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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個人租賃合同集錦五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租賃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有關個人租賃合同集錦五篇

個人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有關部門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租賃合同 篇2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國駐華大使館(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_________市_________(地點)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設備租給乙方作館舍之用。如房屋結構、裝置或設備有缺陷,由甲方負責修理,並承擔費用。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年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______美元(或其他外幣_____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後,應在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_________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_________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乙方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繳付費用。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設備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對出租的房屋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保持房屋的結構牢固,設備和裝置完好。甲方將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熱力系統和衞生設備的修理和更換;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配電室的維護和清掃;

5.圍牆、柵欄歪閃酥裂,庭院道路破損;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_________年一次。

乙方應將房屋發生損壞或危險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儘快修理。甲方進行上述工程前,應徵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

第四條 由於甲方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房屋中遷出。如果乙方藉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訂立合同時明知該房屋質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五條 乙方對承租的房屋、設備及庭院內的附屬建築物、樹木等有愛護保管的責任。對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對房屋、設備、裝置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對承租的房屋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

2.增添固定裝置和設備。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衞生設備等時,應負擔相應的損失費。

在租賃關係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設備可以拆除。

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條 乙方需要對承租房屋擴建、改建;或在庭院內新建房屋,須經甲方同意,並另訂協議。

乙方對承租房屋、庭院進行亂拆、亂搭,造成房屋設備和庭院綠化樹木的損壞時,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八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設備和擅自改動供電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房屋修復時為止。

第十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甲方收回房屋應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乙方,並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應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對房屋及其設備檢驗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後,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止。期滿前_________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將_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衝抵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於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泄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 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個人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及單位: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業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位於____市__________區 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為__________,房屋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見附件。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依據。

二、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限共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約。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若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整/月(此價格不含相關税費),乙方應同時交納首期租金____元給甲方。

2.該房屋租金按____支付,支付時間為____ ,以甲方實際收到為準。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須按實際居住日交納租金並承擔違約責任。

四、租賃條件

1、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及丙方的違約責任。

3、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或其內部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聯絡進行維修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4、租賃期內乙方因使用需要對出租房屋或屋內設施進行裝修或改動,須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有權對裝修或改動情況進行監督。合同期滿時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結構性設施,甲方也無須對以上設施進行補償。

五、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3.若乙雙方中的一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六、違約的處理

1.乙方違約的處理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年租金20%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據實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及物業管理費等有關費用達壹個月時,甲方有權用押金支付上述費用,乙方承擔造成的一切後果。

(3) 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方未能將設施完好的房屋及時交給甲方,乙方應按原日租金的貳倍按實際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租賃期內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預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還。

七、特別約定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個人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説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