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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土地轉讓合同彙總九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轉讓合同9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土地轉讓合同彙總九篇

土地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巫溪縣鎮村組小地名叫 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西齊:

南齊: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 )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後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住址:

見證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2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 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 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 畝的,以 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 %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xx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 萬元( 元/畝 畝×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 元( 元/畝× 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 m3計算,作價 萬元( 元/m3),中幼林按 株計算,作價 萬元( 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後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 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餘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 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土地轉讓承包合同樣本)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 萬元,該款乙方於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並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 萬元,餘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應於當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 年 月 日前辦理過户。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税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進行轉讓並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土地轉讓承包合同樣本)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後( 年 月底),甲方於 年 月 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並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鄂州市林業局、鄂城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簽字: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公證機關: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財產清單、甲方《林權證》

土地轉讓合同 篇3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鑑於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並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_________市房地產轉讓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於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准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4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並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麪積

4.1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1)(2)(3)(4)(5)(6)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後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本合同簽字日後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餘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 甲方應於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於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後,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並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説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8.2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3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築物和/或構築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4 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准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5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6 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並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7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佔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佔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的邊緣地帶鋪設熱網管線,並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於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並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築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_________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並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後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衞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佈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4 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築物、附着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5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9.6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户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税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9.7 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9.8 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讓。

10.續期與合同終止

10.1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准文件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 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後,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後,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築物及附着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1.4、11.5條處理)。

11.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曆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11.3 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4 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於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於償付當日及其之後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5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6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1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後餘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7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為準),自9.1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築物或其它附着物。《5》《6》

11.8 違約事實發生後,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2.2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15.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

1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 本合同生效後,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佈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6.4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複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1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兑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兑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本為準。

16.7 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發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於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土地轉讓合同 篇4

甲方 ,漢,現年 歲,生於月日,家住縣鎮 村 組,身份證號碼: 。

乙方 ,漢,現年 歲,生於月日,家住縣鎮 村 組,身份證號碼: 。

甲、乙方經協商,就甲方位於 村 組(小地名 )的平方米農村土地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共 (其中靠寬 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經營使用權永久轉讓給乙方。此塊土地的具體四界為以 為參照,上至 ,左抵 ,右至

2、甲方保證此塊土在轉讓之前的經營使用權合法屬於甲方,且無任何糾紛及債務抵押,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一切損失。

3、乙方的轉讓金支付按照每平米 萬元。甲方在支付轉讓金是,乙方應立即將該土地實際交付乙方,同時繫於該土地的一切權利也一併移轉給甲方。在以後因國家政策等原因應續簽承包使用合同時,甲方必須就相關簽訂事宜協助配合乙方辦理。

4、今後乙方需要甲方協助辦理在該土地上建房等相關的事宜時,甲方均不得拒絕、推諉、拖延等,否則必須支付該轉讓金雙倍違約金給乙方,並且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甲方向乙方承諾,現轉讓的土地屬於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現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雙倍支付乙方給付的土地轉讓金及賠償相關損失。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場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協議簽定後,乙方先支付萬元給甲方。餘款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相關轉讓手續後,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委員會存檔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村委會主任: :

年月日 年月日

見證人簽字:

土地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自留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土地位置在xx至x公路西側x江旁。東至公路;x溝至x華地界;西至x江;北至x地界(放牛路)。轉讓面積約為1.2畝(甲乙雙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轉讓方式:永久性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宗土地轉讓價為:陸萬陸仟元整(x.00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經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違約金計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後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

4、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在該宗土地所徵收的任何費用由甲方從轉讓款中列支。

  五、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xx自然村小組各執一份,xx村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後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 乙方(受讓方)簽字:

xx村村委會簽章: xx村民小組簽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互利共贏、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有的房屋土地一事,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遵守和履行。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址在 土地使用權,分別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 ㎡,土地性質均為工業用地,土地出讓金已繳清。

甲方在該五宗土地上建設房屋幢,合計建築面積為 ㎡,其

中㎡已取得頒發房屋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其中 ㎡未取得產權證。

甲方對上述土地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土地房屋不存在任何產權瑕疵,因取得該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所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均已支付完畢,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

第二條 土地房屋的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土地房屋售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佰萬元整),該售價為土地房屋的整體打包售價,雙方對於該成交價並未明確土地和房屋的分別定價。該售價包含辦理土地及房屋所有權證過户所需的一切税費(單指根據法律規定需由甲方承擔的部分)。雙方以土地房屋的現狀交易,乙方已熟知土地房屋的現狀。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1)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定金轉首付款;

(2)在甲方與乙方擬辦理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過户手續,經向市、區國土資源局及房管局確認收件完整,乙方應在過户手續辦理完畢即甲方將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理至乙方名下,乙方取得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的 天向甲方再支付轉讓款尾款 萬元。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户銀行為:帳號為:;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普通的收款收據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 土地房屋的交付

1、土地房屋以現狀交付乙方,於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門開具受理轉讓通知單之次日交付。

2、乙方支付首期轉讓款之後,可以裝修裝璜但不得入住。甲方目前使用的房屋商定在 之前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該宗轉讓土地及房屋權屬清楚,界址明確,甲方有權對該土地使用權及房屋進行處分,保證該宗地及房屋轉讓不存在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

2、甲方保證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地塊及房屋,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4、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甲方此前已將出售的土地房屋向銀行設臵貸款抵押,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且收到首付款之日起天內進行解押。

6、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7、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將本合同項下的地塊及房屋所有權過户至乙方或乙方所指定的企業名下,但乙方應當履行相應的配合工作。

8、甲方應負責處理好與相鄰土地的邊界糾紛,若因邊界權屬不清所引起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9、甲方應按照約定時間交付土地房屋及相關產權證件。

10、土地房屋交付日之前的水電費(其中不包括乙方進場裝修裝璜所產生的水電費)、與土地房屋有關的税費由甲方承擔,並負責交清。交付日之後所產生的水電費及其他費用(除法定應由甲方交納的交易税費包含在售價中外),由乙方負擔。

11、除土地房屋過户外,雙方應在合理期間內,辦理其他需要過户的手續,如水電户等。具體做法由雙方另定。

第六條 税費的負擔

因本案交易(過户)所需的税、費,由甲方承擔;辦理新證的税、費由乙方自理。雙方按照約定各自交納税、費。

第七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及房屋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及房屋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任一方均不能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天,視為構成根本性違約。守約方有權單方自行解除合同,啟用定金罰則,並追究違約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主張權利或其他甲方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過户登記至乙方名下的,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應支付乙方相當本合同價款 % 的違約金。

第九條 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訂後,若辦理土地房屋過户登記時,需按照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要求另行填寫表格、簽訂其他轉讓合同範本的,如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包括但不限於售價、交易税費承擔者等。

第十條 保證責任

1、甲方法定代表人,願以個人名義及其財產對甲方因本合同須承

擔的民事責任包括土地轉讓款、違約金、賠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對上述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2、丙方,願以個人名義及其財產對甲方因本合同須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土地轉讓款、違約金、賠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對上述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首付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甲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擔保方(兩人):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7

出讓人:身份證號: (以下稱甲方) 受讓人:身份證號: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將位於武漢市江夏區紙坊街東林村 土地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轉讓土地概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__平方米,為土地。

二、轉讓期限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甲方必須保證

無其他任何人事單位主張該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權,必須配合協調處理好與村委會、基層政府的關係。

三、轉讓用途

乙方受讓該土地後用於建築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曉並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過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電,包括鄰里糾紛問題等)

四、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方式

簽訂本協議後,乙方支付給甲方 元整,剩餘款項待乙方主體房屋建成後一次性付清,甲方並向乙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條。

六、違約責任

1、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拒絕將轉讓土地交給乙方,則必須雙倍返還轉讓款,即 元。

3、如乙方購買該轉讓土地後無正當理由要求反悔,則無權要回轉讓款。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捺印時生效。

甲方簽字(捺印):乙方簽字(捺印):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8

甲方(使用權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使用權接受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在施秉縣 城關鎮新橋村 組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三、土地使用範圍:種植養殖、修建豬圈、管理用房、修路和水塘等。

四、如遇到國家土地徵收,土地徵收款歸甲方所有,附屬物歸乙方所有。

五、到期歸還:乙方所修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不復墾。

六、轉讓價格:每年每畝按 元,並一次性付清。轉讓總金額:大寫 ,小寫: 。

七、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八、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九、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附加條款(商議後手寫):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 篇9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位於永德縣永康鎮紅旗山的私人產權房屋及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權(含房屋附近屬甲方承包或使用的土地)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年限:永久轉讓。

二、根據國家規定,甲方依法擁有房屋的所有權,但未辦理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可根據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該房屋的結構為磚木結構。

三、甲方保證該房屋產權符合反國家、法規及政策規定,甲方有權將該房屋所有權進行轉讓。由於違反國家、法規、政策而引起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五、合同價格: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總金額為35000.00元(大寫:叁萬伍仟元整)。

六、付款方式:乙方在完成合同簽訂後向甲方支付全部費用(35000元)。

七 、房屋交付時沒有房屋欠帳(電費、水費及甲方購買房屋的相關費用)。

八、房屋產權轉讓後,因國家政策變動所繳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房屋產權轉讓後,乙方享受因國家政策變動所帶來的收益。

十、本合同簽訂後,如需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等時,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手續,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十、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條款,如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自悔約之日起3天(72小時)內將乙方已付款返還給乙方。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條款,如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自悔約之日起3天(72小時)內將房屋歸還甲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如不符合法律有關規定,但甲方事先未對乙方作詳細解釋的,給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有權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雙方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