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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合同10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農村土地合同10篇

農村土地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為了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公益事業建設,改善人民羣眾生活水平,依據(號)《關於市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在設見:

一、徵用時間:年月日,時間為畝;年年;,徵用土地用於建,經甲乙雙方同意達成如下意願

二、被徵用農户面積為####

三、付款方式為一次性補償。按照甘肅省定西市(號)文件精神執行;注:徵用土地為元每畝。

四、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後,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施工,不得無理取鬧,如甲方組止、破壞,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鑑證方一份,甲乙雙方同意後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鑑證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2

發包方: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推廣農業科技,改變傳統耕作方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耕地承包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經於年月日召開的羣眾代表決議,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 土地的面積、位臵。

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並報鎮政府批准,將位於面積畝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四至為:東至,西至,南至 ,北至。

二、 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 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推廣、農業種植、養殖。

2、 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 土地承包經營期限

該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

四、 地上物的處臵

1、該地上有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2、承包期內,乙方所建、所種的一切地上物,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乙方應及時拆除或無償交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每年 年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繳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技術開發、宣傳、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臵經營時必要財產的權利。

3、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的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按照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力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力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滿,乙方享有優先權。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被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人民幣 元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部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見證員各持一份。 附:①土地平面圖

②村民代表會議記錄或決議

發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包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月日

簽約地點:

農村土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東齊9—10社邊界,南齊公路坎下,西齊半邊街村1組吳家溝為界

北齊嘉陵江。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零一三年 1月1 日起至二零二柒 年 12月31 日終止。

支付方式;土地租憑以現金支付,支付時間以每年的一月一日,20xx年租金為兩萬五千元整,第二年土地租金為三萬七千五百元整,20xx年至20xx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荒灘後應積極治理,可用於養殖和種植業,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依法享有繼承權,轉包,參股合夥權。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的人 畜 禽不得踐踏乙方所經營的任何植物及財產物質設備。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 年 月 日 鄉人民政

農村土地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5年,甲方從20xx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

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農村土地合同 篇5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使用產權交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產權情況

二、出讓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監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的行為;

2、法律、行政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繼續履行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法定義務;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幫助或服務;

(三)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失;

四、出讓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1、乙方按每畝260元價格,將名下 64 畝土地承包給甲方,承包期 10年,承包費五年一付,金額83200 元。到20xx年1 月 1 日之前,將後五年承包費金額 83200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在承擔任何費用,甲方負責交清64畝土地的一切費用。

3在承包期間乙方所開墾的荒地有乙方收益,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50萬元。

六、其他事項

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農經站)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沙灣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鄉(鎮)農經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農村土地合同 篇7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使用產權交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產權情況

二、出讓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監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的行為;

2、法律、行政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繼續履行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法定義務;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幫助或服務;

(三)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失;

四、出讓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1、乙方按每畝260元價格,將名下64畝土地承包給甲方,承包期20xx年,承包費五年一付,金額83200元。到20xx年1月1日之前,將後五年承包費金額83200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在承擔任何費用,甲方負責交清64畝土地的一切費用。

3、在承包期間乙方所開墾的荒地有乙方收益,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50萬元。

六、其他事項

1、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農經站)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沙灣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鄉(鎮)農經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8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為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為乙方)為了促進經濟發展,充分利用土地的經濟價值,增加集體和個人的收入,經村兩委會和村民代表會研究決定,甲方將一處土地有償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承包範圍:乙方承包的土地位於_______處,東至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總面積為_______畝。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一)乙方每年每畝向甲方交納承包金_______元,總承包金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

(二)承包金交付方式:

四、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保證該土地界限、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該處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經營管理權、收益權等有關合法權益。

(三)乙方只准在承包範圍內種植農作物、經濟作物等,不準改變土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發包的土地另行發包。

(四)甲方有按時收取承包金的權利,乙方有義務按時交納承包金,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發包的土地。

(五)甲方有權監督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的違法、違規和違約行為,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六)乙方在承包期內的一切生產經營投資均由乙方本人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七)在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時,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的補償金歸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的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八)乙方不準在承包範圍內進行破壞性生產經營,否則乙方將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九)在承包期內,乙方不準有違法、違規行為,否則乙方將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發包的土地。

(十)乙方在生產經營該土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到期後,甲方重新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五、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2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簽訂既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單方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峨山司法所存檔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9

發包方(甲方):XX市XX區 行政村。

負責人: ,村委會主任。

承包方(乙方): 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總經理。

因乙方將對 河道局部拓寬,進行堤岸整路,提高該河段防洪抗旱能力,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就乙方承包甲方沿 河岸部分水塘用地,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經研究同意,將 公路東側沿 河北岸的北外口向北、向東範圍內約 畝魚塘、水塘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實際面積以現場測量為準(附實測圖)。

、承包期二十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承包期屆滿,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所有不可移動的固定設施無償交付給甲方。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甲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承包權。

三、土地承包金:每畝每年壹仟元,按年支付;乙方於每年元月1日向甲方支付全年的土地承包金。

四、承包土地範圍內的現有設施,在甲乙雙方及甲方村民代表現場測量評估後,商定補償價格;在乙方補償款劃入甲方帳户後,由甲方負責在20日內拆除上述設施;20日屆滿,視為甲方已清除了全部設施。

、甲方保證在承包期內協調處理好周邊矛盾,以保障乙方正常承包經營及建設。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因經營需要修建基礎設施,應按國家規定辦理申報手續,甲方應予以協助。乙方在基礎設施建設中如遭到甲方村民的阻擾、干涉,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解決。如系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如未按時支付承包金,應承擔違約責任,除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外,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甲方賠償損失;如逾期六個月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水塘及土地上的固定設施。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簽字蓋章後由甲方報鎮政府批准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200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10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因 需要,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資源、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 畝,坐落於(四至)。

乙方獲得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後將用於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互換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互換土地的權屬和承包經營權

雙方互換土地,在土地權屬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各自不再享有各自換出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各自就換入的土地與發包方確定土地承包關係,享有換入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各自就換入的土地與發包方確定土地承包關係,享有換入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如在互換土地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四、交付時間和方式

互換土地的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前,交付方式為(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的任一方鑑證,甲乙雙方應分別向對方出具自己簽名的互換土地交付收據。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據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六、爭議條款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節;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互換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所稱互換是指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標籤:農村土地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