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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轉讓合同錦集7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資產轉讓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資產轉讓合同錦集7篇

資產轉讓合同 篇1

編號:

出讓人: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受讓人:XX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陝西省西安市XX路XX號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真:

簽訂地點:陝西省西安市

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事宜,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一)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轉讓,係指出讓人將其持有的金融信貸資產按約定的價格、方式出讓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約定價格支付受讓價款,取得金融信貸資產。

(二)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包括貸款(普通企業貸款、同業拆借、同業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透支等依法依約可以轉讓的金融信貸資產。

(三)本合同所稱債務人商業信用風險,係指信貸資產合同主、從債務人因無力償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債務而出現商業信用危機。債務人無力償付,指法院已宣告債務人破產,或債務人已接到法院關於破產清算的判決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產接管人接管,或債務人已作出將其全部資產用於清理債務的安排,或債務人的債權人已接收債務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債務人出現關、停、並、轉無力償付債務;拒付,指經債權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債務人未按時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款項;延期付款,指債務人未按信貸資產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應付款項,但經債權人同意的除外。

(四) “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變賣費等。

(五)銀行營業日,係指銀行通常開門營業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節假日。

第二條 轉讓標的及價格

甲方自願以其擁有的下列《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項下的信貸資產形成的債權按以下所列價格轉讓給乙方,與轉讓債權相關的擔保合同權益(即從債權)隨同主債權一同轉讓:

《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

第三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

乙方應按以下方式將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

乙方應於轉讓債權交割日將上述第二條約定的轉讓價款一次性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户。户名: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為 ;

開户行名稱為 ;

大額行號: 。

第四條 受讓人收取債務人利息、本金的方式

自轉讓交割之日起,轉讓標的項下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若轉讓債權交割日與借款合同約定的結息日不是同一日的,上一結息日至轉讓債權交割日(不含當日)的利息歸甲方所有;轉讓債權交割日及以後的利息歸乙方所有。乙方收取貸款本息的方式為:

乙方向債務人發送應收利息通知單,甲方代理收付貸款本息。甲方應在債務人支付利息或本金後,於每季末月20日和合同到期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劃入受讓人指定的如下賬户:

賬户名稱:XX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賬號: ;

開户銀行: 。

第五條 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

乙方應按 %/年的綜合費率向甲方支付安排費和代理收付手續費,具體計算公式為: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總和=受讓信貸資產本金餘額× %×信貸資產剩餘天數/360,信貸資產剩餘天數自轉讓債權交割日起至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止。如果信貸資產本金餘額發生變化,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按照本金餘額實際變化情況分段計收。

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按季支付,乙方應在收到債務人歸還的利息後於每季末月20日或借款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當期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賬户:

賬户名稱: ;

賬號: ;

開户銀行: 。

第六條 債權憑證移交

甲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轉讓債權交割日之前,將相關信貸資產轉讓權利憑證移交,移交方式為:

將信貸資產債權憑證委託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移交加蓋甲方有效印章的上述權利憑證複印件。

第七條 轉讓債權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項下轉讓債權交割日為20xx年 月 日。在交割日當日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將受讓價款劃至甲方指定賬户內,甲方應將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債權憑證和第八條約定的通知回執移交乙方佔有。受讓人沒有在交割日(含)支付受讓價款的,從應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價款日萬分之二點五計算罰息。甲方沒有在交割日交付上述憑證的,乙方沒有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

第八條 轉讓通知

甲方應於轉讓債權交割之日前,將債權轉讓事宜依法書面通知所有相關債務人,並取得書面通知回執。同時,甲方應將書面通知回執移交乙方佔有,乙方對甲方移交的書面通知回執進行確認,並向甲方出具書面通知回執轉移佔有證明文件。

第九條 債務人商業風險的承擔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按以下方式承擔責任。

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甲方保證債務人在乙方受讓債權獲得清償前不會出現商業信用風險,能夠足額清償債務,若乙方受讓債權獲得清償前因債務人出現商業信用風險未向乙方足額清償債務,乙方有權就未受清償的餘額追索甲方,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乙方有權向債務人或方分別或同時提出清償要求,向任何一方單獨提出要求並不視為自動放棄對另一方的追索。甲方承擔連帶保證清償責任後,乙方應將有關債權憑證轉交甲方,由甲方向信貸資產合同項下債務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該項連帶保證的保證範圍為全部債權(包括但不限於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實現債權產生的一切費用);保證期間為自主債務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十條 瑕疵擔保義務

甲方在此保證其轉讓給乙方的信貸資產合同權利符合以下條件:

(一)信貸資產合同權利是有效成立和依法存在的;

(二)依信貸資產合同性質和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是可以轉讓的;

(三)信貸資產合同當事人並未在合同中約定“不得轉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四)合同權利不存在瑕疵。

因甲方轉讓的合同權利存在瑕疵使乙方的利益受到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受讓信貸資產後,應當誠實信用、勤勉盡責地履行信貸資產管理人的職責,在管理信貸資產期間放棄債權或因怠於行使權利而致使債權毀損、滅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批准、登記手續的辦理

依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 / (甲方或乙方)應當負責依法辦妥有關批准、登記手續, / (甲方或乙方)應協助 / (甲方或乙方)依法辦妥有關批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信貸資產的再轉讓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受讓人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再度轉讓給其它具備受讓資格的第三方。

第十三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轉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於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三)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債務的真實情況,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

(四)甲方保證此前對債務人未行使解除權、抵銷權、變更權、中止權及終止權,即便行使了某一項或多項權利,也不構成對轉讓債權的損害,並已如實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轉讓債權上設置債務負擔,也未曾免除債務人上述轉讓債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第六條項下債權憑證真實、合法、有效、完整。

二、乙方聲明與保證

(一)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受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乙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乙方已經全面、審慎審查受讓信貸資產狀況。

第十四條 保密

本合同甲乙雙方當事人對於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有關事項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況所進行的披露除外;

(一)基於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履行轉讓通知義務,向相關債務人披露;

(二)給在正常業務中所僱用的審計、律師等工作人員;

(三)該等資料和文件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規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據任何訴前披露程序或類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據所採取的法律程序所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五)受讓人再轉讓信貸資產債權時向新受讓人所進行的披露,但條件是本合同約定受讓可以再轉讓信貸資產且新的受讓人也必須遵守本合同有關保密義務的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應負責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並支付另一方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

甲方代理乙方收取貸款本息後,如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將收取的款項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户,則甲方應就拖欠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二點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通知

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的各項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應採取書面方式,並應送達或發至下列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電話號碼或傳真號碼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收件人:

乙方:XX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XX路XX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收件人:

資產轉讓合同 篇2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XXXXXXXXX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

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税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資產轉讓合同 篇3

固定資產、電腦及辦公用品轉讓合同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一批固定資產(見附件清單,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轉讓給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日期為: 年 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協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電腦及辦公用品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沒分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手人簽字: 經手人簽字:

開户行及卡號:

日期: 日期:

資產轉讓合同 篇4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甲方擁有(持有)的 公司所有資產(包括有形無形資產)。詳見合同附件財產清單。

以上轉讓標的性質屬於 (國家所有/集體所有/其他)。

二、轉讓標的上設置的抵押權、質權、承租權情況如下:

轉讓方確認已對上述權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書面的告知義務。

三、甲方聲明與保證

1.對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的處分權;

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准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1.甲方在轉讓前所享有的一切債權,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轉讓前的所負的一切債務(包括應繳税款),除本合同第四條第3項外,全部由甲方承擔;

五、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1.轉讓方式和轉讓價格: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 元,(大寫 )(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的確定依據為: 。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條件: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將轉讓價款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項下所涉財產產權的房產證、土地證等證書變更到乙方名下之時匯入甲方指定賬户。

賬户為:

六、產權交割

1.經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相關的權屬證書、批件、資產清單等系列文件資料編制《財產交割單》移交給乙方,乙方核驗查收。財產交割清單需雙方簽字蓋章。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表冊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所提供表冊與對應的轉讓標的一致性負責,並承擔因隱瞞、虛報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書、批件的過户手續;

七、轉讓涉及的有關費用負擔

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甲方應承擔以下費用: ,乙方應承擔以下費用: 。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未支付價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乙方按轉讓金的確 %支付違約金;

4.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則雙方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5.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其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償付守約方其經濟損失的差額部分。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變更或解除致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參照本合同第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6.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轉讓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產轉讓合同 篇5

出讓人姓名或名稱(以下稱甲方):

受讓人姓名或名稱(以下稱乙方):

企業/公司的基本情況:……

為了實現經營需求,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企業/公司名稱及部分資產的轉讓達成一致意見,出讓人與受讓人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企業/公司的部分資產與名稱(字號)同時轉讓給乙方,具體資產明細如下:……

第二條甲方保證對出讓的名稱及資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保證權利不存在任何爭議、不存在被法院凍結、不存在公司章程對股權出質或轉讓有特殊規定等情況。甲方保證出讓資產在簽訂本合同時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未轉讓、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於其他人。

第三條移交的時間

甲方在本合同訂立後 日(注:日期可以由甲、乙雙方自由約定)內移交資產並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以便乙方接收資產並辦理名稱申請。

第四條簽約地點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2)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名稱自核準後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工商登記機關各執一份。

(5)甲、乙雙方因本合同引起糾紛,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出讓人簽字(公章) 受讓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 篇6

協議各方:

甲方(轉讓方):廣西容縣南山閣經留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受讓方):廣西容縣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現就甲方將其擁有的位於廣西容縣石寨鎮慶壽巖仙佬洞風景區的都嶠賓館等房屋及該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資產轉讓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位於廣西容縣石寨鎮慶壽巖仙佬洞風景區的都嶠賓館、辦公樓等房屋及該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甲方轉讓的前述房屋及房屋附着的土地使用權並支付相應的轉讓款。

第二條 轉讓標的本次交易的標的為:甲方擁有的位於廣西容縣石寨鎮慶壽巖仙佬洞風景區的都 嶠賓館、辦公樓等房屋及該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權,其中房屋面積共為4,919.67平方米,房屋附着的土地面積共為29,062.58 平方米。

作為本次交易的標的,該房屋已辦好房產證,房產證編號分別為:容縣房權證容房字第990000968 號和容縣房權證容房字第20x2288 號,房屋附着的土地已全部辦好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證編號分別為:容國用(1999)字第0602108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09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10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11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12 號、容國用(20x)字第0602113 號。

第三條 轉讓標的現狀上述作為轉讓標的的房屋和房屋附着的土地為國家 4A 級風景區容縣慶壽巖風景區的旅遊業配套設施,該資產已由甲方為乙方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申請借款提供擔保作抵押。

第四條 轉讓價格

4.1 作價依據本次交易作價以雙方認可的評估公司對轉讓標的.資產的評估結果作為作價參考

依據,根據廣西無雙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對轉讓標的評估後出具的評估報告,標的資產評估價值合計為15,000,780.00 元人民幣。

4.2 轉讓價格

交易雙方在充分考慮了標的資產評估結果、標的資產現狀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標的的轉讓價格為1500 萬元(大寫:壹仟伍佰萬元整)人民幣。

4.3 相關費用的承擔本次轉讓所產生的各項相關費用,除印花税由乙方承擔外,其他與此有關的所有税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

本次交易的轉讓價款按如下方式和辦法支付:

5.1 乙方支付上述轉讓價款時以現金或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支付,以現金方式支付時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5.2 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5 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轉讓價款計人民幣1500 萬元。

第六條 過户手續辦理

6.1 於本協議生效後,為方便辦理產權過户手續,乙方自行到抵押銀行辦理解押手續,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相應的配合。若由於甲方未能辦理標的資產的解押而造成轉讓標的資產無法辦理過户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6.2 於本協議生效並在乙方辦理解押手續後二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出具辦理標的過户所需的法律文件和相關材料,協助乙方到當地房屋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户手續。如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導致轉讓標的資產無法過户至乙方名下的,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向乙方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損失,與此同時乙方可據此單方面解除協議。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7.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依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資產轉讓款。

(2)若對方違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3)甲方必須保證本次轉讓給乙方的資產為其合法擁有的資產,該資產除為乙

方提供借款擔保抵押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的權屬爭議而影響本次轉讓的情況。

(4)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按本協議的有關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的產權變更所需的相關法律文件及其他材料,並協助乙方辦理變更手續。

7.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依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轉讓標的資產。

(2)若對方違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3)乙方應保證具有履行本協議的條件和能力。

(4)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八條 各方聲明與保證

8.1 雙方保證:雙方均應就本次資產轉讓事項提交各自董事會(或股東會)及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續。

8.2 雙方保證:雙方均未簽署任何與本協議的內容相沖突的合同或協議。

8.3 雙方保證:雙方向對方提供其有關標的的文件資料是真實、全面、準確的。

8.4 甲方保證:至本協議簽署日,除為乙方提供借款擔保抵押之外,甲方沒有獲悉任何第三人就本次轉讓的標的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標的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不存在任何與轉讓標的有關的爭議、訴訟或仲裁。

8.5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至產權過户手續辦理完成前,不就轉讓標的的轉讓、

租賃、承包、託管等事宜與其他任何第三方進行交易性的接觸或簽訂意向書、合同書、諒解備忘錄等各種形式的法律文件。

第九條 審批和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尚需經甲、乙雙方的

董事會(或依據各方的公司章程經股東會)審議批准後方可生效。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雙方不能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

該等事件將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等事

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或戰爭、騷亂、罷工或

類似事件。

10.2 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並非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包括國家政策調

整),導致本次轉讓交易無法進行,則雙方於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義務,如一方違約,應向另

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雙方違約,按雙方的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資產轉讓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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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產生的各種爭議,甲、乙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

雙方均有權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或備

案用。

11.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根據本協議訂立的與資產置換有關的附件、資產明細交接單、確認書、承諾書等,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各方簽章:

甲方:廣西容縣南山閣經貿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廣西容縣南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20x 年9 月20 日

資產轉讓合同 篇7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 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 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 畝的,以 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 %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XX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 萬元( 元/畝 畝×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 元( 元/畝× 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 m3計算,作價 萬元( 元/m3),中幼林按 株計算,作價 萬元( 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後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 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餘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 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 萬元,該款乙方於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並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 萬元,餘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應於當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