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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施工總價承包合同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鐵路施工總價承包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鐵路施工總價承包合同

鐵路施工總價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依據當時當地勞務市場行情及工程現場實際,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 護坡的人工勞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責任,特設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承包內容:鐵路附屬工程

2.1、中鐵三局 現有勞務施工,及現場管理人員下達的施工任務。

2.2、承包方式單包工

3、工程量清單及價格(價格均為綜合單價,施工合格,現場清理,節約用料)。

二、甲、乙雙方承諾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不得自作主張。

2、乙方全面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管理,所有勞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現場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現場施工管理。凡領導上工地檢查指導工作,工人不得與其發生正面衝突,若有疑問需向甲方反應情況,由甲方協調解決。

3、乙方勞務人員進場,必須供個人名單(姓名、年齡、户籍)各班組長名單。

4、乙方勞務人員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若發生打架鬥毆,雙方各罰款1000元並按項目部處罰條例處罰,嚴重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5、乙方施工人員安全均按項目部安全條例實施,保險由項目部統一購買。

三、工程綜合指標

1、工程指標

1.1、開工期 年 月 日,竣工 年 月 日。

1.2、工人進入工地三日內必須開工,正常開工後若有不可抗力或其它因素(如設計變更和工程增加、待料、缺水、停電等)不能施工。(下雨、正常休息例外,誤工連續超過3天,甲方必須按平均每人每天工資付與乙方工人。

四、工程款的支付和施工結算

1、甲方按照工程的施工進度結算工程款,具體約定如下:

1.1、工程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月二十五日計量,(若工作面未完工,無法計量,則順延至下月計量)下月五至十五日前按照工程量的70%支付工資。

1.2、工程峻工或年前放假一星期內付清所有工程款工資,若所開工作業面由上至下未完成,中途停工離開,則只結算完成工作量的50%工程款。

五、甲、乙雙方其它的約定

1、施工期間員工的住宿及水電由甲方提供,開工1 0日後甲方支付生活費。

2、甲方負責乙方的施工拌和機、運輸機械、水、電。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仲載。

4、雙方互守承諾,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所發生的費用由違約方負責。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起同等法律效率。本合同書附件:

1、工程量清單及價格、工藝説明。

2、甲、乙雙方個人資料(身份證複印件、聯繫方式)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日期:

鐵路施工總價承包合同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本工程由發包方經比選並經建設單位(烏鐵局工程項目管理所)審核同意後,確定由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鐵路經濟合同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建設項目和工程名稱: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

1.2 工程地點: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

1.3 承包範圍:設計文件框架橋主體及附屬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2條 工期

2.1 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

2.2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第3條 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價暫定為4060000元(大寫:肆佰零陸萬元整)。(待工程竣工後以建設單位批准的.工程結算價款為準)

第4條 工程質量

4.1 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及鐵道部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設計文件的要求組織施工。

4.2 該建設工程項目執行鐵道部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全質量監督按照《關於印發烏魯木齊鐵路局〈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細則〉的通知》(烏鐵建[20xx]453號)文件要求執行。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合格。

4.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驗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經濟支出。由於非乙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責任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4質量缺陷的經濟責任,所稱質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中對質量的要求。乙方對工程質量缺陷的返修的經濟責任按下款執行。

4.5.1乙方未按國家或鐵道部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規定要求施工,造成質量缺陷,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4.5.2 由於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在施工之前,乙方應及時提出,如甲方及建設單位不改,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乙方發生的返修費用由甲方及建設單位按有關規定協調解決。

4.5.3 因為乙方採購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質量缺陷,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5條 設計文件

5.1 甲方須在開工前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3套的設計文件和圖紙。

5.2 乙方要求增加設計文件和圖紙的份數,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自負。

5.3 乙方收到設計文件和圖紙後,在 2 日內組織現場核對。

5.4 非經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不能作為乙方施工依據。

5.5 變更設計文件按本合同第16條辦理。

第6條 雙方駐工地機構及代表

6.1 建設單位代表姓名:袁珍

6.2 甲方代表姓名:張毛成

6.3 建設單位委託的駐工地監理單位名稱: 烏魯木齊鐵建監理諮詢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6.4 乙方駐工地機構名稱: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項目部

乙方項目經 理:金 龍

乙方項目副經理:袁憲燦

乙方技術總負責:張勁鬆

6.5 涉及營業線時,乙方施工各項目部必須配備滿足需要的經考核合格的安全員、防護員、駐站聯絡員,並持證上崗。

第7條 甲方工作

7.1派駐工地機構和代表,履行甲方職責;向乙方提供由建設單位辦理的與該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負責因本工程施工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質量監督部門的協調工作及有關部門的交叉配合協調工作。

7.2按本合同約定,供應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文件。組織乙方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7.3向乙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7.4辦理開工報告手續;審查乙方報送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及過渡工程施工方案,並督促實施。

7.5負責辦理本工程對建設單位的驗工計價手續,及時將建設單位批准的本工程進度款撥付乙方。

7.6協助乙方維護合法權益,支持乙方正當行使權利。

7.7幫助及指導乙方解決施工生產及項目施工管理中的困難,為乙方按照經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8條 乙方工作

8.1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並在保修期內履行保修義務。

8.2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既有線改造及過渡工程的施工方案,報送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8.3根據甲方及建設單位的要求,按期報送年、季度施工計劃,用款計劃,年、季、月工程統計報表,質量安全事故報表。於年末 6 天、季末 5 天、月末 5 天內報送工程形象進度及其他有關情況。

8.4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檢驗、加工和管理。

8.5 涉及既有線改建或過渡工程施工,例如天窗修、提報施工計劃等,必須嚴格執行烏鐵總[20xx]426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文件的有關規定。承擔施工安全的主體責任,必須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

8.6 嚴格按照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

8.7 堅持文明施工,對每日的施工料具均要分類堆放,集中管理,防止機械和料具侵限現象的發生。對鐵路線路旁和兩線間的舊軌、舊枕、配件等路料,要做好清理、回收工作,對暫時不能回收的,要分類堆碼整齊,並派專人看守。對暫時不能上道的新軌,要按規定碼放、加固,並派人巡檢。對線路旁的建築施工垃圾要及時進行全面清理,確保線路安全和整潔美觀。並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

8.8 按照規定提交竣工文件,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8.10 對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裝的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處於完好狀態。

8.11 對工程質量保修期的規定按照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鐵道部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要求如下:

8.11.1 本工程保修期自建設單位籤認驗收報告次日起 年。保脩金為合同承包總價的5.0%。保修期滿後且無保修責任全額無息退還。

8.12 嚴格執行和自覺服從烏魯木齊鐵路局關於安全監察的有關規定及安全大隊的檢查,與運輸設備產權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同時執行投標時有關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規定。

8.13嚴格按建設單位制定的《施工安全信息彙報、反饋、考核管理辦法》及《關於加強調度指揮信息管理的規定》文件要求。在營業線路上施工或進行影響營業線安全的施工,必須經鐵路局或站段審核批准,按規定要求日期上報施工計劃申請,鐵路局審批的項目於施工開始前月的15日前上報甲方和建設單位施工技術部(工作站或項目部),提報的施工計劃應包括:施工方案設計(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範圍、施工方案及驗收安排)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及負責人、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障措施及防護辦法、列車運行條件)、施工安全協議書等基本內容;施工技術部(工作站或項目部)審核簽字後,於20日前彙總上報至安調部,由安調部統一向運輸處提出月度施工計劃申請表。對施工中影響安全的重要信息和一般信息,按《施工安全信息彙報、反饋、考核管理辦法》及時進行彙報、反饋。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