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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彙總八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承包合同彙總八篇

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工程任務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礎上,甲方將 電焊工程以清包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職責、權利,特簽定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名稱工程地址: 光明路-程家橋路

二、工程單價: 42/m2 (肆拾伍元每平方) (包括實驗塔所有外架及造型外架電焊)

三、結構類型:框架

四、暫定面積: 1000m2

五、承包方式:乙方包清工、包質量、包安全、包輔料(切割片、電焊條、工具、等)、包進度(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住宿及生活用電)、包結構驗收。

六、承包內容及要求:

1、根據圖紙要求及現場交底按照電焊驗收要求對所要求焊接的構件進行焊接(電焊、氣割)、切割、場內水平、垂直度的加工、製作。焊縫質量必須達到焊接技術驗收規範要求。電焊工作包括整個工程全面竣工驗收結束。焊工必須有特殊工種操作證並持證上崗。

2、工作範圍內的文明標化、清理衞生等。

3、 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安全、文明施工等。

4、生產性臨時的搭設、拆除等。

七、工程質量標準:100%優良率,根據質量要求標準,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質量驗收標準和施工規範,作好每道工序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後乙方必須先做好自檢,互檢工作然後通知甲方驗收。經驗收達到質量標準方可進行下道工序,達不到質量標準必須認真按照驗收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進行整改,直到達到標準為止。如經整改仍然達不到要求乙方必須承擔雙倍的發生總包方對甲方的罰款處罰,作為對甲方信譽的賠償。

八、工期要求: 總工期 15 天(按總包單位的進度計劃執行)。若在要求工期內不能完工,造成總包方對甲方的工期罰款,根據乙方承包總價按相應的比例給予雙倍處罰。

九、安全要求及綜合治理;

1、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做到安全施工,若造成人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且作好相應的應急措施工作。

2、嚴格遵守各種法律法規,服從甲方等相關部門的指揮,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各相關證件必須齊全並交複印件及花名冊一份交甲方備案。乙方要給施工人員購買意外險,如不買甲方有權代買,費用有乙方支付(約每人每月250.00左右)。

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使用和佩帶各種安全防護用品。

5、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在宿舍內燒煮食物,宿舍內禁止使用一切電器設備。

6、凡在施工區域內外發生的治安事件,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甲方職責:

1、負責對乙方進行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操作規範等技術交底。對乙方進場後的施工能力、人員素質、技術素質、進行考核,如試乙方達不到質量、進度、文明施工、綜合治理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其施工部分工程量不予結算,作為對甲方信譽損失的賠償。造成對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2、根據現場條件,提供乙方的食、宿、其費用自理。

3、積極為乙方創造施工條件,做好協調工作。

4、負責對乙方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如乙方整改達不到要求或不予整改,甲方有權派人進行整改,其費用按整改部分工作量費用的兩倍從乙方人工費中扣除。

十一、乙方職責:

1、根據承包工程量組織相應的施工人員,進場人員必須做到有證上崗合理搭配,其思想素質好,技術能力強。

2、熟悉施工圖紙,嚴格遵照甲方設計要求,進行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因管理不善達不到質量標準造成的返工,應負擔由此造成的工料、工期損失。

3、乙方進場人必須相對穩定,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變動班組人員。

4、接受甲方及總包方對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進行的技術交底、教育和監督,服從指揮。

5、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應即時組織人員進行整改,直至達到標準為止。

6、愛護現場的各種設施和設備,不得隨意損壞,如有損壞則給予其價值的兩倍予以賠償和處罰。

十二、文明標化、衞生要求:

1、認真搞好個人、宿舍、現場衞生,隨時保持文明清潔。

2、認真按照文明標化要求,對自己承包範圍內的材料分類堆放整齊。 3、每道工序完工,必須做好工完場清工作,能用的材料必須利用。

4、凡以上達不到要求者,根據其性質、範圍及價值給予兩倍以上的罰款,每次每項最低不少於50元。

十三、人工費結算及支付:

結算方式:按實測面積計算。開工二天內付乙方10000.00元生活費,主體鋼架驗收後按暫定面積造價七天內支付人工費80%(含借支生活費及罰款)。剩下的20%待工程全面竣工驗收後七天內付清。 十四、其他: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另籤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全部付清自動失效。

4、甲方提供一套工作服,每套工作服從乙方施工款中扣除30.00元。(安全帽及安全帶等)乙方自行提供。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 )和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合作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

一、合同名稱、地點: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施工範圍:

範圍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 天。(包括法定節假日)

四、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人民幣)

¥: 元(合同各子系統價格明細見附件)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甲方確認後按實際發生的設備、線材及工費相應增加。

五、合同付款方式:

(1)預付款:在簽訂合同之日後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預算金額的 %作為預付,合同簽訂後15日內乙方設備運抵現場。

(2)乙方設備到場一週內,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預算金額的 %。

(3)中繼款:在工程開始後兩週,經乙方提出,甲方對乙方工程進度驗收認可後,在7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預算金額的 %。

(4)驗收合格付款:設備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以後,由甲、乙雙方合作進行實際工程量的結算,並出具工程結算書。在結算書經雙方簽署後,支付至結算總價的 %。

(5)質量保證金:合同結算總價款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一年期滿7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

六、甲方責任

甲方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甲方提供施工場地、環境和施工所需的水、電等必要條件。

(2)協調土建、裝修和相關配套公司與乙方的關係,提供必要的施工資料、環境,並配合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不影響乙方施工的進行。

(3)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設備款項以及施工款項。

(4)工程結束後,甲方應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時進行工程驗收工作。

(5)甲方應對涉及本工程的各類圖紙、資料、文檔等文件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允許,不得透露給第三方。

(6)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後,由甲方負責成品保護工作,驗收前產品產權歸乙方。

(7)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另行約定。

七、乙方責任

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工程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

(2)編制工程的預算,施工進度計劃。

(3)工程經竣工驗收(包括中間交工驗收)達到合格標準後,由甲方在驗收報告上簽字,作為乙方交工的證明文件。驗收不合格時,由乙方進行返工或修理,並負擔全部返修費用。

(4)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乙方應對涉及本工程的各類圖紙、資料、文檔等文件嚴格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透露給第三方。

(7)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另行約定。

八、工程進度變更

8.1暫停施工

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實施甲方作出的處理意

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應當在24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24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2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雙方約定或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乙方在8.2款情況發生後3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2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九、竣工驗收

9.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9.2甲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7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3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9.3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十、售後服務及保修

10.1在工程驗收後,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設備實施保修及售後服務,設備的免費維修期為一年。一年後,乙方定期負責設備的維護保養,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且只收取施工費和設備成本費。

10.2在本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外,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維護維修指導,雙方可另行商定。

10.3售後服務其他細則詳見公司售後服務保障體系。

10.4甲方對售後服務有其他合理要求,需與乙方另行商定,經乙方認可後可作為合同條款。

十一、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11.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乙方向甲方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1.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甲方乙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乙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

(4)停工期間,乙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其所在單位負責承擔;

(5)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十二、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文本;

2、設備清單(詳見合同附件);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四、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五、違約處理

15.1 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不按照協議規定按時支付乙方合同款項,乙方有權收取滯納金。滯納金以合同違約款為基數按日息0.1‰(千分之一)累計收取。

(2)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2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則被視為延期行為,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權扣除違約合同部分款額的0.1‰(千分之一)。如因甲方、第三方或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應被視為違約。

(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5.3其它違約責任或未盡事宜,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15.4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六、爭議處理

16.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6.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 年_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_ _

備註:

本合同由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保存兩份。

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商務大酒店(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毛才清(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縣**新區民族風情街修建**商務大酒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該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發包給乙方施工,達成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商務大酒店

2、工程地點:**縣**新區民族風情街

3、建築規模:建築面積約 4900平方米;為八層框架結構。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乙方應包該項工程的施工質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三、工程造價:

工程建築面積約 4900平方米,造價每平方米1026元。

四、承包範圍: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的土建部分內容。

2、乙方要包以下項目:

1)、基礎工程孔樁深度8米以內的施工,超過8米按現行國家定額計算。

2)、主體工程:該工程為框架結構,層高按設計圖紙施工,如設計產生變更,其超出部分按現行國家定額計算。

3)、裝飾工程:

①內牆面用水泥砂漿打底搓毛。

②外牆面刮塗料。

③樓面、地面面層為水泥砂漿打底搓毛。

4)、該工程水暖電氣及其它施工圖以外工程的設備安裝工程,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一層樓面完工,甲方付50萬元。

2、乙方四層樓面完工,甲方付30萬元

3、乙方主體完工,甲方付工程總價的50%.

4、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施工工期:

1、經甲、乙雙方協商:從施工基礎開始至竣工驗收合格即20xx年7月8日開工至20xx年5月8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包刮雨天或甲方因素)影響工程進度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工期可相應順延。

七、甲方的工作及責任:

1、必須辦理好項目的報建手續及施工臨時用地佔用道路等合法手續,並承擔此工作應由甲方出費用。

2、工程開工前,做好工程的“三通一平”,將施工用的水、電線路接通到施工場地,鋪設好臨時的運輸道路,滿足施工要求,並承擔以上工作的費用。

3、開工前、準確提供建築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點、水準點及±0.00位置。

4、開工前,由甲、乙雙方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協商一致,方可施工。

5、甲方應按**約定的工程部位支付工程進度款,如違約支付,責任由甲方負責。

八、乙方的工作及責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有足夠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機械,以保證工作項目的順利完成。乙方施工提供地下管線佈設情況,平整場地清除地上、地下障礙物等,處理鄰近建築物保護工作,並承擔以上工作的費用和安全責任。

2、乙方處理地下管線及臨近建築的保護工作。

3、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及相關建築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施工。在工程質量方面同要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驗收合格標準,並按規定的時間完成任務整個工程項目。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監督,加強各班組人員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識,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現安全事故或打架鬥毆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5、施工場地乙方必須保持清潔,對已完成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應對成品派專人保管和保護。

6、施工單位的工人的所有保險費用以及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由乙方負責。

7、一切建築材料均由乙方採購與保管,材料品牌、規格、顏色由甲方認可。主要建築材料須送檢合格後方可用於該工程中。

8、施工臨時設施如臨時圍擋,乙方負責人工。臨時工棚辦公室、施工需要的水、電管線安裝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9、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好施工報建等有關手續。

10、乙方需按時發放工人工資和及時支付材料款,如乙方拖欠工資或材料款,與甲方無關。

九、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照現行施工驗收規範,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隱蔽工程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質量不合格全部返工,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3、在施工現場如發現不足之處,甲乙雙方必須及時會同有關人員協商採取補救措施,以防止擴大損失,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的順利進行。

十、工程變更及工程結算

1、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確需進行結構變更時,須經設計單位同意,並出具設計變更單給乙方,方可繼續施工。同時作為竣工結算與交工驗收的依據。

2、由於工程變更不及時而引起某部位的返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3、如工程內容發生增減變化,按甲乙雙方協商的單價計算,相應增減工程造價。

十一、工程保修:本工程竣工後一年內屬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間如屬乙方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災害原因或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問題不屬乙方保修範圍。

十二、施工過程中如發現與本**未提及的事項,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商務大酒店

法人代表:

乙方:毛才清

**簽訂日期:年 七月二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

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

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質量與驗收

第14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

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20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設計變更

第25條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説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竣工與結算

第27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行審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的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其它

第33條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

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為提高經濟效益,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係,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所前三泉王村

3、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施工圖內的鋼結構工程(包括油漆)

4、工期:60個日曆日(雨天除外)及特殊原因造成的誤工除外。

5、工程面積1500平方以實際核算為準。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6、質量等給合格

7、安全要求無重任及死亡事故

8、合同價款

(1)鋼結構工程每平方430元(包括門窗鋁合金及基礎、屋面夾芯板牆面單板,如需要特種規格的屋面板價格另算)。

(2)鋼結構H型鋼柱子為400×200H型鋼屋架為350×175H型鋼屋面及牆面型鋼檁條為14#C型鋼,行車樑及牛腿合部由乙方另裝完畢行車樑規格為300×150H型鋼所用材料全部為行標料。

第二條經濟責任

1、工程所需鋼結構構件和部件製作,由乙方製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負責供應。

2、安裝所需設備,包括吊機生產車等由乙方解決。

3、場地包括人員日常生活所需場地和安放場地等由甲方提供。

第三條雙方主要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甲方必須及時向乙方提供合同所簽訂的各項款項,如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及竣工由甲方負責。

(2)甲方督促檢查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施工技術及安全生產。

(3)及時向乙方提供圖紙和工程技術文件。

(4)統一審核工程預決算和竣工結算。

乙方的責任

(5)確保本協議規定的質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

(6)進場前七天內,向甲方呈報項目部組織人員名單。

(7)進場後七天內,編制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後實施。

(8)及時向甲方報息。)送工程計劃、統計、技術、質量、安全等有關資料,並接受

甲方職能部門的檢查指導。

(9)如安裝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指出乙方出場、停止安裝,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條:勞動力管理

1、根據《勞動法》規定,建築安裝工人的合法權益應當受到保護。違反《勞動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製作安裝、機械設備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機械操作證。

2、乙方應根據上級部門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做好外來人員的管理和計劃生育工作,招聘臨時工必須持有身份證,及時辦理好“三證”:暫住證、就業證、計生證。“三證不齊者,不得錄用。”嚴禁招收18週歲以下未成年人。

3、如乙方違反上述規定,一切責任自負。

第五條:工程質量

1、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按照《鋼結構安裝工程施工驗收技術規範》、《鋼結構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達到合格。

2、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等級,由乙方負責;達到合格等級,不獎不罰。

3、在施工中,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及有關質量部門的檢查,監督和處理。

4、在規定的保修期內,由乙方無償進行修理。

第六條:文明、安全生產

1、所有的機械設備均安設獨立的開關箱,內配觸保器。特殊工必須合部持上崗,安全資料專人負責,做到每天記錄。

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築工地所在地的建築工地文明施工檢查評分細則執行。

3、施工期間必須注意安全生產,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工地發生地工傷殘(亡)事故,其經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工程款的支付與結算

1、暫定工程款650000元,具體按實結算。

2、合同簽訂後,預付工程款30%,主構件吊裝安畢付30%;屋面板安裝完畢付30%,餘額10%作為工程質保期為壹年後付清。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律。

第十條:本協議經甲、乙方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工程承包合同 篇6

發包方(全稱):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法》等相關管理規定及條例,為了明確經濟關係和職責,分工作,互相配合,互相促進,共同多快好省地完成施工任務,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本着互利互惠、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一致,簽訂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基本概況:

1、工程名稱:重慶富臻泰竹木製品有限公司:廠房、綜合樓:

2、工程地址:重慶江津先鋒鎮(楊家店)工業園區內。

3、廠房、綜合樓總建築面積:約11000平方米。

4、建築層數:廠房鋼為鋼結構一層,辦公樓三層,住宿樓四層,餐廳、廚房一層,建築總高度14。70米。

二、工程承包範圍、內容及方式:

廠房、綜合樓窗製作安裝工程(不含內外裝飾和水、電安裝)本工程整體單項實行雙包工程,包工包料。

三、工程計價方式:

廠房、綜合樓按窗洞口面積計價125。00元/平方米。

四、工期要求:

1、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20天,具體以實際進場時間計算。乙方不得以任何附加條件故意拖延工期,更不能無理取鬧刁難甲方,若乙方無技術力量無人員組織能力,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自行退場,並按合同價款的50%賠償給甲方的違約損失。

2、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停電、下雨、機械故障、停工待料、)等,按實際天數工期順延。

五、材料、設備供應

1、甲方提供

材料: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全部由乙方購買。但是:原材料按甲方的指定要求,必須用海螺60型材,玻璃厚度及顏色花紋另議。

2、設備:甲方提供所用機具的用電,其它一切大、中型設備及小型手工用具全由乙方自帶。

六、技術資料供應:

甲方負責提供窗洞口尺寸及數量,但是:乙方進場對實體另進行復查校對,確保無誤。

七、臨時設施提供方式:

所有職工的生活用品,食宿自理。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成形安裝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按計價金額的50%支付給乙方,全部安裝完成後30天內付清一切工程價款。

九、工程質量:

所有窗框、窗扇保證無錯角,及配套小件齊全,接頭平整,縫隙均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管理制度。乙方進場後必須服從現場管理員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加強職工教育,做好一切安全防護工作,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嚴禁酒後上班作業,違者罰款100~200元/次。主動找管理人員協商工程的有關事宜,積極配合其他班組的工作。同心合力確保安全和工程質量。

十、違約與賠償:

1、甲方責任:

甲方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合同條款執行,如有違約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合同法》的相關條例規定,對乙方實行經濟賠償。

2、乙方責任:

乙方必須遵守雙方約定的合同條款,保質保量完成工程任務,如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勞務合同法》的相關條例規定,對甲方實行經濟賠償。

其它:乙方嚴格按照業主及管理員的要求,在保證質量的完成工作任務,決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工地上拉幫結派,打架鬥毆,違者罰款200~500元/次,情節嚴重者送當地公安機關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含複印件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立附件,附件與合同正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至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完工,付清一切價款後自然失效,任何一方不得返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7

發包人: (簡稱甲方)

承包人: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二樓房頂鋼架 。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承包面積為 ㎡,每平方價格為 元。

二、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大寫)(人民幣) ,小寫¥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週內付清全部工程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貳份,發包人與承包人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8

發包人(全稱):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稱):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 __________ ________

二、分包合同價款

總金額:元

三、合同價款的支付

發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______

四、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_______天。

五、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六、其他約定:

七、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貳份,約定後生效。

發包人: __________

分包人: 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