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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安全協議12篇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賃安全協議,歡迎閲讀與收藏。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12篇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1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 ,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雙方協商該房屋月租金為 元;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 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6.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9.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0.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

1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8)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14.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房產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2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租户在租期中的安全責任,本着雙方能夠順利的履行合約,現與租户簽訂如下協議:

1、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內的水電設施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設備,使用煤氣爐等明火設備需在屋外進行並告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2、 乙方在租期內在租住房屋內需時刻注意防火,防盜,放觸電,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動,身為監護人的乙方人員有義務對其被監護人履行監護責任,應時刻注意被監護人的人身安全。乙方在租期內由於自身疏忽而導致本人或其被監護人的人身造成傷害的,甲方不負責任。

3、 乙方在租期內有保管好自己所租房屋內財產安全的責任,如發生遺失,損壞的,甲方不負責任。

4、 乙方必須文明租住,依法租住,不得在所租房屋內存放政府禁止存放的危險品和違法物品,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甲方如詢問乙方在租住房屋內所存放可疑物品或從事可疑活動時,乙方需如實作答,如有所隱瞞而被公安機關查處的`,甲方不負責任。

5、 乙方需保證所租房屋及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

6、如乙方在安全方面的實際行動損害到甲方的權益,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其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要誠信守法,共同遵守並履行本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雲南省消防管理條例》、《西雙版納州XX年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狀》、《西雙版納州XX年旅***業安全生產責任狀》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區域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甲方的保安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的責任。

2、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附件:出租區域消防器材清單)。

3、乙方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鬥、電烙鐵、電磁爐、電飯煲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乙方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5、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乙方嚴禁在酒店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酒店安保部審核,經批准,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並落實防範措施後,方準動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設備的用途,造成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的`遺失、損壞,按照原價賠償。

三、違約責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消防安全責任區:ktv、桑拿、商場經營區域、附樓一樓至二樓通道。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各執一份。

備註:

1、乙方每日凌晨2時以前,必須關閉或調小ktv音樂聲音,以免影響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嚴格控制內部人員在承租區域內活動,嚴禁到酒店其它區域,影響酒店正常經營。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規範房屋租賃行為,加強房屋租賃安全管理,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使用與管理,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制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本協議安全管理是指房屋的使用性能、消防、治安及衞生管理。

二、房屋出租人應當是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書或者無其他合法權屬照明的;

(二)共有的房屋,未經全體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三)改變房屋用途,依法須經有關部門批准而未經批准的;

(四)被鑑定為危險房屋和違章建築的;

(五)房屋內部結構擅自改動、重新分割的,不單獨成間的;

(六)房屋安全存在隱患(無窗或門窗過小、電線老化、室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劇有毒物品或液化氣桶等)的;

(七)走廊、過道等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和治安管理規定,人員疏散困難的;

(八)不符合有關安全、環保、衞生規定的條件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況。

三、房屋出租人的義務和責任

(一)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的房屋證明、身份證明等方可向乙方出租房屋;

(二)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應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房屋出租人不居住本地的應指定委託管理人;

(三)與非出租的房屋應實行分門進出或者採取分割措施;

(四)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應當依法納税;

四、房屋承租人的義務和責任

(一)房屋承租人不得改變房屋使用用途,不得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

(二)房屋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五、安全使用管理

對於租賃房屋的居住使用,承、出租雙方都應具有安全使用意識。

對於房屋出租方的安全管理要求是:

(一)出租方每層公共部位和房間的門廳,應張貼逃生示意圖。出租房不得改變原建築分隔及隔斷,應保證建築樓梯和疏散逃生通道的'安全暢通。

(二)出租房每層公共部位應配置一組滅火器材(清水泡沫滅火器或ABC乾粉滅火器);三層及三層以上的磚木結構建築,提倡安裝簡易水噴淋滅火設施,增設逃生緩降器。

(三)出租房的配電量應當與承租人的用電量相符,電氣線路須穿管敷設,電源插座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器材上。

(四)房屋出租人應對出租的房屋進行安全檢查,落實防火、防盜措施,及時排除治安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對於房屋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包括:

(一)不得在承租的居住房屋內從事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加工、配置等生產作業,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加熱器具,嚴謹使用明火照明、取暖。

(二)掌握基本防火、滅火常識,熟悉住處的疏散逃生通道,會報警,

會使用滅火器材;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

(三)房屋承租人發現房屋內部存在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出租人並要求其消除。

六、公共部位的管理

房屋若發現相鄰或同幢房屋中的公共部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承租方應當立即通知出租方,由出租方通知相關單位或個人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七、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本協議為房屋租賃合同附件,與 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將爭議提交朝陽區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5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為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經(出租方,簡稱甲方)和(承租方簡稱乙方)雙方協商,由雙方共同遵守以下協議。

一、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東方市福民北路南側第十套第二間房屋第一層給乙方經營。在租賃期間,甲方提供第二層層面給乙方使用,乙方不得在二層新建房屋,如二層已有房屋,乙方可以使用,但二層房屋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在租賃房屋內嚴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並遵守安全用電等相關規定,乙方如因違反規定而發生事故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2、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用途,一經發現視乙方違反安全協議,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3、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消防用品,一經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4、由第二層房屋結構引起的安全事故,甲方不負責任。

5、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和政策來經營管理,如違反相關規定,一概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三、甲方原則上保證乙方的經營期限,如若在此期間國家政策變化,當地政府對城區重新規劃,甲方在經營上有重大舉措需提前收回房屋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本協議終止後不得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證:身份證: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20xx年月日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附屬設施。

2、乙方入住前,甲方應向乙方交待清環境、水、電、暖、消防設施等注意事項。並履行水、電、暖、天然氣使用和注意消防安全等告知義務;

3、對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的房屋質量和環境,自願承租本房屋。

2、乙方對家庭所有成員和入駐人員,要宣傳好各項安全事項,並自行管理到位。如若發生意外(如死亡、重傷、輕傷、火災、中毒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在入住前應對環境和相關設施進行檢查,並對屋內設施完好情況、使用方法及防火安全等確已知曉進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繫。如日常檢查不到位,出現問題及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4、乙方在租賃期間,應注意安全用電和消防安全等事項。因乙方不慎發生的各種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乙方擅自亂接、改動水電氣暖設施,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傷、輕傷、火災、中毒等)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如乙方私自亂拉亂接水電氣暖設施,發生的事故,給國家財產、出租房財產造成損失,他人人身、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房屋(場地)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告知水電氣等相關部門,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告知或不維修,發生後果由乙方承擔。

8、出租房內,嚴禁存放液化氣罐、煙花爆竹、汽油等危險化學品,對於發生事故的',所產生(包括甲方)的損失,一律由乙方承擔。

三、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7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 ,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雙方協商該房屋月租金為 元;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 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6、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9、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0、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

1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8)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14、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房產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8

甲方:

乙方:

根據北京市、學校有關安全的規定及要求,現就教師公寓有關安全問題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公寓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違反規定一經查出嚴肅處理。處以經濟處罰____-____元,嚴重者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2.樓道不準堆放雜物及做飯,垃圾不準堆放在家門口樓道上,必須裝入垃圾袋投入樓外設置的垃圾箱內。

3.公寓房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查出房產科即收回公寓房另行安排。

4.房間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5.房間內的暖氣、水、電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到房產科或後勤物業公司修繕中心報修。

6.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簡單裝修的'需報房產科批准,未經批准私自裝修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單位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9

《房屋租賃合同》編號: 出租方:新疆惠源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承租方:

經雙方協商,同意由承租方承租/用於/,面積 /,租期: / ,租賃期限共 壹 年。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補充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1、在履行此合同租期時,承租方承租的房屋如遇政府部門及出租方對此出租房屋重整規劃,承租方在出租方發佈或接到出租方送達的“搬遷通知”之日起10日內,必須無條件搬遷。自出租方發佈或向承租方送達搬遷通知的第11日起,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及本補充條款解除,承租方每遲延搬遷壹天,應向出租方按租賃價格的三倍賠償損失,同時出租方因合同解除而終止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出租房屋、向出租房屋供電、供水、提供通行條件等義務。

2、租賃期內的消防安全責任全部由承租方負責並承擔。承租方必須依據消防管理規定,

22設置公共消防設施、設備。所租場地每30 m配備2只滅火器,每增加20 m必須增配1只

滅火器。要求滅火器必須擺放在正確位置,嚴禁隨意擺放。

3、承租方保證:承租方和客户保證不在消防通道、樓梯間、樓道等公共場所吸煙,如有違反同意按《消防法》條例接受處罰。由於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的個人原因或其他原因引發火災,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4、承租方要保持租用房屋內的滅火器上無灰塵,壓力合格。保證自己及員工會操作使用消防設施,掌握消防的四個能力等知識。

5、承租方根據市政府相關規定,執行營業時間。

6、嚴禁商户在租用房屋內住宿。

7、承租方如要堆放貨物應設置貨架,距離地面保持20cm間距,距離暖氣包、管道、牆體面均保證20cm間距,距離電錶箱、電源控制開關、燈具、閘刀等電路設施應保證在50cm間距。承租方不按該約定設置庫房,給自己或他人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承租方製作使用租用房屋的門頭牌匾必須符合相關部門和出租方的要求,違者強行拆除。

9、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應做好房屋的.維修維護工作,如遇屋面漏水、房屋出現坍塌、貨物被淹、人員傷害等意外,出租房不承擔任何責任。

10、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內,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若對租用房屋進行內部裝修、門頭改造等各種施工,必須向消防部門進行報備,經消防部門批准方可施工。

11、承租方對租用房屋的室內電路、電線需按照消防安全規範要求進行穿管保護;插座、插頭必須完好無損;插座、插頭、閘刀等必須安裝在規範的確保安全的位置上,禁止閘刀無蓋,插頭裸線頭接觸使用。電源線路規格按技術要求必須與使用功率相匹配,禁止承租户使用大功率的電器產品,嚴禁超負荷用電。承租方違反該約定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2、承租方在承租期間負責門前三包,衞生保潔、冰雪清運、治安維穩等工作。

13、承租方如需增添三相電或大功率電器(如空調等),必須報出租方核定電量,綜合考慮後,方可進行安裝使用。如不按程序報批,一律拆除。

14、承租方須遵守《電力法》,安全合法用電,不得有竊電行為,不得私自拆動鉛封。

15、租賃期滿後,承租方如不再續租,應於期滿前一個月告知出租方,合同期滿後經出租方對房屋驗收合格並無拖欠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後方可退還保證金,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16、承租方不得私下轉租房屋,如需變更合同必須到市場辦公室辦理變更手續。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轉租房屋的,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及本補充條款解除,出租方將收回房屋。

17、嚴禁圈佔、堵塞消防通道。承租方不得在租用房屋以外部位擺放、堆放及加工製作任何物品。

18、租賃期間,承租方負責所租用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用水用電安全及綜合治理工作,承租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和配合出租方及相關部門的例行消防用電安全監督檢查及衞生檢查,並根據檢查部門所查出的問題積極配合整改,如不配合所造成的後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未能按消防相關部門的要求進行整改,自願接受消防部門的封門及給予的經濟處罰。

19、在承租期內,承租方不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更改經營性質;承租方不得對所租房屋進行私下轉租、轉讓。如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轉租房屋的,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及本補充條款解除,出租方將收回房屋,承租方遲延搬遷的,應當依據本補充條款的第1條承擔責任。

20、合同到期後,出租方有權對出租房屋的房價進行調整。

21、承租方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工商税務行政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22、承租方如違反《房屋租賃合同》及本補充條款的約定,造成出租方或他人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未造成損失的,由出租方責令改正,承租方未予改正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

承租方對以上條款均已認真閲讀,嚴格遵守以上規定並執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補充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出租方(章):

法定代表:

電 話:

20××年/月 / 日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協議。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甲方依照有關規定認真辦理《安全協議》。

3. 企業入駐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環境和水、電、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4. 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繫。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單位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 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廠房原有的設施,由於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在甲方區域內進行物料運輸、裝卸車輛,遵守甲方的有關安全規

6、乙方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

三、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或甲方其他單位進行工程施工,提前與對方聯繫。

四、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安全協議》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級專業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工作現場及《安全協議》落實情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責任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11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建設部的有關文件精神,為加強勝北社區各單位出租房(場地)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出租房(場地)安全事故,保護國家和租户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區經濟發展和穩定,分清事故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的房屋質量和環境,自願承租本房屋。

第二條:乙方在租賃期間,應注意安全用電和消防安全等事項。因乙方不慎發生的.各種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出租房內不準使用天然氣。

第四條:如乙方擅自亂接、改動水電氣暖設施,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傷、輕傷、火災、中毒等)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如乙方私自亂拉亂接水電氣暖設施,發生的事故,給國家財產、出租房財產造成損失,他人人身、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房屋(場地)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告知水電氣供應部門,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告知或不維修,發生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出租房內,嚴禁存放液化氣罐、煙花爆竹、汽油等危險化學品,對於發生事故的,所產生(包括甲方)的損失,一律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需按照地方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自覺接受消防部門、出租方的安全檢查,對於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如不及時整改,所造成的損失(包括甲方),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安全協議1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使用與管理,經雙方商定,就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訂立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本協議為房屋租租賃合同的'附件,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房屋使用條件的房屋,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一經發現視租賃合同終止,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租賃房屋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將立即視租賃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毀約責任。

3、嚴禁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簡單裝修的需經甲方同意,未經同意私自裝修的一經查出將追究法律責任。

4、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5、租賃房屋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7、凡經營性房屋和廠房的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消防用品,一經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於年月日簽訂

標籤:租賃 房屋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