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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租賃合同錦集8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租賃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必備】租賃合同錦集8篇

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物品:

名稱單位租用數量日租金説明

租賃物品種類如有變更,以發貨單數量為準不再另籤合同。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日租金執行,並在下月5號前向甲方繳納上月租費,乙方不得拖欠,逾期未交,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百分之一違約金。

第二條:租期約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不足約定的按約定計算收費。超過約定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賃費。

第三條:根據租用物品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 元(所租物品未退清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費)。

第四條:租用期間的物品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不準改制,退還時發現如有損壞丟失,按合同附表(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收取修理費及賠償費。

第五條:甲方出租的物品,乙方當面點清數量,檢查質量,如有異議時當場更換。否則甲方不承擔使用中任何責任。

第六條:乙方租用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租期以甲方倉庫辦理的經乙方經辦人簽字的發貨單為驗收合格憑證,入庫物品以甲方經辦人簽字的退貨單做為租用物品和結算租費的憑證。

第七條: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25%的違約金。乙方在退還租用的物品時,其中所領的物品退租時不得調換,如發現不是原領物品,雙方材料員簽字認定,按所定價30%付給甲方質量補償費。

第八條:(運輸方式)乙方自提、退貨時由乙方送回甲方倉庫驗收合格收貨。

第九條:物品價格及賠償辦法按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執行,該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如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應承擔其給對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此合同履行地為甲方負責人户籍所在地。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材料員: 材料員: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 型號、琴號: ________________)

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____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止收回。

第二條 租金、押金、運輸搬運費用及交付期限

1.到我店租用樂器及設備時,承租方需繳納押金,待承租方交還所租物品時,租金從押金中扣除。

2.每月租金___________元,租賃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元(小寫),

3.押金,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元(小寫),乙方與接收樂器時向甲方付清樂器押金費。

4.大型樂器運輸搬運費用由________方負責,金額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6.租賃結束後租金將從押金中扣除,如乙方需要購買此樂器,,租金可以免除。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樂器狀況必須良好;

2.租賃期間對大型貴重樂器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3.貴重樂器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不得將樂器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貴重樂器交於非專業人士使用;

2.租賃期間有義務愛護所租樂器,如有損傷需照價賠償(正常使用下的磨損除外) 租賃期限

3.租賃期滿時,承租方應及時返還所租物品,如需續租,應在期滿前辦理續租手續,如超過租期七日後,承租户仍未返還,又未辦理續租手續,則按買下此物品處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當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承租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

3.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提前7天通知對方。

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3

租賃合同根據法律有無特別規定可分為一般租賃合同和特別租賃合同。一般租賃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租賃。特別租賃是指法律有特別規定的租賃。

一、問題的提出

我國合同法第231條規定:租賃物在承租期內由於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而毀損、滅失的,由承租人承擔損害後果。這裏的依據是租賃物為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是租賃物的受益者,應當承擔與收益相當的風險。[1]這就是所謂的“所有權主義”的風險負擔原則,它意味着物的“所有權”的取得,不僅僅是享有權利,還要履行相應的注意義務,具備風險防範意識。可以説,所有權主義風險負擔原則的最初確立,遵循了權利義務一致性這一準則,既有有利於對物權的彰顯,又有利於保障與物有關的侵權行為中賠償責任的明確。

但是,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發達,物的所有權在表現形式上越來越複雜,對物的表明形式的佔有並能證明就是物的所有者。而真正的所有者,除了“法律控制”外,往往由於各種原因並不直接控制該物。在這種情況下,物的風險大小、規避措施、環境因素、直接管理者的注意程度等,都不是所有權能夠直接掌控的,一旦發生風險,把該風險後果全部由所有權人來承擔,是否有失偏頗呢?

所以,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以租賃合同為對象,分析各種在所有權人對物沒有現實控制的情形下,有關物的風險負擔責任的分配問題。

 二、租賃合同的結構分析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屬於有償、諾成、雙務合同。就實質而言,租賃合同是轉移使用權的合同,即一方當事人將自己的財產交給另一方佔有、使用並收益的合同。

(一)租賃合同的法理依據。社會資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慾望是無限的,只有在慾望的無限性和資源的有限性之間建立某種平衡關係,才能實現社會的發展進步和社會關係的和諧。[3]這裏的“慾望”,我們拋棄貶義色彩的偏見,可以理解為對改造物質世界的願望和主觀努力。而資源的有限性,在法律上直接表現為所有權的有限性,人們不可能在同一物上同時擁有所有權。沒有所有權,人們對物的利用就會缺少根本性的合理支持。與之同時,在市場經濟時代,資源的有效配置、使用以及發揮資源的最大功效,進而獲得最大化的經濟利益是市場主體的願望。

物,從法律角度講,是所有權保護下的客觀存在。所有權,意味着對物的公共性的排斥,除了所有權人外,其他任何人如果想利用該物,就必須通過某種法律行為徵得所有權人的同意,從所有權人那裏獲得對物的所有權或者其中部分權能的轉讓。以物為對象,人與人之間的物權流轉的合法性主要基於雙方合意的合同行為,該合同行為的實質在於對物的各項權利的交易或重新分配。

所有權,對於具體的物而言,具有唯一性,即一個物上面不能夠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的所有權。所有權又具有固定性特點,只要是納入法律規範範疇的物,首先都要明確其所有權,沒有所有權的明確,該物的流轉、使用以及收益的合法性都值得懷疑。所有權的唯一性和固定性特點,在保障物的所有權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限制了物的充分使用,並且可能影響所有權人從自己的所有權中獲得實際的利益。所以,在尊重所有權的以上特點的基礎上,人們對所有權的內容進行具體的分析,提出了所有權所包含的四項權能: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當我們發現所有權的具體權能以後,為物的充分有效的使用提供了嶄新的思路。人們在不轉移所有權又不直接行使使用權能的時候,同樣可以通過該物獲得儘可能多的利益。

(二)租賃合同權利義務分配。以租賃物為對象,雙方的權利義務分配主要是:

第一,出租人對租賃物享有所有權。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在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把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能都轉移給承租人了,其保留的是最根本的處分權。通過處分權的保留,保證出租人對租賃物的法律控制,監督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使用情況

第二,出租人收取租金的權利。通説認為,租金是物的法定孳息,收取租金的權力是基於出租人的所有權而派生出來的權利。因此,儘管從表面上看來,租金也是某種“收益”,但是這種收益主要是資本性受益,沒有出租人勞動因素的參與。[4]從出租人角度,租賃物是資本投入,而不是生產工具。

第三,承租人對租賃物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承租人之所以簽訂租賃合同,目的在於獲得收益,其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都是為了實現收益的目的。這裏的收益,是指承租人利用租賃物的正常功能,通過自己的勞動而獲取的利益。可以看出,承租人的“收益”和出租人的“租金”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收入,這種不同的根源主要在於對租賃物擁有的不同性質的權能。

(三)租賃合同的社會效用。任何合同行為,主體的平等性除了人格平等以外,還在於權利平等。這裏權利平等,意味着互相尊重對方既有的權利,承認對方各項私權利的合理性與合法性。雙方之間發生合同行為的前提,在於都是某些權利的合法持有人。由此推及到租賃合同,其社會效用在於:在不轉移所有權的情況下,通過合同行為對所有權權能予以合理配置,物盡其用、各取所需,解決了在所有權缺乏的情況下,非所有權人合法佔有、使用物的問題,實現物的功能最大化和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

 三、租賃物的風險負擔

在經濟交往中,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隨着人們經濟交往活動的範圍不斷擴大,各種風險也不斷增加。如何規避風險是當事人都非常重視的問題,人們在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都儘可能降低風險程度,以減少自己的贏利成本。在高風險社會裏,沒有任何經濟風險的經濟活動是不存在的,於是人們轉而關注風險的負擔問題,即一旦發生風險的時候,由誰來負擔風險帶來的損失。

(一)風險的特徵。物的風險主要包括兩種情形:一是物本身的毀損、滅失風險;二是物給他人造成損害時的賠償風險。[5]關於第二種情形,這裏不多贅述。我們重點探討物本身的毀損、滅失風險問題。這類風險的特點是:

第一,發生在經濟合同行為中。也就是説,風險主要在物的流轉狀態中發生。經濟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對標的物都由某種現實權利,這種現實權利是他們負擔風險的前提。假如某個物的全部權利都歸某一個人所有,其風險也全部歸該人所負擔,而沒有討論風險負擔責任的必要了。

第二,風險來自於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這是風險的實質性特徵。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的物發生損失無非兩種原因:一是“天災”;二是“人禍”。“人禍”主要是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問題,其中都涉及當事人對某些約定或法定義務的違背。[6]引發風險的“天災”主要包括:一是不可抗力,比如戰爭、地震等,人類無法預見、無法克服、無法避免的事件;二是意外事件,主要指當事人已經盡了合理的、力所能及的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客觀事件;三是當事人不能預見的第三人的原因,比如第三人對物實施的犯罪行為。

第三,風險具有預設性。[7]在經濟合同中的風險並不是必然會發生的。人們之所以關注風險,主要在於對未來可能損失的擔心。這與侵權或違約行為中的損失負擔不同。在侵權或違約損害中,損害都是已經發生的或者説是現實性的.,這些損害的發生以及對其前因後果的分析判斷是追究有關當事人賠償責任的前提。而在風險負擔中,人們不必等待損害出現就已經根據有關約定或法律規定了解自己是否應該承擔某些損失。風險的預設性,增強了人們在經濟交往中對風險的防範意識,進一步明確了彼此對物的權利義務分配,有利於增強彼此信任,提高經濟交往的效率。

(二)相關法律規定評價。我國民法通則以及合同法對風險的承擔責任有比較具體的規定,主要是按照不同性質的法律關係實現不同的風險負擔原則,重點以“所有權主義”和“交付主義”為參考標準,即在風險負擔與物的所有權狀況、交付佔有狀況之間建立某種聯繫,以後者為依據來判斷前者。

我國合同法第231條對租賃物風險負擔問題的規定主要採取所有權主義,把租賃物的毀損、滅失風險負擔全部歸結到出租人,除非承租人有過失。其立法特點是:第一,對風險的界定採取排除式敍述,即對租賃物產生損害的客觀事實只要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過失,都屬於風險的範疇;第二,負擔責任的排他性,即只要發生風險,都由出租人來承擔損害後果;第三,約定排除風險,即出租人只有通過事先的約定才能轉嫁或降低風險對自己的威脅。

這裏的主要問題是:第一,沒有考慮現實控制因素與風險的關係。物的風險的產生,儘管可能不是承租人所能控制的,但是,風險的發生往往是多種因素促成的,如果承租人的某些非過失行為是風險發生的條件之一,或者説風險的發生與承租人的非過失行為相關聯時,承租人是否應該分擔風險帶來的部分損害呢?第二,舉證責任的不可操作性。由於所有權人失去了對物的現實控制,當風險發生以後,如何來舉證該風險的發生時,直接管理人是否盡了善良管理義務呢?儘管可以通過證明責任的分配來督促直接管理人謹慎管理、使用租賃物,但是,現實生活中的具體操作又存在諸多困難,特別是對證據真偽辨別往往受客觀條件的制約。

由此,需要對租賃合同中的風險負擔進行重置。基本的標準是:1.有利於物的流轉;2.體現公平合理;3.有利於風險的補救。從司法實踐看,似乎採取所有權主義與交付主義相結合的原則更為合理,既能保證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又能夠促進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發達。

 註釋:

[1]與之相聯繫的是,在侵權行為法中,當物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如果沒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話,所有權人也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

[2]在後面對風險特徵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風險負擔問題實際上只有在各類合同行為中才會有探討的意義。買賣合同中風險負擔問題比較典型,但是本文之所以選擇租賃合同為切入點,在於租賃合同中租賃物的風險負擔問題與人們日常生活中的“自覺經驗”有所差距。本文試圖探討這種差距的表現以及原因,並闡述法律規定的風險負擔原則的法理依據。

[3]正如《荀子·禮論》中所説:“人生而有欲”,需要“以禮義分之,以養人之慾,給人之求,使欲不必屈於物,物不必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

[4]按照馬克思的經濟學觀點,以地租為代表的租金是所有權的經濟形式,它建立在資源的稀缺性基礎上,所有權人對資源的壟斷使他們得以與資源的使用者達成“合意”,從中獲取超額利潤。

[5]在侵權行為法中,當物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如果沒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話,所有權人也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

[6]對約定義務或法定義務的違背,實質在於對物的權利人合法權利的非法侵犯。此時,該侵犯人所承擔的賠償損失等義務主要基於對其非法行為的懲罰或補救。而與之對比,風險的負擔者並不是因為其對物有非法侵犯行為,而恰恰相反,是因為其在物上有某種合法權利。

[7]這裏有必要提到保險合同。保險合同之所以出現,就在於人們對風險有了預見性認識,風險負擔者試圖通過保險合同進一步降低自己的風險。從保險合同的功能看,基於其他經濟合同行為而簽訂的財產保險合同具有附屬性質。

租賃合同 篇4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房屋_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包括陽台、走道、樓梯、衞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准過户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轉移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税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估價費、印花税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價總額的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鑑定屬實,甲方應於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牆等)所有權屬於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佔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並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立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訂於________________市(縣)

租賃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座落於天津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室_______廳_______衞,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設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_種:

1.甲方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得擅自另作別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房屋租賃期限從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年___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日向甲方(書面口頭)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每季度應向甲方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每期應於提前______天付清。(房屋租金,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六條 保證金條款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押金,待合同期滿後,且乙方交清租賃期間應交的一切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押金不可抵租金。

第七條 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該房屋的管理費、公共維修金、水電費、水電共攤費、電話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證。

2.房屋租賃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的保養、維修及裝修:

1.甲方義務

(1)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2)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對於乙方的裝修、裝飾和添置的新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2.乙方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應愛惜室內的一切設備,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需要裝修房屋時,須徵得甲方同意,但裝修時不可損害原有的建築結構。乙方在交還房屋時,可以搬走裝修物,但不可損害原有的建築結構,應儘量恢復房屋原狀。

(3)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1.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3.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所有權變動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租賃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乙方同意,但應提前_________日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2.所有權轉移後,租賃房屋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第十一條 租賃房屋退還及續租事項:

1.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將房屋歸還甲方。乙方搬出時,若有傢俱雜物留置不搬者,則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2.租賃期滿,如乙方需續租,應提前____個月與甲方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內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半個月以上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變動或破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間,如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2個月通知另一方,經另一方同意,可解除合同,但應賠償___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4.乙方未按時交付租金,每天按拖欠部分2‰加收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半個月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追索乙方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5.乙方未經許可將房屋轉租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甲方。

6.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甲方,乙方並要承擔因非法活動而產生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

7.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8.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乙方應遵守《天津市人民政府》第二號,即天津市暫住人員登記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之規定。外來暫住人員租賃、住房應在簽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向暫住地派出所辦理暫住手續。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甲方,乙方並要承擔因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鶴壁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河南東方建設集團發展有限公司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制定龍門架借用合同,以便雙方遵照執行,合同條款如下:

一、租賃範圍

1、工程名稱 :鶴壁市東方世紀城30#樓

2、工程地點 :九州路與嵩山路交匯處東方世紀城院內

二、結算方式

1、乙方在簽訂合同後當日必須向甲方交納押金 12000 元,另外乙方必須結算本月租金,租金不在押金中扣除,如乙方不按時交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止使用。

2、租賃費計算方法:自龍門架進入工地安裝調試完畢後起開始計算租賃費,每台每天租金 40 元。如乙方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超過三十天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停龍門架、拆龍門架,終止租賃合同。

3、如果租賃過程中乙方有其它違約行為,則押金變為違約金,不予返還。因此造成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擁有龍門架的產權,享有出租和終止租賃的經營權,具有收取租金的結算權及對龍門架機具有安全使用的指導建議權。乙方對租用的龍門架不得私自轉租、出售或抵押,否則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報案,期間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同時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乙方對租用的龍門架享有使用權,負責保管和維修責任。使用時乙方應有專業人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龍門架安全使用説明書和特殊工種操作規程操作,嚴禁違章、帶病作業,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如在租賃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3、安裝前龍門架所有的機件由甲方提供(鋼絲繩除外),試運轉正常後由乙方負責保管和維修。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丟失、損壞龍門架配件,由乙方購買原廠配件補齊,確保龍門架正常運轉。

四、合同有效期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將龍門架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乙方付清租金,退還押金止。本合同自行終止。

五、解決爭議的方式

如發生租賃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裁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7

承租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對講機租賃相關事項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對講機租借給乙方使用

甲方將對講機租借給乙方使用,甲方需詳細告知乙方使用方法。

甲方保證對講機無任何故障,如有小的故障(不影響使用),也應提前告知乙方。

乙方不得將對講機轉借他人以及兒童使用。

乙方在使用對講機的過程中,如有損壞,需根據具體損壞程度賠償。

第二條 租賃期限與價格

租賃期限為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XXX天。

租賃對講機品牌型號XXX。

租賃對講機價格XXX元天(共計XXX元。(單位:人民幣)。

逾期按照XXX元天收取費用。(逾期費用將在保證金中扣除)。

第三條 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XXX元(大寫:XXX)(單位:人民幣)。

保證金在歸還對講機時退還。

第四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將對講機返還甲方時合同終止。

第五條 乙方聯繫資料

乙方名稱:XXX

有效證件號碼:XXX

詳細地址址:XXX

聯繫電話:XXX

甲方(蓋章):XXX

乙方(蓋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XXX

簽訂地點

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及球隊全體隊員(球隊隊員以15人為上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網球場地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場地的基本情況

該場地位於**市體育場網球場外場第三片場地。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場地租賃期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場地。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1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場地租賃協議。

第三條 租金

1.租金標準:20xx年5月1日——20xx年4月30日年度租金為人民幣22500元/年(1500元/人。年);20xx年5月1日——20xx年4月30日年度為人民幣25500元/年(1700元/人。年);20xx年5月1日——20xx年4月30日三個年度為人民幣27000元/年(1800元/人。年)。

2. (二)租金支付時間:雙方簽字後分次交清。首年首次交付20000元人民幣,次年首付23000元人民幣,後三年首付款25000元人民幣,餘下部分在各年度的最後一個月結清。(為了監督雙方共同的責任和義務,如甲方沒有執行應盡的義務乙方享有協商解決的權利)

第四條: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球隊的專用場地,甲方有義務做出標誌並在需要時向非球隊人員作出説明。

2.基於互利合作及隊員打球的隨機性,甲方承諾在其他場地(含頂棚場地)沒有營業時可供乙方隊員免費使用。

3.為了推動孝感網球事業的發展,甲方每年須組織不少於2次的規範化比賽,比賽費用和獎品由舉辦方提供。乙方有責任帶領球友們提高技術,振興和推動我市網球事業的發展。

4.乙方如組織比賽時需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義務提供其他場地供比賽使用。

5.甲方要保持球場清潔乾淨,及時打掃球場衞生和雨水。當場地、球網、網柱、外圍護網出現損壞時,要及時更換和維修,不得影響球隊打球。

(二)、乙方的義務

1.專用球場僅限於本球隊隊員使用。

2.若有重大比賽事項,需要使用場地的,經甲方向乙方提前通知,乙方應給予積極的支持配合。

3.乙方要愛護場地,不得攜帶利器或有損於場地的物器入場,避免不小心損壞地面。

第五條:其他

1. 球隊鼓勵家屬加入網球這一有益的運動行列,經過隊員同意有優先加入球隊的權利。如果不願加入球隊,打球時應以不影響球隊隊員使用場地為基本原則。

2.需要開燈打球的,電費由打球隊員自付,電費標準不得高於15元/小時。

3.球隊隊員離隊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乙雙方,新隊員的加入須徵得球隊的意見。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將保留追究的權利。

甲方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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