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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土地租賃合同彙總十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土地租賃合同彙總十篇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租賃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 區 鄉(鎮) 村 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或租賃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租賃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一次性結清。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和租賃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幹據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

此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土地租賃權概念。土地租賃權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內對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項權利。土地租賃權是指通過契約從土地所有權人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處獲得的土地佔有權、狹義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部分收益權。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相比少了一項處分權。主要包括土地轉租、農村土地轉包、城市土地出租。可分為有期限的或無期限的土地租賃權。

1)土地租賃權的基本內容。

土地租賃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在保留土地合法使用權的條件下,承租權人在一定期限內以支付租金為代價對土地進行使用和收益,因此,土地承租權人享有租用土地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土地承租權人不享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無權行使轉讓或者抵押等處分權。依《合同法》第 224條的規定,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同意,土地承租權人可以將之轉租,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承租期限。

2)土地承租期間新增建築物的歸屬

按照房屋所有權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主體統一的原則,確定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權歸屬。租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投資建造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主體統一和“房地一致”的原則,其所有權歸屬於該租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這兩者的區別應予以注意。

3)土地承租期間使用權轉移對承租權的效果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將其權利出租後,在租賃期內又將其權利轉讓、抵押的,仍需保護原承租人的利益,維護原租賃合同的效力。

4)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參照《合同法》第230條的規定,確認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法律為保護承租人的權益,賦予其此種特權。因租賃合同為持續性合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承租人對土地進行了一定的投資,故需要對租賃物長期使用和收益。對此,法律應當加以特殊保護,以鼓勵承租人進行投資,實現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

5)出租人的交付義務

出租人依約應將土地的佔有和使用提供給土地承租權人而未按期提供,但尚未造成土地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的,出租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土地承租權人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6)承租人的租金義務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以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支付一定數額的租金為代價,根據租賃合同對租金支付方式、數額、期限的約定,土地承租人負有按約定支付租金的義務。土地承租人不繳納、不足額繳納租金或者不按期繳納租金,未達法定期限,沒有被收回土地承租權的,土地承租權人應當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

7)承租人遵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義務

《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2l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承租人應遵守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不得隨意改變原有的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用途內容的,必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依法經過審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出讓金,辦理登記手續。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耕地租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鄉____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租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帶給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帶給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持續,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能夠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先承租合同的資料。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能夠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職責。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狀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職責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九、違約職責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職責。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路____號的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情況。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試行辦法》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詳見《土地使用證》附件),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畝),其宗地位置與四址範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為_________。乙方承租後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應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______‰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_________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為百分之______。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後到_________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後,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築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後承租方新建建築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註銷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審核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户名稱: ________________帳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 篇6

原告 XXX,男,漢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被告 XXX,男,漢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被告 XXX,男,漢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間簽訂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二、要求判令兩被告返還租用房屋;

三、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幣156,000元;

四、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遲延支付租金的違約金人民幣55,836元(按每天所欠租金的3‰暫計至起訴之日,實際要求計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費人民幣12,000元(暫計至20xx年4月20日,實際要求計算至被告返還房屋之日);

六、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使用承租房屋產生的水、電和燃氣等費用(暫計)人民幣60,676.68元(實際要求計算至被告返還所佔用房屋之日);

七、要求判令兩被告支付物業管理費人民幣2,290.86元(20xx年01月至03月的費用,實際要求計算至被告返還佔用房屋之日);

八、本案訴訟費用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4月20日,被告因(飯店)店鋪經營需要而與原告簽訂《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其位於松江區XXX鎮XXX北路XXX號、XXY號和XXZ號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被告XXX、XXX.該房屋的租期為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其中,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5月31日為免租期。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36,000元(叁萬陸仟圓整),且該租金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變。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為:租金按每三個月為一期支付,被告於本合同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租金,以後支付時間為每年的8、11、2、5月份的20日前。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逾期一日,則每日按應付未付部分的3‰支付違約金。此外,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設備和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被告承擔。

合同簽訂後,被告在租賃期內未按期支付租金和水、電、燃氣、物業管理等費用,已構成根本性違約,嚴重損害原告合法權益。經原告多次催討後,被告仍未支付上述費用。因此,根據《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第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原告於20xx年4月09日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

綜上,原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持原告訴請。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為更好的發展經濟,增加農民收入適時進行種植結構調整,甲乙雙方本着互利共贏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甲方願將高速路以北,洛孟路東側土地 段租乙方做為租植花卉苗木用地,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地為 段,合計為 畝,租自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據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乙方在租賃協議簽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每畝每年 斤優質小麥的土地租金,(根據當時小麥市場價格摺合現金兑付各農户)以後每年的 月 日為下年度土地租金的付款日期,如20天付款不清,罰滯納金5%,40天內仍不能付清租金的,視為自動終止協議,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所租用土地,並清理地面所有苗木及其它附屬物。

三、乙方在租用土地期間,根據本地區企業佔地付費情況隨行就市,進行土地租金的增加或減少而調整。

四、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後,不得改變其土地用途,不得轉讓,買賣或用於其它經營活動。

五、在協議執行期滿前6個月內,甲乙雙方需相互告知租與不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租用),如乙方不願繼租,則由乙方對所佔土地進行復耕,達到可耕標準後方可退還給甲方。

六、甲方有責任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若與甲方

村民發生糾紛,甲方應配合乙方協助解決。本協議不應以法人變更而解除。

七、本協議在履行期間,若發生國家徵地或其它政策性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土地時,本協議自動終止,由此引發的補償款項,甲方的土地補償款由甲方所得,乙方在該土地上苗木及其它附屬物的補償款由乙方所得。

八、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間應搞好乾羣關係,增進團結,乙方在投入正常生產後應給甲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就業崗位(每畝地一人)所需員工本組村民優先錄用(不含技術工)。

九、本協議受法律保護,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有一方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十、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村委會代表簽字:

  土地租賃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_________企業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_________公司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第1條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1.1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所屬之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個省市,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稱“租賃土地”)。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為附件一,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2甲方保證其已通過授權經營方式取得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甲方已獲得國土資源部頒發的相關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文件號為國土資函______號。該授權經營書以及與上述租賃土地有關的權屬證明及相關文件作為附件二,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3對於乙方的______個加油站現已佔用的_________平方米集體土地,甲方承諾自乙方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一年內,辦理完徵用手續,取得國家主管部門的授權,並租賃給乙方使用。在辦理上述徵地手續期間,乙方有權依據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合法無償使用該等土地。

1.4甲方根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第2條租賃期限

2.1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算。

2.2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___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後,應同意該等延長,並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甲方應在租期後滿前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可續租的一切有關的政府部門審批及手續。續租的租金標準依國家的有關規定標準或(在無該等標準時)依當時的市場價格執行。

2.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合同範本 )第3條租賃用途

3.1乙方應在甲方與土地管理部門簽署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所限定的用途範圍內使用土地。

3.2在符合3.1條的前提下,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決定是否同意該等改變。如同意,則甲方應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准手續。在取得批准後,乙方方可按改變後的用途使用。第4條租賃土地交付使用

4.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授權經營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使用等行為。第5條租金及税費

5.1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每年支付總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的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對於本合同1.3條所述集體土地的租金,乙方每年應向甲方另行支付(但租金的計算和支付應以甲方按1.3條的規定將土地使用權租賃給乙方之後),租金的計算方法為:集體土地年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人民幣元)/_________(平方米)集體土地面積(平方米)。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每_______年可以對前述租金協商調整。

5.2甲乙雙方同意,對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終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總租金數應依該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金額做相應減少。

5.3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額應為該年度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筆租金應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_日、(前述每個日期均為“付款日”)之前交付方。無論前款規定如何,第一筆租金額應按下述計算方法計算並在本合同生效後第一個付款日支付給甲方:年租金/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後第一個付款日的實際天數。

5.4甲方負責交納與租賃土地有關的土地税、費及其他法定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國家政策變化導致的該等費用增加部分由雙方合理分擔。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日結算該等費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第6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a)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b)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

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c)本合同期滿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d)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之土地使用權。

(e)甲方應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後,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f)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g)對於政府因公益事業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和其他區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無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補或經濟上的補償。

(h)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i)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6.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b)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c)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並接受甲方監督。

(d)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e)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f)乙方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g)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第7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7.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歧義,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7.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第8條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第9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9.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9.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第10條不可抗力

10.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0.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7.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第11條其他規定

11.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1.2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

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1.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1.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1.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1.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第12條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______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有效利用土地資源,擬將土地使用權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按照互助互利原則,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地皮租賃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畝建設地皮的使用權(見附件平面圖)出租給乙方使用,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二條:地皮內**間磚混結構房屋以每間**元的價格一次性出售給乙方使用。

第三條:原計生站債務由甲方負責一次性償還。

第四條:原計生站公物歸甲方所有,待債務償還清後由甲方負責依據計生站清單核實賬目如數收回。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願意承租甲方**畝地皮的使用權。

第六條:乙方願意一次性購買甲方**間磚混結構房屋。

第七條:乙方承擔本地皮使用權後必須進行合法經營,不得擅自轉租和改變地皮用途。

第八條: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三、租賃期限及付款方式

第九條:本地皮使用權租賃期限為三十年,自20xx年6月 日起至20xx年6月 日止。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地皮年租金為**元,合計**,房屋出售價**,共計:**。採取一次性現金轉賬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合同籤

訂之日一次性全額交財務核算中心賬户。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其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地皮使用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違約方承擔。

1、利用承租地皮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和轉租的。

3、不按小城鎮建設規劃施工亂搭亂建的。

4、不服從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不遵守當地區域內各項規章制度的。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承租地皮所有使用權限。

第十三條:如遇特殊情況(不可抗力、街道打建、小城鎮拆遷)需佔用,甲方有權收回承租地皮使用權,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定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鑑證機關:

20xx年6月 日

附件:平面圖

  土地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平米,租給乙方作為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乙方有權收回土地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在租用期間,如需改動(臨建)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需要改動(臨建)或擴增設備如需辦理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協助,所需費用乙方承擔,負責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 %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 %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 %。

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 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證明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