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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委託代理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委託代理合同

委託代理合同1

工程名稱:XXX_

委託方(甲方):XXX_

代理方(乙方):XXX_

簽訂日期:XXX年____月____日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XXX_;

2、招標範圍:XXX_;

3、建設地點:XXX_;

4、工程規模:XXX_;

5、工程投資額:XXX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XXX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XXX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XXX_;

2、計價方式:XXX_;

3、評標辦法:XXX_。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XXX_。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____日內提交____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XXX_%或人民幣(大寫)XXX_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XXX_。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XXX_

職務:XXX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XXX_份,甲方XXX_份,乙方XXX_份,XXX_壹份;

2、XXX_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蓋章):XXX_代理方(乙方)(蓋章):XXX_

法定代理人(簽字):XXX_法定代表人(簽字):XXX_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字):XXX_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字)

單位地址:XXX_單位地址:XXX_

聯繫電話:XXX_聯繫電話:XXX_

XX編碼:XXX_XX編碼:XXX_

開户銀行:XXX_開户銀行:XXX_

銀行賬號:XXX_銀行賬號:XXX_

簽訂地點:XXX_簽訂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2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

,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1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2)個人健康();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

(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税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入。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為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為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__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户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户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為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險公司乙方: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分公司(辦事處)代理人資格證書號: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

户籍所在地:

住所地:

代表:______(簽字)

郵政編碼:

簽署地:____________簽署地: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3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合夥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一)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三)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四)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一)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二)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一)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二)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三)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四)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四)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_______時止。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與______市______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的田武、李鳳儀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______市______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於簽約後就上述委託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託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後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託,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並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無。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瞭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____在下列第________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1、刑事偵查;

2、審查起訴;

3、一審;

4、二審;

5、再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與甲方之間系 __________________關係。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説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偵查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幫助人時,應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會見犯罪嫌疑人並瞭解案件有關情況。符合法定條件的,可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代理其提出申訴和控告。

2、在審查起訴、審判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辯護人時,應查閲、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辯護意見,出庭為被告人辯護。

3、在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刑事申訴案件的當事人的代理人時,應查閲、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出庭參加訴訟。

4、乙方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調查取證。

5、乙方應依法忠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甲方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內容除外:(1)甲方或者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2)可以公開查閲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7、乙方不得對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

8、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9、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

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10、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

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

2、差旅費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乾差旅費的,乙方收取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預收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實報實銷。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六條中另行註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1、律師在偵查階段擔任法律幫助人的,委託事項於偵查機關偵查終結時止。

2、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檢察機關作出起訴或不起訴決定時止。

3、律師在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審判機關作出判決或終結審理的裁定時止。

4、律師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自訴案件或刑事申訴案件當事人的辯護人、代理人的,委託事項於案外和解、不起訴、撤訴、調解結案、判決、終結審理的裁定、駁回申訴時止。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六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聯繫方式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處理: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閲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公章):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乙方(公章)

委託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甲方,辦理相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以及辦理的具體事項為:全權代理、特別代理:代為取證,代為與對方談判、和解、代為起訴、應訴、撤訴,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上訴,代為簽署和解協議,代為簽署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接受對方給付的款物,代為接受法院的執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訴訟費,執行費;以及代為辦理其他與該代理事務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當真實的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相關的材料和必要的協助。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全面的履行職責,勤勉誠信,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辦理案件過程中所需要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檔費等實際發生過的與案件有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案甲方按風險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共計收取甲方訴爭數額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費。

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一、一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5%;

二、二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2.5%;

三、執行完畢收到執行款當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審、二審及執行,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撤銷委託,甲方單方面撤銷委託,代理費條款繼續生效。訴訟費、保全費甲方預交,多退少補,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如能得到對方給付的賠償款或其他財產(甲方同意通過調解),代理行為終結,乙方收取調解數額15%代理費。

七、本合同雙方蓋章或簽名後生效。甲、乙各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結為止。

甲方:乙方: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委託代理合同7

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程興處理甲方同汪洋事宜。現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__________元。(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同時,本協議也作為收據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據。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複印查檔交通等費用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注:甲方已經交納)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終止,甲方自行承擔解除委託代理之前未完成事宜的相關法律後果,並保證不再糾纏相關案件參與人員,甲乙雙方之間不在存在任何未了結事宜。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追究對方或案件其他參與人員的法律責任。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_____份(已交公安機關的一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本協議生效時,甲方需退還同乙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及收取律師費發票各一份。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承辦律師:

委託代理合同8

合同編號:

簽約時間: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 項目(以下

簡稱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1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本項目的招標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1.2 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的各項方針和政策,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商業慣例。

1.3 雙方應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做好本項目的招標工作。甲 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為乙方開展代理業務提供方便。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 以其專業知識和商務經驗做好本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委託招標項目的工程概況、總投資額

2.1項目名稱:

2.2項目地點:

2.3總投資額:

2.4計劃採購金額: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對招標項目的真實性及合法性、資金落實情況負責。在招標工作開始前,向乙 方提交委託招標項目的批准文件(項目審批、核准和/或備案文件),確定招標方式並 落實資金來源,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資金來源的相關證明文件。

如確定本次招標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需向乙方提供潛在投標人名單。(適用於邀請招 標的情形)

3.2根據項目實施進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體招標任務和計劃。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 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註冊手續。

3.3組織編寫並向乙方提供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包括並不限於採購 標的、投標人資質要求、設備選型、工藝流程、技術規格、技術指標等詳細具體的技 術要求。下同)並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總體 編制質量負責;審定乙方提交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彙總稿。

3.4在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發布前30天,負責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資料。

3.5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問題;如需 要,負責對文件技術部分進行修改並將修改文件交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

3.6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或以其他方式選定評標專家,依法組建評標 委員會,並承擔相關費用。

3.7參加組織開標工作。負責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澄清資格 預審評審和/或評標過程中所發現的技術問題。審定資格預審和/或評標結果並負責編 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技術部分。

3.8如需要,參加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並向 國家評標委員會詳細介紹資格預審和/或評標情況。(適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 形)

3.9就國家主管部門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技術問題作出答覆。

3.10 根據中標結果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根據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編制招標計劃和 進度。

根據甲方要求,向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於邀請招標的情況)

4.2負責編寫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的商務部分,並負責彙總成完整的資格預審文 件和/或招標文件交由甲方審定。

4.3負責聯繫刊登資格預審公告和/或招標公告,印刷、裝訂、發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 標文件。

4.4如需要,負責答覆或澄清投標人就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提出的問題。 如需要,對資格預審文件和/或招標文件商務部分進行修改並負責將修改部分以書面 形式通知投標人。

4.5接收投標人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或投標文件。

4.6負責組織和主持開標工作,參加組織資格預審評審和/或評標工作;如需要,負責邀 請有關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負責編寫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商務部分 並彙總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交甲方核定。

4.7如需要,負責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和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

4.8如需要,聯繫召開國家評標委員會對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的審定會議(適 用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情形)。將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報送國家主管部 門。

4.9對於國家主管部門就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和/或評標報告提出的問題,負責與甲方商定 意見並作出答覆。

4.10 根據甲方確定的評審結果和/或評標結果,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出資審合格通 知,邀請資審合格的申請人購買招標文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

4.11 如需要,負責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招標網上完成招標項目的建檔、招標文件備 案、招標公告發布、評標結果公示、質疑處理等相關程序。

4.12 負責整理招標、評標過程的有關文件,並向甲方移交有關文件。

第五條 代理報酬

5.1本合同規定的代理報酬不包括處理招標階段的訴訟所需的費用。

選擇一 (適用於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甲方同意在乙方向中標商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中標金額的_____% 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選擇二 (適用於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情形)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甲乙雙方同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乙方有權在發出中 標通知書後____天內向中標人收取中標金額__%作為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代理報酬。 如果中標人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報酬,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中標 人應支付的代理報酬。

5.2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 相應的代理報酬。因辦理委託事項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和索賠

甲乙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應根據法律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一 方因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受損失方可向違約方提出索賠。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至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本合同的終止不 影響甲乙雙方之間對未了債務的追償和清算。

8.2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須經雙方授權代表協商一致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 該補充協議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3 甲乙雙方對訂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得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4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户銀行、銀行賬號時均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九條 乙方項目負責人情況

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

乙方可自行更換項目負責人,但需及時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委託代理合同9

甲方:

家庭住址

乙方:

家庭住址

根據《我國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有關材料整理後送交甲方。乙方在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政策諮詢;

2、人事規劃設計;

3、人才招聘引進;

4、畢業生人事代理;

5、人事檔案管理;

6、流動人員人事關係接轉;

7、檔案工資調整;

8、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9、代辦養老保險、公積金;

10、黨員組織關係接轉;

五、乙方認定,甲方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第( )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項目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儘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託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利做好交接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0

委託代理合同(一式三份)

委託人:

受委託人:

委託方因原告______訴被告______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訴訟一案,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委託方的.委託,指______為受託人一審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陳述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證據。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______為委託方的一審訴訟代理人和反訴代理人。

五、代理期限:代理至一審終結時止。

六、代理費:一審律師代理費酌情收取______人民幣。

七、乙方律師外出辦案的旅差、住勤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委託事項時終止。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指二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手印): 乙方(公章):______

20____年 11月 25日

委託代理合同11

甲方(委託方):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方): 遼寧住邦律師事務所 聯繫電話:0411-39801345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乙方指派律師 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按法律規定在以下各階段提供法律服務(在所選項上畫“√”):

(一)偵查階段。

(二)審查起訴階段。

(三)審判階段。(□一審階段;□二審階段;□再審階段)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遼寧省及大連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 元; 2、辦案費: 元

五、甲方須於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付清第四條約定的'全部費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在每個階段會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標準次數為 次。超過標準次數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標準收取費用。

七、甲方交費後,乙方已經做了會見、閲卷、複印卷宗等實際工作的,甲方單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還任何費用。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內容並自願接受合同約定內容的前提下籤訂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

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約定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九、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

承辦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與xx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案代理訴訟事宜,現因甲方xxx,甲乙雙方協商解除上述代理合同,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xx月xx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甲方委託的代理事務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3、本協議生效時,乙方已將甲方蓋章的授權委託書三份退還甲方。

4、雙方就委託事務再無爭議,互不追究對方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再無爭議。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主辦律師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13

甲方(委託人) 身份證: 住 所 地:

乙方(代理人) 營業執照號: 住 所 地: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出租其位於涿州市范陽西路74號之“金街花園廣場”的酒店公寓(以下簡稱“房屋”)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出租房屋,並以乙方的名義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二、 甲方委託乙方出租的房屋位於涿州市范陽西路74號,樓層 ,房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三、 委託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託代理期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房屋出租的條件:

4.1租賃的用途:房屋用於承租人經營統一規劃的合法居住、辦公。

4.2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承租人負擔,與甲方無關。

4.3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體情況,乙方均須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每月固定支付租金,租金為¥

元/月,(即人民幣大寫: 元/月)。

五、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5.1在合同期內,甲方將房屋進行抵押或轉讓時,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詳見第七條)

5.2甲方允許乙方在租賃期內視使用需要統一對房屋進行重新規劃佈局和裝修。

六、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6.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 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税務、消防、水電、排污等事宜,並承擔所有費用。

6.3在合同到期後甲方將房屋出售給其他人時,應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履行並及時真實完整地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書面回覆乙方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七、 房屋產權的轉讓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必須將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作為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前置條件,在簽署轉讓合同或有關法律文件時必須對此加以聲明。

7.2租賃期內在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將與他人簽訂的轉讓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簽訂後二日內報乙方備案。

八、 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統一為甲方在銀行開設領取租金的專用帳户,並由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該帳户劃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時間:自 年 月 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內向甲方支付當季的租金。

九、 乙方的佣金:

9.1實際租金與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之間的差額為乙方的應得佣金。

十、 違約責任:

10.1甲方違約責任:

由於甲方阻礙或未盡相關的配合義務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租金從恢復正常出租的開始日計算,且甲方每延誤一日應按該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違約金。

10.3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項委託事項,否則違約方須支付合同約定金額的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

十一、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 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成立並在甲方同 有限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時即告生效。

十三、 有限公司自願為乙方提供保證擔保 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十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並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人(簽字並捺手印): 受託人(蓋章):

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合同法》以及有關法規,以平等互利為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向,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所有的位於×××地產項目(以下統稱本項目)的銷售代理。

1-2、乙方受託代理本項目的範圍:總建築面積約 平米。

1-3、在本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或自行單獨進行由乙方所代理的事項。

1-4、雙方簽約資質:

1)甲方提供:公司營業執照,項目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

2)乙方:身份信息。

第二條、委託代理期限:

2-1、本約期限:從本約正式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2-2、合同期滿後的續約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3-1、甲方負責對該項目獨立承擔相關責任。

3-2、確保項目進行市場銷售的合法性,確保與客户契約的合法和契約承諾,並獨立承擔相關責任。若購買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質量、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3、負責收取購買方按約定所支付的款項。

3-4、全力配合乙方辦理相關銷售手續或銀行按揭手續。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4-1、作為本項目銷售的總代理,乙方負責本項目全程市場營銷。

4-2、作為本項目銷售的總代理,乙方全面負責現場對客户的.接待、推介、跟蹤服務等工作,及本項目銷售控制和銷售操作。

4-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名義負責與客户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督促客户付款,解釋簽約問題,並辦理後續的登記、銀行按揭、公證、房產證、土地證等手續。

4-4、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自覺維護甲方的權益並配合甲方的工作監督。

第五條、本項目銷售價的規定

5-1、銷售價:甲方確定本項目銷售價為 元/平方米。

5-2、本合同簽訂後,即視同甲方認可乙方的代理售房價格,乙方不得低於該價銷售。甲方同意在以上售價的基礎上實際超出的部分全部歸乙方所有,以此作為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佣金。

第六條、款項的支付、收取方式

6-1、乙方代理甲方進行本項目銷售,按甲方確定的銷售價為基數計算的銷售款由購買方直接支付到甲方賬户。

6-2、乙方在代理甲方進行本項目實際銷售中,超出甲方確定的銷售價進行銷售所超出的款項直接由乙方向購買方收取。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要嚴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未經雙方書面許可時,另一方如果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本約另有規定的、雙方都同意解除的、遇不可抗力等情況除外),屬於嚴重違約行為,要賠償對方違約金 萬元。

7-2、甲、乙雙方應本着精誠合作之原則,協商解決合同爭議,如果協商不成,可訴至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附則:

本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本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約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約從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就 項目(詳見附表)組織招標工作,預算金額 元。乙方願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國家的有關法規組織招標。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指定一位負責人作為甲方的全權代表,代表甲方聯繫和 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

(2)向乙方提供招標所需的有關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3)負責審核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經甲方審核後,方可對外 發售;

(4)監督招標過程;

(5)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根據乙方提供的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7)對評標內容保密;

(8)與中標人 簽訂合同。

2、乙方的責任

(1)授權並指定一位項目負責人,全權代表乙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文件;

(3)刊登招標通告,發投標邀請函;

(4)落實開 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的招標事務;

(5)提供專家庫,與甲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審查投標人資格;

(7)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序。組織開標大 會;

(8)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9)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論,向甲方提交評標報告;

(10)根據甲方的定標意見,向 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落標人發出《落標通知書》;

(11)負責處理投標人有關招投標的`問題;

(12)根據甲方的要求,協助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 的問題。

3、工作原則甲乙雙方本着密切協作、精心組織、保證質量、按期完成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

4、有關費用問題乙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中標人收 取招標服務費,同時承擔招標所需的全部費用。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聯繫人情況:

甲方全權代表

乙方全權代表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附表(設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