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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買賣合同5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實用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___層,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户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後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該房屋過户到買方名下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8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五條權屬轉移登記和户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户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户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並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係,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併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後(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餘額在房屋過户後10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户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户到買方名下後30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户口遷出手續;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户;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後,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後,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税、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税、費,買賣雙方承擔税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税費:

(1)營業税;

(2)城市建設維護税;

(3)教育費附加;

(4)印花税;

(5)個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8)土地使用費。

(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如有);

(10)提前還款罰息(如有)。

2、買方需付税費:

(1)印花税;

(2)契税;

(3)產權登記費;

(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5)《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税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1)權籍調查費;

(2)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如有);

(3)評估費;

(4)保險費(如有);

(5)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税費為準)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並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買方:

中介方: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

(一)房屋附屬設施設備:

1、供水:【自來水】【礦泉水】【熱水】【中水】:___________

2、供電:【220V】【380V】【可負荷_________KW】:____________

3、供燃氣:【天燃氣】【煤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外供暖氣:【汽暖】【水暖】【供暖週期】:_________________

5、自備採暖:【電暖】【燃氣採暖】【燃煤採暖】:_________________

6、空調:【中央空調】【自裝櫃機_______台】【自裝掛機_______台】:_________________

7、電視饋線:【無線】【有線(數字、模擬)】:_________________

8、電話:【外線號碼_________________】【內線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互聯網接入方式:【撥號】【寬帶】【ADSL】: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

(二)房屋傢俱、電器、用品情況

1、雙人牀:

2、單人牀:

3、牀頭櫃:

4、梳粧枱:

5、衣櫃:

6、書櫃:

7、寫字枱:

8、沙發:

9、茶几:

10、椅子:

11、餐桌:

12、電視櫃:

13、電視:

14、冰箱:

15、洗衣機:

16、熱水器:

17、空調:

18、燃氣灶:

19、排油煙機:

20、飲水機:

21、電話機:

22、其他:

(三)房屋配套物品

1、【房屋鑰匙】【單元門鑰匙(或磁卡)】【信箱鑰匙】【水門鑰匙】【電門鑰匙】【暖門鑰匙】【燃氣門鑰匙】;

2、【《住宅使用説明書》及《住宅質量保證書》】、【《家裝裝修施工合同》及裝修材料的發票】;

3、【水IC卡】【電IC卡】【氣IC卡】;

4、【有線電視交費憑證】【電話交費憑證】【ADSL(上網)交費憑證】;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將自己擁有完全所有權的房屋出售給乙方,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事宜訂立以下合同條款,共同履行。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 市 區 路小區擁有完全所有權的房屋(面積平方米)賣給乙方所有。

二、該房屋共合價款人民幣 萬元整。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自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將持有原購房時的購房協議(合同)、房款收據等相關證件交給乙方,若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一併交給乙方。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萬元房款。

2、甲方收到購房款後,甲方應給乙方出具房價款的收款收據,並在收款收據上簽字,按手印確認。

3、甲方必須保證其家庭成員及其親屬對此房屋無權屬糾紛及抵押貸款等所有權轉移的行為,如出現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收到全部房款 月後將該房屋交付於乙方,該房屋交付前所發生的水、電及衞生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交付後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辦理該房屋產權證過户手續時,甲方須無償、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辦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四、房屋交付給乙方所有後,無論市場、房價如何變動,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本合同價款之外的其它任何要求,包括不得提出索回該房產的要求。

五、甲乙雙方應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雙方均不能反悔違約,若甲方未按條款履行視為違約,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支付乙方全部房款的3%違約金及損失。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發生糾紛,應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簽字、指印):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年月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內樓房____________套出售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____________________樓房________套(______樓______室),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儲藏室________間,出售給乙方。

二、房屋價格為________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將房款________次性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條。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款當日須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並將原購買房屋的收款條等有關資料一併交給乙方。

四、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登記手續。

五、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鑰匙時,房屋所有權轉移給乙方所有。

六、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爭議。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4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一、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採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採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在互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後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和費用,所以,應該更多地採用這種方法。

對於需債務人償還債務而其一時又無力償還的,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協商解決:

1)、分期償還。如果債務人因產品積壓或者因外債收不回來而暫時無力償還的,那麼可以待積壓的產品推銷出去後,或者外單位的欠款收回後償還。如果因管理不善暫時虧損但尚未公告破產的企業,經過努力還可以通過改善經營管理儘快扭轉虧損的,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分期分批還款計劃。這樣做不僅可以使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實現,還可以使債務人積極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改變無力償還債務的被動局面。

2)、實物抵債。如果債務人因產品嚴重積壓沒有資金償還債務時,還可以經過雙方協商採取以產品抵債的辦法來解決。以產品抵債,既可以幫助債務人推銷積壓的產品,又能起到償還債務的作用,將“死物”變“活物”,這對國家、對當事人雙方都是有好處的。另外,以實物抵債也可以採取由債權人代理推銷產品的辦法,用實際推銷的貨款來抵償欠款。

二、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當事人採用仲裁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注意以下問題

1)、仲裁期限。當事人一定要抓住時機,在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有效期限內,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避免因錯過時機而喪失自己申請仲裁的權利。

2)、仲裁機關及管轄。根據合同仲裁條例的規定,合同仲裁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的合同仲裁委員會。案件管轄原則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簽訂地的仲裁機關管轄。因此,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3)、仲裁效力。通過仲裁機關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後,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如果調解不成,仲裁機關最後作出的仲裁裁決便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遵守,否則,法院則要強制執行。

三、訴訟解決

當發生合同糾紛後,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近幾年來,隨着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以及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企業通過訴訟來解決合同糾紛的也越來越多。

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訴訟時效。合同的訴訟時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自己的權利即喪失了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也就是説,合同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不起訴的便失去了勝訴權。合同作為民事合同的一種,訴訟時效適用於民法通則中一般的時效規定,即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確立訴訟時效制度,對於促使當事人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以及時結束法律關係不確定狀態,解決合同糾紛,穩定社會經濟秩序都是十分必要的。實行這一制度,要求合同當事人一定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及時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當然,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對方當事人自願履行的,可以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另外,民法通則還規定了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情況。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訴訟時效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如果符合這兩項規定的,當事人仍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

2)、訴訟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這一規定,當事人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保全。訴訟保全是一種民事訴訟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而對一方當事人的財物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提供擔保等措施。根據這一制度,在訴訟過程中,如果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當事人的財產有可能很快滅失或被隱藏、轉移,使自己申請給付的訴訟難以達到預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為判決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以保證自己權利的實現。當然,申請訴訟保全的一方,應有勝訴的把握,否則,如果將來敗訴了,則要賠償對方當事人因訴訟保全所遭受的財產損失。

4)、調解及判決。法院受理一方當事人的起訴後,首先要進行調解,如果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了協議,調解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認真執行,否則,法院將強制執行。如果法院調解不成,則要作出判決或裁定,當事人對判決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或接到裁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超過了上訴期當事人沒有上訴的,那麼一審判決或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執行。當然,如果當事人認為已生效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在不停止判決、裁定執行的情況下,還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5

第一種處理方式是:在雙方的買賣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條件,即約定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在賣方的二手房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完畢。

並解除抵押後具備上市交易條件後雙方的買賣合同生效。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這種處理辦法實際上雙方的合同並未生效,不是無效合同,待條件成就時合同生效,生效後即具備了過户條件,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雙方可順利交易。但筆者有一事不明,就是在買賣合同生效之前,雙方實際履行了合同的部分內容,如買方付了一部分二手房房屋款或賣方交付了二手房房屋,但在生效前一方反悔了,雙方實際履行的合同如何處理,筆者仔細研讀了《合同法》及其它的法律法規,未發現在法律上如何處理未生效前即悔約的問題,請各位同仁指教,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第二種處理方式:雙方先不簽訂買賣合同,雙方先簽署購買二手房房屋的意向協議書,説明待二手房房屋辦理完畢產權證具備過户條件後雙方再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三種處理方式:是轉讓賣方原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即賣方將原與開發商簽訂的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當中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買方,賣方將轉讓情況通知開發商,並辦理轉讓的批准、登記手續,具體是到二手房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手續,這樣雙方的行為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第八十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第八十七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第八十八條: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

這樣處理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使雙方的轉讓行為完全合法有效,但存在一個事實上的難題,即法律法規規定雙方的轉讓行為需辦理批准登記手續,這就涉及到第三方,即開發商是否同意配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實踐當中的做法改變預售登記或產權登記必須開發商配合,否則無法完成變更。

對於貸款的賣方來説,未還清貸款之前銀行要同意轉讓才可以,因為銀行要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在銀行與賣方簽訂借貸合同時,賣方向銀行簽署了一系列文件或協議,包括銀行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處理抵押房產的,如二手房房屋的權利義務人變了,銀行的抵押權無法實現,銀行不會同意轉讓,因此這種轉讓還可能涉及到第四方,這樣轉讓的難度加大,事實上這種轉讓的操作方式完全合法,但成交的非常少。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合同雙方的利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防止糾紛的發生,但如果二手房合同無效的話,那麼對當事人來講肯定是不利的。小編具體介紹了該如何應對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無效問題,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