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熱門】房屋合同彙總五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房屋合同彙總五篇

房屋合同 篇1

合同編號:錫蟻預合同( )第______號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無錫市屬白蟻危害地區。依據《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0號)和《無錫市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無錫市人民政府令第59號)等相關規定,為保證甲、乙各方共同履行職責,認真做好房屋白蟻預防工作,切實加強房屋白蟻危害安全管理,保護房屋免遭白蟻侵害,確保房屋住用安全及消費者權益,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白蟻預防房屋工程項目基本情況

房屋工程名稱

工程坐落

建築總面積:

層次:

幢數:

計劃開竣工日期:

自 年 月至 年 月

項目批准單位及文號:

建築結構:

計劃投資金額:

房屋主要用途:

其他:

第二條 預防施工基本要求、範圍及質量標準

1、預防施工基本要求及範圍:採用噴灑藥物處理的預防施工方法對新建房屋建築的地基、地坪墊層、木構件和部 分牆體等部位進行預防處理,以達到防止白蟻危害房屋主體的目的,確保房屋使用安全。

2、包治期限:上述房屋主體自白蟻預防施工工程完工之日起十五年內不發生白蟻危害(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甲方(委託方)負責的主要事項

1、提供相關圖紙和施工説明書等反映房屋情況的資料,主要包括:

(1)項目批准文件;

(2)施工總平面圖;

(3)建築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

(4)基礎平面圖、剖面圖、詳圖;

(5)其它:_________

2、為確保銜接施工,房屋破土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計劃準備。下列分部(項)工程實際施工日期前三天,應通知乙方:基礎至±0基槽回填土前;地下室底板墊層和(或)底層室內地坪墊層夯實澆築砼前;其它:_________

3、為乙方提供水、電等必要的施工條件,督促並協調施工單位做好施工過程中的配合協調工作

4、督促土建等施工單位作好建築場地廢舊木料、建築木模板等的清除工作,防止產生新的白蟻侵染源。

5、督促土建等施工單位和房屋使用人保護經過白蟻預防藥物處理的藥劑層。

6、包治期限內及時向乙方提供蟻害發生情況,配合乙方作好預防工程的回訪複查。

第四條 乙方(受託方)負責的主要事項

1、按《無錫市房屋白蟻預防施工操作技術規程》進行白蟻預防施工。根據土建施工進度組織做好白蟻預防施工銜接,不得影響土建施工進度。

2、經過白蟻預防施工的房屋(不包括後期裝飾裝修等不屬於本合同防治施工範圍內的構件、人為攜入白蟻造成的危害以及甲方或房屋使用人原因使預防效果受到的影響),保證在十五年內(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不發生白蟻危害。包治期內若發生白蟻危害應給予無償滅治。

3、白蟻預防施工工程結束後,向甲方提交經市白蟻防治管理機構確認的《房屋白蟻預防驗收合格證明》,交甲方存檔,作為房屋產權登記的依據之一。

第五條 安全

1、白蟻預防施工期間,甲方應協調土建等施工單位協助做好白蟻預防施工安全工作,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2、白蟻預防施工期間,乙方若認為施工現場存在不安全隱患,而又無法避免時,可向甲方提出暫停和調整原定施工方案及步驟的具體建議。但新建議應保證預防施工質量。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方按省物價、財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白蟻預防工程施工費,合計金額(大寫)_________元,於合同簽定時一次付清。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結清白蟻預防工程施工費或申報的建築總面積與實際不符,乙方將不承擔本合同第四條第2、3款規定的內容。

2、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發生爭議時由無錫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叁份(其中一份報備案機構備案)。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託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 託 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 託 人(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_________(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2條 房屋法律概況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

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

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_________

第3條 出租房屋概況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4條 房屋租賃期限: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條款

第5條 租金每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整)

第6條 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半年/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幣)的租金;以後應在每_________(月/季/半年/年)最後一個月的_________日前付清下一_________(月/季/半年/年)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 租金支付地點:_________

第8條 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保證金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10條 為保證乙方按照合同履行義務,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11條 當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未繳納租金或者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利從保證金中扣取。乙方應補足保證金。如果乙方經甲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未補足的話,則甲方可以單方解約,並追究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12條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第13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税收由_________方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撤銷、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4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_________方承擔;環境衞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每月每平方米共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承擔。

第15條 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 免租裝修

第16條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免租裝修期,在此期間由_________方負責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甲方在此間期間免收乙方的租金。

第17條 裝修期間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六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8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9條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因轉租帶來的額外收益歸_________方所有。

第20條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21條 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_________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22條 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_________(可以/不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七部分 房屋修繕

第23條 租賃期間,_________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_________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_________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第24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修繕,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消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25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6條 租賃期間,房屋內原有的家電、傢俱等附屬設施、設備的.維修由_________方負責,維修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27條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屋內原有的家電、傢俱等附屬設施、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28條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29條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八部分 保險責任

第30條 在租賃期限內,_________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的保險,_________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_________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九部分 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31條 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説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32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

第33條 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__%計算。

第34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35條 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搬出房屋,則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十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3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3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__%計算。

第38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39條 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_________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40條 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後_________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41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42條 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43條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44條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45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46條 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_________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47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48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部分 通知

第49條 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繫應以_________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2.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第十三部分 爭議解決

第50條 本合同歸_________國法律、法規管轄。

第51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部分 合同生效

第52條 本協議自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53條 _________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_________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_________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54條 由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該代理人應向對方出示授權委託書並應和對方應在授權委託書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委託方書面追認的,對委託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部分 違約責任

第55條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56條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説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部分 索賠

第57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如: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錶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煤氣管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暖氣安裝費等)

第58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第59條 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甲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甲方不予以補償。

第60條 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61條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給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責任。

第62條 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七部分 保證

第63條 由_________作為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按照此合同履行義務。此保證為_________(一般保證/連帶保證)保證人的權利義務見附件。

第十八部分 其他

第64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存_________份,税務部門__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5條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66條 因所租賃房屋本身及其附屬物質量量問題造成第三人損害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對第三人之損害有過錯的除外。

第67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第_________日生效。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規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因甲方逾期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影響乙方辦理居住登記的,乙方可按規定單獨辦理租賃信息記載。

第68條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69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70條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甲方簽字: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簽字:_________(承租人)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附件二:《保證合同》

特別告知

一、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

二、接受他人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出示委託人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權限。

三、租賃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並簽字蓋章。

四、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賃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五、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應按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託的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六、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應在落款內簽字、蓋章,並註明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 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法令的義務。

二、房屋租金數額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乙方應於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欠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 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於七日前甲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託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房屋注意事項】

1、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合同要註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寫明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 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8、合同應約定是否同意轉租。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

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

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

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

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設施、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 (甲方)同 (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煤氣罐[ ]

二、暖氣管道[ ]

三、熱水管道[ ]

四、燃氣熱水器[ ] 型號:

電熱水器[ ] 型號:

五、空調[ ] 型號及數量:

六、傢俱[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電錶現數: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年 月日

簽約地點:

房屋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改善居住條件,擬在自家院內(宅基地)新建一棟一層住宿房,該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

根據甲方意圖,甲乙雙方經充分討論,共同研究,以口頭方式對房屋佈局、結構形式、建設規模、裝修裝飾樣式、施工作業範圍等工程概況作了約定,主要內容如下:1、結構形式:磚木結構,層數為壹層,屋面為瓦屋面;2、建設規模:建築面積約120㎡;3、施工作業範圍:從基礎至屋面、四周滴水線以內按約定的土建、裝飾、水電及門窗安裝工程,具體為:內外牆面只抹灰;堂屋、卧室採用塑料扣板吊頂;堂屋地面粘貼地磚,其餘地面為豆石混凝土地坪;廚房打灶台1個;房間安裝普通套裝木門,窗户採用塑鋼窗;水電安裝、敷設完畢,具備一般功能,燈具、潔具由甲方自備。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價格:

1、本工程為包工包料一次性包乾,包乾價款合計捌萬元整(¥80000.00),超出包乾範圍以外的工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價格。

2、施工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發生的水費、電費由甲方承擔。

三、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20xx年月日開工至20xx年月 日交工,工期合計 日曆天,因下雨、停水、停電或其它特殊原因誤工的,

工期順延。

四、工程質量:

1、嚴格按照國家建築施工相關要求進行施工,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3、選用材料合格,達到國家相關標準。

五、付款方式:

人員及機具進場,開工付肆萬;屋面蓋瓦完畢付貳萬;裝飾、安裝工程基本完工付貳萬。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甲方有權對工程不合格的部位提出整改或返工。

2、甲方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做到三通一平並協調好周圍鄰居、城建、國土等部門的關係,確保工程施工不受干擾。

3、甲方應按約定按時支付工程款。

4、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房屋建築施工經驗,以確保工程質量合格。

5、乙方應重點抓好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

八、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甲方如未按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待料停工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攬的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應無償維修、返工或重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可提請訴訟解決。

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工程竣工並結清工程款後自行失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字(手印):身份證號碼:

中間人簽字(手印) 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