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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轉讓合同模板彙總10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轉讓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轉讓合同模板彙總10篇

公司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擬定以下合同。

一、 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1、本次轉讓公司的所屬位於惠州大亞灣中心北區用地面積20000平方米,西區上田用地面積4408平方米,西區上田用地面積5630平方米的土地,以上3塊土地已辦理好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2 、公司借出資金2750萬元整,分別為大亞灣某公司借款20000萬元,大亞灣某公司借款700萬元,大亞灣建委借款50萬元。

二、轉讓公司債權債務,經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自行處理,(但需要甲方協助的事宜,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處理。)

三、轉讓公司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 萬元整,本合同簽定後七天內乙方應將人民幣_______ 萬元整付至甲方或甲方(委託人)指定的帳號內,(該款為甲、乙雙方共管)。甲方辦理轉讓公司報批手續完畢後,乙方應即付人民幣_______ 萬元到甲方或甲方(委託人)指定帳號內。餘款在辦理轉讓公司·法人變更手續完畢後付清給甲方。

四、甲方乙方辦理好公司法人變更手續完畢後,甲方將編制好的`《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憑此清單逐項核對與驗收,核對無誤、驗收完畢後由甲、乙其經辦人員在清單上蓋單、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五、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税費經由甲方負擔。

六、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書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2

受讓方: (下稱甲方) 轉讓方:(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機械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第二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一次性支付貨款 元。第三條 設備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七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等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交接驗收

在本協議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設備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設備的交接手續,甲方對設備的.各種要求見交接清單。

第五條 費用負擔

轉讓設備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15日後,未及時交付設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協議每天支付1%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內不交付設備,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簽訂合20天內未支付設備款的,視甲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3、乙方交付資產中,如因乙方的過錯,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所產生的費用有乙方負責;第七條 合同生效、其它事項: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2份(傳真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份;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條 爭議解決:

5、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甲 方(蓋章):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下稱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轉讓方股東代表:

1、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2、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3、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受讓方(下稱乙方) : 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在甲方欲整體轉讓其投資經營 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公司)的全部股權,乙方有意收購的情況下,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整體轉讓公司全部股權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股權轉讓合同書,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 股權結構

1-1 公司原是由甲方 、 xx、 xx共同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經營範圍: 。公司的原股東構成、各自出資額及出資比例見附件1。

1-2 公司股權轉讓後依法由甲方進行公司變更登記。公司變更登記後的法定代表人為 ,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公司變更後的股東構成、各自出資額、出資比例見附件2。

第二條 收購股權的形式

甲方自願將各自對公司的全部出資整體轉讓給乙方,乙方整體受讓甲方的股權後,由乙方絕對控股公司,決定具體受讓人,具體受讓人以變更後的公司工商檔案為準。

第三條 整體轉讓公司股權的價格

為人民幣 萬元整。

第四條 價款支付方式

股權轉讓價款由乙方分期支付給甲方,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的當日需給甲方支付定金 萬元(可在最後一期抵作股權轉讓價款),全部股權轉讓價款由乙方在公司變更登記完畢之日起的第 個月開始付款,並保證每月 日前支付 萬元以上到甲方的指定賬户直至付清為止。甲方指定賬户是,賬户名稱: ,開户行:中國 銀行 支行,帳號 。

第五條 資產交接

5-1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按照雙方已確認的宏澧公司《資產明細表》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乙雙方共同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5-2 交割工作完成後,甲乙雙方應簽署《資產交接清單》,並根據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對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説明、協助等義務。宏澧公司《資產明細表》及《資產交接清單》為本合同附件3。

5-3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簽署相關變更登記所需的手續,並出面為乙方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但本次公司變更登記所需行政性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給甲方提供公司變更登記所需的全部手續,否則,甲方不再為乙方直接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且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第 個月開始支付轉讓價款。

第六條 股權轉讓資產範圍

6-1 甲、乙雙方在交接工作期間所形成的真實、準確、完整的公司資產表和雙方認定的資產交接清單的資產作為本股權轉讓合同資產轉讓範圍。

6-2 甲方保證在股權轉讓前,公司廠區範圍擁有的廠房、土地、機械設備等全部資產,均未設置抵押、擔保;保證移交給乙方的公司全部資產為淨資產。

第七條 債權債務及職工安置

7-1 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個人及其經營管理公司期間公司所發生的一切債務、税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全部歸甲方享有。

7-2 股權轉讓前公司原有職工,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前全部予以安置,所須費用由甲方承擔。

7-3 本合同生效之日後,乙方對公司經營管理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八條 權利交割

本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所享有的一切權利正式轉讓給乙方,乙方及其決定的受讓人依法正式對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所有權利。

第九條 税收負擔

乙方承擔因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應繳納的'税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10日通知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10-2 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否則,每遲延一日應按遲延支付價款總額,按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向甲方計付遲延支付違約金。

10-3 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30日仍未付清其當期應付款項,乙方在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情況下,須將其依據本合同所取得的財產全部退還甲方,並承擔全部手續的再次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費用後,由甲方退還乙方;如不足支付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

10-4 乙方在未付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受讓股權、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為違約,並按本合同轉讓價款的10%向甲方另行支付違約金。

10-5 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整體移交公司資產,並確保移交的公司資產權屬無瑕疵,雙方核實的資產明細移交無遺漏;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並按本合同轉讓價款的10%向乙方給付違約金。

10-6 甲方應確保其在本合同中的保證、承諾條款,以及提供的本合同附件真實、合法;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並按本合同轉讓價款的10%向乙方給付違約金。

10-7 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合同轉讓價格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10-8 甲乙雙方如因各自的債務問題而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並按本合同轉讓價款的10%向守約方給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履約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2-1 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為工作日外,均為日曆日。

12-2 在乙方正式接管公司前,甲方應報請 縣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就股權轉讓後的公司復工及周邊村民關係等問題召開一次縣長辦公會,使公司在乙方正式接管後能恢復生產。

12-3 本合同在 之日起正式生效。

12-4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附件

以下附件為此合同必要組成部分:

1、公司原股東構成、各自出資額及出資比例表;

2、公司現股東構成、各自出資額、出資比例表;

3、公司資產明細表及資產交接清單;

4、公司股東大會股權轉讓決議;

5、税務登記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

6、臨時恢復生產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7、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8、本合同簽訂前有關宏澧公司的合同、文件及其它資料。

第十四 條附則

14-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2 本合同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

甲、乙雙方簽字:

轉讓方(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轉讓方股東代表(簽字):

1、姓名:

2、姓名:

3、姓名:

受讓方(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公司轉讓合同 篇4

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個人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個人

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如下:

一、轉讓人同意將其在商標局註冊使用於第××類×××商品上的第××××號“×××”商標、第××××號“×××”商標及第××××號“×××”商標轉讓給受讓人。

二、轉讓費用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整;

三、轉讓人保證有關上述商標的所有知識產權無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許可他人使用或設定質押。

四、轉讓人保證在第××類以及其他類別類似商品上,就與上述商標相同或近似的任何商標獲得註冊或提出註冊申請一併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五、轉讓人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後,不以任何方式謀求對上述商標或與其相似商標的'包括專用權、收益權在內的任何權益。

六、轉讓人在簽署本合同時簽署“×××”、“×××”、“×××”商標轉讓申請書,在受讓方付全款後並同時將“×××”、“×××”、“×××”商標註冊證正本交受讓人。

七、受讓人在簽署本合同時簽署“×××”、“×××”、“×××”商標轉讓申請書,按法定程序辦理該商標轉讓手續,並承擔涉及上述商標轉讓的官方費用。

九、商標局核准上述商標轉讓後,轉讓人即喪失與上述商標有關的所有權利,並保證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商標;受讓人則即刻起享有與上述商標有關的所有權利。

十、如果上述商標轉讓申請被商標局駁回,則受讓人無須向轉讓人支付任何費用。

十一、如遇不可抗力影響了合同的按時履行,雙方應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後三十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後生效。

轉讓人:_______________公司/個人

授權代表:

日期: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個人

法定代表:

日期:

公司轉讓合同 篇5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與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為了 (以下簡稱公司)更好的發展業務,甲方同意將公司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公司所有權過渡

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將 的所有權過渡給乙方,乙方同意接收該公司。

第二條 雙方責任與義務

1、 甲方保證該公司為甲方合法擁有,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並保證甲方轉讓之前沒有以該公司的名義或股權等其他資產設置任何貸款、抵押、擔保等其他債務;公司所有權變更之後,乙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各種貸款、抵押、擔保等其他債務與甲方無關。

2、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需將公司目前的所有債務狀況如實告知乙方,如果甲方隱瞞債務,乙方可免遭任何債務人的追索,而且甲方將承擔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3、乙方保證儘快完成公司法人的各項變更手續。

4、 公司轉讓完成之後,在甲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法律問題,由甲方自行處理解決,於乙方無關;在乙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法律問題,由乙方自行處理解決,於甲方無關。

5、如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未違約一方由此產生的損失,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公司所有權的變更時間以本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6

甲方/出讓方(姓名/名稱):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帳户名稱:

帳户:

乙方/受讓方(姓名/名稱):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優速快遞業務茶山鎮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茶山鎮優速快遞南白象分部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於五天后將付清所有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轉讓經營權之外還包含經營點所屬物品,一台三輪車以及總部8000元承包費,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所有相關手續過户給乙方,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手續過户。

四、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茶山鎮優速快遞南白象分部全部業務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乙方承諾,將嚴格按照國家郵政管理局對快遞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優速快遞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合法經營,如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甲方確保轉讓經營權已經優速快遞總公司同意,或符合優速快遞總公司規章制度要求,如因轉讓未經許可或不符合優速快遞總公司規章制度造成不能轉讓,甲方需承擔違約責任。

六、甲乙雙方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需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轉讓費總金額20%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7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接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擬定以下合同:

二、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 轉讓給乙方,該公司轉讓行為已經同意。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並報批覆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1、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由甲方自行安置,與乙方無關。

2、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在外發生的一切違法行為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債權、債務處理

1、因甲方轉讓公司遺留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2、因甲方轉讓公司遺留的一切客户問題(包括退款等)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產權交割

乙方通過產權交易中心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後,甲方將編制好的《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憑此清單逐項核對與驗收,核對無誤、驗收完畢後,由甲、乙雙方及其經辦人員在該清單上蓋章、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六、税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税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1、 自公司轉讓之日起,之前所有的税費未清繳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2、 財務人員相關報税、財務報表信息等均提供給乙方。

七、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 (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並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後,於 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 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將甲方之前的產品線擅自交由其他公司經營。

2、 公司轉讓之後,公司所有產品線經營權均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干涉。

3、 轉讓之後乙方發現甲方刻意隱瞞或者已在轉讓之前將產品經營權給其他公司進行經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賠償並終止本合同。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其他

1、本合同共 頁,附件 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聯繫方式:

乙方代表人:(簽字)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項目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項目,然後將該項目再全部轉讓予甲方。轉讓合同並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鑑於年月日甲方委託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項目(下稱“項目”)。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項目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30%,丙方則為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鑑於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項目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於丙方(受甲方委託)為項目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項目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項目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為項目之實際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住宅項目,又稱住宅項目。

2.項目地點

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項目面積

佔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後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項目範圍

本項目之四至範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項目包括兩棟層數為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項目範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築物(3層),改造後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項目範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説明。

5.項目現狀

建設項目已建至,項目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 項目聯建主體與項目實際投資人

1.項目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託與乙方組成項目聯建主體。項目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聯建條件。乙方與丙方並約定了建築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項目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xx-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據此,乙方和丙方為項目之聯建主體。由於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係,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説明。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係。

2.甲方為項目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籤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為項目的全部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如至本協議書籤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為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 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 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 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説明)簽訂聯建合同及項目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

1.1.2 項目轉開發情況與項目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 辦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xx-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

1.1.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 建築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 項目用地範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 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 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 甲方支付辦理項目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 項目建築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 為項目公司提供註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 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 已辦理完成項目立項手續。

2.1.2 施工現場水、電接口提供情況:

2.1.3 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 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 支付項目建設資金、相關税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 丙方為聯建項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 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 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 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 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 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項目轉讓之實現方式

1.項目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為項目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項目之土地使用權、項目建設開發權及對項目之佔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係。

2.1.2 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至於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週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後,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為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為基礎,辦理項目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為項目公司的股東辦理項目公司之工商註冊登記。

2.4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項目轉開發手續,並將項目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項目公司名下。

2.5 本協議生效後項目設計、建築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 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為項目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並對項目享有全部權益。作為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於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即為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交易總金額:項目之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2 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 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 建築設計費;

2.2.3 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税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 土地出讓金;

2.2.5 項目工程施工費用;

2.2.6 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為項目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後,作為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協議書籤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項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 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之名稱暫定為)並辦妥項目轉開發並轉項於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 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 為項目公司辦妥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 按時間進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 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 丁方受讓項目聯建主體之地位後,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覆,成為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後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項目公司成立後,則該項目公司應成為項目轉開發後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後,丁方即享有項目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後,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項目公司即享有項目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 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 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為丁方辦理項目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 保證丁方在項目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 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項目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為,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項目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 保證丙方不對項目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項目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項目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 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項目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 應積極配合丁方對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項目能順利竣工並交付使用。

第八條 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為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為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項目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於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項目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為,其後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項目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後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北京市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公司轉讓合同 篇9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受讓方(以下簡乙稱):

身份證: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擬定以下合同:

二、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公司,該公司註冊資金**萬元,該公司轉讓行為已經同意。

三、債權、債務處理

1、因甲方轉讓自**年**月**號起,之前公司遺留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公司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一次性付清。**年年檢費用甲方付。 伍、税費負擔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税費按如下方式處理:**年**月**號前所有明形隱形税務由甲方承擔,**年**月**號後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 (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違約責任

乙方在受轉讓後,自**年**月**號起,之前所有債務、應繳納的税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因未經過公證,甲方説自**年**月**號前公司是零報税,之後如出現債券債務税務問題,合同視為無效,甲方返還給乙方**元整。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中間人:

經中間人協調甲乙雙方就韓城市鑫融信用擔保有限公司,有關項目批文及相關證照轉讓一事,(無實體性資產)合同如下:

一、 轉讓價格:

人民幣萬元。

二、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乙方將轉讓費一次性轉到中間人賬户,同時甲乙雙方到市工商局辦理股權及法人變更手續,變更到位後,由中間人一次付給甲方全部轉讓費,同時甲方出具收款證明。

三、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確認,轉讓給乙方的手續有省中小局備案通知書一份,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機構代碼證正(副本),税務證,開户銀行許可證,公司印章,無實體性資產,僅政府部門有關手續。

2、 甲方保證,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前公司的債權債務均與乙方無關,如因甲方的`原因,影響到乙方的正常營業甲方負全責。轉讓後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3、 甲方收到中間人的資金卡後,將公司的相關批文,通知

及與公司有關的資料、印章、移交乙方。

4、 過户手續辦完後,該公司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 乙方責任:

1、按合同付清轉讓費。

四、 違約責任:

1、 甲方不按合同執行,賠償乙方拾萬元人民幣。(合同執行期為七個工作日)

2、 乙方不按合同執行,賠償甲方拾萬元人民幣。(合同執行期為七個工作日)

特別約定:為了確保履行合同,經中間人同意,自願為甲方擔保,如甲方不履行合同,由中間人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五、 補充條款:

1、 雙方約定,下週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公司法人以及股權變更登記。

2、 本合同一式兩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中間人: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