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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代理合同集錦八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代理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代理合同集錦八篇

代理合同 篇1

代理地區編號:

甲方(總代理商):

乙方(地區代理商):

————————公司是—————————————總代理,現因市場發展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作為甲方地區總代理商,銷售地域為 範圍內。並約定以下條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資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須具備有工商及酒類經營執照。

2、乙方必須在簽訂此協議後一週內向甲方支付代理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若在代理期內無違反此協議的情況發生,代理期滿後十五天內甲方將退回保證金(無利息)。

3、代理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銷售定額數量及返利

甲乙雙方簽定協議之日乙方即獲得代理權,在代理期間甲、乙雙方協定銷售目標為____萬元人民幣;完成銷售目標80%—100%以下返利____%,完成銷售目標的100%返利____%。如乙方未能完成銷售目標的80%就沒有反利,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並沒收保證金。

三、甲方責任與權益: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透露甲方給予乙方的價格表內容。

2、甲方在對產品價格調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承諾保護乙方的市場價格利益。甲方有權調查乙方所在市場的產品銷售價格及每月銷售數量,在甲方提出的情況下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每月銷售報表。

3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關衞生證書、商檢資料和有關產品介紹。

4確保地區代理商訂貨的供應和合同的執行,對各地區代理商應一視同仁,先後順序發貨。

5及時協調各地區代理商區域銷售關係,統一組織各地區代理商的銷售業務培訓和酒莊交流活動。

四、乙方責任與權益:

1、在甲方授權區域內建立銷售網絡,保證完成年度銷售計劃和額度。乙方可在甲方授權範圍內發展下級代理商,下級代理商應在甲方處留有備案,甲方與乙方下級代理商之間不發生任何義權利務關係。

2、自行確定區域內的銷售批發價、零售價和特定場點(娛樂場所、酒樓、賓館等)的市場價格。

3、及時向總代理商反映有關銷售情況、庫存情況和市場定向。協助總代理商處理與周邊區域代理商的關係。

4、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間應全面負責該區域範圍的銷售工作,積極開拓銷售網絡,不得跨區銷售。如乙方在銷售過程中與甲方現有代理商或客户發生矛盾,應統一由甲方協調。對嚴重違規者,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視其為違規。

5、乙方在市場銷售過程中,努力做好市場銷售工作,積極地維護甲方的產品利益,不得有損甲方企業聲譽和產品形象之行為。

6、乙方不得偽造、模仿甲方所有的產品品牌,一經發現將視其為重大違約行為,甲方將解除乙方代理權並提出索賠及法律訴訟。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透露甲方給予乙方的價格表之內容。

8、乙方可在其廣告資料背面印上自己的公司名稱和辦公、通訊地址。

五、訂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下訂單入貨時,應用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指定的電子郵箱為itavino@126。com)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確認後,乙方將全部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開户銀行帳號,並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確認匯款憑據。

2、甲方收到貨款後再向酒莊訂貨,交貨期限以實際貨運期限為準(正常情況為兩個月)。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若違反本協議或不能按合同供應貨源。乙方有權提出中止代理合同並要求返還代理保證金和直至要求有關賠償損失的權力。

2、乙方若違反協議或未能完成協議規定的訂貨量,甲方有權提出中止代理合同並處罰代理保證金和直至要求有關賠償損失的權力。

3、任何單方面違背本協議條款的行為均需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包括律師費等費用在內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七、代理期滿的中止和延續續地區代理的權利。

1、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續,則本協議到期中止。

2、本協議存續期內,甲乙雙方欲解除代理關係,均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代理保證金在代理期滿或中止後的十五天內退還給地區代理商(因違反本協議被取消代理資格的除外)。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上述的各項事宜執行,雙方互不承擔相應責任。

2、雙方在執行本合同內容時發生爭執,應以友好協商方法解決,在無法達成一致時,可向合同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

3、此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所產生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本合同條款中所涉及的所有金額幣種均為人民幣。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2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河北張金龍律師事務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甲方委

託乙方作為甲方與趙金鋼(橋東石德黑馬收貨站,個體工商户)貨運合同糾紛)一案的訴訟及訴外調解代理人,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黃浩、任德賓 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和訴外調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如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談判、和解;提起、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等特別授權。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根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採用風險收費的方法代理並支付委託費用。具體收取方式為:

1、乙方辦案期間所產生的訴訟費、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2、律師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賠額的30%作為律師費。

3、支付方式為:

在甲方得到還款後5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還款,須根據每期的賠付金額,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兩期付清,每期20萬,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方式也為兩期,每期為20萬×30%=6萬)

六、甲方擅自終止委託事項或撤訴等,其預交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應向乙方賠償損失。

七、乙方對委託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等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本案結案後,甲方需要委託乙方從事進行其他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的,雙方另行協商。

九、乙方代理本案期間,甲方就本案不得組織越級上訪,不得發生暴力衝突,不得從事任何違法活動。發生上述事件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4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寫字樓168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出售甲方所合法擁有的房地產及與之相關的其他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代理出售標的物(以下簡稱“本案”)之基本信息——坐落:上海市_ 區____路____號 上述代理銷售商鋪的面積按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核准的面積為準;本案委託代理價格(基準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整(rmb )。

第二條 甲方須於XX年 1月20日前將本案代理所出售的下列必備資料交給乙方:

* 甲方產權證複印件

* 甲方之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 乙方認可的出售合同及定金合同版本

* 關於該房屋的房屋平面圖及相關周邊情況説明

* 其他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相關材料。

第三條 代理收取定金及房款

1、當承購方接受的條件符合甲方委託的條件時,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全權代理收取定金,並同意乙方收受定金時即視為達成交易;

2、如因承購方原因導致未能成交時,定金沒收,由甲乙雙方平分;

3、當承購方與甲方簽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後,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全權代理收取房款,並轉付房款。 4、如因承購方原因導致合同違約時,承購方支付的違約金由甲乙雙方平分;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定期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2、乙方應努力通過市場渠道盡速尋求承購方,在委託期內早日促成甲方委託的交易,凡與乙方簽定了委託合同或確認書的承購方即視為乙方向甲方介紹的交易對象,甲方應予以認可。

3、乙方應安排專業人員負責該物業之現場及本部銷售業務及宣傳接待工作,組織承購方簽署《定金合同》,經甲方確認後,協助承購方與發展商簽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4、在乙方收到全額代理服務費後開具相應服務費發票給予甲方。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承諾於本協議簽署時及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存在任何對乙方銷售該項目造成影響的其他第三方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抵押、第三方對甲方之債權等。甲方之不可撤消的承諾:其將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與該項目有關的、與本代理銷售相同的或類似的其他協議。保證乙方為獨家駐場銷售代理。

2、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內及期滿後12個月內,與乙方所曾介紹的交易對象進行本委託事項的交易;

3、甲方應認可乙方介紹的客户可以通過銀行抵押貸款方式支付相應部分房價款;

4、乙方依本合同條款的約定代理收取定金後,甲方應依甲方與承購方簽署的《定金合同》中所約定的日期安排承購方與發展商簽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並在承購方支付房價款後,開具相應金額的全額房款發票。

第六條 廣告企劃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宣傳資料,乙方可根據自身代理情況自行開展廣告宣傳,內容可同甲方共同確認。

第七條 代理服務費

1、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代理服務費數額為:本案實際成交價格高於基準價之部分。

2、支付時間:甲方與承購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並支付全額房價款後的3日內;若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代理服務費且無正當理由,則乙方有權在向甲方轉付承購方之購房款中直接扣除代理服務費及該筆款項的日仟分之壹的滯納金。

3、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視為乙方已完成受託居間中介責任,甲方均應給付約定的代理服務費:

(1)在獨家委託期間,甲方擅自委託其他代理人或自行出售本案;若甲方擅自委託其他代的理人或自行出售本案價格相當或低於基準價,則甲方應支付乙方本案成交總價10%的代理服務費;

(2)若乙方介紹了符合甲方委託條件的承購方後,而甲方無故不與其簽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委託基準價10%的代理服務費;

(3)乙方依本合同條款的約定,於委託期間內代理收受定金而甲方不願依委託條件與乙方所介紹的承購方簽定書面正式合同;

(4)本合同期內及期滿後,甲方與乙方所曾介紹的承購方成交的;

(5)其他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的。

代理合同 篇5

製造商:X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商:X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指定區域獨家代理甲方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1、代理權限

1.1 甲方授予乙方在 陝西省 範圍內代理甲方現有系列產品,包括户外摺疊椅、行軍牀、户外野營帳篷。甲方其他產品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納入代理範圍。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1.2乙方只能在指定區域內銷售,不得有任何向區域外銷售的行為。

1.3本合同生效後一年內,乙方成為甲方臨時代理商。臨時代理商除區域獨家代理權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樣的權利。甲、乙雙方合作期滿一年後,由甲方簽發獨家代理證書,自此乙方在指定區域內享受獨家代理權。

1.4乙方成為正式代理商後,在指定區域內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參與乙方競爭。

1.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協議,否則乙方不得向指定區域以外或雖屬指定區域以內,但有理由認為其最終銷售目的地在指定區域以外的客户銷售其代理的甲方產品。

1.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協議,否則甲方不得向指定區域以內、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個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產品,也不得向那些雖屬指定區域以外,但有理由認為其最終銷售目的地在指定區域以內的任何公司或個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產品。

1.7指定區域內,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產品設計,或委託其他廠商仿製甲方產品進行非法牟利,一經發現,甲方將無限期取消與乙方合作,並追訴乙方法律責任。

1.8乙方作為甲方在指定區域內的獨家代理,無論為何目的,乙方及其僱員均非甲方的代理人,無權代表甲方。

2、質量技術保證

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產品為符合生產質量技術規範的合格產品。如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產品達不到以上承諾,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所訂產品。同時,因保管不善導致的貨物發黴、生鏽不在甲方質量技術保證範圍內。

3、產品價格

3.1代理產品的價格為甲方給代理商的最優惠的統一代理價格。甲方承諾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其價格具有市場競爭力,即與其他同類產品比較具有較高的性價比。由於甲方產品的最終銷售由乙方實現,甲方將根據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針對每一類產品的具體要求,及時提供給乙方指導或參考性價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終售價,原則上不應低於甲方報出的最低價格線(甲方同意的除外)。

3.2在本協議簽字之日,甲方須提交乙方壹份詳細的產品價格清單,該清單包括甲方與乙方結算的最低價格及市場用户參考價格。

4、代理折扣及結算

4.1 如果是甲方與乙方用户直接簽署供貨及服務合同的,甲方根據合同價格、付款進度確定乙方的代理費用。在保證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費用計算方法為:

a) 合同額等於公司最低價:

代理費用=合同額×A

b)合同額高於公司最低價50%以內(含50%)

代理費用=最低價×A+(合同額-最低價)×B

c)合同額高於公司最低價50%以上部分

代理費用=最低價×A+(合同額-最低價)×C

4.1.1根據乙方用户付款進度,甲方返還乙方相應的代理費用,返還進度如下:

a)用户付款進度達到合同額的30%以上,開始第一次返還代理費用:

第一次返還:返還代理費總額的20%。

b)用户付款進度達到合同額的60%以上,開始第二次返還代理費用:

第二次返還:返還代理費用總額的50%。

c)用户付款進度達到合同額的90%以上,開始第三次返還代理費用:

第三次返還:返還至代理費總額的80%。

d)第四次返還代理費用與用户合同餘款同步結清。

4.1.乙方結算代理費用時需提供相應增值税發票。

4.2 如果是乙方直接與用户簽署供貨及服務合同的,甲乙雙方簽定正式內貿合同,屆時各項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執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簽字擔保時,甲方同意配合。

4.由於投標等造成與用户的成交價格低於最低價(投標價獲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專用產品總價的10%做為乙方利潤。

5、費用支出

乙方簽定合同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以雙方最終協議定價。甲方提供發票,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產生的投標、產品展覽、商務運作、產品測試等費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擔。

甲方簽定合同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以雙方最終協議定價,乙方提供發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產生的投標、產品展覽、商務運作、產品測試費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擔。

6、甲方提供的支持與服務

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區域市場,甲方承諾在廣告技術住處等方面對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6.1.向乙方提供代理證書或其他證明乙方為其代理區域甲方產品唯一獨家代理的證明材料。

6.2.甲方將在其產品廣告等公開資料中註明乙方及其代理區域(根據乙方需要)。

6.3.甲方將根據乙方需要,對產品材質、設計和特點作有關培訓,並針對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設計(ODM)服務。

6.4.甲方對所有乙方銷售的產品因甲方生產質量導致的問題負責退還或免費保修,對因其他原因導致產品損壞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7、銷售業績

7.1.考慮到代理區域的廣闊性,同時考慮市場週期長及存在較多政策不穩定因素,乙方在臨時代理期內的銷售業績優不可預測性,因此甲方有權根據乙方臨時代理期內的業績,決定是否發放正式代理證書。發放代理證書同時,甲方與乙方卻定每年乙方應完成的銷售業績。

7.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獨家代理權;

2)縮小其銷售區域;

3)終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銷售業績不理想的情況下,應書面表述影響業績因素,以利甲方在適當的時候做出市場決策。

8、銷售報告、市場信息

8.1乙方應在季度初時向甲方提供未來一個季度的預測,並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銷售業績規劃。

8.2在代理區域內,乙方應保持甲方產品市場佔有率的持續提高,包括用户認知(內容不受此限):

8.2.1競爭對手的資料,其產品和價格。

8.2.2實際用户和潛在用户對產品的意見。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來市場發展機會。

8.2.5投標信息(包括報價的和未報價的)。

8.2.6市場調研。

8.2.7新產品或改進型新產品能否令用户滿意。

8.2.8有助於甲方對銷售區域市場動態進行評估的市場情報。

9、知識產權

9.1 乙方應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銷售產品。

9.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銷售非甲方設計和製造的產品。

9.3 一旦乙方發覺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識產權等行為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責任,乙方應提供有效的幫助。

9.4 甲方應提供代理產品的設計和生產有關説明。

10、協議期限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有效期為協議簽字之日起12個月。12個月後,乙方憑甲方傳真的正式代理證書,獲得甲方正式代理權限,直至雙方解除代理合作關係。

10.2 甲方在乙方暫時代理期限內,有權對乙方的業務合同進行考核,如乙方無任何銷售行為,甲方有權修改本協議,並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10.3 如有下列情況發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終止協議:

1)另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在得到警告後,30天內未能採取補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將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3)另一方具有不誠實或欺詐行為。

10.5 關於協議終止

10.5.1 本協議終止並不能消除各方在協議期內對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0.5.2 協議期滿後,甲方應繼續向乙方現有用户提供售後服務,包括產品的非質量問題有償維修,維修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客户承擔。

10.5.3 解除代理關係後,除非有必要完成額外的訂單,乙方應立即停止代理甲方產品銷售、廣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識產權。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 期: 日 期:

代理合同 篇6

代理商編號( )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人才服務,甲方作為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務、廣告招商等相關業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 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為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互聯網、人才相關服務,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個人提交身分證複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薦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務及便民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户,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户提供良好的諮詢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3 甲方保證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 甲方須詳細閲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http://_________下同)上發佈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乙方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 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6 甲方有權利選擇代理模式中的一種,並遵守乙方規定的統一資費及服務標準(資費及服務標準以乙方網站上公佈的信息為準),不得擅自進行更動。

2.7 甲方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為甲方提供規範的服務體系,並直接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術支持和諮詢服務。

3.2 乙方盡力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諮詢服務,幫助甲方提高拓寬業務範圍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後服務。但對於由於甲方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而導致乙方無法向甲方客户服務,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因此乙方有權利廢除甲方代理商資格。

3.4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產品服務體系、價格體系和代理制度,調整信息以網站公佈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應對甲方的資料信息給予保密。

3.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8 如發現由於甲方欺騙客户,造成乙方無法對客户進行服務,後果由甲方完全承擔,並賠償乙方名譽損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請甲方參加各類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 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免責條件

5.1 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 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

6.付款/結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結算方式按照乙方網站(www._________)上相關條款執行。

6.2 如果是預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預付款的兩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出給甲方,並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後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人才服務和廣告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6.3 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户分別開票等),須以書面方式詳細説明。

7.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附則

8.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付款,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3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蓋 章(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

網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7

第一條:立約人

一、 (以下簡稱甲方),代表甲方藝術創作及製作團隊,負責乙方在中國大陸

範圍內(含港、澳、台),的演藝經紀活動策劃及管理 。

二、 (以下簡稱乙方),演奏家,中國內地居住地址: 。

乙方為拓展海內外演藝事業 (含港、澳、台),經紀項目指藝術家的各類演出、唱片、著作;電視台、廣播電台的聲像作品;廣告。特授權甲方為其國內外唯一演藝合作人,負責培養乙方演藝技能和代理乙方處理國內外各項演藝事務,並有權代理乙方簽訂相關合同,收取經紀費用。

第二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 10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簽約後6個月內如有疑義應提出解約。合約期滿,若乙方不願續約,應於該協議期滿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一方如未以書面通知對方到期解約的,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將自動延續一年,之後亦以此類推。

第三條:甲方範圍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陳述所承接的演藝活動之看法,分析並指出其中之利弊。

2、乙方在完成每次演藝活動後,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指出此次活動中演藝技能的表現;並每年組織一次由本公司專業人員和演藝界專家組成的研討會,評價和研討乙方在演藝技能方面表現,根據乙方的自身情況,策劃和制定出第二年度的發展方向。

3、甲方應配合乙方的演藝活動向新聞媒體提供宣傳資料,進行宣傳活動:

1.1在合同期內,甲方主要協助乙方做推廣,將全力負責推廣;

1.2 與國內知名交響樂團樂團合作;

1.3 在國內著名唱片公司出版專輯;

1.4 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等地舉辦或參與音樂會的演出;

1.5 參加中央電視台主要音樂節目;

1.6 參加公益活動每年不少於一次。

第四條:演藝範圍

甲方有權於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為接洽、安排乙方在國內外各種形式的演藝活動,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併為之允許的劇院演出、舞台、錄音、錄影、廣告、剪綵、廣播、電視、灌錄唱片、電台訪問或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現場公開形式的演出,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以及各類攝影著作、音樂著作、錄音著作、視聽著作的製作發行(包括但不限於有聲出版物、激光視盤出版物、平面出版物等),及其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發表、宣傳與廣告拍攝和與此相關的節目宣傳活動、促銷或造勢活動。

第五條:報酬

一、 甲方有權為乙方安排一切演出活動,代表乙方對外商議或簽訂有關演出的合

同,並代乙方收取乙方的演出酬金。

二、 甲方需從乙方完税後的所得酬勞中按比例抽取管理費用:

5萬元及以下(包括5萬),管理費按總酬金的30%收取;

5-10萬,管理費按總酬金的25%收取;

10-20萬,管理費按總酬金的20%收取;

20-30萬,管理費按總酬金的15%收取;以此類推;

此執行標準自簽約日起,為期 10年。期滿後雙方另行協商,制定新的管理費用執行標準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三、 甲方不支付乙方薪金及交通、通訊等其他任何其他費用。

四、 所有為藝術家所掙得收入,包括預付款和簽約獎金按慣例都應該付給代理方,

在扣除税費、佣金後,銀行結算後7工作日內付給藝術家。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 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演藝報酬。

二、 乙方同意成為甲方的專屬簽約藝人,並保證履行合同期間不與任何公司、團體或個人在任何地區簽訂任何形式的演藝合同,或不聘請任何第三方作為代表乙方的代理人或經紀人,在合約其間甲方為乙方負責乙方的日常工作事務(宣傳、培訓、外聯、簽定合同、收取報酬等),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應配合該名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演藝工作及活動安排,並嚴格履行該為其簽定的演出合約。在合同其限內,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與該名工作人解除代理關係,直至合約期滿。

三、 甲方應本着雙方最大利益考慮,為乙方安排、策劃各種演出活動,經雙方協調無異議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應全力配合,不得任意拒絕或藉故推諉。乙方各種演出活動節目內容的策劃、配合演出人員之安排等事宜,均由甲方全權負責安排,乙方須服從。

四、 如乙方無故拒絕參加甲方安排的演出活動,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次演出活動應得報酬的500%作為違約金。如果乙方連續三次或累計五次無故拒絕參加甲方安排的演出活動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自簽約之日起所代理的乙方全部演出報酬的30%。

五、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不存在人事糾紛,不因人事問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保證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與人事有關的合同。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和訴訟,由乙方承擔責任。如系乙方個人遭遇特殊情況,短時間內無法履行本協議中甲方所安排之演出活動,應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如因演出中途發生本條款所述之情況,則甲、乙雙方應獲得該製作單位的同意或共同補救;如因乙方個人原因,給製作單位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由於乙方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六、 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未在任何國家和地區犯有刑事案底記錄,保證無吸毒等嚴重不良嗜好以及無對邪教等的不良迷信,並保證本合同期間無上述不良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七、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與甲方以外的第三人接洽、簽約,不得自行參與本合同第三條所述的所有活動。乙方如有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如果乙方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自簽約之日起所代理的乙方全部演出報酬的30%。

八、 甲、乙雙方均不得於公共場所作出惡意損害對方言行的事情。乙方如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處理或發佈媒體宣傳。

九、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隨時與甲方保持聯絡,甲方有權知道甲方行蹤,以便隨時聯絡乙方,乙方如出境旅遊,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視為嚴重違約。

十、 乙方應就演出需求自行完成各項技藝訓練,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向合作單位爭取補助費用,若合作單位不能補助其費用,則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 政府活動,公益活動或特殊活動應雙方商定做決定。

第七條:著作財產權

甲方為乙方所錄製拍攝之各類演出活動,其錄音、錄像、攝影及視聽資料等與著作相關的著作權以及國內外平面媒體或網際網絡公開刊載、播送之權利及其它一切權利,均歸屬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就上述著作在法律範圍內做任意編輯、修改、增刪、重製,乙方不得干涉,亦不得藉此阻礙其他任何權利。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簽約為甲方藝員,應努力提高演藝水平,如乙方擅自行動觸犯國家法律;或演藝活動經乙方同意後,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指示;或乙方違反工作上的專業要求等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約,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有違約情況或對另一方造成不利行為時,違約方應在七日內及時改正,逾期仍未改正,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請求違約賠償。本協議有規定的,按協議規定支付違約金,沒有規定的,按實際損失支付。

二、任何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應向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在本合同已履行期限內,違約方依據本合同所取得的總收入的200%,且該期限內總演藝酬金不足100萬元人民幣的,以100萬元計算)對於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項,逾期未付的,每日按應付款1%支付滯納金。

三、因不可抗力導致違約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以書面形式修改。

本協議生效後,應以該協議所籤地址為準,如有變更應提前以掛號信函通知對方。 本協議的一切附件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若涉及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促進甲乙雙方的商務合作,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生產的所有酒系列廣東省區域總代理商事宜,現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義務、區域和代理期限、權限:

(1)總代理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為區域及經甲方許可的其他區域總代理商,負責甲方的酒系列該區域的所有業務。在乙方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並完成相應銷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該區域設立同類或類似的總代理商,甲方已設立的經銷商移交乙方統一管理。

(2)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甲方的產品:本合同書列明的甲方所生產的酒系列及甲方今後所生產的所有酒類產品。

(3)乙方代理銷售的時效期限:從合同簽定之日內年內,

即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4)乙方總代理銷售的區域:

A、在該區域內發展分銷商或服務商,或自行建立銷售網絡;

B、銷售甲方規定的酒系列。

(5)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工作(銷售、市場、廣告、服務、質量等)作出評價和投訴。

(6)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乙方銷售區域內的終端意向客户的詢價等重要信息,並保證不遺漏、不報價、及時轉告乙方。

(7)甲方嚴格控制跨區域竄貨,維護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須按實際情況填寫《代理商註冊登記表》,表中內容發生變更時須書面通知甲方備案;

(9)乙方積極開拓甲方產品在當地的市場,並逐步提高甲方產品在該地區的市場佔有率。

(10)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保障雙方的長期利益,共同維護代理產品在當地的聲譽。

(11)乙方應及時同甲方結清貨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時供貨給乙方,並保質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區竄貨,甲方會及時通告乙方區域範圍的代理商情況,避免竄貨。

(13)為樹立雙方的良好形象和維護乙方及終端用户的利益,乙方應逐步建立系統的商務體系,並對下級經銷商給予技術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訓體系。

(14)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乙方應忠實於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證各種宣傳準確無誤,不得任意誇大和捏造,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場形象,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二、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企業以及產品的各種證書,例如:營業執照、國、地税務登記證書(副本)、註冊商標證書複印件等(上述複印件應加蓋甲方公章)作為備份文件,並對以上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確保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2)在代理區域內,則甲方不再在該區域設立第二家任何級別的代理,只幫助乙方在當地設立次級分銷渠道。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所設立代理的營業額支付違約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仍負有賠償義務(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等)。

(3)甲方保證該區域內的所有甲方產品均由乙方統一銷售,甲方應嚴格控制跨區域竄貨或自行向該區域銷售,否則乙方要求甲方按照竄貨或自行向該區域銷售的營業額支付違約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仍負有賠償義務(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等)。

(4)在給代理商供貨當中保證其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等)。

(5)甲方應保證提供給乙方的所有產品均自主享有知識產權等權利,不存在其他爭議,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等)

(6)根據自身產品成本及市場情況及時提高產品質量及性價比,向乙方提供優質經濟的產品。承諾統一調整價格時(只調低不調高),按乙方實際庫存數適當返還差價。

(7)保證向乙方免費提供技術支持,培訓乙方的市場人員和技術人員,協助乙方拓展市場,根據當地市場情況提供必要的宣傳支持,並努力做好產品售後服務工作;

(8)負責協調跨地區各代理商之間的關係,做好市場維護工作,及時處理代理商的投訴;

(9)在本協議規定的乙方總代理區域內開行業大型展覽會時(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資的大型行業展覽會),免費為乙方及其代理區域內的地級、次級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場指導和培訓。

(10)如因甲方產品在銷售地不能很好的適應時,乙方應及時將問題反饋給甲方,甲方應儘快改進,以適應市場需求。

(11)確保提供給乙方的產品質量合格、符合國家檢驗標準。

三、經營指標考核和扶持政策

(1)甲方以後推出新產品(以甲方公佈為準)時,乙方可以在發佈之日起一個月內,以優惠價格(總代理價%)一次性購買每品牌不超過、總金額不超過萬元的樣品。已經代理的達不到甲方規定最低銷售金額度的,不享受此項待遇。

(2)甲方產品的制定價格發佈權在甲方,甲、乙雙方有責任對價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導銷售價格制定本地區的批發和零售價格。

(3)甲方產品的制定價格發佈權在甲方,甲、乙雙方有責任對價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導銷售價格制定本地區的批發和零售價格。

四、關於《區域總代理商授權書》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向乙方開具有效的《區域總代理商授權書》,該授權書向客户宣示乙方總代理資格權限,以便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出現違法經營或嚴重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總代理商資格。

(3)區域總代理授權書是本協議附件之一,是本協議的必要生效條件。

五、產品價格、結算及交貨

(1)甲方和乙方的結算以區域總代理價格為依據。

(2)詳附總代理商價格體系一份。

(3)甲方執行款到發貨原則,本合同發生的支付均通過銀行帳號進行。

(4)貨款由乙方直接匯到甲方指定賬户,不得將現金或無公司名稱的支票交給甲方業務人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發貨。同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常備貨,當月銷量超過萬元以上時應提前天儘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準備。

(6)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下達進貨計劃,應寫明產品型號、數量加蓋公章和訂貨人簽名後傳真給甲方,甲方收到後予以回覆確認,並將匯款憑證傳真到甲方,甲方(可根據乙方需求分批)按約定將貨物發往乙方指定地點。

(7)貨物運輸本着快捷、節儉原則,乙方委託甲方初選、實際考查,最後確定承運商。產品運費、保險費由方負責。

(8)產品在運輸途中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向承運方索賠,甲方應積極協助處理。

六、售後服務條款

(1)具體的售前、售後服務機制,並指定專人負責。

(2)甲方按照甲方負責和義務的規定提供相關的服務。

(3)關於換貨:乙方收到的換貨合格產品更換隻限定在三個月內進貨總值的%以內,外包括包裝與產品外觀的損壞。

七、市場支持及獎勵

1、乙方在___區域內開設的所有直營及加盟專賣店的宣傳噴繪、門頭燈箱噴繪等宣傳品,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甲方應負責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傳單頁、按實際布點數量提供海報、宣傳冊。

2。乙方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申請甲方在本代理區域內給予每季度一次特別優惠總代理價格的權利(用來做部分因為價格問題而擱置下來的單子),該部分數量不超過每季度總銷量的%。乙方有根據當地市場競爭對手條件每年申請一次特價促銷的權利,具體數量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一般不超過)。

八、保密條款

(Ⅰ)本協議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協議本身、技術資料、價格、圖表等影響到雙方利益,技術、商業祕密,雙方均應嚴格保密,未經雙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乙方在業務活動中,牽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樣有保密的義務。

九、法律效力

1、甲乙雙方若發現對方的行為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商業道德和法律規範或損害對方利益時,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2、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授權期滿後,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是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3、雙方因有關業務方面聯繫的各種書信、傳真件等文字材料,均為有效文件,發件方對其負法律責任;

4、本協議內容僅限甲、乙雙方按法規要求使用及閲讀,禁止甲、乙雙方向無關聯單位及個人傳播,一經發現,由過錯方承擔相應的法律及經濟責任;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有效)。到期終止後,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7、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雙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責。但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0天內,向對方説明理由並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8、協議生效:

(Ⅰ)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貨款,甲方開具區域總代理商授權書及相關文件之日起生效。

(Ⅱ)本協議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9、其它約定事項:

(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自己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第三方。

(Ⅱ)雙方相互之間做出的任何承諾,均應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