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精選】超市租賃合同四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超市租賃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超市租賃合同四篇

超市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 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房屋的面積及用途

1、 甲方自願將其所擁有的位於 市 區 路 號的 ㎡,公攤系 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 數 ,實際使用面積 ㎡,該房屋用途:商業用房。

二、 租賃期限、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賃期共 10 年,甲方保證於 XX 年 月 日將出租 年 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並無償提供 60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免租期。合同自 日止。

2 、 乙 方 租 賃 房 屋 的 租 金 為 每 月 每 平 米 35 元 整 ( 人 民 幣 大 寫: 寫: 寫: 房屋定金 XX0 ) 月租金為 . ) ,年租金為 元整(人民幣大 元整(人民幣大 ) .合同簽定後 10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整(人民幣大寫: 貳萬元整 ) .待 , 正式付租金時一次性衝抵。付款方式為 半年支付 每次前十日內付清。

3、該房屋租金前三年不變,三年後房租增至 50/平。月,以後每 3 年 遞增 15%.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沒有糾紛。消防驗收合格,符合國 家房屋出租要求。如因糾紛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並承擔違約責任。

四、水電使用按表計量,按月繳納,執行當地政府統一收費標準。水 費每噸 元、電費每度 元,物業費 ,冷暖氣設 備由乙方自備 ,若遇價格調整,請出示執行部門書面通知。

五、房屋租賃後,甲方除收取乙方的租金及水電費外,乙方不再承擔 甲方的任何費用,經營期間的一切費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

1、甲方有權按時如數收取房租及水電費用,並提供正式發票。

2、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的產權證明(複印件)及房屋經營所需的有 關手續(法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交乙方備案。

3、保證乙方租賃的房屋正常使用,並負責對租賃房屋的正常維修及 户外水、電線路的維修。因維修延誤,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 擔

4、免費提供租用地界所屬門頭、豎燈箱、門窗的廣告使用權。配合 乙方協調周邊關係,嚴禁在租用地界門前擺攤設點。

5、甲方保證乙方安全用電量 設備的户外安置地。 80 kw,並免費提供空調及冷凍

6、 如甲乙雙方不再合作, 乙方的不動產部分無償交付給甲方使用。

乙方:

1、乙方保證按照雙方所籤合同條款,按時如數向甲方繳納房租及水 電費用。

2、乙方應愛護所租賃房屋的公共設施,如有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3、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治安、衞生、經營的管理制 度,維護甲方信譽。

4、乙方在裝修期間,如需改動房屋結構,須經甲方同意,方可施工, 合同期滿後,乙方須予以修復。

5、乙方在經營期間可部分轉租租賃房屋,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整 體轉租。

6、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 乙方承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均與甲方 無關。

七、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無法順利執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如因市政拆遷,在政府有補償的情況下,雙方協商分配。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執行,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拒 付租金。甲方並按每日向乙方賠償月租金的 金。

2、乙方如未按時交納租金達十五天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 場地, 乙方拖欠房租每一日, 甲方有權加收月租金的 5% 的 5% 作為違約 違約金。

3、除發生不可抗拒力量及下述條款(第十條)以外,雙方均不能解 除合同。如單方提出終止合同視為違約,賠償剩餘年限總租金的 20%做為違約金。

九、本協議不能因法人或法人代表的變更而變化。如因變更而給對方 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合同執行期間,如因乙方經營發生嚴重虧損,無法繼續經營時, 需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終止合同。

十一、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 均以書面形式進行, 如果以人手傳送,以送達時視為已接受。如果以函件形式傳送, 以郵局憑據視為已送達。

十二、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方 如繼續將房產對外出租,乙方有優先租用權。甲方應當向乙方 告知其它潛在意向租户的租賃方案(包括租金和條件) .甲方 應自收到乙方通知後的三十(30)日內給予乙方書面答覆,逾 期未予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續租要求。甲、乙雙方就續 租達成協議的, 應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在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前,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按照原租賃合同執行。 如乙方未在上述期 間提出續租要求的,本合同自期滿之日起終止。

十三、本合同從雙方法人或法人代表、法人委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立 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兩份。

十四、合同執行期間,如雙方發生糾紛應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友好的 方式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司法部門裁決。

十五、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 力。

十六、付房屋租賃證明材料、消防意見書及房屋平面圖。

十七、補充條款:

1、甲方為乙方提供就近免費公共衞生間。

2、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出入車輛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並保證乙 方門前無佔道行為。

3、甲方保證該商業街區內不再引進其他 超市或便利店。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超市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平等協商,共同簽定以下合約。

一、租賃區域位置

甲方同意以租賃方式將鑫牛連鎖超市 店營業面積 平方米櫃枱作為乙方產品專銷櫃。

二、租賃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下簡稱合約期)。乙方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專營場地轉租、分租或出借他人使用,否則按違約處理。

2、合約期滿如雙方未同意續約,本合同期滿的第二天起失效,如需續約,應另行續約。

3、本事約期間,乙方如需中止合約,應提前20天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可撤離租賃區,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中途撤櫃,應付給甲方xx元違約金,合同自動終止。

三、付款方式

1、租金 /年, 交一次。

2、乙方的水費、電費由 承擔。

3、乙方銷售所用保鮮膜,保鮮盒由乙方自行解決。

4、銷售款由甲方收取。

四、營業時間

早8:00——晚7:30

五、促銷

1、甲方舉辦的各促銷活動或發行的各類優惠卡、會員卡、優惠券,經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規定給予折扣優惠。

2、乙方如果決定向顧客贈送紀念品或優惠卡,應事先通知並經得甲方同意。

六、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銷售的商品,應自行負責整理、進貨,並嚴禁冒用甲方名義對內進貨。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商品作業流程規定,乙方商品搬入甲方商場後,如需退換帶出超市時,應經甲方商場的店長同意並開具證明,由現場人員查驗後方可帶出。

3、乙方不得陳列銷售違禁品、違反商標專利及其他違法或過期商品,如有以上情形發生,其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對於商品的陳列、銷售及經營,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甲方的意見辦理。

5、乙方所銷售的商品因有瑕疵致使顧客遭受損害,乙方應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超市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超市手推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第一條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超市手推車出租給乙方,從年 月 日起租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時止。

2.使用範圍:乙方用超市手推車的扶手位置、正面及車身兩側,張貼產品形象廣告。

二.第二條 結算、支付方式

1.乙方將按照每月每一輛車子張貼廣告提成 元給甲方。

2.乙方每次張貼廣告起,不超過10日一次性付清此次張貼廣告提成費用。

三.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租賃合同期間,甲方不得出租車輛給第二家廣告公司,作為廣告載體。

2.在租賃合同期間,確保張貼廣告手推車的正常使用。

3.在廣告張貼期間,甲方員工不得損壞張貼廣告,否則甲方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出租期間張貼的廣告內容,不得侵犯甲方的商業利益。

2.張貼的廣告不能影響手推車的正常使用。

3.張貼過程中乙方操作失誤造成車輛損壞,乙方擔當相應責任。

五.其他條款

1.乙方容許甲方出租未張貼廣告的手推車給他人,出租車輛不得超出總數量的10%。

2.乙方履行合同規定,有權優先續簽合同。

3.本合同簽訂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超市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承租方(乙方): 購寶樂商業(湖南)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甲方房產用於乙方開設購寶樂超市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房產

甲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和條件將位於 總計租賃面積(房地局測量認可的為準)為平方米的房產(以下簡稱“房產”)出租給乙方使用。房產之詳細建築位置、使用範圍以附件規劃紅線圖及附件房產平面圖紅線圈定部分為準。

1.2 同意乙方可將承租房產用於開設購寶樂超市。乙方在使用期內依法經營不受甲方

干預,今後如乙方改變房產用途,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制止或提前終止合同。

1.3甲方同意,若乙方的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乙方在實際使用房產的時候仍出現空置

情況,乙方可將房產部分出租,甲方與乙方關係不變。

1.1

第二章 租賃期限

2.1 除非甲乙雙方按第十章提前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為 年,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唯年 月 日至年月 日為免租期。)

在本租約期滿後,除非甲方收歸房產自用,否則乙方有優先權繼續承租,條件由雙方另行通過友好協商商議後以書面訂定。

第三章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房屋租賃單價為第一至第租賃年度每季度萬元。

3.2第3.1款所稱“租賃年度”,均係指自免租期滿之月、日起,向後推算,滿十二

個月為一租賃年度。本合同所稱“租賃月”,均係指免租期滿之日次日起,向後推算,滿1個月為“租賃月”。

3.3從乙方開業第二個月起,乙方應在每個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且甲方

應向乙方提供的合法的發票。

3.4若第3.3條所述日期恰逢法定休假日,則甲乙方可在法定休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天

向對方履行義務。

第四章 税收及費用

4.1 乙方經營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 的水、

電錶度數和政府規定標準計算。具體公式為:水費=實用水噸數X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單價;電費=實用電量X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單價。由乙方在收到相關部門付款通知後由其直接向相關部門繳納。

因本租賃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税、登記費等,由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4.3

第五章 甲方保證及責任

5.1 甲方保證確實擁有房產的轉租權和使用權,並保證其所承租的房產業主確實擁有

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並提供相應有效的法律證明文件於本合同後(見附件)。

甲方保證房產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擔保物權和債權,房產現狀不屬違章建築,也未被法院採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

5.2甲方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房產按本合同之約定租賃給乙方。

5.3甲方明確知曉乙方租賃房屋的用途為用於連鎖超市經營,並保證該房屋按照法律、

法規及行政管理的要求,可用作該用途。

5.4甲方應對房產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房產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如租賃期內房產或其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維修通知四十八小時內進行維修;甲方不予維修的,乙方可視實際需要在發出通知四十八小時後自行維修。本款所述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房產及設施的`定期維修保養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儘可能在乙方認為合適的時間安排進行,以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不受影響或干擾。

5.5 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辦理經營、設計、裝修所需 的或可能發生的規劃、環保、水、電(包括水、電增容)、通訊、消防、衞生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向乙方提供辦理報批所需的所有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等業務,不另收費,因報批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6 甲方應確保房產具備持續的、不間斷的、能滿足乙方連鎖超市經營滿負荷正常運轉要求的,如附件所述的水、電、電話等各技術條件的供應。如上述技術條件因故中斷(因市政部門原因或不可抗力或甲方可控制以外的其他原因除外),則甲方應在接到中斷通知的二十四小時內迅速將其恢復,否則乙方有權扣除在水、電或空調中斷期間的租金,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水、電或空調中斷而遭受的實際損失。

另外,乙方有權進行恢復上述技術條件所需的一切維修, 該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上述技術條件於中斷後的連續達十四天仍未恢復,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一切損失。

5.7 甲方須確保乙方可根據其營業需要,自行確定營業時間,並確保乙方在其營業時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各通道、電梯、空調、員工盥洗室等公共設施。上述因營業時間不同而導致的問題應由甲方負責協助解決,並協調好相鄰關係。

5.8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各排油、排煙、排水、排污線路和空調機組、室外製冷機組的擺放場地等,均須以不影響相鄰各方為前提,否則在營業過程中若因上述原因而導致相鄰各方投訴,(而乙方各項技術指標均符合有關職能部門標準),則甲方應負責平息有關糾紛,保證乙方不因此而蒙受損失。

5.9 甲方同意將房產交由乙方按照連鎖超市經營統一標準設計和裝修。乙方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期間及房產裝修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大樓供電、供水、排煙、排水及其它公共系統的使用情況和有關資料。涉及與大樓水、電、空調或排水、排污系統的接駁、更改或搬移時,甲方應派專職工程人員配合,以便乙方儘快完成施工。

甲方同意無償提供乙方如附件 招牌、廣告位置圖所示之位置,供乙方設立招牌和廣告,該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此外,甲方並同意進貨通道或有關設施使用通道絕對暢通。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對出租房屋所在大樓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並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為前提。

5.10 無其他連鎖超市競爭:除非與乙方預先協商同意,否則甲方在此合同期內,不論有否收取代價均不可在房產所在物業內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提供與連鎖超市經營相關的服務項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也不得通過轉讓全部或部分物業的產權或其他任何方式而使第三方得以在物業內經營本條所約定服務項目。

如甲方違反本條規定,在甲方糾正違約行為前,應按乙方前一年營業額的5%按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或由乙方直接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