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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房屋租賃合同範文集合九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精品】房屋租賃合同範文集合九篇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居住,居住人數為:3人,最多不超過5人。

(二)乙方居住人員需提供真實有效的二代身份證複印件給甲方留存,同時乙方居住人員有外地來烏人員的,需在3日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12個月。甲方應於 年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1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現金,人民幣 元/月(大寫: 佰元/月)

支付方式:先付後用,每次支付需一次性付三個月租金,各期租金支付日期:20 年月 日,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二)押金:人民幣: 仟 佰元整 (: ) 。甲方收到乙方押金時,需向乙方提供收據(條)。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1至13項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 供暖費(4)電話費(5)上網費(6)電視收視費(7)燃氣費(8) 煤氣費(9)物業管理費(10)房屋租賃税費

(11)衞生費(12)車位費(13)室內設施維修費。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房屋維修及養護責任。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可以修復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不能維修的,乙方應按照損賠表(見附表一)照價對甲方進行賠償。

2、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六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3、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乙方承擔,所有權屬甲方。

5、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日期支付租金延遲達1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300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騷擾、吵鬧嚴重干擾樓上樓下、左鄰右舍休息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第3、4、5、6、7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約,除不返還預付的房租和押金外,還應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並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更改租金及支付方式,否則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三)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達5日的,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5%,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5%,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5%,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六)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出賣房屋,乙方有權責令甲方停止出賣行為,否則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00元。同時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七)甲方在租賃期內解約,必須提前10日,口頭通知和書面通知乙方騰讓房屋。否則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八)乙方在租賃期內解約,必須提前10日,口頭通知和書面通知甲方驗收房屋。否則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宜

(一)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依照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條款進行驗收房屋,乙方如無損壞也無其他違約行為,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租金、違約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二)退還押金時,乙方需持甲方開具的押金收據(條)原件給甲方,憑原件票退還押金款,無原件或原件複印件均不能作為退款的票據。

(三)乙方居住人員有外地來烏人員的,需在3日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需在5日內到當地社區辦理人員登記,逾期不辦理後果自負;若出現惡性違法事件連帶或危及甲方的,甲方有權不返還預付的租金和押金;

(四)甲方口頭/電話通知( ),書面通知(張貼在出租房防盜門上);乙方口頭/電話通知( ),書面通知(張貼在甲方家防盜門上);2種通知方式均視作已做到通知義務。

(五)租賃期間不滿12個月的,甲方需向乙方收取更換鎖芯費50元。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位於 ,室內牆壁、地板、衣櫃等新裝修後整潔無損,另有熱水器一個、沙發一套,均完好無損。甲、乙雙方就上述房屋友好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賃用途為生活居住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人民幣 。

三、付款方式:租金年付,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一年租金人民幣 ,以後每次續租租金必須提前一個月交清。

四、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幣貳仟元整作為押金,待租期期滿,室內設備檢查無損壞,乙方在水、電、天然氣費用全部結清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乙方必須依約於租期結束前最少提前一個月交付下一年度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年租金額的0.5% 加收滯納金,並有權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不可抗的拒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歸還房屋。

七、乙方要遵守甲方的暫住條例,不得利用該房屋之便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要自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並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八、租賃期間內,乙方如中途讓給他人居住(用),需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轉租。

九、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水費、電費 、燃氣費、衞生費 、管理服務費等。

十、租賃期間,乙方應愛惜室內一切設備,租用房屋期間所造成的房屋及室內配套設施損壞,應由乙方負責恢復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原狀,無法恢復的應按原受損物品價格賠償。

十一、 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如乙方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後,乙方該退房屋時,若有傢俱雜物等滯留不搬者,甲方將視其為廢棄物,任由甲方處理,乙方不得有異議。

十二、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一、房屋租賃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

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三、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

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説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四、租賃合同的備案。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租賃不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屋租賃中如一方系房地產經營公司,則其租賃活動應在當地房地產交易所進行。

五、租賃合同中標的物質量與數量的約定。

由於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六、租賃期間新增資產的歸屬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為幫助承租方而投入的資產,屬全民或集體所有。

2、個人租賃時,承租方用個人財產投資形成的資產,屬該投資者所有。

3、合夥租賃時,承租方投資形成的資產,歸承租成員共有。

4、全員租賃時,承租方用其收入新增產,產權屬全體職工。

5、企業承租企業時,承租方用其收入新增資產屬承租企業所有(集體企業)或經營管理(全民企業)。

租賃期滿時這些資產如何處理,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沒有約定的,可以折價賣給出租方,並對利用承租方新增資產創造的利潤,可以從中提取適當比例的分成,歸承租方所有。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一、原合同租賃期計至年月日,從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自年月日起,甲方與第三方因房屋租賃發生的糾紛及由此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年月日前,應該繳納的.物業公司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在規定時間內繳訖。

四、乙方已交納的房屋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以多退少補方式結清。

五、甲方自願放棄因提前終止合同而引發的違約金索賠權利,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已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清點、驗收,並且無任何異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因《房屋租賃合同》而產生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均不得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六、其他內容:

1、關於租房押金:

2、

七、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雙方會籤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衞,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 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護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包括室內設施、設備就地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國有土地範圍內的房屋租賃管理。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經國家授權經營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租。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無權屬證明或者權屬有爭議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產權的;

(三)屬於違法建築的;

(四)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實施拆遷的;

(九)不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十)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條 南寧市房產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價、税務、財政、環保、衞生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參與房屋租賃管理有關的工作。

市轄縣(郊)負責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第七條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章 租賃合同

第八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賃金額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式;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出租人擬將出租房屋出售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承租人放棄購買的,房屋所有權轉移後,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原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房屋所有權人將其出租房屋抵押的,應當書面通知承租人,並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抵押期間租賃期滿,出租人需繼續出租的必須經抵押權人同意。

第十三條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簽訂租賃合同的,拆遷公告規定期限內可以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但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拆遷公告規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屋,公告時沒有設定租賃關係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條 經市規劃部門批准建設的臨時建築符合條件出租的,其租賃期限,不得超過被批准的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條 房屋租賃期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當事人一方發生分立、合併、解散、被撤銷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承租人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繼續承租。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者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期滿,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繼續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允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章 租賃登記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簽訂或變更租賃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產管理局申請登記備案。

國有直管公房的租賃和單位自管住房出租給本單位職工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九條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

(一)租賃雙方登記備案申請書;

(二)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

1、《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

2、尚未辦理房產權屬登記的,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合法用地文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3、正在辦理房產權屬登記的,有市房產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據等證明文書;

4、經市房產管理局鑑證的購房合同或買賣合同或商品房預售合同及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出具的購房證明、購房發票等;

5、經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鑑證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證明;

6、市房產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產權屬證明。

(三)房屋租賃合同;

(四)當事人身份證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資格證明;委託人的委託證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應當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託代管房屋,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授權出租的證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應當提交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證明。

第二十條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受理登記;

(二)現場勘察;

(三)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四)發放《房屋租賃證》。

市房產管理局應當自受理租賃登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本規定的,發給《房屋租賃證》;不符合本規定的,不予登記並答覆申請人。

第二十一條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租用房屋用於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户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禁止偽造、塗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遺失《房屋租賃證》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二十二條 《房屋租賃證》實行年審制度,由市房產管理局負責實施。

第四章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房屋出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三)依法繳納税費;

(四)按規定與公安部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承擔治安責任;

(五)按規定與計劃生育部門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協助計劃生育部門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六)不得對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進行干擾和妨礙;

(七)按照合同約定的責任,檢查維修房屋及其設施,保證房屋安全;

(八)改建、擴建或者裝修房屋,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出租人未按照約定及時修繕房屋,經承租人書面通知仍不修繕房屋的,或者房屋緊急險情影響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違反前款第(七)項規定,給承租人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房屋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按照合同的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確需改變房屋用途或者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應當徵得出租人的同意,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三)遵守租賃房屋治安管理有關規定;

(四)遵守計劃生育有關法規;

(五)遵守環境保護有關法規,並承擔造成污染治理的責任。

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給出租人或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一)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屬設備的;

(三)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者擅自調換使用的;

(四)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五)無正當理由閒置公有住房累計六個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一)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與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約定維修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擾、妨礙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租賃房屋期滿,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或未與出租人達成續租協議而逾期不搬出的,屬非法侵佔,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轉租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可以與轉租人協商約定轉租收益的歸屬或者分配比例,轉租人應當就轉租行為依法繳納税費。

第三十條 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第三十一條 轉租合同生效後,轉租人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並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方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第六章 罰則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產管理局給予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不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租賃行為無效。除責令暫停房屋租賃行為,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外,對公民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偽造、塗改《房屋租賃證》的,註銷其證書,並對公民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市房產管理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五條 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的,由所在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他項權利登記,並將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三十七條 涉外房屋租賃,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具體運用問題由南寧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租賃標的

甲、 乙雙方通過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出租及承租座落在大連市_________區______路(街)________號_______單元_______層_______號,權屬為___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及其設備(見交接單)。該房屋由乙方_______人使用,租賃用途為______________。房屋具體面積與地址以房產證及相關正式法律文書上的記載為準。

二、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為__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2 甲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3 租賃期滿,如乙方欲繼續承租該房屋,須在租期屆滿前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

三、租金及費用

3.1 該房屋( )月( )年 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租賃期間,甲方承擔該房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 用,乙方承擔該房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約定的費用項目,與乙方使用、居住或經營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期間乙方如需開具租賃等相關發票、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租金結算時間和方式:

租金的付款方式為( )季付( )半年付( )年付,以現金方式支付。 ____年___月____日,支付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計

____________元;

____年___月____日,支付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計 ____________元;

____年___月____日,支付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計 ____________元;

____年___月____日,支付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計 ____________元;

____年___月____日,支付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計 ____________元;

____年___月____日,支付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計 ____________元;

四、履約保證金

4.1 乙方簽署本合同同時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作為履約保證金。4.2 履約保證金用作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擔保,如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可於該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租金、違約金、賠償金和相關費用。在本合同期內,如出現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抵扣前述款項及費用時,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十日內補足,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3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甲方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和相關費用 後,應將履約保證金剩餘部分無息返還給乙方。

五、甲方承擔責任

5.1 租賃期內,該房屋自然損壞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負責,除此之外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

5.2 甲方需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並保證共有人同意出租該房屋。同時甲方須保證在籤 訂本合同之前該房屋不存在出租、轉讓、查封等權利限制和相關債務,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5.3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將該房屋轉讓或抵押,甲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保 證本合同的繼續履行,乙方有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5.4 甲乙雙方確認, 該房屋交付乙方前,與該房屋有關的水、電、煤氣、採暖、物業等費 用由甲方承擔並負責結清;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的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的相關費用按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5.5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額為相當 於本合同約定的_______個月租金的金額。

六、乙方承擔責任

6.1 在租賃期間,如出現需由甲方負責維修的情況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協助, 如因乙方延誤通知或不配合給甲方以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維修責任,無法維修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2 本合同因雙方協議解除或租期屆滿而終止履行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書 面通知或租期屆滿之日遷出該房屋,並將該房屋及甲方所屬內部設施、設備及乙方對該房屋所進行的裝修(如有)完好無損的返還給甲方,如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或按價賠償。

6.3 乙方使用該房屋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該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該房屋 從事任何違法、非法、不道德、不恰當或有傷風化的活動;不得存儲任何違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品。同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經共和國法律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否則視為違約,自甲方提出限期整改之日起15日內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4 如將該房屋轉租,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簽訂轉租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並籤 訂轉租合同而擅自轉租的,甲方可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並有權解除合同。

6.5 租賃期間,乙方欠繳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中的各項費用達二個月的,視為乙方違約, 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處理。

6.6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 金,賠償金額相當於應付款的千分之日;乙方無故拖延支付下一期租金(甲乙雙方另有約定除外)。逾期_____日活逾期遷出該房屋時,甲方有權採取相關措施收回該房屋,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賠償、補償,同時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對於乙方遺留在該房屋內的任何財產、物品、文件、資料、設備等,甲方有權通過該房屋所在當地居委會或小區物業等相關部門,將上述物品妥善放置其它處並書面通知乙方。

6.7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額相當於 本合同約定的_____個月租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而造成合同解除的,雙方免責

7.1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提前解除的;

7.2 該房屋經房屋安全鑑定單位鑑定為危險房屋不能繼續使用的;

7.3 因國家政策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拆遷或改造的。

八、其它

8.1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國法律。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2 本合同簽署前兩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相關協議內容,如有與本合同 不相符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8.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 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8.4 租賃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所確認的通訊地址真實有效,如日後需送達相關材料, 以該地址為送達地址,相關材料郵寄該地址則視為送達對方,同時視為司法機關送達文書的一句。

8.5 每次繳租日之前,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各項使用費用的階段費用進行核對,以免造成 長時間欠繳;

8.6 甲乙雙方承諾就本合同提供的相關證明(房產證明、身份證明等)真實有效,已互 驗並認可,如有不實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8.7 甲乙雙方在簽約時已見過對方本人或有授權書的代理人並認可對方的簽約權利。

8.8 甲乙雙方涉及境外手續的,由當事人自行辦理。

九、甲乙雙方承認的附加條款如下:

出租方: 承租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山東商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城區產業園 乙方:山東永江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

為更好地利用起該房屋,使其發揮最大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甲乙雙方互惠互利共贏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位置及具體情況

1、坐落位置

該房屋位於山東商河縣城區產業園商西路8號。

2、房屋面積及房產原值

該房屋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共80平方米。該房屋價值2萬元。

第二條 房屋的租賃期限及登記

1、該房屋的租賃期限自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3月18日。

2、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共同持本租賃合同及有關文件申請房屋使用權出租登記。

3、該房屋甲方無償供乙方使用。

第三條 費用承擔

租賃期內,按國家規定因房屋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使用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按物價部門及有關部門規定價格計費,交費方式為每月一交。

第四條 房屋修繕條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房屋及其設施應進行必要的檢查、修繕。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後5日內進行維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見證後代為維修或由乙方自行維修。本條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由甲方承擔。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和承擔相應損失。

第五條 房屋的改建、裝修條款

本合同有限期內,甲方確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經乙方同意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協議。因國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決定徵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終止協議。

第七條 合同的延續及優先權

本合同有限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限期屆滿之日前叁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

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

第八條 善後條款

合同到期時,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乙方應於本合同到期日前騰空、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算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九條 免責條款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壞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當本着友好的態度遵照本合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該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四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山東商河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城區產業園

乙方:山東永江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三月十八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 甲方將自有座落於 房屋出租給乙方

二 租賃期限為 (年、月),自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後,乙方應無條件將該房屋交回甲方,甲方繼續出租該房屋的,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租用。

三 雙方約定租賃期內租金為人民幣 元,租金在每月 日前

四 乙方須繳納人民幣 元給甲方作為租房押金。

五 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的.,或在簽訂本合同 日內不能交付房屋的及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租用的,視為甲方違約。

六 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有改變須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必須按時交付租金,否則除交付租金外,按每月租金的1%支付每日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七天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終止合同,甲方可在物管處及相關人員監督下收回房屋。

七 租賃期內如甲方中途毀約,必須雙倍返還定金,乙方中途毀約的,押金由甲方沒收作為違約賠償金。

八 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否則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沒收押金;在租賃期內乙方需轉租的,須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九 乙方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電費、水費、煤氣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閉路電視費等由乙方承擔。

十 甲方提供的傢俬電器如下:

1 電視機 台 2 電視櫃 個 3冰箱 台 4 洗衣機 台 5 冷氣機 台 6 煮食爐 台 7 餐枱 套 件 8 沙發 張 9牀 張 10 牀頭櫃 個 11 衣櫃 個 12 梳粧枱 個 13 熱水器 部 14 茶几 個 15石油氣瓶 個 16飲水機 個 17椅子 把 18 DVD組合 台傢俬電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附價格清單)。

十一 甲乙雙方均已對對方的產權資料、身份證等相關資料進行驗證,確認真實有效。

十二 本合同履行過程重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簽名即具法律效力。

乙方入住時的煤氣度數 水錶度數 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