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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運輸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運輸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運輸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與今後每次運輸交易的關係事項

一、 本合同簽訂後,與今後具體發生的每次交易中的託運書、貨運單、提貨單、各種簽收單證及函件等,共同規範甲乙雙方的運輸交易行為。

二、每次交易中的貨物、包裝、裝車起運地、目的地、到貨期限、收貨人、運輸方式、運輸工具、運輸路線、運輸價格、送貨費用和保價運輸等,在每次交易中商定且體現在託運單據及資料中。

三、運輸價格以乙方對外統一公佈的價目表及其變動表為基礎,由甲乙雙方發生交易時商定,並以甲乙雙方代表簽名或蓋備案章的託運單或貨運單等資料為準。

第二條 託運事項

一、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地點裝運貨物。乙方在甲方工廠裝運時,服從甲方廠區內的統一管理(但不接受甲方按自已的制度進行的處罰)。甲方有權對乙方代表或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改進意見或合理地要求更換代表及工作人員。

二、甲方應將託運貨物的品名、性質、重量、包裝、瑕疵(含夾帶禁運品、危險品的)等真實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根據運輸需要,提供相關政府部門的證明文件、裝運單據等。否則,乙方知道後將拒絕承運;因未拆包裝等原因而未發現的,可以在發現時任意處置並及時通知甲方,且要求甲方承擔該票(次)貨值10%—50%的違約金,乙方因此受損超過違約金的部分也由甲方承擔。

三、貨物包裝應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否則乙方可拒絕運輸並由甲方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包裝,甲方對自己的包裝承擔責任。甲方委託乙方包裝的,應支付包裝物料及人工費,包裝責任由乙方承擔;但如甲方要求乙方降低包裝標準而導致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對運輸業利潤的低利率與高風險等特點,及相關法律對承運人責任限制及免責條款有足夠的瞭解。為化解風險,應向乙方申請辦理保價運輸。航空、汽運的保價費均為貨值的0.3%。

五、實行保價運輸後,當乙方得知發生了保價責任範圍內的事故後,乙方應在3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的期限向乙方提交相關的證據資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六、甲方在辦理託運手續時,如不如約申辦保價運輸並交納保價費給乙方的,一旦發生包括已報案的盜、搶、騙而致貨物毀損、滅失在內的非不可抗力事故的,如乙方應承擔責任時,空運按貨物損失部分20元/公斤,汽運按貨物損失部分運費的2至4倍賠償給甲方。

第三條 運輸事項

一、乙方具有法律規定的承運資質,否則,由此導致甲方貨損和延時交貨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有權瞭解貨物的在途、到達及提貨情況。可能延時或貨損時,乙方應主動通知。

三、乙方應在每次具體交易中約定的到貨期限到達目的地並將貨物交給甲方在託運憑證上指定的合格收貨人。無故延期的,甲方可以按每延期一日,少付10%的運費給乙方,但最多少付本票(次)運費。若運輸途中,遇到惡劣天氣,交警、運政等相關部門多次長時間檢查車輛,修路,全國性節假日,突發性機械大故障,交通事故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延期的,乙方首先應及時通知甲方,然後儘快縮短延誤的時間。但以上情況不是乙方人為過錯,因而不承擔延期責任。收貨人延時收貨或不收貨的,乙方不承擔延時責任。

四、乙方應將託運貨物安全運至目的地並交給合格收貨人,否則,造成甲方貨損的,按第二條第五款、第六款賠償。但若收貨人得到乙方通知後五日內不提貨的,乙方不承擔未及時、安全交貨所造成的各項損失。

五、乙方接受甲方變更運輸目的地和收貨人的合理的且乙方能夠接受的書面申請(不接受口頭申請),除非乙方因運輸工具、運輸路線、運輸時間等方面不能滿足甲方的變更要求。但因變更增加的運雜費,甲方應在變更申請書中承諾支付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乙方不接受變更申請。

六、因乙方原因誤達目的地或誤交不合格收貨人的,由乙方自行糾正並承擔增加的運雜費。造成延時交貨或貨物損失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的相關條款予以賠償。

七、發生應由乙方負責賠償的事件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或雙方商定的方案對甲方進行賠償,但甲方不得以此延期或拒絕支付已到付款期的運雜費給乙方。

第四條 目的地收貨人簽收貨物等事項

一、收貨人得到通知後超過五日不領取貨物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收取相應保管費。收貨人、託運人超過十五日不領取貨物的,乙方有權處置貨物(包括丟棄、變賣。變賣後,扣除變賣費用及本次或累計所欠運雜費後的多餘部分,返還給甲方)。甲方在十五日內棄貨的,應向乙方提交書面棄貨通知。無論甲方主動棄貨還是乙方處置貨物,甲方均應如約支付運雜費。當約定收貨人支付運雜費(即運雜費到付),但收貨人卻不予支付或不提貨時,運雜費應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提貨代表不持委託書、身份證或持不合格的委託書、身份證要求提貨的,乙方有權拒絕且不承擔相關責任。甲方有義務要求收貨人提供合格的委託書和身份證等資料。

三、由於貨物的性質和長途運輸的振動、裝卸,甲方允許乙方交貨時的貨損、貨差率為 %。

四、甲方以要求乙方返回甲方的銷售送貨單、收貨人簽收的提單或其它收貨憑證作為支付運雜費條件的,乙方只要能提交以上足以證明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已經收貨的任意一種資料的,甲方就應當支付全部運雜費給乙方。

五、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甲方業務人員行賄,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此舉不影響支付已經發生的全部運雜費。甲方也不得把乙方給予的優惠運價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條 運雜費的支付事項

一、上一自然月的運雜費,在本月5日前,由甲乙雙方對帳確認(如果雙方通過傳真及其它簡易方式不能確認對帳數目,或雖已確認但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則甲方代表應在對帳單或帳款確認函上簽名或蓋財務專用章等工商備案章)。雙方確認後,乙方向甲方開具運輸業統一發票(甲方不要求開票的除外。但開票之前,甲方已收上次發票而未付款的,則應支付上次發票款後再要求乙方開票)。甲方代表應在發票簽收單上簽名或蓋備案章,並於收到發票後日內(最遲不得超過本月號)支付現金、交付支票(出票日期不得超過此日期)或通過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因甲方也有載明運雜費的憑證聯,通過統計後再與乙方核實,應明知付款數額,應主動對帳並按期付款。

二、當一個自然月內運費每當達到 萬元時,甲方不按上款時間和方式付款,而應在每當達到此數額之日起三日內付清此數額的運雜費。該月餘下不足萬元(與上行空格內的數額相同)的部分,按上一款對帳後下月支付。本款對帳、開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三、當一個自然月的全部運雜費不足萬元時,則於該月的下一個月3號前付清該月全部款項。從下一月起,改按每7天口頭或書面對帳,並於7天滿期之日起兩日內付清。開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四、甲方不按時確認乙方的對帳數額,則乙方可按託運書、貨運單、提單以及收貨人各種簽收憑證等能夠證明運雜費數額的資料,向甲方收取運雜費。

五、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如果乙方主張並未實際收到甲方的付款,則甲方應提供乙方開具的收款收據或銀行出具的付款憑證,來證明已實際支付了發票上的金額給乙方。

六、如果乙方收款代表上門收取甲方運雜費時,每次均須持三日內有效的收款委託書原件(或公函原件),否則,甲方應拒絕支付。超過壹仟元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款代表支付現金。甲方違反本款約定,乙方無須舉證證明自已未實際收到付款,則可主張甲方沒有對乙方履行付款義務。

七、甲方延期付款,應支付每日延期額的0.5%的違約金給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及解除情形

一、本合同為長期合同,對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發生的運輸交易均有效。

二、發生下列情況時,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已經發生的交易應受本合同調整):

1、根本性違約。如乙方未及時、安全地履行運輸義務,未將貨物如約交給合格的收貨人或拒絕履行雙方約定的賠償義務和商定的賠付數額;甲方未如期如量支付約定的運雜費。

2、在實際合作中,由於運輸價格、運力、到貨期限、運輸線路、保價運輸、待運貨物的性質是否適應運輸等無法達成一致的。

三、解除合同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但下列情況例外:

1、雙方屆時同意立即解除的。

2、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且在10天內達不成協議的。

3、甲方拖延、拒絕對帳或拖延、拒絕支付運雜費達到10天的。

四、解除合同時,未到付款期的運雜費視為已到期。乙方提出解約的,解約之日起15日內支付;甲方提出解約的,解約之日起三日內支付。

第七條 附則

一、簽定本合同時,甲乙雙方應提交已蓋公章的業務代表的授權委託書、身份證複印件、雙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給對方。

二、受託人作為業務代表,任何一人均有權在託運書、貨運單、出倉單、對帳單、帳款確認函、發票簽收單、各種來往文件、函件上簽名(但乙方的收款代表,在實際收款時由乙方臨時書面委託;甲方代表需分工的,應在委託書中表明)。變更代表應向對方及時提交書面變更通知,或重新遞交委託書。姓名須打印在委託書上。如果手寫,則須在姓名上蓋章,否則不對姓名真實性提出異議。

三、本合同的所有空格,在提交各方審批前均需打印填好。任何手寫改動的文字(不論文字上是否蓋章)均無效。確需改動的,應另籤補充協議或重籤合同。

四、本合同之爭議,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五、本合同正文一式兩份,每份共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其它約定 (此條非必備。增加內容必須打印,不增加的刪掉此條,不留空白,否則,此條不產生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簽名人: 授權簽名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簽約日期:20xx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2

託運人(姓名)_________與中國民用航空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簡稱承運人)協商空運______(貨物名稱)到______(到達地名),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託運人於_____月______日起需用_____型飛機_____架次運送______(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__元。

第二條

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託運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

飛機噸位如託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噸位。

第四條

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

託運人簽訂本合同後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____元。如託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託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

託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託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

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託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託運人: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訂

運輸合同 篇3

託運方:XX貿易有限公司簽定地點:XX

承運方:XX縣XX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第一條:貨物名稱`保價金額`運費簽定時間:20xx年06月01日

貨物名稱數量計量單位保價金額(元)運費(元/噸)現匯

錳礦石3500噸800180

第二條裝車地點:XX市XX錳業有限公司卸貨地點:XX貿易有限公司

第三條承運方必須保證運輸車輛車況良好,如運輸過程中發現車輛損壞`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貨物無法按時到達指定卸車地點的均與託運方無關,一切風險由承運方承擔。

第四條運輸車輛不得摻假、加水、放水、偷盜等作弊現象,如經託運方發現,承運方要承擔該車貨保價金額的80%違約金,嚴重者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條承運方必須的合同簽證後,貨物運輸過程中損耗不得高於千分之三,超出部分由承運方按合同保價金額向託運方賠償相應貨款。如託運方實際收貨數量超過實際發貨數量,則以實際發貨數量作為結算依據,超出部分不作運費結算。第六條運輸及包裝:洗車運輸,運輸車輛必須蓋好蓬布、打好封籤。運輸車輛出現因蓬布封籤導致的問題均由承運方自行解決。陰雨天氣需蓋好雨布避免貨物淋濕,如出現上述情況根據質檢處處罰意見實施處罰。

第七條結算方式:承運方運輸貨物後,並開具增值税運輸發票託運方現匯結清運費。

第八條解決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對方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條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將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並加蓋各自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生效,對全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在書面文件上簽字並加蓋各自單位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方可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有限期一年。

託運方:XX貿易有限公司承運方:XX縣XX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承包運輸過程中承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運輸順利完成。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共識,並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內容

運輸土石方,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地點、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工程承包運輸時間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時間為一年,即年月日到年月日。

2、單價以本工程單趟運距為1500米以內,按每立方3元人民幣計,(此為完税價)。

3、每次結算以計量驗收單為準,路程以雙方共同核實實際路程為準。

4、付款方式:日清月結。

第三條:燃油費用

甲方負責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結算燃油的費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於市場價格。(燃油必須符合車輛出廠要求及工作環境的要求)。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工程爆破。

2、甲方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

3、甲方無條件負責乙方司機的住房問題。

4、甲方在每月前給乙方制訂當月的土方量。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土石方運輸任務。

2、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

3、違章開車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六條:其他責任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必須在當天安排開工,如拖延工期,挖機甲方按1800元/天賠償、汽車按300元/天賠償乙方損失。(每月雙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隨意停產,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誤工,乙方不屬違約並且甲方應按1800元/天標準補償乙方的'損失。

3、在工程作業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員傷亡的,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確保完成爆破任務,不得影響每台挖機每天1500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據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車輛。

6、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條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未能按時支付運輸款,乙方有權利停工,造成的誤工,由甲方承擔一切後果與責任。

7、乙方車輛在進入甲方工作區域內,甲方先付乙方託用費8000元整。

8、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須無償支付乙方的託運費,並承擔一定的補償費(補償費由雙方協商擬定)。

9、在正常工作中,車輛出現需維修問題,費用由乙方自理。在維修期間,延誤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違約。

10、甲方制訂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於18萬方、不得大於24萬方,如增加或減少工作量,甲乙雙方必須提前一月協商解決。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訂的工作量,甲方有權不付乙方當月的工程款。

第七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生效後,除法律規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約定解除事項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義務的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或其簽約代表簽署後生效。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户,如該客户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貨物運輸合同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貨物運輸委託合同

·貨運代理協議書 ·棉花運輸合同 ·班輪運輸合同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動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動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恐怖的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向乙方租用車輛作為甲方日常業務運輸貨品和人員之用,現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達成以下合作協議(下稱“本合同”),甲乙雙方均需完全忠實履行。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户口本、工商銀行卡的複印件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送貨運價做為合同附件。

租賃概況説明:

第一條 車輛狀況:乙方承擔提供金盃車型的車輛負責為甲方提供運輸。

第二條 協議期限

1、合同期限:本合同從月 月 日止,為期 年。

2、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有效期為合同當天起生效,期滿後可續約。

3、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因故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作期間若油價同比 年 月 日(參考標準:長沙中石化0號柴油和93#汽油價格為/升)累計上漲或下降10%承運價不做調整,超出10%以上雙方另行協商補貼燃油費用。

第四條 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所有費用的同時,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正規税運輸業發票及其它費用發票,税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整作為合同保證金。保證金的退還:保證金在雙方終止合同後,在公司物流部辦理好相關手續且協商一致,15天后退還。

第六條 甲方有新開店鋪按甲乙雙方約定的送貨路線及價格做為付費參考標準。

第七條 乙方必須合同擁有車輛的產權證明和相關使用權,並自行負責辦理該車的道路通行證(通行範圍包括長沙市市區所有路段)。

第八條 甲方交給乙方承運的貨品由甲方工作人員負責單據和貨品交接以及裝卸。

第九條 乙方為甲方出車送貨,對運出貨物及返回貨物,有義務保證貨物的安全,如乙方因工作不慎而令到所運載的貨物受損,一概由乙方按實際受損貨物服裝按吊牌金額的%,物料為金額的 %賠償給甲方。

第十條 乙方有義務保障其運輸車輛在甲方上班時間內處於好的運行狀態。如因車輛或其它任何問題而不能為甲方提供運輸服務,令甲方的出貨拖延或損失,乙方必須承擔責任(無論任何原因,若乙方未能履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則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期間的租貸費用,並賠償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第十一條 在運輸旺季及貨量大時,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的臨時線路調配及工作安排。合同終止和違約處理

第十二條 乙方因安排不當不能按時按甲方要求運送甲方貨物或人員的,甲方可自行另外安排乘搭或租用其它交通工具,其費用在乙方租車費用中扣除,如每月累計達到三次或以上的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合同。

第十三條 所有賠償款項必須在雙方協商一致後15個工作日之內以現金的形式全部清付甲方,賠償款項未付清時,甲方有權拒付當月運費。

第十四條 如乙方因車輛年檢大修,被查扣或其它原因不能運送甲方貨品須第一時間提早通知甲方物流部負責同事,以便甲方可提早另行安排。若乙方連續三天或以上不能為甲方提供運輸服務,則甲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五條 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書面補充,補充部分經雙方簽署即可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若有分歧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向長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