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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融資租賃合同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融資租賃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精】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1

合同號碼: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

出租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

傳真:________帳號: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

傳真:________帳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二條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如附表第(5)項所記載,並以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為起租日。

第三條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9)項的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附表第(7)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以下簡稱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為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3.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為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其利息均從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至租賃物件起租日,以外幣()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幣___%/年的利率計算)。

4.根據本條第2、3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錶》,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為準,對附表第(8)、(9)、(10)、(11)、(12)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於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錶》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潤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自主選定租賃物件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定購買合同。乙方同意並確認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有關合同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4.有關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税、增值税及國家新徵税項和其他税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甲方負擔,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甲方按時直接支付。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交付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3)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單後,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託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件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後,即視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乙方簽收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及乙方將租賃物件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在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乙方對租賃物件自負保管責任。

4.因不可抗力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遲運輸、卸貨、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件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按受租賃物件,甲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為、戰爭、自然災害。

5.乙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

商檢,並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第六條租賃物件瑕疵的處理

1.由於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件的交貨,或提供的租賃物件與購買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調試、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由購買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第三人就出賣標的物主張權利,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出租人購買該標的物時明知第三人對買賣標的物享有權利的除外。

2.租賃物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承租方。索賠權是否轉讓應當在購買合同中明確。

3.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租賃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費用應由承租人承擔。

第七條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附表第(4)項所記載的設置場所,不得轉讓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原製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不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税種應交納的税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條租賃物件的滅失及毀損

1.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物件滅失及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但正常損耗不在此限)。

如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狀態、性能的物件。

2.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復的程度時,乙方按《實際租金錶》所記載的所定損失金額,賠償給甲方。

3.根據前款,乙方將所定損失金額及任何其他應付的款項交納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及對第三者的權利(如有時)轉交給乙方。

第九條保險

在租賃物件到達附表第(4)項所規定的設置場所的同時,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物件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與幣種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與幣種。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保險事故發生,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即行將一切有關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於下列事項:

(1)作為第八條第1款第(1)或(2)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2)作為第八條第2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條租賃保證金

1.乙方將附表第(8)項所記載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在本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並按《實際租金錶》所載明的金額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當有第十二條第1至5款的情況時,甲方從租賃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違反合同處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徑行收回租賃物件,並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採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物件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採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應按附表第(13)項所記載的利率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支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為止。

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併、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採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第十二條甲方權利的轉讓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

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並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並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或

2.租賃期滿30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項和第(12)項所記載的續租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其他條件與本合同相同)繼續承擔,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____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擔保

擔保人擔保和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繳納其應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按照本合同項下擔保人所出具的擔保函履行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需提起訴訟時,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乙方提供必要的情況和資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狀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乙方資產負債表、乙方利潤表、乙方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況和資料時,乙方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號購買合同、《實際租金錶》、《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擔保函》、《租賃物件收據》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擔保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附1.

融資租賃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倫敦a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與上海b工廠(以下簡稱承租人)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進附件所列的設備;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為兩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3、總租金為24萬美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1萬美元,應於每月五號前交入c銀行的出租人賬户。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1%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後一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4、出租人必須按cif上海條件在附件規定的時間內把所租設備運交承租人。

5、出租人應於裝船後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淨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兩份

b、發票四份

c、裝船單四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於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一份。

6、貨到上海港後,承租人要委託上海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30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7、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必須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使在事故中,遭受損失和傷亡的其他有關方也可受益。

8、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免費提供租後服務,包括所租設備的安裝、運轉、修理和保養。承擔人必須妥善愛護所租設備,保持經久耐用。如果由於承租人員的錯誤操作造成設備損壞,修理費應由承租人承擔。

9、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設備到達廠房一個月內,出租人要派出兩名技術員到上海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後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人民幣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11、為達到第十條所述的目的,有關安裝、調試、檢查、修理、操作和保養的技術資料應由出租人免費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術人員每季至少要對所租設備檢驗一次以確保設備正常開動。承租人則要給予他們必要的協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專利權糾紛,出租人應對其後果負責。

14、沒有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15、當合同期滿時,承租人可作以下不同的選擇:

--繼續再租兩年

--改簽融資租賃合同租用更長的時間

--按照雙方同意的優惠價格直接購買設備。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擋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執行合同的時限應作相應的延長。

17、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的一條條款並在六十天內未作時,另一方可提前六十天向違約方提交書面通知面終止本合同。違約的一方應對有權終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18、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按照國際商會的調解和仲裁規則由一個或幾個按該規則指定的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於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設備租給承租人: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 製造廠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船日期:________________ 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額:____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

如遇到相關法律問題,歡迎進行在線律師諮詢。

融資租賃合同3

訂立合同地點:訂立合同時間: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税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照下列條款訂立本汽車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訂立依據和租賃物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的要求,租給乙方輛,牌照為:,麪包車1輛,牌照為:所屬人:

第二條租賃汽車的所有權

一、在租賃期間,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汽車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二、乙方不得在租賃期內退租,不得出售、轉讓、轉租、抵押租賃汽車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汽車所有權的行為。

三、乙方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任何活動。否則,乙方必須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四、乙方付清甲方租賃費和租賃管理費後,所租賃的汽車產權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辦理轉讓(過户)手續。

五、所有權歸乙方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賃期、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及延付租金處理

一、租期1年,自20xx年7月16日起至20xx年7月16日止。

總租金:壹仟元整(即¥1000。00)。

二、甲方自20xx年7月16日起,將車輛交予乙方使用。乙方應當按照約定於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租金,雙方同意以轉賬方式轉甲方銀行卡中。

銀行卡户名:

卡號:

開户行:

第四條租賃汽車的交貨、驗收和證照

一、乙方按規定交付購車租金後,按照乙方與甲方簽訂的《銷售協議》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不可抗拒因素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汽車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汽車正常運行所需的證件,包括:行駛證、營運證、附加税證、行駛證貼花、二保卡、養路費、服務手冊、牌照及牌照附件。

三、如果向乙方未按上述規定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所租賃汽車已由乙方驗收,並視同乙方已經將該車的驗收收據交付甲方。

第五條租賃汽車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一、租賃汽車汽車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出賣汽車方簽訂的《購車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汽車出賣方責任時,由甲方負責向汽車出賣方交涉索賠,乙方應在發現問題時,立即停止使用,妥善保管,並迅速將上述情況用電報、傳真通知甲方,收集、保管有關證據,協助甲方向汽車出賣方索賠,如果因乙方延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汽車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如發生上述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和合同效力。

第六條租賃汽車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承擔

一、租賃汽車在租賃期間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租賃汽車。

二、租賃汽車乙方在使用、保養、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三、租賃汽車乙方沒按有關法規及時購買養路費、運管費和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甲方墊付的,乙方應按期墊付金額的2%支付月利息,並且乙方就及時支付甲方所墊付的資金。

第七條租賃汽車的損壞、毀壞責任和保險

一、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租賃汽車的損毀和滅失的風險,但是,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除外,不論什麼情況,乙方均需依本合同按期交納租金。

二、在租賃汽車發生毀損或滅失而不屬於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時,乙方應立即用電報、傳真等書面材料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汽車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汽車相同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三、租賃汽車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費由乙方承擔。險種包括: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險、及保險公司消貸硬性規定的或乙方要求的其他險種,保險期自租賃汽車支付之日起至本合同終結為止。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採取合理保護、施救措施,並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同時應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乙方應收集有關資料和證明,會同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賠償,如因乙方延誤時間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責任人因故不能參加保險理賠時,甲方為當然理賠代理人,保險理賠金全部歸甲方或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

五、保險賠償金分割方式:租賃汽車可修復時,保險賠償金歸乙方,並由乙方負責修復汽車。如汽車報廢,保險賠償金額中,應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其餘部分視不同情況歸甲方、歸乙方或由乙方其他債權人按法律順序分割。

乙方承諾:

1、乙方承擔《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中被保險人的義務。

2、保險責任範圍之外,任何涉及租賃汽車使用的賠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包括直接、間接損失和所有

善後費用)。

六、租賃汽車在保險期到期時應及時續保,如乙方不主動來甲方續保,甲方視為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續保。乙方應及時支付保費,否則,由甲方墊付的保費,乙方應按保費的2%支付月利息。

第八條其他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

二、甲、乙雙方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或退租,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修改,變更須採取書面形式變更修改。變更修改後的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正式生效。

三、合同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

甲方(出租人)

簽字:

年月日

代表:

年月日

乙方(承租人)(章)

融資租賃合同4

合同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

融資租賃合同書

融資租賃合同書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傳:

電 話:

開户銀行:

帳 號:

傳 真: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傳:

電 話:

開户銀行:

帳 號:

傳 真: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二條 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如附表第(5)項所記載,並以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為起租日。

第三條 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9)項的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附表第(7)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以下簡稱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為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3.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為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其利息均從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至租賃物件起租日,以外幣( %/年的利率和人民幣 %/年的利率計算)。

4.根據本條第2、3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錶》,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為準,對附表第(8)、(9)、(10)、(11)、(12)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於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錶》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力,自主選定租賃物件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條款、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訂購買合同。乙方同意並確認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購買合同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4.有關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税、增值税及國家新徵税項和其他税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乙方按時直接支付。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付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3)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單後,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託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件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後,即視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乙方簽收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及乙方將租賃物件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在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乙方對租賃物件自負保管責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遲運輸、卸貨、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件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賃物件,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檢,並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第六條 租賃物件瑕疵的處理

1.由於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件的交貨,或提供的租賃物件與購買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調試、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由購買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賃物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承租方,索賠權的轉讓應當在購買合同中明確。

3.索賠費用和結果均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附表第(4)項所記載的設置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的原製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不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税種應交納的税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滅失及毀損

1.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物件滅失及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但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如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狀態、性能的物件。

2.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復的程度時,乙方按《實際租金錶》所記載的所定損失金額,賠償給甲方。

3.根據前款,乙方將所定損失金額及任何其他應付的款項交納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及對第三者的權利(如有時)轉交給乙方。

第九條 保險

在租賃物件到達附表第(4)項所規定的設置場所的同時,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物件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與幣種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的金額與幣種。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保險事故發生,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即行將一切有關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於下列事項:

(1)作為第八條第1款第(1)或(2)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2)作為第八條第2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乙方將附表第(8)項所記載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在本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並按《實際租金錶》所載明的金額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當有第十二條第1至第5款的情況時,甲方從租賃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處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逕行收回租賃物件,並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採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物件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採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應按附表第(13)項所記載的利率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為止。

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併、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採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租賃物不屬於承租方破產清算的範圍。

第十二條 甲方權利的轉讓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並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並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或

2.租賃期滿30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項和第(12)項所記載的續租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其他條件與本合同相同)繼續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 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 擔保

擔保人擔保和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繳納其應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按照本合同項下擔保人所出具的擔保函履行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需提起訴訟時,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乙方提供必要的情況和資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狀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乙方資產負債表、乙方利潤表、乙方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況和資料時,乙方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 號購買合同、《實際租金錶》、《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擔保函》、《租賃物件收據》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 址:

開户銀行:

電 話:

郵政編碼:

傳 真:

帳 號:

相關知識:

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作為融資租賃合同構成部分的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並非完全獨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現效力上的相互交錯。這種效力上的交錯主要體現在:買賣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即出賣人,不是向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的義務,而是向另一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和義務;在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中的義務時,承租人在一定前提下,有權向出賣人主張賠償損失;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隨意變更買賣合同中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關的條款。

買賣合同與租賃合同這種效力上的相互交錯,並未突破合同的相對性原理,因為它是基於合同的約定產生的,是各方當事人之間合意的產物。也就是説,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之所以能夠向買賣合同中的出賣人主張標的物的交付,是因為在買賣合同中就約定有這樣的條款,承租人就是基於買賣合同中的該項約定,享有從出賣人處受領標的物的權利。在這種意義上,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本來就是買賣合同中的當事人之一,他對於出賣人所享有的權利,系屬合同相對性的體現,而不是對合同相對性的突破。在出賣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承租人在特定情況下所享有的對出賣人主張賠償損失的權利,或是基於買賣合同中的特別約定,或是基於買賣合同之外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合意的產物,而不是合同相對性的例外。基於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變更合同中與承租人有關的條款,也是當事人之間合意的產物,非屬合同相對性的例外。

既然買賣合同與租賃合同存在效力上的相互交錯,那麼其中一個合同的效力狀況,能否對另一個合同的效力狀況產生影響呢?對此,日本已出現了相應的判決。其中大阪高等法院的一個判決認為,除有特別情事外,其一契約之有效無效,對另一契約的成立與生效不生影響。該立場已為其他判決所接受,形成為一項判例法原則。而日本有學者對此項判決提出批評,認為在融資租賃交易中,買賣契約與租賃契約之間有較為密切的聯繫,當租賃契約不成立、無效或被解除時,如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租賃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買賣契約應可解除,或者因默示解除條件成就而自動失效;如在標的物交付後,買賣契約應不受影響;買賣契約不成立、無效或被解除時,租賃契約應可解除,或者因默示解除條件成就而自動失效。這一觀點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鑑。合同法對此未作明確規定,主要是考慮到融資租賃交易是實踐的產物,而非法律的創新;它是一種仍在繼續發展變化的交易形式,而非進入了相對的穩定期。因而法律應尊重並反映這一客觀現實,預留一定的法律空間,而先不要作出強行性的規定。更何況,當事人欲實現兩個合同的相互影響時,完全可以經由彼此間的約定來實現。

融資租賃合同5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合同的標的

根據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擬租賃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購進租賃物件後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明細表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章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物件的處理:

A、留購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項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留購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後,甲方將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B、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件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注:留購或續租任擇一種,雙方確定一種後,另一種在合同中無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章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____個日曆月,進口設備的租賃期從設備到港日起算,國內設備租賃期從發貨日起算,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保險、銀行費用、利息為___元(大寫),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租賃總成本的百分之___,計人民幣___元,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全額付給甲方(手續費滯交影響合同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___日將租金劃入甲方的帳户。

(3-6)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家增減有關税項、税率及銀行利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並承付。

(3-7)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除按照延付時間繼續計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滯付金。

第四章租賃物件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4-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甲乙雙方商定採用()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件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甲方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賃物件甲乙方確定後,購貨合同由甲方簽訂。乙方作為甲方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乙方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甲方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乙方自提證明單據。甲方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與供貨方聯繫解決,甲方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4-2)租賃物件運達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甲方。

(4-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賣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章租賃物件的保險

(5-1)甲方負責在租賃期開始前對租賃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的財產險和運輸險,保險費計入租賃物件總價款。

(5-2)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乙方應負責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應直接劃歸甲方,作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被滅失的部件,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的過程中,乙方應仍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章經濟擔保

(6-1)甲方同意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法人證明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及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章租賃保證金

(7-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應在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租賃保

證金人民幣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如因乙方未及時交付保證金致使不能執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是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應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項。

第八章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8-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8-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九章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租賃物件明細有;

附件二:租金償付表;

附件三:經濟擔保書。

第十章合同文本及生效

(10-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經濟擔保人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年月日年月

融資租賃合同6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徵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是一種融信貸和租賃為一體的新型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一)融資租賃合同包含有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融資租賃合同是一種融信貸和租賃為一體的新型租賃合同。

(二)出租人是專營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公司。

(三)融資租賃合同是諾成、要式合同。

(四)融資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購買的。在融資租賃合同簽訂時,出租人尚未實際控制租賃物,這不同於一般的租賃合同。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正是通過出租人購買自己所需的租賃物,以解決自己購買資金的不足,達到融資的目的。

(五)出租人需將購買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喪失對該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六)出租人對租賃物無瑕疵擔保責任。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來購買租賃物的,因此,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由承租人直接向出賣人索賠並承擔索賠不成時的損害後果。但是如果承租人是依賴出租人的技能來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出租人對租賃物應當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七)融資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但是租金並非為使用租賃物的代價,而是“融資”的代價。所以,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二、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約定購買租賃物。出租人在購買租賃物時,是以自己的名義與出賣人簽訂買賣合同。但出租人不能自己選定出賣人和租賃物,它必須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而訂立的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以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要求。

2. 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獨佔使用權。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權,不僅可以對抗出租人的所有權,而且可以對抗對租賃物享有其他物權者的權利。

3. 協助承租人向出賣人索賠的義務。根據出租人與出賣人的買賣合同,出賣人不履行買賣義務時,出租人可以向出賣人索賠。但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往往將此權利轉移給承租人,而由承租人直接向出賣人行使索賠的權利,同時出租人承擔協助承租人索賠的義務。

(二)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約定支付租金。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地點、支付時間、支付幣種以及每期金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 適當承擔在租賃期間內對第三人的侵權責任。在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應根據具體情況,由承租人承擔責任。

3. 對租賃物保管、維修的義務。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的保管、維修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不承擔此項義務。

4. 合同終止時返還租賃物。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往往在合同中事先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達不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承租人有義務將租賃物返還給出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7

抵押人(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下稱乙方):

鑑於:乙方與承租人簽訂了編號為《車輛融資租賃合同》,根據該合同約定,為方便車輛管理和營運,融資租賃車輛落户在甲方名下。為確保前述《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有效保障乙方債權實現及其對車輛所享有的權利,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車輛設定抵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其名下的如下機動車輛(下表不夠填寫可另列清單)設定抵押,為乙方與承租人依《車輛融資租賃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並承擔設定抵押的有關費用。序號車牌號碼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抵押物價值/採購價(元)

2、抵押擔保的範圍為前述《車輛融資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收車費用,訴訟、保全及執行費用,律師代理費用,實現債權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財產評估、處置費等)以及《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應由承租人支付的費用。

3、抵押權的存續期間為前述《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的乙方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或其委託方辦理相關抵押登記手續。

5、在車輛抵押登記完成後,機動車登記證書及/或車輛抵押證明文件由乙方(或委託方)負責保管。

6、車輛抵押期間,甲方必須確保車輛足額購買了乙方要求的保險,並確保車輛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

7、車輛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對抵押車輛的運營進行監督管理,並配合乙方對抵押車輛實施檢查。

8、在抵押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查封、扣押或滅失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9、在承租人按《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約定付清全部租金後,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負責配合甲方辦理車輛抵押登記註銷手續並將機動車登記證書等材料交還甲方,承租人要求車輛過户的,甲方須配合辦理車輛過户手續;若承租人未能按《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約定履行相關付款義務,則乙方(或其委託方)有權依法對抵押車輛進行處置。

10、本合同一式等法律效力。叁份,甲、乙雙方及車輛抵押登記部門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8

編號:

甲方:

乙方:

xx市 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充分利用甲方的現有資源優勢,加快甲方資產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項目含金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開展經營資金引進和融資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 項目資金引進和融資管理顧 問,全權代理負責甲方經營資金引進和融資工作,並向甲方提 供相關顧問服務和居間服務,乙方接受委託。

二、 甲方主要職責:

1、全力指導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資或融資工作。

2、及時提供引資或融資所需真實、有效的各項文件資料。

3、及時辦理引資或融資的相關手續,承擔約定付款義務。

4、遵守協議承諾,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主要職責:

1、組織資深金融投資及資產管理專家為甲方經營管理量身 訂做策劃出個性鮮明、切實可行的短期和長期融資目標、整 體資金引進和融資管理戰略規劃方案和實施策略;

2、對甲方項目運作進行價值分析、策劃和包裝,根據實際 調查結果和財務數據編寫權威性、規範化的引資、融資、申 請文件和報告;

3、利用多種渠道和方式,有計劃地面向境內外銀行、擔保 公司、基金會、風險投資商、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多層 次的項目引資或融資推介;

4、組織項目投資商或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到甲方現場 考察;

5、代表甲方與項目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 構進行商務談判與溝通協調;

6、負責代表甲方與項目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等金 融機構起草、草簽合作協議和各種相關的法律文書,維護甲 方權益;

7、負責聯繫辦理甲方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等委託交辦 的其他事務和手續。

8、當引資或融資進入正式程序時,雙方另行簽署專項引資或融資居間服務協議,經甲方核准後予以實施。

四、顧問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雙方達成共識,簽訂委託顧問合作協議書;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資或融資項目有關資料、提出具體要 求、合作意向並及時回覆乙方專家的詢問;

第三步:乙方協調組織項目投資商或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進 行項目初步論證併到甲方現場調研、考察;

第四步:協助甲方與項目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共 同草擬和編報甲方引資或融資相關文件、報告、報 表;

第五步:落實招商引資方案:包括金融機構選定,引資或融資方 式確定,擔保及反擔保措施,帳務合理調整,融資額度 發放,資金到帳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項目正常運轉後的經營監管顧問與諮詢。

五、成本與費用核算:

1、乙方顧問費按:每年人民幣 萬元(含策劃啟動、專家聘請、擬定引資或融資方案、項目調研、考察等)計算,由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生效後 10 日內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時再支付餘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擔乙方為融資而支付的前期費用。

2、當甲方引資或融資項目成功,甲方保證按引資或融資的實際資金到帳額的一定比例在資金到帳當日支付乙方居間服務費(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條款約定金額為準)

五、合作期限:一年,從甲乙雙方正式簽字日起開始計算。

六、違約責任; 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毀約,擅自毀約作違約論。違約方需向守約方賠償損失。

七、其它;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到期無異議自動順延;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書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5、本協議書爭議交xx仲裁委員會按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日期:

日期:

融資租賃合同9

甲方: 南京××擔保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與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於20xx年 月 日簽署《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編號: ),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將價值 萬元的 設備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出租給乙方。乙方特向甲方申請為該筆貸款提供設備回購保證擔保。為保證此項業務順利進行,防範風險,制訂以下協議:

一、乙方將承租的 設備用於與208醫院合作開辦伽瑪刀治療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乙方與醫院以分成的方式對中心利潤進行分配。乙方保證將獲得的中心盈利首先用於歸還租金,並按照甲方要求將有關資料交甲方備案。

二、甲方為乙方進行的上述融資租賃提供設備回購保證擔保,擔保手續費以與乙方對中心盈利進行分成的方式獲得。擔保手續費的具體計算方式為:

1、融資租賃期限內,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在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後的剩餘部分的50%為擔保手續費。

2、融資租賃業務結束後至中心開業的第六年年底,乙方每月獲得的中心盈利的15%為擔保手續費。擔保手續費自中心開業後的第四個月開始,每月支付一次。

三、乙方承諾其經營活動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乙方在經營中的對外融資、歸還貸款及內部資金往來等應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融資租賃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事宜,簽訂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出租車輛信息 牌汽車 輛,車型: ,車牌號碼: 。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三、合同金額:

本合同項下車輛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月(含税),合同期內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

租賃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過橋費、過路費、停車費、汽油(或柴油)費,由乙方承擔,費用票據歸乙方所有。本條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四、支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20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之後每月 日前支付底支付下個月上月租金。甲方應在乙方付款前7日提供相應等額有效發票予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提供發票的,乙方有權遲延付款。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具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或合法出租權。

2、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安全適用的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3、必須為租賃車輛購買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車輛損失險"" 車上人員責任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四項基本保險,以及附加險"車輛盜搶險"及"不計免賠特約險",並承擔租賃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車輛損失、車輛盜搶、車上人員安全、第三者責任的全部風險及責任。所有賠償屬於保險公司保險賠付範圍之內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保險理賠,在保險公司賠付之前負責承擔實際產生的費用。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負責車輛在使用中出現的故障、損傷維修。

6、負責對車輛定期保養和維護,並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年檢,甲方需對車輛進行前述維護、保養及年檢的,應提前7日通知乙方。

7、對本合同內容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

2、擁有租賃車輛的調度權、使用權,不佔有車輛及不承擔對車輛的保管、管理責任。

3、如需續租車輛,應在本合同期滿前 日內通知甲方,並辦理續租手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車輛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 日未提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甲方提供的車輛及相應證件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造成乙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在租賃期間,出租車輛出現以下乙方無法使用的情形的,甲方應在 小時內提供同等檔次的替換車輛,同時,乙方有權拒付未使用期間的租金;甲方逾期 日未提供替換車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繼續追償。

2.1甲方提供的車輛及相應證件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

2.2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出租車輛所有權或使用權,致使乙方不能對車輛使用、調配的;

2.3甲方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維護、年檢的;

2.4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的;

2.5租賃車輛發生違章、交通事故、手續不全或其他情形,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扣車、勒令不得上路的;

2.6其他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使用出租車輛的情況。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內容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乙方信息泄露、透露給任何第三人的,應承擔合同總金額 30%的違約金,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除本條有特別約定的情形之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合同約定月租金 %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相應經濟損失。

5、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6、雙方如需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支付合同約定月租金 %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約定本合同簽訂地點為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任何因本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附件: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車輛保險單(交強險、車輛損失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含司機與乘客)、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不計免賠特約險)。

3、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11

融資租賃是一種貿易與信貸相結合,融資與融物為一體的綜合性交易。鑑於其複雜的法律關係,不同國家和地區對融資租賃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定義。一般來説,融資租賃要有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賣人)參與,通常由兩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或者兩個以上合同構成,其內容是融資,表現形式是融物。我國立法者在借鑑《國際融資租賃公約》和其他國家對融資租賃的定義的基礎上,結合我國融資租賃界對融資租賃比較一致的看法後,對融資租賃作出規定。典型的融資租賃合同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含義:

第一,出租人須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和租賃物的選擇出資購買租賃物。這是融資租賃合同不同於租賃合同的一個重要特點。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是以自己現有的財物出租,或者根據自己的意願購買財物用於出租。而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主要是對出賣人和租賃物的選擇,出資購買出租的財物,使承租人不必付出租賃物的價值,即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從而達到融資的效果。正是從這一意義上,這種合同被冠以“融資”的稱號。

第二,出租人須將購買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雖然須向第三人購買標的物,但其購買的直接目的是為了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而不是為了自己使用。這是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的買賣行為不同於買賣合同之處。

第三,承租人須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對出租人購買租賃物為使用收益,並須支付租金。也正是在這種意義上,該種合同的名稱中含有“租賃”一詞。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於20xx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為正確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第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作出認定。

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處理。

第二條 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

第三條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四條 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後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並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

二、合同的履行和租賃物的公示

第五條 出賣人違反合同約定的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承租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拒絕受領租賃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物嚴重不符合約定的;

(二)出賣人未在約定的交付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交付租賃物,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在催告期滿後仍未交付的'。

承租人拒絕受領租賃物,未及時通知出租人,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租賃物,造成出租人損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六條 承租人對出賣人行使索賠權,不影響其履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支付租金的義務,但承租人以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為由,主張減輕或者免除相應租金支付義務的除外。

第七條 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出租人轉讓其在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權利,受讓方以此為由請求解除或者變更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條 承租人或者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讓租賃物或者在租賃物上設立其他物權,第三人依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或者其他物權,出租人主張第三人物權權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租人已在租賃物的顯著位置作出標識,第三人在與承租人交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物為租賃物的;

(二)出租人授權承租人將租賃物抵押給出租人並在登記機關依法辦理抵押權登記的;

(三)第三人與承租人交易時,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行業

融資租賃合同12

(一) 合同法 定義

重交易形式,調整交易各方的權責利

融資租賃 指的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和供貨人的選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提供給承租人去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限結束之後,一般由承租人以象徵性價格購買租賃的物件,租賃物件的所有權由出租人專業到承租人。

1)融資租賃:“你選我付款,質量廠家管”“你租我才買,我買你必租”“想要所有權,租金要付清”

2)與普通租賃的主要區別

相同點: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租賃資產,不屬承租人的 破產財產 。

不同點:普通租賃一般是一個合同,雙方當事人,租賃物一般為出租人已有的物品;融資租賃一般是兩個合同,涉及三方當事人,承租人行使租賃物的購買選擇權,出租人承擔租賃物購買的付款義務。出租人不承擔租賃物的質量瑕疵責任,由供應商直接對承租人負責。

從本質上書,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

 (二)會計準則的定義

規範租賃交易各方的會計計量、核算和信息披露。不重交易的法律形式,重交易形成的經濟實質。

融資性租賃:五條標準,符合一條就是融資租賃

租賃到期所有權發生轉移;

租賃期限大於設備折舊年限75%;

租金支付額的現值大於購置成本90%;

承租人有廉價購買選擇權;

承租人的專用設備。

融資租賃租賃資產記賬及租金的會計處理:

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出租人記應收租賃債權。承租人提取折舊,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税法的定義

對於出租人:

增值税 :

無融資租賃資質單位的融資租賃業務視同銷售產品,適用增值税率

外資企業 投資總額內購買國產設備退增值税

營業税:

有融資租賃資質視為金融服務,適用金融業融資租賃税目,按利差5%繳納

對於承租人:

融資租賃:承租人提取折舊,所得税税前扣除

融資租賃合同1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購買 (以下簡稱租賃物件) 輛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及保證金

1.甲方為乙方指定車型融資購買車輛,由乙方承擔因購買上述車輛而需支付的税費,乙方承租車輛須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繳納當月租金,租金為月元人民幣。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預交租金 元。

3.乙方在租賃期1年內,有權可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所租車輛歸乙方所有。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的要求隨時進行車輛轉讓的所有相關手續,並不受本合同指向租賃期限的約束。辦理車輛過户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滿並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或提前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所租車輛的過户手續,如果乙方不按時辦理完畢過户手續,乙方按元/月付給甲方管理費,不足1個自然月的,按整月支付管理費;乙方交齊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甲方不再另行收取租金;上述車輛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乙雙方租賃關係自行終止。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擁有完全的租賃車輛使用權,甲方不得將此車輛進行抵押。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給第三者。乙方安排他人使用時,應保證車輛安全。甲方在租賃期間應當將租賃車輛手續原件存放於乙方處。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車輛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車輛的維修、保養及其他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

4.因租賃車輛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或致使租賃車輛全損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保險

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車輛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保險公司免賠部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本合同在租賃期滿或乙方提前支付完畢租賃車輛的租金,辦理完畢車輛的過户手續後,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可將租賃車輛的所有權轉移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租賃車輛所有權的轉移手續,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時生效;簽字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後簽字蓋章的時間為準。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户號: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户號: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

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買進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

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1、

5項,該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

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

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11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

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

件的所有權隨時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為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

價款、海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

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

合計額。

2.租金用美元額度支付時: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的30天內將本合同預計所需要的美元額度採用銀行劃

撥的方式____次劃入甲方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美元額度户頭。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的租

金的當月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兑換成美元,並以貿易內部結算價格(1美元兑換

____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

行向乙方託收。

3.租金直接用外幣支付時:

租金用租進或購進租賃物件的同一貨幣計價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日期內直接匯入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

帳户。

美元帳號:____;日元帳號:_____;歐元帳號:____。

4.租金用調劑美元支付時: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

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兑換成美元,並以中國銀行調劑美元價格(1美元兑

換____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

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我國政府或租賃物件出口國政府增減有關税項、税率等

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

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

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

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4項所列的卸貨港(以下簡稱交貨地點),由甲方(或

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

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

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

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從中國商品檢驗

局取得商檢證明並應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

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

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

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當需要賣方派人來華時,甲方

負責辦理邀請外商來華的手續。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

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

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

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均由乙方

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

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第9項規定

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FOB或C&B條件交貨時,由甲方辦理租賃物件的進口運輸保險手續。

2.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

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為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3.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

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

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外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或其它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乙方委託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合同法》及《擔保法》的

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根據我國《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人民法院裁決。

2.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協議或租賃合同需要仲裁時乙方有責任提供的資料並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略);

2.租賃委託書及附表(略);

3.租賃設備確認書(略);

4.甲方購貨協議副本(協議號: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略)。

第十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

部分。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經理:________業務員:________

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xx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

法釋〔20xx〕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於20xx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xx年2月24日

為正確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第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作出認定。

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處理。

第二條 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

第三條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四條 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後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並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

二、合同的履行和租賃物的公示

第五條 出賣人違反合同約定的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承租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拒絕受領租賃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物嚴重不符合約定的;

(二)出賣人未在約定的交付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交付租賃物,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在催告期滿後仍未交付的。

承租人拒絕受領租賃物,未及時通知出租人,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租賃物,造成出租人損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六條 承租人對出賣人行使索賠權,不影響其履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支付租金的義務,但承租人以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為由,主張減輕或者免除相應租金支付義務的除外。

第七條 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出租人轉讓其在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權利,受讓方以此為由請求解除或者變更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條 承租人或者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讓租賃物或者在租賃物上設立其他物權,第三人依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或者其他物權,出租人主張第三人物權權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租人已在租賃物的顯著位置作出標識,第三人在與承租人交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物為租賃物的;

(二)出租人授權承租人將租賃物抵押給出租人並在登記機關依法辦理抵押權登記的;

(三)第三人與承租人交易時,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行業或者地區主管部門的規定在相應機構進行融資租賃交易查詢的;

(四)出租人有證據證明第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交易標的物為租賃物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後租賃物歸出租人的,因租賃物毀損、滅失或者附合、混同於他物導致承租人不能返還,出租人要求其給予合理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合同的解除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出租人與出賣人訂立的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且雙方未能重新訂立買賣合同的;

(二)租賃物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物的;

(三)因出賣人的原因致使融資租賃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投資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物的;

(二)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三)合同對於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經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四)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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