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推薦】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

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條款:

一、甲方以出租形式將面積______畝的土地承包權給乙方,乙方從事______生產,不得對外轉包、分包。

二、出租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出租租金:按每年每畝______公斤中等質量中秈稻穀折算成人民幣支付,中秈稻穀價格以國家公佈的當年最低收購價格測算,支付時當年國家最低收購價未公佈的,按上年最低收購價格執行。

四、付款形式和時間以及保證金的具體相關事宜。

五、乙方所租土地中,現有的青苗賠償費由乙方承擔,須在村委會要求的期限內付清。

六、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甲方應積極協助解決生產所需的基礎設施,如水、電

七、乙方在所租土地上享有生產經營的權利和生產產品收益的權利,乙方不得私自更改生產項目,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承包權,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須接受村委會和甲方合法合理的管理和監督。

八、如鎮政府農田整治整體規劃涉及到乙方所租土地,乙方須無條件積極配合甲方和鎮政府的土地整治工作,整治所佔的面積和整治所影響的土地農作物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九、乙方所從事的經營項目中的補貼歸乙方所有。

十、在租賃期限內,因城市規劃建設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相關部門按規定進行補償,甲方不承擔相關損失;由甲方因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如雙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乙方必須購買所有其承包土地上的農作物保險,保險收益歸乙方所有。

十三、其他要求。

(1)乙方承租的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2)乙方在租賃期間,有關環評、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十四、合同到期前三個月,甲乙雙方須協商下一輪承包問題,同等條件下優先與乙方合作。

十五、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種植農作物,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公證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2

編號:(舉例) 區 鎮(鄉)流轉第 號(出租)

説明:合同編號,6位(流轉合同統一編號,不分類型)

甲方(出租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受讓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説明:表格可調整,行數可增加)

二、出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大寫,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標準(或金額)約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三)租金標準變更約定:

四、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作為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應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和保護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搭建違章建築,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在承租期限內因故不能繼續經營土地的,應將土地退還給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土地流轉給他人。

五、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影響,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糾紛解決方法

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轄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1)當前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統計:

(2)當前地上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作價和歸屬約定:

(3)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2、有關國家政策性補貼歸屬的'約定:

3、出租土地被徵收、徵用依法應獲得補償費歸屬於的約定:

4、其他約定: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可以向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申請鑑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備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1、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製定,是土地流轉雙方流轉關係確立的依據。

2、按不同流轉方式,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具體分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

轉包,指承包方(即《轉包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其他農户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受讓方(即《轉包合同》中乙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流轉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出租,指承包方(即《出租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即《出租合同》中乙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互換,指承包方(即《互換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轉讓,指承包方(即《轉讓合同》中甲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户,由受讓方(即《轉讓合同》中乙方)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入股,指承包方(《入股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

3、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轉土地的面積、用途;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為必填項目,否則合同無效。

4、流轉合同簽訂後,雙方當事人不得對合同內容隨意進行增補或刪減。應妥善保管,如有嚴重污損、毀壞、遺失,應及時報告鄉鎮經管部門作出處理。

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當事人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在保留適用條款的同時,注意將不適用條款劃去,避免產生歧義。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3

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村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廣東省農業廳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讓 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流轉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畝以_____________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土地交付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

5.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築物補償。

第三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雙方協商同意以第______方式支付流轉價款:

(一)現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轉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以後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後一年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3.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轉價款,以後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轉價款。

(二)實物(稻穀)折現形式支付:

1.協議流轉價款為每年每畝 斤稻穀,以後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2.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後一年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3.每年結算支付兩次,分別以當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的稻穀市場價為準折以現金兑付,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為兑付日。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

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籤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設施的,地面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採取以下第______種解決方式:

(一)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後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後)完善合同內容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或鎮土地流轉指導中心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補充欄目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4

(縣簡稱)土包(租)字第(年份)號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税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税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5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 畝,坐落於 (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 畝,坐落於__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並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 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 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6

合同編號:125374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出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情況下:(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市路號的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7

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範圍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互換、轉讓。

三、簽訂本合同時應慎重、嚴密。約定的條款須表述清楚,無須約定的條款請註明“本合同對此條款無約定”。

四、本合同未盡事項,合同雙方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本合同文本自20xx年1月起使用。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本着平等協商、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以____(承包、轉包、轉讓、互換、租賃、入股)形式將位於____縣(市、區)____鄉(鎮、街道)____村___組的承包土地(其中水田___畝、山林___畝、水面___畝、旱地___畝)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具體情況見下表)。

第三條流轉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該土地以_______(承包、轉包、轉讓、互換、租賃、入股)方式流轉給乙方經營,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的使用性質用於非農建設。

第五條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甲方保證土地流轉期限在其承包期限之內。

第六條雙方以下列第____種方式確定土地流轉的價款。

(一)流轉土地單價為每年每畝______元,合計________元。

(二)第一年流轉土地單價為每畝______元,以後每年遞增____%。

(三)第一年流轉土地單價為每畝____元,以後每年流轉土地單價按每百斤(水稻、棉花、油菜等)當地政府收購指導價的調整進行調整。

(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流轉土地價款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支付。

(一)一次性支付: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二)分期支付: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轉土地價款,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該年度流轉土地價款。

(三)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定金,定金在乙方依約支付流轉土地價款時返還或充作流轉土地價款。乙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時將流轉土地交給乙方。

(二)甲方保證其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真實、有效。

(三)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權等,甲方不得干預。

(四)流轉期內,乙方應當依法保護流轉土地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損害流轉土地基礎設施,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流轉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流轉土地再次流轉,不得將流轉土地進行抵押和抵償債務。

(六)合同期滿後,乙方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雙方協商通過折價方式由甲方給予乙方補償,歸甲方所有;協商不成的,由乙方在____日內拆除,恢復原狀,甲方不作補償。

(七)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土地達到出讓時流轉土地的等級和質量。流轉土地交還時,雙方關於土地恢復原狀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流轉土地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元違約金。逾期達_____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二)乙方逾期支付土地流轉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____元違約金。逾期達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三)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乙方改變流轉土地使用性質的。

2.乙方從事掠奪性經營,造成流轉土地永久性損害的。

3.乙方在取得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拋荒流轉土地達到___月的。

(四)甲方非法干預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流轉期限截止日晚於甲方承包期限截止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滅失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市(州)人民政府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向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石集鄉人民政府(甲方),將 村的流轉地租賃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為15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超過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出現新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積、用途

本合同租賃土地為 土地 :東至 為界,南至 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

總面積為 畝,其中:稻麥兩熟田 畝,復墾田 畝。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除實際使用的溝渠路埂)。主要用於糧食和種子等新品種現代高效農業生產。

三、土地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土地租賃費800元/畝(鄉政府另獎勵羣眾50元/畝),前三年按800元/畝,以後每年按10%遞增。如果出現全縣土地流轉價格大幅上漲,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態度,土地流轉價格另行商議。

四、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土地種植經營權移交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出租費,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不按時交納土地租賃費的。

2、義務

(1)及時提供出租土地,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解決或調整用路、用水、用電等單面的糾紛。並必須督促相關部門保證乙方及時排灌不給生產造成損失。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合同。

(2)現有本宗土地上的樹木及附作物必須在 年 月 日前伐清,未伐請樹木按每年每棵20元補給乙方,從土地承包費中扣除。僅允許保留水泥路兩邊的.樹木。

(3)現有本宗土地上的墳墓爆出原狀不允許增高加大。以後若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墳,必需事前,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實施,並且一份不能佔兩個枱面,每座墳墓按0.015畝面積扣除土地租金。

(4)幫助乙方爭取國家、省農業項目資金。

(5)在承包期間,應加強對土地承包區域的治安防範管理,發生偷竊哄搶等時事件,接到乙方報案後,甲方及時派員處理。以維護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承包期間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擁有相關的生產經營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

(2)合同期內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合理補償.

(3)在合同期內乙方根據需要可以建造倉庫、水泥曬場、工房等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等,建築的固定資產產權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後,乙方無償交給甲方使用。

(4)承包期內甲方許可乙方在不改變地貌的前提下,對田間水利工程進行疏通改造。

(5)乙方必須在承包土地上種植稻麥,有示範效應的新品種,水稻必須實行機插秧,田間建築配套要齊全,土地必須統一平整形成高標準田塊。

2、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有關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和水電費,其他的税費與乙方無關。所有涉農補貼歸甲方所有,水電費、農業保險由乙方承擔。對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拋荒,對出租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加強區域內的渠道、道路的維修、改造、管理,承包區內的路、渠由乙方管理使用。

(3)種植用工,原則上使用當地農民(可以由甲方幫助組織勞動力合作社進行運作)。

七、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期滿後,按照國家政策、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商定租賃費標準,乙方有優先續承租權。

2.合同期未滿,因其他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承包區內的建築物、田間設施等經估價後甲方補償給乙方。

3.乙方的註冊資金不低於500萬美元。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在不違反本合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解除、變更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一年雙倍的承包金,計150萬元。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交納承包金,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及時清理田間物資,逾期不清理完畢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甲方有權處理,同時收回土地承包權。

九、遇國家建設開發徵用土地,合同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鄉人民政府農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達不成協議,可向縣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鄉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 方(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9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聯繫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鄉(鎮)村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二、轉包(租賃)期限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因土地政策原因導致甲方不再擁有該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 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甲方繼續擁有該地的承包經營權,則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自年月日至下輪承包期最後一年的 月日。

三、轉包(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公斤,共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共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 逐年支付,即於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 一次性支付,即於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租賃)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

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轉包(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租賃)。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⑴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⑶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⑷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⑴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⑶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 證 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0

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住所:聯繫方式: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住所: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鄉(鎮)或街道村或社區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畝承包地(詳見附件)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用途為:養殖業及配套設施。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1.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9月中旬均價折算現金支付給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於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享有該租憑土地的所有權。

2.租憑土地期間若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時,按當時國家政策辦理土地的補償費、安置費以及按土地面積或人頭而補償的農田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

3.甲方負責協商周邊關係,維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4.甲方在簽訂租地協議並收到乙方租金後三日內將土地交給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3.該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租憑土地上的青苗、綠化、建構築物補償及投資權屬歸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4.按照協議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租憑費用。

5.土地租憑期內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憑期滿乙方不再續租的,乙方三個月內恢復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復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兩年的`土地租金作為復耕費用。租憑期滿乙方需續租的,在同等價格下享有優先租憑權。

6.乙方在租憑期間,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此協議。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可變更;

2.因戰爭、疫病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3.因國家依法徵用、佔用時,並於徵地公示之日起1個月內此土地權屬必須交給甲方,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約定。

2.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3.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村委會一份,報送蘇稽鎮人民政府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村民代表:

村民委員會:

鎮人民政府:

年月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1

依據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_________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

甲方將_________大隊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

按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

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

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發包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2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土地概況

本幅土面積 畝,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承包經營權年限 年,目前還有 年。

第二條 流轉方式

甲方採取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第三條 流轉期限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流轉價款及付款方式

1、流轉土地價款總計 元(摺合每畝 元)。

2、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 元。

3、其餘款項乙方同意每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 元。

4、如遇國家徵收、徵用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相應損失經雙方協商確認後從補償款中扣除。

第五條 土地交付與回收

1、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3、本土地流轉合同終止後,原土地上新建附着建築物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① 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② 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

③ 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2、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該土地流轉。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按約定履行義務一方視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 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3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自願將以下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乙方進行流轉,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委託事項

1.委託流轉土地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的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

2.委託流轉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將以上土地共計 畝的承包經營權以 (轉包、出租、股份合作)方式流轉他人。

3.委託流轉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委託流轉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委託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1)甲方委託乙方按每畝每年 (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進行流轉,全年合計 。

(2)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

(3)支付結算方式: 。

5.其他委託事項

甲方對委託流轉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處理約定: ;協議到期後,土地受讓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土地復耕等事項的處理約定: 。

二、委託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行使相關權利:

1.授權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並代為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監督土地受讓方履行流轉合同約定。

2.授權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由甲方直接與土地受讓方簽訂轉包、出租、股份合作合同。

三、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協議而使相關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如一方當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賠償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代收流轉收益,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流轉收益的 ‰承擔違約金。

四、其他

1.乙方按本協議授權範圍行使相關權利。

2.乙方超越權限流轉土地對甲方或土地受讓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並支付賠償金。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 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6.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4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位於哪?永紅路北側、谷家墳,農村土地承包證書號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

該地塊坐落:永紅路北側、谷家墳,東至崔會民,南至永紅路,西至陳數全,北至道路。

地塊面積:長米,寬米,總計面積平方米,約畝。

二、轉包期限

1、轉包經營年限自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20日,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2、本土地在乙方經營年限內甲方不再享有該轉包土地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3、在乙方經營年限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需重籤、續簽或改簽一切與本轉讓地塊相關的文書均由乙方決定,甲方無權干涉,相關收益及損失均與甲方無關。

4、轉包期內,乙方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5、承包期滿後,依法按國家政策執行,如繼續承包,甲方享有延期權利,合同另議。對方增加的條款,請考慮此條款。

6、綠化帶如和上級有關部門發生衝突,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三、轉包費用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費用為每畝5000元。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20xx年10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開立收據給乙方。

四、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於20xx年10月1日前將轉包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時由雙方指定的公證處見證。

五、違約責任該條款已將違約責任去掉,現無違約責任約定建議採用原來的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由雙方指定的公證處見證後,雙方共同到發包方處備案後生效。無此條款不能對抗第三人,風險較大。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生效後5日內,甲方應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重發手續,乙方配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公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身份證號:代表人身份證號:住址:住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公證單位(簽章):

公證日期:年月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15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着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