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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土地使用權合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租賃土地使用權合同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本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願意將自有無耕種

條件的閒置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地座落地址: ,出租

地面積共計 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1、土地租賃費包括土地租金和基礎設施發展基金,合同生效後

前三年土地租賃費每年每畝為 人民幣,從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賃的基礎上遞增5%。

2、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一次性-交清當年的土地租賃費,此後

乙方應在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的租賃費。逾期10日後,每天加收當年租金2‰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費票據不是專用税務票據,所開票據不含税金。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將協議項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築物交給乙方使用,並負責協調周邊關係,保證主路路面暢通,保證村民不得滋擾、影響乙方的經營活動。

2.合同簽訂後,在乙方承租期內不得以任何藉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賃費價格,亦不得以任何藉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賃權。如遇國家徵地、佔地等情況,必須充分考慮乙方的利益,乙方承租後建造的地上建築物及設施、機械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甲方予以配合。

3.在前期建設中,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電、用水、路暢通。在生產過程中用電量不大的情況下,甲方可考慮乙方用電,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4.雙方發生矛盾時,甲方及其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障礙,斷路、斷電、斷水等方式影響乙方使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愛護村內環境及公共設施,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村規民約,不得從事違法活動。

2、乙方的生產不得造成甲方水源、空氣和環境污染。

3、乙方無權將所租賃甲方的土地借貸擔保,不得轉讓、入股,必須合理、愛惜使用土地,在使用過程中一切安全隱患由乙方負責。

4、如遇國家規劃、徵佔或其他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交納未到期的'租賃費,並按國家標準賠付乙方損失。

5、國家所有土地使用手續由甲方辦理。在建設過程中和生產過程中因土地手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擔,甲方按時收取土地租金。

第六條 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如不續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築物等資產有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無權干涉。如雙方協商房屋等不動產由甲方收購,按每年2.5%折舊。若乙方不願意協商處理,甲方將按每年10%折舊處理,土地產權歸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違法、違約解除合同。如甲方單方解除合同,則乙方場地內所有建築及其他設備的投資由甲方一次性賠償給乙方,並向乙方支付租賃期間總租賃費30%的違約金。如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租賃期間總租賃費30%的違約金。

2、甲方有義務約束管理村民,甲方及其村民如以任何形式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當年租金2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損失,還應賠償實際損失。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前期基建用工、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認質認價。

2.乙方生產期間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技工。如錄用後不能勝任或不服從乙方管理,乙方有權按國家法律及乙方的規章制度處理,甲方應予配合。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 村委會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租賃土地使用權合同 [篇2]

出租方 :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租賃權屬於自己的土地轉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地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出租地面積共計___ 畝。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即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1、土地租賃費為每畝共計 畝。

2、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年的租賃費即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將協議項下的土地交給乙方使用,並負責協調周邊關係。

2、甲方負責租賃土地上的其它建築物拆除並清理廢棄物後,交給乙方使用。

3、租賃期間,土地使用税及相關的協調費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水費電費除外)

4、協議簽訂後,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賃費價格,亦不得以任何藉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賃權。如遇國家徵地、佔地等情況,必須充分考慮乙方的利益。甲方租賃前的建築賠償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承租後建造的地上建築物及設施、機械、歸乙方所有。

5、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用水和電,水電費按國家標準收取。

6、雙方發生矛盾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障礙,斷路、斷電、斷水等方式影響乙方使用,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依約按時交納租賃費,交費時甲方應出示相關證據。如乙方不能按時交納租賃費,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2、在租賃期內,乙方可根據需要建設生活和生產用房。

3、租賃期內,乙方承擔本協議項下的水、電的費用。

4、乙方應愛護區域內環境及公共設施,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5、如遇國家規劃、徵佔或自然災害,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交納未到期的租賃費。

第六條:協議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如不續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築物及設施等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無權干涉。

第七條: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則乙方場地內所有建築及其他設備的投資由甲方一次性賠償給乙方,並如數退還未到期限所交納的租賃費。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所交納的租賃費一律不退。

第八條: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簽字) (簽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