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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委託代理合同14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律師委託代理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14篇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杜福祥經濟詐騙、甲方與黃偉借貸糾紛兩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在甲方與 兩案的一審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三、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律師完成代理訴訟活動。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並按乙方律師要求的期限,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材料及證據線索,並保證上述證據材料的真實、完整。

四、訴訟中所需要向法院交付的費用及與案件相關的各種鑑定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本案實行風險代理。經協商,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費的`為:

1、甲方先支付給乙方律師人民幣五千元作為乙方承辦律師的前期辦案費用,該款項屬乙方承辦人為甲方代理所需之基本的文件打印、交通、住宿、餐飲、通訊費、訴訟費及與代理活動相關的其他支出(在扣除該費用後,剩餘款項計入代理費,即使敗訴也不予退還)。該費用也包括甲方對乙方律師前期代理活動所付出勞動而實施的補償。

2、代理費兩萬元實行勝訴(即為乙方通過和解、訴訟追回款項十五萬元)為標準的風險代理收費制,如果不能達到十五萬元,甲方按所該兩案(通過和解、法院執行)追回款項的15%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3、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約定的代理費由乙方在收到該兩案(通過和解、法院執行)所追回的款項中予以扣除。如案件敗訴,則甲方不必支付任何代理費給乙方。

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承辦律師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代理人。甲方委託乙方後不得另行委託其他人代理此糾紛。

二、代理權限: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第(2)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包括代辦仲裁或訴訟(起訴、上訴)立案手續、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或訴訟請求,代為參加調解、和解,簽署相關協議,代為提起訴訟(起訴、上訴、反訴)、代為強制申請執行、代領執行標的、代為申請財產保全、代為提交、簽收相關法律文書和案件材料、代為出庭陳辯等;

(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止。

四、聯繫人:

甲方指定 為其聯繫人,授權其負責與乙方聯絡,提供案件所需的證據材料,轉達雙方的意見與要求。甲方更換聯繫人須及時通知乙方,聯繫人户籍地址即為甲方有關文件的送達地址,乙方一經郵寄即視為甲方妥收。

五、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代理權限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勤勉履行代理義務。

(2)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六、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陳述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情況,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七、變更承辦人:

若乙方指派的律師因合理原因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儘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師履行職責。如甲方對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師有異議,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八、代理費:

根據《_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約定,甲方按以下第1及第3項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1)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元。

(2)以計時方式計取律師代理費,計費標準為每小時_____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一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費。

(3)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緩收律師費 元( 元整),該費用在甲方與爭議方解決爭議當日一次性支付,無論甲方通過與爭議方調解、和解、判決、裁決、裁定、強制執行、撤訴、爭議方主動支付等任何方式解決爭議,甲方均需立即支付,逾期支付該律師費的,需按每日百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直至付清之日。

九、代理費的支付方式:

甲方須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足額支付全部代理費。

十、其它費用:

(1)因案件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交通費、財產保全費、擔保費、訴訟費、執行費、各種申請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異地辦案所需差旅費、通訊費等由甲方預付,按實際支出多退少補。

十一、代理費的特殊處理: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決定不起訴或撤訴、對方當事人決定不起訴或撤訴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二)其他甲方已解決爭議獲得爭議方支付款項的情形,甲方仍需依約付費:

十二、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若甲方未於約定時間足額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務或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且有權追索甲方未交的全部律師費。

(2)本合同生效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尚未收取代理費的,甲方應足額支付;

(3)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應將已收取的代理費退還甲方。

十三、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委託事項,若因甲方虛假陳述、隱瞞事實、提供偽證或不在舉證期限內提供證據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2)甲方委託事項所需證據材料,乙方只留存複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該證據材料,由甲方或其聯繫人親自向其提供。

(3)甲方堅持不正當甚至違法的要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4)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未能及時反訴、上訴、申訴、執行、財產保全而產生的法律後果和損失,與乙方無關;

十四、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先通過調解方式解決,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3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xx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擔任委託人 一案第 審(訴訟/仲裁)的代理人。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到 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參加訴訟(仲裁)。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地保護甲方的合法利益,對甲方的生活隱私必須保守祕密。並按照法院通知的'時間出庭參與訴訟。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如實提供本案的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時或堅持顯然違法的要求時,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要求撤銷委託,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代理權限:陳述案情、進行辯論、撤回起訴、放棄部分請求、作出和解承諾、代收法律文書以及 (不委託代理的項目應予劃除)。

六、按照《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並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繳納律師服務費人民幣 元。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須再行協議。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至本案本審終結(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時止。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xx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與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 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的 田武、李鳳儀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於簽約後就上述委託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一百五十 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託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後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託,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並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律師函發出時 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無 。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瞭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與 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願委託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 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 律師作為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於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為;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 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餘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託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為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户 名:

開户行:

帳 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後五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徵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與索賠

1、乙方消極履行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代理義務及約定,致使甲方的權益受到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要求乙方退還已付的律師代理費用。

2、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隱瞞實情的,有權終止代理。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

第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

任何因本協議的規定引發的糾紛,應先由協議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中所有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閲方便,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被解釋為本協議之組成部分,或構成對其所指示之條款的限制。

3、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6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為甲方第 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市××律師事務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66565666

年 月 日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7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XX。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託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XX元,結案後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XX%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8

甲方(委託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託方):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甲方欲就其申請進入;

2.甲方需要委託專業的涉外代理機構代為向指定的國家申請專利;

3.乙方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擁有專業的專利代理人,有豐富的專利代理經驗,可提供專業的專利申請代理服務。

甲方經充分了解後,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專利申請之委託代理達成如下合同:

第1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其進入歐洲、美國的專利申請及批准過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下列人員負責上述專利申請的安排翻譯、國外聯絡以及國外審查中等代理工作;

承辦人員:。

電話:。

郵寄地址:。

電子郵箱:。

1.3甲方授權乙方處理本合同所涉申請案的上述事宜,但發生阻礙甲方申請專利的事項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並根據甲方的書面處理意見開展下一步工作。

1.4甲方指派下列聯繫人配合乙方辦理應由甲方負責的有關資料的蓋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達甲方的相關材料,應通過下列聯繫方式向甲方傳送。

聯繫人:。

電話:。

郵寄地址:。

電子郵箱:。

第2條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專利申請初稿交甲方核查,並有權及時瞭解上述專利申請的進程及相關情況;

(2)在乙方違約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2.2甲方義務

(1)甲方應明確申請的國家,及時提供各種證明文件,辦理必要的委託手續;

(2)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聯繫,並及時交接有關文件,如有人員或通訊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3)專利申請過程中,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有關專利申請書面通知後,應在該書面通知所述期限內,及時給乙方進一步作業的書面指示;

(4)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費金額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應的翻譯費、國外預付款、國內基本作業費用;

(5)若1.4中所述聯繫人、權限及聯繫方式變更,甲方需另行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與新聯繫人聯繫所有專利事宜;

若沒有提供書面通知,乙方視為原聯繫人、權限及聯繫方式沒有變更,因此而導致相應的專利事務過失等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3條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相關費用;

(2)在甲方違約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3.2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內容,為甲方提供專利代理服務;

(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員變更的,應取得甲方同意,並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代理人應在收到甲方作業指示之日起3周內完成翻譯稿,返給甲方審閲;

(4)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確認一週內,向美國及歐洲提交專利文件,並明確指示函;

(5)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告專利申請過程中事務的處理意見,並及時徵求甲方意見;

(6)乙方在完成代理遞件後,應將申請文件副本轉交甲方;並於得到國外的各種彙報信及賬單等文件之後,立即將上述文件轉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後,針對審查意見通知書提出具體答辯和申請文件修改意見;

(8)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費用情況彙報甲方;

(9)乙方應嚴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一切商業祕密,上述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欲申請專利相關的技術信息及與甲方經營相關的商業信息。

第4條費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應付乙方預付款為:RMB元,該預付款的構成如下:

(1)歐洲申請:RMB元,包括:國內基本代理費RMB元、歐洲律師費及官費等US$元(預付款,摺合RMB元,美元賣出價為),從遞交申請到有審查結果;

(2)美國申請:RMB元,包括:國內基本代理費RMB元、美國律師費及官費等US$元預付款,摺合RMB,美元賣出價為),從遞交申請到有審查結果;

(3)翻譯、校對工作由乙方完成,費用為RMB元:

(4)乙方給甲方依據上述費用開具正規發票。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預付款支付給乙方;

4.2以下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的數額憑正式報銷憑證從甲方所支付的預付款中支出:

(1)遞交階段之後乙方所產生的實質代理費用,如答覆國外專利局的補正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等,由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

(2)辦理境外匯款的手續費及傳真、郵寄等必要的基本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費用,乙方應根據實際發生費用結算,剩餘部分應在本合同終止時返還甲方。

4.4當預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經發生或者即將發生的費用時,乙方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經審查認為合理的,應保證在乙方書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將費用匯到指定的賬户。

4.5預付款中費用不包括超項費、超頁費、各國授權前維持費、分案申請、答覆駁回、請求複審、美國提RCE、延期、各種項目變更、公證及認證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費用及國內外代理費。國外發生官費及律師費用,乙方依照實際發生費用向甲方請款;國內代理費相關費用標準(若涉及)見特殊程序代理費報價表(附件1)。

第5條合同終止

5.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規定導致申請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國內基本代理費不予退還。乙方收取的預付款中國外費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還,尚未對外支付的,乙方應在合同終止7日內退還甲方。乙方應於合同終止的同時通知國外律師停止作業,因乙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合同終止日之後仍發生費用的,該費用由乙方承擔。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義務,本合同終止。

第6條法律責任

6.1甲方應按照乙方代理專利申請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證明文件、辦理委託手續,否則造成申請受阻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員、通訊地址變更、未及時給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轉寄受阻或延誤期限,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3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甲方的專利申請被駁回或者被視為撤回的,如可彌補,乙方應義務彌補,彌補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如不可彌補,乙方應在7日內退回該申請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和預付費,並按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6.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條第3.2(9)款約定的,應按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6.5乙方委託的歐洲及美國律師應具備在本國專利申請業務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且熟悉本國專利申請流程,能夠正確處理在專利申請各階段遇到的特殊情況。如乙方違背該原則委託律師的原因造成甲方無法申請到專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項的30%支付違約金。

第7條其他

7.1本合同專利申請,授權後案件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期限管理的,雙方另行簽署委託合同。

7.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如在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雙方簽章日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叔父工傷死亡一案(事),現委託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解決,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前述案(事)件的非訴訟代理人。

二、對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市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並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材料。

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其按普通代理標準支付基本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若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其應賠償乙方含預期利益在內的一切經濟損失;若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則不得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五、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代收賠償款項。

乙方律師的代理義務自甲方足額支付了本合同第六條和第九條約定的費用並向乙方律師簽署授權委託書時開始,至全部代理費額度均可依本合同第七條確定時結束。

六、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手續費________________元,此費用除辦案律師存在重大過錯外不予退還。

七、代理費支付辦法:以________________元額做為基數,按該基數的百分之20%為標準確定甲方應付代理費的額度,甲方應當在代理費額度可以確定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存在逾期支付行為,按逾期支付部分的日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直至付清止。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所接受對方當事人的錢款及財物均視為乙方的工作成果,並按值計入前款的代理費基數。

當代理費可以按筆單獨確定時,甲方應單獨支付,方法及違約責任適用前兩款的約定。

八、因本合同屬風險代理,案(事)件的結果直接決定乙方可得的代理費,故甲方做出撤回或部份撤回訴訟或仲裁請求、免除或部份免除對方當事人責任、或同對方當事人達成有關解決本案方面的任何協議,或者為其他有可能導致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代理費基數減少的行為,必須徵得乙方律師的書面同意,否則該減少部份仍計入計算代理費的基數。

九、若因甲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直接導致本合同的委託目的沒有實現(如丟失關鍵證據直接導致案件敗訴),其應賠償乙方含預期利益在內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人民幣________元作為辦案的交通、差旅、文印等費用。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和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採用如下方式解決: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二、本合同自簽字(蓋章)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律師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委託人李雨菲(以下簡稱甲方)因某跨國集團的廠商侵權一案,委託名揚律師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婁彥瓊律師為甲方該事務的一審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代理權限為下列內容,共9項:

1、代為起訴;2、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

3、代為和解或調解;4、代為反訴;5、代為上訴;

6、代為申請執行;7、代為簽收法院送達法律文書;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9、有權依法轉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計1000元,該費用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若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低於法律規定,剛由雙方對變更部分的律師代理費另行協商約定,並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律師在為委託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以及代委託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另行支付或與委託人協商由乙方包乾收取。

五、雙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無法達到甲方滿意,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

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於職守,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六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另籤代理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李雨菲

乙方:名揚律師所 代理人:婁彥瓊

簽訂時間:201 5年9月6日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積極主動收集有關證據,保守甲方有關祕密,妥善保管有關案卷材料,並按時出庭。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乙方應予全額賠償.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預收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手續費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如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履行合同,手續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甲方應在簽訂委託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 元,結案後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 %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12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交通事故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議定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交通事故糾紛案審的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負責辦理有關法律事務,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如實反映全部案情,提供可靠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退還已收取的全部律師服務費,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乙方因甲方過錯或甲方的要求超出合理範圍而終止合同的',乙方扣除承辦該項法律事務的實際支出後餘額退還甲方。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律師服務費、辦案費,乙方有權終止履行合同。

五、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________民信律師事務所民事案件訴訟風險須知》,告知其民事案件審理因涉及訴訟參加人的取態與反應、承辦法官依法之自由裁量權、證據之客觀真實與法律真實間的差異等因素,故乙方指派之律師應勤勉的依法辦理案件,且儘量告知甲方須自行承擔可能的訴訟風險。

六、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

全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等。

一般代理

七、根據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繳納律師服務費________元。於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繳清。

乙方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發生的辦案費(含鑑定費、公證費、辦案所需差旅費、以及乙方代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八、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撤訴及案外和解等)。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十、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法律服務工作細則》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法律工作者(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第 審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必須認真履行代理職權,用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法律工作者(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有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見委託書)

六、根據《福建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最高限收標準》閩價<1998>費字35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 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的旅差費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訴訟外調解、撤訴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另行補充協議。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委託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涉嫌_______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託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1、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_____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範圍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______為否認):

1、提供法律諮詢;

2、代理申訴、控告;

3、申請取保候審;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會見犯罪嫌疑人;

6、查閲、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二)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______為否認):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4、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暫行)》,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_________元

2)辦案費:_________元

3)備註: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5、甲方須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6、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税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並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託事項辦結後,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税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託人結算,結餘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7、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託並作好出庭準備後,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8、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説明,甲方對該合同説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9、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11、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