移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叁日,超出此約定時間租金不予計算。(直至安裝完好後開始計算租金)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編制吊籃施工方案,報監理及業主(若業主需審批)審批完善後報乙方留存。

2、甲方負責組織乙方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進行不定期安全的技術交底。

3、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的.時間組織吊籃進場和出場。

4、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安裝意見合理佈置吊籃位置。

5、甲方負責吊籃產品質量以及吊籃運輸、安裝、維修及拆除,安全防護用品由甲方提供。

6、甲方在安裝、維護及拆卸的過程中必須服從乙方的監督和管理。

7、甲方負責吊籃產品使用過程中的技術指導和故障排除,甲方接到故障申訴後必須兩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8、甲方負責因吊籃質量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處罰。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