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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代理合同錦集10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代理合同10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精選】代理合同錦集10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簡稱“甲方”)委託(簡稱“乙方”),代理託運貨物,乙方同意代理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運輸內容:

乙方應當在收到貨物後,於年月日之前,將貨物從港運至港,交於收貨人。

運輸方式:

乙方在接到貨物後,應自行完成運輸,如要轉委託第三方完成該次運輸,應當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倉儲責任:

甲方應當在簽定合同之後日內,將貨物交於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

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之後,應當向甲方開具貨物收據和倉庫證明。並在貨物倉儲期間盡其職責,根據貨物的特性和包裝,選擇不同的儲存方式。

通知責任:

1、乙方若將該次運輸交於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將運輸任務交於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給予答覆。

3、乙方應當在起航之後電告甲方或者收貨人準備卸船時間。

費用及結算方式: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日內,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預付款元(雙方協調確定),待貨到之後,雙方進行一次性結算。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於規定期限將貨物交於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造成乙方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的,每延誤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2、甲方未於規定期限內支付給乙方相關性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費用的%的違約金。

3、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改變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至目的地的,每逾期一天,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在起航後未通知甲方或者收貨人準備卸貨時間的,所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接到甲方貨物後,到將貨物交於甲方指定收貨人期間,應當妥善保管貨物,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貨物損壞、滅失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委託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向甲方提供真實的情況、資料,如有任何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並撤銷代理合同,造成損失的,應當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代理業務期間,對甲方的商業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乙方若將資料的泄露給第三人,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若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代理權轉讓給第三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還所有費用,並要求其支付違約金元。

7、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變更合同,甲方可以要求其退還所有費用,並要求其支付違約金元。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都不承擔違約責任。

但如能證明貨物的滅失或損害是由一方過失或疏忽所致,則該損失都由過錯方承擔。

爭議解決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該合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可按下列第()項解決:(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的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xx服飾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代理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為“XX”品牌服裝在 總代理經銷甲方“楊丹”品

牌服裝,代理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代理的基本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具有一切法律重點證件,有一定的實力和經營能力;

2、主要城市或省會;

3、選擇店面及商場櫃枱應是主要商業街或繁華地段,有50平方米以上專賣店鋪或4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專櫃(壁櫃);

4、嚴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銷售策略及本協議有關規定;

5、具有較強的品牌意識,並有志於在服飾品牌經營與推廣方面發展;

6、須按照公司的統一形象要求進行店鋪和貨品陳列。

  三、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代理區域內應以合法方式銷售產品;

2、乙方不能銷售與本品牌有同類商品的貨品;

3、乙方銷售的產品均須由甲方合法獲得保證決不對甲方產品複製、拷貝、如有商標侵權行為,甲方將收回代理經營權並沒收合同保證金;

4、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甲方貨物上指定的掛牌價;

5、協議終止後,乙方未售出產品,甲方不給予退換。

  四、合作方式及訂貨付款、貨運

1、乙方須一次性交納加盟金伍萬元,保證金壹拾萬元(合同終止時保證金無息抵貨款返回);

2、甲方每年舉辦兩次新產品展示訂貨會:春夏、秋冬各一次,甲方專人協助客户制定訂貨計劃,甲方收到乙方50%的訂貨金後,甲方將在兩個工作日之內下單生產;

3、乙方若超過二個月未向甲方進貨或中途停業,甲方將終止乙方的代理權並不退還合同保證金。

4、甲方給予乙方拿貨折扣為掛牌價折,換貨率為%;

5、結算方式:按訂單結算款到發貨;

6、貨運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收到貨物的三個工作日之內驗貨,如有質量問題,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統一驗收合格;

8、在協議期間,乙方首次配貨總額必須在壹拾萬元以上。乙方第一年進貨額總值需達到200萬;第二年進貨額總值需達300萬;第三年進貨額需達500萬元的任務。若乙方每年能夠完成甲方的任務,甲方將給乙方返點2%獎金。

  五、銷售與服務

1、商品的售後技術服務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確有困難,可請甲方幫助,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如需開增值税發票,甲方按所開金額收取6%的税金。

  六、公司提供

1、代理授權書;

2、專賣店或專櫃形象設計;

3、提供管理條例及店面陳列細則,營業員培訓;

4、衣架、貨架按成本價提供;

5、享有我公司每月最新款式的優先配貨權。

  七、違約責任及法律效力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2、甲、乙雙方如發生嚴重違背商業道德、法律或侵害對方利益,均可以書面形式或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3、協議內容的最終解釋權在甲方;

4、變更本協議條款中的任何內容,需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文件;

5、甲方對乙方的授權期滿後,本協議自行終止;

6、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店 址: 店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使甲方無極燈產品全面推向市場,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書,以資雙方信守。

一、 代理產品,區域、期限:

1、代理產品名稱:無極燈

2、代理區域:北京市區範圍內

3、代理期限: 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滿意可續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二、 雙方責任、權利:

(一)甲方: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在北京市場銷售合法總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總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約定管理乙方代理區域的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區域內營銷推廣工作。

3、甲方保證乙方提出需求12小時內發出貨品(特殊訂貨除外),並保證產品長期供應。

4、甲方提供相關的產品證書和文件資料等。

5、甲方保證產品質量,對產品實行三個月內包換,三年質保承諾。

6、甲方積極配合乙方進行銷售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

7、甲方授於乙方“代理授權書”並享受調價時的庫存差價補償與其它優惠措施。

(二)乙方責任、權利:

1、乙方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完善經營甲方產品的各項手續。

2、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依法經營,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授權代理事項,做好銷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經營,違反代理協議書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貫徹,融匯甲方營銷理念,接受甲方的業務培訓,服從甲方的營銷指導及考核。

4、乙方利用自己在北京的各個渠道進行開展業務,在所屬區域內,建立自己的銷售網絡,與甲方同時進行網絡化經營,並經常性,有針對性開展一系列的促銷宣傳活動。

5、協議生效後,乙方可以以甲方總代理或辦事處的名義對外宣傳。

6、乙方負責在代理區域內本產品的廣告宣傳及費用,設計光盤由甲方提供,依法辦理產品有關宣傳手續,做到合法經營。

三、 總代理商從事的業務範圍:

1、區域內二級代理商的建立。

2、區域內零售市場的建設,以及產品的批發,終端銷售。

3、密切與工程商合作,或與房地產商及需求單位直接合作。

四、 代理條件:

1、乙方必須是註冊合法的公司或經營單位,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一定的市場經營網絡。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有關資質(企業營業執照、工程施工資質證、銷售許可證)。

3、簽約後,乙方在半年內必須完成(50%以上)區域內的市場營銷網絡建設,

4、乙方與區域內代理商,二級經銷商等所簽訂的合作協議由甲方、乙方、經銷方三方共同簽訂,或乙方簽訂後報甲方備案。

5、乙方在區域銷售運作中,應嚴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經銷價格體系進行網絡銷售,乙方供給二級代理商的供貨價格按限定供貨價的規定執行,乙方區域內零售價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年全國統一零售價,最低可以下浮10%,如需超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授權方可執行,否則將取消乙方代理資格,同時賠償甲方為此造成的各種損失。但對於房地產工程的批量供貨可由總代理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6、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業務培訓及營銷指導內容:

(1)各個型號產品各項功能的操作及安裝使用。

(2)甲方營銷政策及營銷思路的貫徹。

(3)市場網絡建設、規劃及銷售人員隊伍建設。

(4)通過多渠道開拓終端銷售業務。

五、 代理數量及價格:

1、乙方首先支付2萬元RMB貨物訂金,並可在訂貨金額內進行貨物訂購(三個月內),乙方每季度必須完成6萬元RMB的進貨額,全年必須完成25萬元RMB進貨額。(具體產品價格及品種見附件)

3、乙方承諾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批貨物訂金2萬元RMB,(甲方按4個月完成供貨,每月為5000元RMB)如不按時付貨款,本協議將自動失效。

4、甲方年終考核乙方年進貨總額及市場網絡建設情況,如按時完成年進貨量及市場網絡建設,甲方按乙方年進貨總金額的×%給予返利,如超額完成年進貨量,超額部分按×%給予返利。

5、乙方代理區域內所設的二級代理商,經銷商,工程用户所需產品由乙方負責統一向甲方購進,或書面委託甲方向乙方指定地點辦理託運。

六、 其它事項:

1、乙方如自動放棄代理權或違約被甲方終止代理權,乙方所有產品不得低於甲方全國統一市場價格的5折銷售。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在該地區銷售的損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產品在使用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甲方應及時調查情況,在質保時間及圍內的產品給於換貨,並承擔所有運輸費用。

七、 付款、運輸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賬上,甲方即可發貨,並告知運費價格。

2、運費由乙方負責。

八、 宣傳、技術支持:

1、宣傳資料按乙方提貨比例配送,並可提供宣傳資料光盤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傳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權書,技術培訓資格證書。

3、甲方免費提供傳噴畫和培訓手冊。

4、乙方完成首批進貨額時,如需派員到甲方進行技術培訓時。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進行大工程項目同時,甲方可派員進行技術支持,交通費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負責。

5、提供工程設計方案和技術指導。

九、 違約與仲裁:

1、未經甲方同意,如乙方違約跨區銷售,一經確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的額賠償給甲方。

2、自乙方代理資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資格失效之日內,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區域內進行銷售,如有違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數額賠償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如發生分歧,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可按《經濟合同法》處理。

十、附則:

1、在甲方未設立產品總代理地區,為擴大銷售量,乙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可向該地區銷售代理產品。

2、在合同簽訂後,合同可到公證處公證,公證費由提出方承擔。

3、簽訂本協議時,乙雙方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及法人授權委證書,企業有關資質證明。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 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合作共贏,共求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雙方就傳統貿易,服務貿易(以下簡稱產品)代理問題達成一致,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作期限等具體事項,特依法簽訂本代理合同。

1.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確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區域在___省___市所屬區域內。

2.甲方認定乙方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將代理權金金額___萬元付給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發現甲方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將以___倍的代理權金賠償乙方。乙方如跨範圍進入其他代理人區域從事該業務,甲方將取消乙方的代理權,並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權金的賠償。

4.傳統貿易國際代理,按國家現行法規辦理,乙方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認可並實施貿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單證金額的___%代理費,乙方納税,甲方代扣代繳,服務貿易收入,乙方納税,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所獲收入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税部分,乙方自動向當地税務機關申報,繳納税款。

5.乙方負責辦理所屬區域內的一切合法手續,並依法獨立自主代理好濤嵐國際的業務,因乙方違反法規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甲乙雙方在宣傳,推廣,應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廣中,甲方給予乙方全面的技術指導和支持,協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廣活動和完善代理服務的善後服務。

7.獎勵:乙方a全年獲税後淨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b全年獲税後淨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c全年獲税後淨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d全年獲税後淨利___萬rmb,甲方獎勵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公章,並於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權金款項到達甲方賬户立即生效。甲乙雙方互相提供以下證件複印件並加蓋公章備存: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國税+地税),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户許可證和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如自然人代理憑身份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約雙方就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進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註冊、虛擬主機、數據中心、全能在線建站平台及其他相關互聯網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一、雙方責任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為保證乙方在域名註冊、虛擬主機、數據中心、及其他相關互聯網業務的順利發展,甲方應有獨立的辦公地點及分銷網點且具有一定的規模和實力。

2.甲方代理乙方相關產品的代理價格、按照_________網絡公司隨着市場變動而制定的不同的代理商市場價格。

3.甲方所代理乙方相關產品的款項應該及時通過銀行轉帳或其他付款方式及時向乙方付清。

4.甲方必須每個月都有和乙方發生業務聯繫並保持一定的量,從而取得更好的代理政策及代理價格。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開展全方位的廣告宣傳工作,為甲方其開展業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同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公司最新業務動態、代理價格及相關的業務宣傳資料。

2.乙方保證甲方所發展的客户可享受到_________網絡公司優良的服務和全方位的技術支持。

3.乙方應在甲方提交域名或空間申請的當天內完成甲方所提交的任務要求設置,以確保甲方能及時地為客户服務(除非有特殊情況發生)。

4.乙方負責甲方經銷地區的銷售市場維護工作,並針對相關情況和行銷進行指導工作。

其他條款:

1.本協議所提及價格為本年內一定時期的代理協商價格,乙方有權將根據市場發展情況等對該價格重新定價,在雙方友好協商後,甲方按新的代理價格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2.如一方在經營過程當中有損害對方利益或形象的行為,另一方有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3.本協議有效期1年,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須協商解決,或另做補充協議。

二、違約責任

1.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如因甲方原因(如未按資費標準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付款不及時等)造成用户爭議,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虛擬主機服務中斷或開通不及時,由乙方負責。

三、免責條件

1.因電信部門檢修等原因造成服務中斷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務中斷,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四、乙方信息

_________。

五、代理結算方式

甲方個人代理需先交納預付款不少於_________元,企業代理需先交納預付款不少於_________元。甲方可在代理登錄界面中使用該項預付款按照當前的代理價格購買乙方提供的業務,如域名、虛擬主機等等。乙方按照甲方購買的增值業務將相關費用從甲方預付款中實時扣除。當甲方增值業務預付款不足以繼續註冊域名時,甲方需以支票、匯款和現金等形式,將相關業務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後做相應的收款確認以保證甲方用户服務項目的正常開通使用。該預付款僅供購買乙方的業務使用,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還。

六、合同終止

1.一方需提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

2.甲方違反本合同,且在14天內未能作出書面通知用以更正;

3.甲方的合併,解散等法人變更的原因;

4.甲方未按規定期限為其業務向乙方付費;

5.甲方停止經營本合同所涉及的業務;

6.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

7.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

七、合同附件

1.甲乙雙方約定的開户管理流程;

2.甲方的詳細聯繫信息;

3.甲乙雙方代表的身份證複印件。

本合同內容以乙方網站上下載的合同內容為準,甲方如有異議,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決。未經乙方同意,甲方私自修改的合同內容無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甲 方:供貨方 (簡稱甲方)

乙 方: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誠信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在乙方來供貨方進行實地考察,詳細瞭解產品真實情況後,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 乙方申請成為甲方太能淨空氣淨化器在______地區的經銷商,並表示完全接受甲方本合同列明的經銷商政策,經甲方審核,乙方符合經銷商的申請資格。

二、 本合同目的是在甲方與乙方之間建立甲方太能淨產品的直線供應渠道,保證甲、乙雙方之間關於太能淨空氣淨化器產品買賣的合法性;確保乙方銷售的甲方產品質量合格。

三、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授予乙方成為太能淨空氣淨化器產品在______地區的經銷商,由乙方在其經銷區域內向其客户經銷甲方太能淨空氣淨化器產品,乙方不得將甲方產品銷往其經銷區域以外的地區。

四、 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明確其首次購買甲方太能淨空氣淨化器產品的貨物總額為___萬元,種類見定貨單附件;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前三個月進貨任務___萬元。全年進貨任務為___萬元。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定金___萬元,作為乙方首次購買甲方太能淨空氣淨化器產品的履約擔保,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將立即組織備貨,同時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將首次購進貨物的款項全部匯入甲方賬户,乙方按時付款的,定金等額衝抵首次貨款,若逾期未付足首次貨款,視作乙方自動解除合同。

五、 發貨方式:款到發貨;甲方代辦發貨,乙方承擔貨物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取得甲方產品經銷資格的同時,向甲方支付保證金____元。

七、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款後,十五日內將貨發往乙方,若有意外情況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收貨人姓名______,聯繫電話______,乙方收到貨物後,24小時內完成驗收,驗收發現問題的乙方須在驗收完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保證在到貨後的20天內,在其經銷區域內將貨鋪到商場、超市、汽車4S店、汽車用品專賣店、汽車美容店、禮品店、加油站等終端點,鋪貨網點數要達到____家以上,並向甲方提供鋪貨明細表、鋪貨網點的地址、電話等。若乙方鋪貨量未達到本協議規定數量,而出現產品滯銷等等均由乙方承擔。

八、 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產品並對產品質量負責;

2. 在媒體上加大企業和產品宣傳力度;

3. 若乙方需要,甲方可以免費對乙方進行營銷宣傳方面的指導諮詢;

4. 維護市場秩序,打擊假冒偽劣等侵權行為,保護乙方合法權益;

5. 當乙方違約時,甲方有權取消其經銷商資格,重新發展經銷商。

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保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產品進行廣告促銷宣傳,自行承擔營銷費用和廣告促銷宣傳費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 有義務接受甲方的營銷指導和監督;

3.不得經銷任何與甲方太能淨空氣淨化器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品牌產品;

4. 有義務向甲方及時提供市場信息和合理化建議;

5. 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產品信譽,保守甲方的一切商業機密;

6. 維護甲方規定的價格體系。

十、 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貨物購進數量向甲方購買貨物,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銷商資格,在乙方經銷地區重新發展經銷商。

十一、乙方及其聘請職員承諾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和期滿後,不對甲方所有的企業名稱、產品、商標等進行任何形式的貶低或損害;同時承諾在本合同期滿後,不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甲方企業、商標、產品、品牌、商號等等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以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甲方產品經銷商。

十二、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承諾不和任何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進行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內容的合作。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承諾不向任何企業或單位提供、泄露有關甲方企業和產品的一切相關信息、資料。

十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十二條約規定的,乙方自願承擔相應賠償或其它法律責任,甲方除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以外,有權決定是否取消乙方的經銷商資格。

十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並對產品質量負責。若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無條件換貨,甲方並負責相關損失。

十五、由於目前國內網絡媒體不規範,網絡廣告由公司統一在可信度高的網站媒體做產品推廣,在未取得甲方許可情況下,乙方不得在任何網站上做產品相關廣告宣傳,否則甲方將取消對乙方當地市場的一切營銷支持。

十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分別承擔上述有關條款規定的義務和責任,違約方應負全部責任,按其給對方造成的直接損失金額賠償。由於不可抗力、國家政策變動等特殊情況或其它原因致使雙方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按國家有關法律解決。若出現異地衝貨,經查實,甲方將按實際衝貨數量的3倍處罰衝貨方,補貼被衝貨的經銷商。

十七、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未記載於本合同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合同期限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期滿後,如需續約另外再簽訂合同。

備註:若乙方未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銷資格,當甲方取消乙方經銷資格時,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乙方包裝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庫存產品。

簽約地:―――簽約日期:___年__月_日

甲 方:供貨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户行:

賬 號: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委託代表人:

開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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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郵 編:

代理合同 篇7

代理商(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

供貨商(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達成網店代理/代銷協議如下:

一、乙方授權甲方在個人網店以乙方代理商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單店授權,多個網址無效。該網店開在____________網,網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名為__________。如果是獨立網店,只填網址就可。

二、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委託授權的範圍和內容,享有權利,同時應認真履行職責,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甲方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乙方的利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後經過乙方的追認,乙方才承擔法律責任。

1、甲方訂貨,雙方約定供貨細則

(1)乙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退換並承擔郵費。

(2)甲方將電子訂單填寫好後發給乙方並支付相應款項,乙方在約定時間內將訂單內產品快遞給甲方,由甲方負責銷售,未經乙方同意甲方無權申請退貨退款。

(3)如是支付寶交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的7日之內上網確認款項,超過7日則需要按每日_______%加付遲延付款違約金,如無故拖欠貨款達7日,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合同,不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收到貨物有異議,需在收到貨物的3日之內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如甲方所提異議乙方不認可,則需第三方權威機構鑑定貨物質量等問題,費用由提出異議方先行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5)分銷商網店標價不得低於供應商的指導價,如果惡意炒作低價,供應商有權取消其代銷資格,謝絕發貨。所有產品成交價格可自由更改打折,可實行包郵、送包裝、送贈品、滿多少送多少等店鋪活動我們不予干涉。

(6)甲方在收到貨物後單方提出終止合同,需在提出終止合同10日內退回貨物並支付違約金,乙方有權以貨款抵扣違約金。

2、代發貨

乙方提供代發貨,由乙方直接發貨到代理商的客户手中,代發貨免手續費,乙方保證不在產品中泄露甲方的代理身份。代發貨郵費收取辦法:

國內快遞______元,超重部分每公斤______元。(價格不分地區遠近,使用EMS特快專遞)

新疆西藏______元,超重部分每公斤______元。以上郵費包含郵局填單、紙盒包裝等費用。

四、甲方應按乙方之規定在其指定網店合理發佈或使用乙方產品圖片,如遇圖片整改,甲方應積極配合,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五、乙方作為供貨方的義務僅針對貨物本身做解答,原則上不負責任何網店操作及行業知識技巧的解答,但是為了提高廣大代理的專業知識和營銷技巧,乙方會不定期安排時間對所有代理進行集中培訓,日常客服不做網店及銷售技巧諮詢。

六、甲方必須提供詳細的聯繫方式、會員用户名、網店地址等信息。這些信息乙方將嚴格保密並保證不透露給第三方。甲方填寫資料後可享受一件起批,否則按照普通批發對待。如甲方資料中有不真實信息,乙方有權隨時終止代理合作關係,並拒絕承擔因終止合作構成的任何經濟損失。

網店代理/代銷在代理其間及代理結束後應對其所知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僅網店代理商自己能在其指定網店使用圖片,如未經允許擅自將乙方圖片發佈到互聯網上、允許任何第三人使用或進行其他任何網絡經營活動,該行為屬盜用圖片及圖片侵權,一旦發現,乙方法務部門將用法律手段嚴格處理,因此產生的差旅、訴訟以及律師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乙方責任

1、保證發貨速度,即有現貨且下單及時可以24小時內發出,無現貨款式7天內發貨,法定節假日順延。

2、保證產品質量合格並完好發出。如有質量問題可在收貨後5日內將物品寄回,包退包換。

3、每月至少上一次新款,乙方會定期通知代理商更新產品款式,代理商也可隨時向乙方免費索取最新產品目錄及圖片(數據包)下載地址,請隨時關注網站公告。

4、隨時接受網店代理商的銷售信息反饋,聽取意見接受建議,共同成長;

5、負責商品售給甲方後一年內的維修,如:脱膠、斷線等可修復問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質保一年),來回郵費由甲方承擔。

6、正式代理後乙方會提供常用的相關專業知識資料,並會不定期對所有網店代理商進行集中培訓,請關注網站公告。

九、因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十、代理終止或解除後,甲方因立即停止使用乙方的所有圖片及有關資料,否則因此產生的所有訴訟、差旅以及律師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

代理合同 篇8

新的合同法中,首次寫入了委託合同與行紀合同。這既是對我國合同制度的一種創新,又是對我國民商事代理制度的有益補充與完善。本文擬從對代理制度的不同設計的比較分析入手,提出對我國代理制度設計的一管之見。

一、我國原有代理制度簡介

我國原有的代理法律制度基本上沿用了大陸法的傳統。大陸法在代理制度中對於代理人、本人與第三人的關係上十分強調“名義”標準,並特別強調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時須以本人的名義,這就是所謂的直接代理。而對於既不披露本人姓名、名稱,又不表明自己的代理身份,僅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的活動就不能被視為嚴格意義上的代理,這種情況被稱為間接代理,在實踐中被稱為行紀。由此來對照我國的立法,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只規定了直接代理。《外貿代理暫行規定》中調整的代理,除了直接代理外,還有基本類似於大陸法上的間接代理(行紀)。但這一部門規章難以有效彌補我國的代理法律體系的不足,且適用範圍較窄,具有較強的部門保護主義色彩。

二、合同法對代理制度的改進與缺憾

合同法進一步完善了代理制度的基本理論框架。在委託合同一章中明確規定了委託人、受託人的權利義務,並以第四百零二條、四百零三條及第二十二章構建了基本完善的間接代理法律體系。因此,以委託合同對代理關係中的內部關係加以調整,以民法通則中代理一節對代理的外部關係進行規定,並以合同法第二十二章的行紀合同對間接代理制度進行了明確,從而健全了我國的代理制度。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四百零三條的規定,可以説是對我國代理制度的一個較大的改進。該條之規定突破了大陸法僵化的間接代理制度,以全新的姿態借鑑了英美不公開本人身份代理制度。英美的代理制度認為,代理人與本人的行為並無差異,究竟是以誰的名義訂立合同不能成為劃分代理的標準。相反,普通法從適應商業現實需求的立場出發,以由誰承擔合同責任為標準來對代理進行劃分,分為:1.由本人承擔責任的代理;2.由代理人承擔責任的代理,即指代理人不公開本人的身份,也不表明其代理人身份,而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交易的情形。

我們可以看出:第一種情形與大陸法上的直接代理基本吻合,而第二種情形與間接代理類似。但在本人與第三人的關係上,二者有很大的分歧。大陸法認為,在間接代理中,既然代理人是合同的當事人,則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當由其先為承受,而後再根據委託合同中的約定將權利、義務轉移給本人承受。若本人想向第三人直接提出請求,則須由代理人進行合同變更與轉讓,使本人成為合同的當事人後,本人方可向第三人直接提出有關請求。英美普通法系在這一問題上仍基於商業便利,肯定了在排除一些不公平的情形下,本人可以直接介入代理人代其簽訂的合同,直接向第三人行使請求權,如有必要可向第三人起訴。而作為介入權的必然結果,第三人如發現了本人的存在則享有選擇權,即可以在代理人與本人中挑選承擔合同責任的人,而一旦選定即不可更改。可見,普通法系的規定比大陸法系更有靈活性。

英美法的這一作法逐漸受到越來越多的青睞,《國際貨物銷售代理公約》已拋棄了大陸法系的“名義”標準,而更多地採用了英美法的觀點。且在第13條第2款規定,當代理人

因第三人不履行或其它理由未履行其對本人義務的,本人可以對第三人要求代理人代表本人取得的權利;當代理人無法履行其對第三人的義務時,第三人發現了不公開的本人後,可以直接向本人行使其從代理人那裏取得的權利。(這一款的規定是針對第13條第1款規定的不公開本人的代理)

我國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範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係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第四百零三條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不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係的,受託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託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第三人,受託人因此可以行使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權利。”“受託人因委託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託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託人或者委託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很明顯,新合同法中對於委託合同的規定已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大陸法系的限制,類似於英美法的不公開本人身份的代理。但在第四百零三條賦予當事人以介入權、選擇權時作出了比普通法更為嚴格的限制,即須有本人或第三人違約時,方可行使權利。因此,第四百零三條的兩款規定雖然從形式上類似“不公開本人身份代理”制度,但其在實施上只是一種違約救濟制度,是以間接代理而獨立成為一種新型的代理種類。這一規定與《國際貨物銷售代理公約》的規定極為近似,都是作為一種救濟制度而存在,但又比“公約”規定得嚴,因為公約規定的介入權與選擇權的行使條件除第三人、本人單方違約外,還包括代理人違約、代理人破產發生履行不能及出現不可抗力、情事變更的情形,基本上將各種履行障礙均予以了概括。筆者認為,對選擇權和介入權的限制條件可作如下概括:

1.當代理人不認真履行代理職責以至嚴重危及本人預期利益,經本人指正仍不改正者;或代理人因第三人原因無法向本人履約或基於其它原因而無法履約的,本人可以向第三人行使代理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但如果該權利的行使違反了合同中的默認或明示條件時除外。

2.當代理人未履行或無法履行其對第三人的義務時,第三人發現本人後,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代理人或本人作為相對人主張權利。但一經選定即不得變更。

另外,合同法第二十二章專門規定了行紀合同。重點對行紀人不同於一般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做了規定:1.行紀人支出的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由其負擔;2.行紀人可以充當第三人,即進行自己代理,但必須買入時有市場定價且未違反委託人的意思表示;3.明確規定行紀人作為當事人直接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第三人發生違約的情形使委託人受到損害的,由行紀人承擔責任(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託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行紀人與委託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而據四百零三條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本人可以繞過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因此,在行紀合同中立法排除了本人的介入權,這是立法者對商事代理特殊性的認同。商事代理中的代理人(如行紀人)都具有較強的專業知識,有豐富的市場交易經驗,且通常以法人而非自然人來充當代理人,有雄厚的財力與良好的信譽,並且以抽取一定比例擁金為代理的最終目的。因此,商事代理的代理人比一般的民事代理人具有絕對的優勢,相應地,其擔負的責任也必然多於民事代理人,因此,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條之規定具有相當的科學性。但也應看到,第四百一十四條在對行紀合

同界定時,將行紀人所代理的行為定義為“貿易活動”不準確。通過上文分析,這裏的貿易活動即指商事活動、商行為,將一個日常生活用語作為一個立法文件的用詞,是不準確的,加之沒有專門的商事基本法,普通當事人很難區分一般的民事代理人收取一定費用從事一定經濟活動與這裏的行紀人的行為的不同,也很容易造成適用法律上的矛盾。這可以説是行紀合同中的一個缺憾。

三、結論

鑑於合同法對於諸如介入權、選擇權的行使條件、行紀與一般民事代理的衝突等問題的解決、處理仍有不盡人意之處,在現有的立法體系下,希望能通過恰當的立法、司法解釋來加以彌補,以更好地發揮新合同法的效用。但從長遠來看,為適應世界範圍內的商事代理立法專門化的趨勢(不僅傳統的大陸法國家對商事代理專門立法,就連英、美等國也都先後制定了《商人代理法》、《特別公司》等商事代理專門法),因此,在今後的立法規劃及法學研究中應加強對商事代理、商行為乃至商法典獨立性、特殊性的研究,適當時考慮制定我國的特別代理專門立法。與此同時,在制定我國的民法典的同時,也應考慮對代理制度基本理念及其體系的重新定位與安排,使之真正成為統帥民、商事各領域的“基本法”。

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開發商)

乙方: (運營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雙方經充分溝通和友好協商,就甲方在開發建設的 項目,委託乙方負責招商定位、招商代理、全案策劃及營運管理等服務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項目簡介

甲方開發的項目,位於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內容所涉範圍為: ,(以下簡稱“項目”)。

二、乙方提供的服務

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服務應分為項目前期調研定位,招商策劃代理和營運管理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項目前期調研及定位

1、該階段服務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該階段乙方的工作目標及內容(詳見附件1)。

3、該階段服務進度計劃:

1)項 目組進駐現場: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的同時,向甲方提供該階段服務項目專案組的成員名單,經甲方審核無異議後三日內,甲方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第一筆服 務費,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筆服務費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項目專案組成員進駐項目現場開展工作。

2)全面實地調研:乙方專案組人員進駐項目現場後,應立即開展全面實地分析調研工作,瞭解項目前期進展、對項目所處區域商業市場進行調研分析、目標市場分析,並在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筆服務費之日起四周內,向甲方提出不少於兩個的開發方案,供甲方選擇使用。

3)開發方案的研討:甲方確認開發方案後兩週內,乙方應開展消費者、目標客户市場調查,測試調研工作,並向甲方提交該項目的調研定位終期報告初稿,就定位概念向甲方作以充分彙報並與甲方共同研究。

4)商業策劃與定位報告的最終完成:乙方提交終期報告初稿後,專案組人員應就該終期初稿報告與甲方進行討論並聽取甲方的修改意見,並在五個工作日內按甲方意見修改完成並提交最終稿提交甲方確認。

4、該階段服務費的支付:

1)該階段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萬元整。

2)本合同簽訂後,且甲方確認乙方專案組人員名單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酬金人民幣 萬元,作為預付款。

3)在完成項目該階段服務後,如甲方委託乙方繼續提供第二階段服務,負責項目的策劃及招商代理的,則該階段剩餘的 萬元服務費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如甲方不委託乙方繼續提供第二階段服務,則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元,本合同自動終止。

(二)第二階段:項目招商策劃及代理

1、該階段服務期限:

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第一階段服務滿意,同意乙方繼續提供第二階段服務,則該階段服務期限為:自甲方確認乙方提交的該項目《商業調研定位終期報告》之次日起至該項目正式開業滿6個月之日止。

2、該階段乙方的工作目標及服務內容(詳見附件2)。

3、該階段服務的實施方案和進度表:

1)在本階段服務開始前五日,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該階段服務內容的具體實施方案和

《工作進度表》,甲方應在收到後十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甲方確認後,該實施方案及《工作進度表》,即作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意見在三日內提交修改後的方案和計劃,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見或逾期未提交經修改的方案和計劃的或修改二次後甲方仍不滿意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無需為此支付費用。

3)該實施方案及《工作進度表》所確定的日期,甲方有權在合同履行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乙方應當無條件予以服從,甲方無需對該調整增加費用。

4)乙方應當根據經甲方確認的《工作進度表》中的階段期限計劃或甲方調整後的期限計劃履行服務項目,各項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該項目服務成果的書面報告之日為實際完成之日。

4、該階段招商租金的價格條件:

1)租金的標準不低於人民幣 元/日/平方米。

2)乙方應當嚴格遵守雙方確定的租金底價及浮動幅度開展工作。非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低於底價價格。

3)若因市場因素必須調低價格時,經甲方同意後可以調整。同時,乙方應對市場進行預測性分析,以書面報告形式向甲方提報,以其針對價格進行綜合性商議。

5、該階段工作模式:

1)專案小組:乙方按甲方確認的專案組名單成立該階段服務專案組,專案小組人員應不少於5人。

2)該階段服務期限內,除常駐項目現場人員外,乙方應按每月不少於兩次、每次不少於2人、每次不少於7天的標準向項目現場派駐資深工作人員到項目現場配合執行及指導。

3)現 場工作人員:乙方須於本階段服務開始之日起三日內委派兩名專業策劃招商人員常駐項目現場(駐場人員須具備5年以上房地產策劃及招商代理管理經驗,並至少具 備3個以上高檔項目服務經歷),具體負責該階段服務的實施、執行和監控工作,以確保項目招商的質量。

4)該階段服務期間,常駐人員 應全職負責甲方業務,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常駐工作人員納入甲方統一管理,作息時間按甲方工作人員執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抽調或減少項目專 項服務人員(長駐人員名單及個人履歷詳見附件);如常駐人員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有義務調換常駐人員至甲方認可;常駐人員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費用由乙 方自行負責並承擔費用。

5)月例會制度:甲方每月召開一次例會,乙方項目負責人必須參加,並須按甲方具體要求,溝通項目情況及彙報工作成果,乙方參加例會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每月一次例會的具體召開日期和地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6、乙方招商基本進度指標:

1)在 年月 日前,招商面積應達到總招商面積的50%,在項目正式開業之日前應達到總招商面積的80%。具體指標以甲方與乙方負責招商的客户實際簽訂的正式合約,並甲方收到前三月租金為準。

2)項目正式開業前,如乙方招商面積未達到項目總招商面積的80%或乙方未達到上述招商進度指標,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的服務費減半。

7、該階段服務費的計取:

該階段服務費根據甲方與乙方招商的客户所籤合約約定的租賃期限分別確定,乙方的招商客 户與甲方簽訂合約的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

合約期限 佣金

1年-2年〔含2年〕1.4個月租金

2年-4年(含4年)1.6個月租金

4年以上 1.8個月租金

注:月租金指合約期限內之平均月租金

8、該階段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該階段服務費結算以乙方招商之客户與甲方簽訂正式的合約並交納相當於三個月

租金,且正式進場為前提條件。

2)若乙方招商的客户在簽訂合約後悔約,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應將已收取的服務費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全額退還甲方,甲方也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中扣除。

3)該階段服務期間,如果乙方招商客户退租、退場,乙方應負責立即招進新的客户進場。

4)甲、乙雙方以月作為該階段服務費的結算週期。雙方應於次月五日前對乙方上個月的服務費進行結算,甲方於確認結算值後的七日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的50%),剩餘50%在該階段服務期滿雙方結算完畢後支付。

9、該階段服務成果的形式和要求:

1)該階段服務期限內,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應當以文字、圖紙、圖片或其他形式的載體體現,各服務成果具體載體均應當為至少書面文本二套以及至少電子文本一套(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乙方提交的相應書面文件,應當滿足科學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最大限度滿足甲方利益,對報告內容應當進行充分説明,達到甲方工作人員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員有異議,乙方應當負責給予充分解釋。

3)對於屬於文案、設計內容的服務項目,乙方應當按期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

4)其他服務項目如公關活動等,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相應的方案及建議,並配合甲方檢查具體執行情況,隨時提出修正意見,並在活動結束後三日內向甲方提交執行情況報告。

5)乙 方應當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務月報,其中應當包括當月計劃、當月已完成的項目、計劃履行情況、下月計劃以及對已履行情況的分析、建議。前述文件,均須 經甲方簽字同意後方可執行,如甲方對其內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按甲方意見限期修改,直至滿足甲方要求。對於緊急事項,甲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通知確認,並 在確認後24小時內以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書面確認。經甲方確認的營銷計劃、方案、樣稿、報告等,乙方對其文件承擔責任並應嚴格執行,不得更改,但可在履行 中向甲方提出建議。

10、廣告策劃、設計、發佈服務:

1)甲方聘任乙方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創意、設計,具體服務內容以每次甲方下發的《廣告工作任務書》為準。

2)乙 方完成的設計應當清楚明晰,並註明其適用的媒體,相應的電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廣告公司、媒體或印刷企業等用於製作菲林(底片);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實體的制 作、印刷及廣告的發佈代理、具體活動的承辦和拍攝、租片諸事宜時,須經甲、乙雙方或甲方與第三方另行簽訂合同。

3)如甲方需要,甲方可委託乙方負責廣告發布、印刷品製作服務,具體以甲方工作任務書為準。因此所涉及的各項手續如廣告發布審批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辦理手續所需費用如人工費用等由乙方承擔。廣告發布的媒介,應當事先通知甲方並按甲方意見執行。

4)本合同項下的廣告設計工作,甲方有權選擇具體廣告另行選聘他人完成。

5)本項目廣告費預算為招商總金額的20%,合計約¥××萬元。具體使用方式及額度由乙方另行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雙方確定後按計劃執行,內容包括髮布內容、發佈時間、發佈媒體及設計文稿製作。

6)對於乙方所設計出的廣告設計,甲方應及時進行確認簽字或提出書面意見,乙方則進行及時性的調整和修改。甲方負責廣告發布的對外發包、發佈等工作。

7)對於本項目廣告企劃的設計和文案的撰寫,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意見和要求進行調整和修改並至完稿,制定媒體計劃和時間進度,交甲方審定,並協助甲方進行相關活動的策劃和建議。

8)乙方有義務推薦媒體和供應商,甲方擁有最終決策權。

11、其他要求:

1)對 於每一項設計,包括廣告設計等,乙方應當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的設計(包括方案、説明和草圖),各項設計應當明確其製作所需的材質、顏色等要求。由 甲方選擇其一或甲方根據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設計提出意見,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意見修改,經甲方確認一套設計後出具圖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設計方案進行修改 或重新設計。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種策劃、方案、設計、創意、報告等文件,均應加蓋乙方公章及設計人員、起草人員以及審定人員的名稱,並應當通過直接提交或特快專遞郵寄的方式送達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達。

3)對於包括項目招商所需的事物用品設計、宣傳品設計,乙方在每月的服務月報中應當明確下月計劃設計項目,甲方可根據需要予以增減或要求推遲、提前設計。

(三)第三階段:營運管理服務階段

1.該階段服務期限: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第二階段服務質量滿意,同意乙方繼續提供本階段服務內容的,該階段服務期限為:自該項目正式開業之日起一年。

2.該階段乙方的服務目標及工作內容(詳見附件3)。

3.該階段服務費計取及支付方式:

1)乙方應在該階段服務開始前成立專案組,專案組組成人員不少於5人。

2)服務費用:每月服務費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按12個月計算,該階段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

3)支付方式:

該階段服務期開始後3個工作日日內甲方支付該階段費用總額的20%,即人民幣 萬元整;剩餘服務費 萬元,分12期支付,乙方該階段服務每滿一個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

三、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1.甲 方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的各階段服務費,包括勘察、調查、走訪、市場問卷調查、策劃、設計、創意、材料、編制、監控、建議、培訓、翻譯、人工、出片、 交通、郵寄、項目執行、製作、實施及廣告作品的圖片租賃、圖片攝影、膠片、音樂、歌曲、輸出、電腦完稿、税費、乙方專案組人員的差旅、食宿費等完成各階段 服務所需一切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各階段服務費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請款報告及各階段服務成果報告,甲方審核無異議後七日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乙方專案組人員的食宿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階段服務費包含

前述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另行支付。

4.甲方支付費用的同時,乙方須向甲方相應出具正式合法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5.其他費用:

1)媒介發佈費:如甲方委託乙方發佈廣告的,在事先得到甲方認可的情況下,按媒介發佈實際收費向甲方收取有關廣告發布費用或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2)廣告物料製作費:乙方應本着盡力為甲方節省費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努力尋求最低成本、最優製作向甲方報價,在經得甲方同意確認後,甲、乙雙方負責具體操作,並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費用;

3)促銷和公關活動執行費用:在費用預算得到甲方認可的前提下,按實際發生費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費用;

4)委託專業公司的服務費用,包括:勞務費、製作費、懸掛費、場地租賃費、政府部門管理費、各項税費、電費、清潔費、維修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5)以上各項費用的發生乙方應事先取得甲方的認可,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各階段服務的專案小組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成立各階段服務專案組。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同時,向甲方提供各階段服務項目專案組的成員名單,由甲方審核確認。

2.乙 方成立的各階段服務專案組人員應當由從事過3個以上與該項目相應階段服務內容同規模、同類型項目的市場調研、招商策劃、客户服務、市場營銷、廣告創作、設 計製作、媒介、市場推廣及營運管理等工作的專業人員組成。乙方所提交的名單,應當附有各成員的履歷。

3.在乙方提交名單及乙方提供 各階段服務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具體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或業務水平提出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更換。乙方保證其所提 供的工作人員名單及簡歷的真實性,否則因此而產生的責任、糾紛均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責任

1.在各階段服務期間,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提供企業及項目的相關資料,如背景資料、本項目相關的建築圖紙和規劃等。

2.甲方指定××代表甲方具體執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諮詢;但該甲方代表所作出的任何承諾、保證、函件、簽字、確認等,均須加蓋甲方公章方為有效;

3.按照雙方商定的工作進度及時做好乙方所提交的方案的審核工作,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議和作品,甲方應於七個工作日予以書面回覆(另有約定的除外);對於乙方提交的文件、報告、申請等,甲方應及時作出答覆,但甲方的未答覆,並不視為甲方認可。

4.按照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5.甲方有權監督評估乙方及乙方專案組人員的工作業績和服務質量的權利。

6.如乙方不執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使甲方利益受到嚴重損失,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乙方索取相應的賠償。

7.甲方除享有上述權利外,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各服務階段,分別享有如下權利:

(1)第一階段

甲方有權得到乙方提交的有關該項目的調研定位資料及報告。

(2)第二階段

① 甲方有權審查並修改乙方所提交的書面報告或工作建議等文件。

② 甲方有權參加、監督乙方與招商客户的招商談判工作。

③ 甲方享有乙方負責項目過程中的廣告企劃、廣告設計及策劃過程中所有涉及對外宣傳。

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www.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www.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協議項目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_________網絡代理體系和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的有關規定(即_________網絡代理商申請資格規範),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__網絡機構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規範中規定的該級_________網絡機構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____網絡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簡稱客户)在乙方處進行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_________網絡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_________網絡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網絡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户簽定合同,並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的對該級_________網絡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甲方同時向乙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的業績而要求終止本協議的,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第一次支付預付款的業績且沒有其他違反本協議及代理商規範的行為,保證金將在本協議到期或解除後_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甲方出現違反本協議或代理商規範的行為,乙方有權視具體情況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3.1.4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户約定的服務價格。

3.1.5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户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_網絡網絡授權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網絡”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網絡”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1.8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與_________網絡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羣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_________網絡造成損失的,應賠償_________網絡相應損失。

3.1.13甲方應遵守並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用户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鑑於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户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户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户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對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户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範;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_________網絡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和《_________網絡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對代理的獎懲

4.1依據規範和(_________網絡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3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户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附則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