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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土地租賃合同六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土地租賃合同六篇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1.1甲方根據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所屬之土地位於長沙縣經開區(螺絲塘路5號),長沙廣海電磁線有限公司院內甲方未建三號廠房空地(約16畝)由乙方帶資新建標準鋼結構廠房及廠房內配電行吊等由乙方使用20_年,其產權歸甲方所有。

1.2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原設計未建地址上投資新建廠房,建築面積5400m2左右。

1.3乙方必須按國家標準要求新建鋼結構行車廠房,由正規設計院出具設計圖紙,設計方案與施工均按建設部門要求組織施工,建築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標準施工並由建設部門組織的專業驗收,以及環保、消防及其它部門組織的驗收,均由乙方全部負責並承擔上述各項費用。新建廠房以甲方名義辦理房產權證書,從設計至工程驗收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驗收後辦理產權證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1.4甲方承諾協助乙方以甲方名義辦理相關報建手續,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租賃期限與租金

2.1甲方承諾由乙方投資新建廠房,由乙方使用年,計時自約定建設期到期之日起開始。在乙方使用時間 拾年到期後,所建廠房如甲方自身不作其他使用,則優先乙方續租使用,同時租金按當時市場價收取。

2.2 乙方投入資金在上述租賃土地上所建建築物及廠房內的配電、行車,其產權歸甲方所有,自合同簽訂之日至計時之日起 拾年內屬乙方擁有使用權,拾年後歸甲方收回使用權。

2.3建設期:新建廠房為壹層,廠房內的配電、行車及其它設置由乙方自行設計並投資,建設期為4個月,(建設期自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日計起)。乙方保證建設期不超過5個月,天氣自然災害除外。

2.4租賃使用年限內,乙方共支付甲方土地租金叁佰陸拾萬元整(3600000.00)元,平均每年一次性支付叁拾陸萬元(360000.00)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付清第一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從計時之日開始,計算租金,計租期滿一年後,提前15天支付第二次租金,以次類推。租金不含税金,如需開具税票,乙方需另行支付税金。

2.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甲方的土地租金,不得延期支付約定的租金,逾期不支付約定租金,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土地租賃使用權,並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賃土地的交付使用

4.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4個月左右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並做好三通一平交與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使用權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關的經營、管理、使用。

第四條 税費

營業期間所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按照國家税務法納税。營業期間的税費,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的使用權及配合乙方辦理報建手續和三通一平等。

(2)所建建築物及土地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如需要,將土地轉讓,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乙方不受讓的,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務義務同時轉讓給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如因轉讓土地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提前終止解除的,甲方承擔賠償乙方一切損失的責任。

(3)新建鋼結構廠房驗收合格後乙方改建臨時性建築物、構建物需與甲方協商並恰當補償甲方一定的租金,其產權歸甲方所有,所有建設資金歸乙方承擔。

(4)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築物,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6)如遇政府政策規定要拆遷或土地變性等變化時,土地值補償歸甲方所有。如乙方租賃時間未滿,甲方按地面建築物所得補償按乙方實際未滿年限補償給乙方。

(7)租賃期間,使用權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的合作經營主權。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2)租賃使用權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地上所有建築物及建築物內的配電、行車需保持完好。但乙方的機械設備及所有私有物品可自行有權撤離帶走。

(3)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但建築物出租、轉讓乙方的使用權除外。

(4)如遇政府政策規定要拆遷或土地變性等變化時,在 拾 年內土地上建築物的.補償,按實際未滿年限補償給乙方。

(5)租賃期間,使用權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的合作經營主權。

(6)租賃使用權期內,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管理費用,政府規定除外。

(7)租賃使用權期內和建設期間,乙方的水電、煤氣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8)乙方在租賃使用期內,必須守法經營,按章納税,乙方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將債權債務、帶資糾紛以及其經濟、司法糾紛轉嫁於甲方。

(9)乙方在生產經營期內需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特別是做好消防工作,如因乙方責任火災造成損失,除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7.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岐義,乙方按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7.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1)本合同期滿後。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償措施。

2、任何一方中途擅自中止合同,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9.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甲方簽署本合同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

9.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乙方租用土地保證是合法經營。乙方保證其經營活動中心盈虧不影響甲方。

(2)乙方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

第十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10.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通過法律解決。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1.2未盡事宜,可補充附頁協議內容,雙方簽字生效。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發展地方經濟,解決下崗職工再就業。合理利用閒置資源,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地點、面積、租金

甲方將院內公寓樓以南原閒置複肥倉庫前佔用土地及平房十間租賃給乙方,面積平方米,租金為年租金壹萬元整(項目建設期間免租金)建複肥生產項目

二、租賃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和服務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廠房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將土地轉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租金及服務費,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賃廠房,因社會公益事業或不可抗力為因素,甲方可以收回,但應提前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xx年起逐年交納租賃費,交納時間為當年元月十日前,每年壹萬元整;

2、自xx年3月1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納服務費,金額xx年,租金自年月

二、本協議所約定的租金,按照先支付後使用的原則,由甲方按年度向乙方支付,並應於每年月日之前付至乙方,如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日(簽定協議日)全額支付下年度租金,則自逾期之日起,按其未支付租金額的%,支付滯納金,逾期30日仍未全額支付下年度租金,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三、租用期內,乙方不得妨礙甲方對該廠地行使正當權利。

四、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否則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全額賠償,租用期滿後,如甲方需要,可優先租用該廠地。

五、乙方負責交納與租用土地有關的土地税、費用及其它法定的費用。

六、若因國家或地方政府徵用土地,對甲方所蓋的房屋及電力設施進行補償的款數應由甲方所得。

七、在租賃期內,主廠房所出現的一切質量問題應由乙方負責維修

八、本協議雙方同意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重慶市 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重慶市 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城區建築垃圾傾倒管理,配合軌道交通建設的棄土消納,根據北碚區 及重慶市北碚區建築垃圾消納場管理辦公室相關工作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土地租用協議如下:

第一條、用地位置

該宗地位於北碚區歇馬鎮石盤村觀音巖組。

第二條、用地面積

總面積約 平方米(約 畝),其界線詳見雙方核定認可的規劃紅線,該土地為性質為重慶輕軌 建設施工用地,地形為溝壑,需大量填方,目前甲方已完善土地徵用手續,權屬為甲方。

第三條:使用期限: 年 ,自 20xx 年 12月 1 日至 20xx 年 11 月 30 日止。如果乙方要求延長使用期限,乙方應在前述使用期限期滿之前至少 壹 個月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第四條:租用用途及收益:乙方負責籌建建築垃圾消納場,接受輕軌六號線建設棄土消納傾倒和 城南片區建築垃圾傾倒。收益按碚府辦發[20xx]37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使用期間,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六條:使用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土層結構及影響輕軌建設, 建築消納場投資及設施建設由乙方自理;退租時,乙方的投資遵循“來修去丟”原則,甲方不予負責。

第七條: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土地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在土地使用期間,水、電由乙方自行搭接,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九條:使用期滿後,本協議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土地退還甲方。如雙方同意繼續使用,則續簽使用協議。如協議到期後或乙方違約至使甲方宣佈解除本協議後,乙主遺留、存放在甲方出租土地內貨物、設施,均視為乙方的拋棄物,甲方有權任意處理。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協議並收回土地,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擅自將承租的土地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擅自改變承租土地用途;無正當理由閒置達2個月;利用承租土地進行違法活動;

第十一條: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協議不能繼續履行,

本協議無條件終止,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章) 乙 方:(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房屋二間,林地30畝,其中30畝和房租給乙方居住和耕種,為保證明確雙方的權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租住和耕種期間水暖電及一切生活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一概不管。

二、乙方在租住期間,必須維護、看管好圍欄及樹木,對破損的圍欄及時修理,防止牲畜及人為對圍欄或樹木進行破壞。

三、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做違法亂紀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事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在租住期間發生火災、爆炸、人身傷害、生病或死亡等一切事情均與甲方無害,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如因乙方看管不當造成甲方圍欄、樹木、房屋等損失的,由乙方按價對甲方進行賠償。

六、承租費為5000元整,由於乙方在租住期間要對樹地進行管理,所以甲方向乙方收取此費用,而且每年甲方要向乙方支付5000元的管理費用做乙方對圍欄、房屋、樹地的維護費,此費用每半年支付一次,分二次付清。

七、甲方要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及時將維護款付清。

八、樹地圍欄自然破損時,甲方要及時向乙方無償提供材料、機具,以便乙方及時進行修補。

九、甲、乙雙方合同期滿或因有事需終止合同時,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否則,造成損失的由對方賠償給另一方。

十、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間人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試用期為一年,如甲乙雙方無異議,合同期滿可再進行續簽。

十一、此合同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中 間人: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開會,充分協商,本着做好平山新農村建設,發展支柱產業,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所屬農田畝,出租給乙方建設養殖小區,時限為年。

二、租金:如乙方按三年支付一次租金計算,按元/畝計算租金;如乙方按一年支付一次租金計算,按元/畝計算租金;

三、因公路以下留30米作為修高速公路備用地,修路後用不完又不能種植稻穀的土地,由乙方負責向農户購買(剩餘土地)。

四、在乙方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當年向農户徵用土地,當年付給農户的租金農户必須退還,徵地補償標準按水奶牛廠徵地補償標準計算。如一年後向農户徵用土地,價格按市場當年當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五、甲方責任:乙方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所租出的土地權屬無爭議,如發生爭議甲方負責協調並且不能影響乙方正常施工。

六、乙方責任:乙方必須按時支付甲方的租金,如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管理土地上所有的建築物及土地,乙方無條件服從。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能違約,無論任何一方違約,必須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此合同一式二十份,甲方村民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為發展養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 的土地 畝出租於乙方,由乙方作養殖事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為每年每畝地小麥、玉子各 公斤,在每年農作物收穫後於出租方要求給付時以市場價格摺合人民幣給付。(乙方應於甲方提出給付請求後15日以內給付)

四、土地交付時間: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若因為甲方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租合同,由乙方繼續經營。若乙方不願續訂,應恢復土地原狀或在甲方自願的情況下對有關建築物予以合理作價,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對價的情況下取得有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的效力優先於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由乙方報本村村委會本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證機關: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