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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房屋合同模板彙總10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房屋合同模板彙總10篇

房屋合同 篇1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本人所有的位於的房屋裝修工程交由乙方施工。

二、住房結構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裝修施工內容:甲方住房的水電改造工程,牆體改造,牆體拆除,牆面及地面拆除,地磚、瓷磚鋪貼,吊頂安裝,門窗拆除,包水管,頂面、牆面塗料,廚具、潔具、燈具安裝,隔斷製作,搬運工程等其他裝修工程中應包含的所有工程。

五、裝修工程總價款:___。

六、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約天。另,如雙方經過協商,對工期的延長達成一致意見,則按達成的統一意見執行。

七、關於乙方職責的約定

1.乙方(即)在裝修期間承擔施工工程隊負責人的職責,對本次裝修工程的質量和工期負責。乙方全面承擔聯絡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現場管理裝修施工質量和施工人員等職責。如在施工過程中,產生質量問題和各類應由施工工程隊承擔的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只針對乙方(即)提出賠償。

2.乙方在裝修過程中,需保證全程在現場進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進行材料選購除外。如遇特殊情況,需與甲方協商並且獲得認可)。

3.乙方負責人負責組織裝修人員參與本合同定義的裝修工程。如甲方對乙方裝修人員的施工水平存在疑義,可以要求乙方無條件更換。

4、全部工程用裝修材料均由乙方採購,裝修施工設備、工具由乙方提供。乙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如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並組織施工,由於保管不當或施工工藝不當造成的材料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和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

3.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4、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施工期間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九、付款方式

協議簽訂完畢,水電改造完成並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30%的工程款

所有瓷磚鋪貼完成並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30%的工程款。

所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後,甲方支付剩餘的工程款。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總則

1.1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產屋頂之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2甲方將位於區路號的房屋屋頂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作為廣告位使用,年,按季付費,每年租賃費遞增。租賃期起始日為房屋屋頂實際交付乙方使用之日的次日,租賃期6年。

1.3乙方根據設計圖紙建設廣告位,並自行經營。

第一節 甲方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提供圖紙畫定的位置建設廣告位,並保證本項目所使用的建築物屋頂具備6年以上的產權。

2.2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政府許可文件、依照有關規定需以甲方為申請主體進行辦理的,在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後,甲方予以積極協助辦理,為乙方建設提供水、電、臨時場地等必要條件,據實統計和告知所發生費用交由乙方承擔。

2.3甲方應為乙方檢修維護和故障處理提供便利。如發現項目設備故障或丟失,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配合乙方進行維修和監督。

2.4 甲方不得拆除、更換、更改、添加或移動項目設備、設施、

場地。

2.5乙方有需要時,甲方應保證屋頂廣告牌位的供電事宜。具體收費標準由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節 乙方權利與義務

3.1乙方按時交納租金,負責到城管等相關部門辦理廣告位全部相關審批、備案等手續,並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3.2廣告位的製作、安裝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按照抗風抗震等標準設計、製作廣告牌,確保廣告牌的質量與使用安全,使用期間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確保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質量安全及不得隨意改變建築物屋頂的現狀和附着物,不得破壞建築物屋頂結構層、防水層和保温隔熱層及其他不可移除的構築物。

3.3 乙方自行承擔項目按批准的方案實施過程中涉及甲方所有的建築、電力設施等的改造、加固、維修、維護等相關費用。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建築物損壞的,乙方應負責及時徹底修復,並承擔所發生費用。如由此對甲方或本幢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及其僱員、代理人、訪客造成影響或發生其它損失,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5 乙方承諾使用甲方建築物屋頂僅用於建設廣告位於廣告大屏及附屬設施,不得用於其他用途,抵押第三方。

3.6乙方在租賃期間因廣告牌位所發生的事故及造成他人傷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但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火災等)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7廣告內容,由乙方負責審查、製作、安裝、發佈,廣告內容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第三節 項目的更改、變更

如遇政府規劃,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協調或者拆除廣告牌,如廣告牌重建本合同依然有效,甲方給予乙方三個月的免費租賃期。廣告牌拆除後,乙方預交的租賃費,10日內甲方按剩餘的天數退還乙方。雙方約定的合同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乙方應按時支付租金。

第四節 違約責任

5.1 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45日以上,經甲方書面催告繳仍拒不補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2 甲方在乙方審批手續完備的情況下出現無故阻礙乙方安裝、使用、維修設備,或將建築物屋頂挪作他用,或無正當理由安裝影響項目運營的附着物等行為的,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期限整改,並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3 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建築物屋頂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5.4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五節 協議解除

6.1 因政府具體行政為及地震、颱風等不可抗力致使協議根本上無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協議。如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其對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確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協議解除

6.2 因甲乙雙方中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導致項目無法進展或乙方進入破產程序的,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

6.3 本協議解除後,項目應當終止實施,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項目資產在雙方約定合同時間內由乙方負責拆除、取回。

6.4 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任意一方根據協議或相關法律法規向對方尋求賠償的權利,也不影響任意一方在協議解除前到期的付款義務的履行。

第六節 爭議的解決

7.1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協商解決。

7.2 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均可就爭議事項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節 協議期限及其他

8.1 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協議涉及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 泄露於第三方。

8.2 甲乙雙方均需設定專職聯繫人負責項目具體工作。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應在7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賃期滿時終止。在實施過程中,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簽訂日期:

年 月 乙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房屋合同 篇3

出賣人: 邵東邦盛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 機構代碼證:*9*****

註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文體路100號

法定代表人: 劉國忠

委託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 邦盛·鳳凰城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規劃用途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 邦盛·鳳凰城 項目中的第 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結構,該幢房屋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 (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元)每平方米,總金額(¥ 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 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收款監管賬户名稱為 ,賬號為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户。買受人採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後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户。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 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餘房款¥ 採用 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 元,餘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後_3 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 元,餘款(大寫)_ 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 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 ,在接到通知後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後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後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 逾期後7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後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_______ _______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建築面積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築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築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築面積為準,採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 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於約定層高15釐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實際交款並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 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户)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7 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並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註明,交由出賣人在 90天 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 已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築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佈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説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 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 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並採取補救措施於 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 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關於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税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關於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後 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並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後 360 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 720 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並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 方式選聘 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並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夥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託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於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0 頁,一式 陸 份,出賣人 份,買受 壹 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國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乙方(承租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意:

租賃標的的基本情況:

1、房屋位置: 租賃用途:

2、房屋套型: 建築面積: 樓層: 其他:

3、配套設施:。

租期:

1、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屆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及由甲方所配置的傢俱、家電、乙方應如期完好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續租權,但必須在本租約屆滿前 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續租租金雙方另行協商。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月為 (即 )

2、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予調整。

押金:

乙方向甲方交付 的租賃押金。租賃關係終止時,乙方結清室內水、電、氣、網絡、電話費、光纖、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並將附件一所訴物品完好(自然磨損除外)的交給乙方後,且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時、甲方無息歸還乙方該押金。

其他費用:

租憑期間,所發生的水、氣、光纖、物業管理等費用按房屋內人數平均承擔,所產生的電費則由甲、乙雙方按户承擔。

其他:

1、乙方入住前,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屋內設施完好。

2、乙方在租用期限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其承租的房屋轉租他人,不得改變房屋結構,並愛護室內一切設備(第一條第3條所述)。

3、乙方應與甲方做好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

4、乙方入住後、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的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並據實賠償,如因乙方不慎或者使用不當引起的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由於地震、風暴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甲乙雙方各對自己的財產負責。

5、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交付租金、押金和各項費用。且必須嚴格遵守當地公安部門有關管理規定和暫住區域內的各規章制度。

6、乙方租用期滿,如乙方不需續租、則應在到期日30天前告知甲方。且應允甲方或其代理人帶領有意租憑或購買房屋的客人看房。

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第六條第2至6條不利情況發生,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且所交租金及押金不退。

補充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同具法律效力。

注:該房內水電氣底數為:水 噸、電 度、氣 方。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週記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四川省簡陽市同合鄉幹石山村7組宅基地自建房屋一棟,由乙方承包施工。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模板、腳手架用材、跳板、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台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後向牆面粉水泥砂漿、下水管道、落水管等;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三、承包價格

房屋建築總面積平方米,每平方米按元計算。女兒牆按每米元計算,包括水泥砂漿抹面。

四、付款方式

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即(金額大寫):元;待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於日內付清工程的餘下款項。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所需材料,應兩天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迅速籌備。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六、質量要求

施工中,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牆體要垂直、整體平整;粉刷時牆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牆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牆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陰陽角與牆體成一條線,與牆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

七、安全問題

文明施工,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八、工期要求

主體工程工期為天,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20xx年月日前完成主體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10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

九、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於 小區 商鋪) 無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乙方使用的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方將房屋無償給乙方作 用途使用。

乙方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 屋用途的報批手續,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第四條 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房屋的用途符合條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乙 方保證在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 乙方無償使用甲方房屋開設 ,在合同期內所有相關開設 的前期手續申辦、後期運作具體事項以及經營所產生的糾紛皆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第六條 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如有意將全部或部分房屋出租給第三方使用,需事 先與、甲方進行協商,或書面通知甲方,獲得甲方同意後,乙方才可出租於他人。其租賃合約由乙方同第三方租房者自行簽定,有關合同必須得到甲方確認。

第七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報批手續備案)。

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銀行帳號:委託代理人(簽章)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騰越鎮觀音塘社區觀音塘小區建設全框架鋼筋混凝土結構住宅樓房一幢,按包工不包料(主體搓毛)承包給乙方建造,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承包範圍

1、房屋主體工程搓毛:乙方按設計及甲方局部變更要求,從樁基開挖到房面封頂含屋頂女兒牆,樓地面搓毛,上漿,屋面收光,內、外牆粉刷完成(山牆及後牆刮水泥漿),樓梯在內。

2、水電工程:乙方按施工規範要求排放、安裝好給排水管道,做到給排水暢通。預埋好電線、電話、電視線管,穿好三線至線盒留出線頭,並修建石砌化糞池一個,石灰坑一個,圍牆及大門一道(不另行計價)。

二、 乙方負責的人員及機械設備

乙方帶領能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人員,負責施工用的木模、外架、施工機械及五金工具(包括:元釘、鐵絲、焊條,所有焊頭費用)。

三、 甲方負責事項

1、甲方負責辦理建房手續,提供施工必備的場地,負責“三通一平”負責餘土處運部分。

2、負責提供施工所需原材料,負責施工用水、電費。

3、負責提供室內標高,確定放樣尺線及四周滴水尺寸。

4、負責協調周圍鄰里的關係,保證能進行正常工作,乙方配合甲方做到文明施工。

四、 施工質量及要求

乙方施工中,應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進行配料,既不能有意浪費材料,也不能偷工減料。對建築半成品成品必須按要求盡心澆水、保養護理。總體工程質量和施工要求必須按設計要求施工,質量達到國家相關規範合格工程標準。在施工中,乙方技術人員必須親臨現場指導,對各道工序要反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混凝土振搗密實,不得有蜂窩麻面,澆樑、澆柱、澆樁基的混凝土不得使用立式攪拌機。砌磚要求橫平豎直、背子平整、陰陽角度垂直符合質檢驗收標準,按規定做好成品保護等工作,管理好工地,確保工程質量。若因乙方出現施工質量上的問題一概由乙方負責,由於施工質量不合格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直到重新驗收達到合格為準,水、電、線路的工程保修一年,若在保修期內出工程質量問題,乙方負責一切費用,甲方可以從保脩金中扣減作為修繕費用。

五、 安全防護措施

嚴格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操作規範進行施工,加強安全防護,在乙方施工過程中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甲方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 工價及結算付款方式

1、經雙方商定,工程工價按貳佰肆拾元/平方米(¥:240.00元/m2),按施工建築面積進行結算,建築面積按國家標準規範計算,雨篷、陽

台、折半計算。

2、付款説明:基礎完成後付壹萬元(¥:10000.00元);一層封頂付壹萬元(¥:10000.00元);二層封頂付壹萬元(¥:10000.00元;三層封頂付壹萬元(¥:10000.00元);四層封頂付伍仟元(¥:5000.00 元)。如無特殊原因,乙方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支付給甲方違約金100元/天。

七、 其它事項

1、工期為六個月,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當乙方承包的範圍結束後,乙方房屋施工使用的外牆腳手架留給甲方後期裝修使用。

3、若乙方在協議生效後又將工程轉包給他人,即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獲得包工款的30%的違約金。

4、甲方若不按規定時限付給乙方包工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

5、若樁基深度超過8米,超深部分甲方另行付工時費。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8

案例回放:張先生於20xx年租了劉某的三間房,租期5年。後劉某稱畢某將房買走,並且已經過户。現畢某要求張先生騰房。租期未到,張先生非得搬走嗎?

律師點評:《合同法》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現畢某為新的房屋主人,但租賃合同仍有效且租期未屆滿,畢某無權讓張先生騰房。

案例回放:李先生借給親戚6000元錢,當時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因為不着急用,又是親戚,就一直拖着沒去要。後來聽説打官司有訴訟時效。李先生借錢都三年了,能要回來嗎?

律師點評: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權利。訴訟時效的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如果李先生一直沒有向親戚主張還款,那麼他的權利就沒有受到侵害,可隨時要求對方還款。如果他向對方催要了或者對方表示什麼時間還款,就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從此時起重新計算。

案例回放:王先生和張某因買賣合同發生爭議,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了調解協議,張某願意賠償5萬元。但張某沒有按照調解協議的約定十日內支付款項,王先生是否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律師點評: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不是執行根據,因此不能依據調解協議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王先生可以以起訴的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請要求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

房屋合同 篇9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房屋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贈與房屋狀況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該房屋已於年月日出租給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二條 受贈人的義務

受贈人取得贈與房屋所有權,不得解除與_________的租賃合同,除非_________主動提出終止租賃合同。

第三條 贈與房屋的交付

贈與人與受贈人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到房地產部門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房屋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 贈與的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的。

(2)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_仲裁庭申請仲裁。

第七條 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願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定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新建磚混結構房屋(一樓為框架結構高度為4.2米) 二層高度3.2米;三層高度3.1米;承包給乙方修建,乙方負責 包工(含模板、鐵絲、釘子、馬簧鈎及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和施工工具)。

二、計算面積方式:按照國家規定計算方式進行計算收方。

三、甲方以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承包給乙方修建。

四、整體工程4個月完工,提前玩工獎勵1500元;拖延一天罰500元。主體工程施工費用由乙方負責(不含基礎)。

五、乙方負責主體修建和內外牆粉飾(不含裝修)。

六、乙方負責抓好工程質量(質量達到國家相關規定標準)和安全,在施工期內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

七、付款方式:主體每層按65%付給乙方發工人工資,粉飾每平方按30%支付生活費,剩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達到國家相關規定標準)扣除工程總金額5%作為質量保證金,期限為一年,後全部付清。

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