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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村土地合同集錦十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村土地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農村土地合同集錦十篇

農村土地合同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樣本三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農村土地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 ,總面積 畝,四至界限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50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⑵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金 元,總承包金

元。以後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 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農村土地合同 篇3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黑龍江省XX農場發包負責人:

承包方(乙方)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大隊()號地耕地面積()公頃承包給乙方。詳情後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XX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 黑龍江省XX農場

發包責任人(簽字)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農村土地合同 篇4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農村土地合同 篇5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組的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轉包(出租)土地的具體情況如下:序號地塊名稱地類等級面積(畝)四至界址土地承包合同或經營權證號東南西北1、2、3、4合計共計 畝(大寫); 畝(小寫)。

備註:

二、轉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轉包(出租)價格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以現金支付: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共計 元(大寫: );考慮物價因素的約定為: 。

2、以實物計算:每畝每年支付 公斤 (實物名稱),共 公斤;考慮物價因素的約定為: 。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轉包(出租)費。

2、分年度支付。簽約當年,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 日內付清當年出租費;此後,應在每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當年轉包(出租)費。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滿後收回轉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乙方損壞承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時交付合同約定轉包(出租)的土地。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與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

5、轉包(出租)期內,如遇自然災害,各級政府給予在轉包(出租)土地上受損農作物核發的救災物資和補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領取或領取後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應及時協助辦理。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償的約定

(一)轉包(出租)期內,因國家或集體徵佔用轉包(出租)土地依法應由土地承包人獲得的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青苗補助費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二)轉包(出租)期內,依轉包(出租)土地面積所計發的各級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的歸屬約定為:

五、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轉包(出租)土地的。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徵得乙方同意故意延遲交付轉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棄耕拋荒,破壞農田水利設施,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轉包(出租)費,經催告後在 天內仍未支付的;

4、喪失經營能力無力履行合同的。

六、違約責任

(一)因一方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損失情況確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由乙方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轉包(出租)的土地進行再流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備案(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鑑證機構備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 (簽章)

鑑證人: (簽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6

原承包方姓名(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

現承包方姓名(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合法原則,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自願就甲方從本集體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承包土地塊,地名和四至界線分別為:東鄰:________ 、西鄰:__________、南鄰:_________ 、北鄰:_________ 共計畝非基本農田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轉讓費為每畝 元,合計 元。乙方於二0一四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四十(40%)轉讓費,於二0一二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六十(60%)。

三、轉讓期限為二輪土地承包期的乘除年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合同約定為土地經營權徹底轉讓,自訂立本合同起甲方與集體的土地承包關係終止,乙方與集體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係,有關土地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乙方享有並承擔。

五、因國家的惠農政策,發放的補貼(包括糧食直補款)及其它優惠歸乙方所有。

六、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有權自主決定種植、養殖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因經營需要,可以對土地進行合法流轉,可以進行平整、開發、利用並取得收益。乙方要求辦理變更手續,備案登記及建設工程申報,甲方應當協助辦理。

八、轉讓期滿後,按國家的農村土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發包的,由乙方與集體組織訂立承包合同繼續承包土地,甲方放棄並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轉讓土地經營權屬發生糾紛,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負責處理。

九、乙方轉讓土地後如遇政府徵收、徵用土地,徵地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徵地產生的優惠優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權按轉讓土地面積領取集體的其它補償、補貼。

十、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解除。一方違約向守違約方承擔責任 。 十一、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兩份,交村裏備案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公證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 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20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 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五、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農村土地合同 篇9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xx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xx—xx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説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土地出讓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土地受讓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出讓公證人): 身份證號: 。

第二條 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並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願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 _ ,宗地四至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四條 出讓土地面積為_______,約每畝,總額為:¥元,大寫:人民幣 。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 (一次或者分期)付清。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該合同 生效後,甲方對該土地一切權利歸屬乙方。

第六條 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須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須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七條 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意當日將該土地一切權利轉給乙方,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執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定一致同意共十條,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公證人(簽字):

年日 年日 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