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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代理合同十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代理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代理合同十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A公司

乙方: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就甲方產品地區總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章 術語解釋

第1條 地區總代理商:具備一定經濟實力、商業信用、銷售渠道和經銷家電產品經驗,並由甲方授權且能嚴格遵守甲方有關銷售政策、條例,在甲方指定區域範圍內獨家銷售甲方產品的(自然人或法人)即本協議之乙方。

第2條 縣、鎮級經銷商:乙方在所屬地區內經考察並報甲方備案的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主要銷售甲方產品的工商企業或個體工商户。

第3條 竄貨:乙方或其縣、鎮級經銷商將甲方產品銷售到非乙方所屬區域和從非指定渠道進貨的經銷行為。

第4條 旺季:每年農曆春節前三個月和春節後二個月。

第5條 侵權產品:侵犯甲方合法權益(專利權、商標權、廠商名稱、軟件等的任何產品。

第6條 代理產品類別:A公司產品(VCD、超級VCD、DVD、AV中心等)。

競爭品牌產品:指行業內主要競爭對手品牌產品

約定細則

第7條 貨款結算方式:現款現貨。

第8條 提貨方式:自提。

第9條 供貨價格:供應價為代理商統一價格。乙方應利用此價格優勢做好批發、零售業務,保證A公司產品在該地區銷售佔絕對優勢。

第10條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規定的地區範圍內銷售。如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出現低價衝擊外地市場,一經查實,甲方將對此進行處罰或停止供貨。

第11條 退換商品:乙方在商品銷售過程中,如有故障機需要調換,必須包裝完好如新。機器內部零件和附件齊全,否則乙方需按實際工廠開票價付清所缺零、輔件款項後,方可調換。如有滯銷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原則上:自進貨起3個月內)向甲方申請調換,具體要求也必須按甲方退換商品規定執行。

第二章 權利和義務

第12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對地區總代理經銷行為進行考察、評判,以確立、取消或處罰地區總代理;

2.對縣、鎮級經銷商的考察、評判,以建議處罰或取消該縣、鎮級經銷商;

3.銷售區域的劃分及確定代理產品類別;

4.產品價格的決定;

5.企業形象設計及產品廣告形式的決定;

6.審核和支付乙方地方廣告和維護甲方利益的活動中所需經費;

7.區域營銷模式的決定。

第13條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不斷推出適銷對路,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新產品;

2.不斷進行廣告宣傳和形象宣傳;

3.協助指導乙方開展產品廣告宣傳、促銷活動;

4.幫助乙方拓展市場;

5.協助乙方培訓具有專業技術知識的經銷和售後服務人員;

6.保證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後服務。

第14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 在規定的代理區域內獨家代理甲方產品。

2. 確定和取消縣、鎮級經銷商;

3. 在甲方規定地方廣告費用額度內行使建議使用權;

4. 放棄地區總代理資格(須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第15條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 嚴格遵守甲方的銷售政策,包括價格政策、回款制度、竄貨管理規定等;

2. 積極拓展市場,擴大銷售;

3. 配合甲方對假冒、侵權產品的打擊;

4. 按期提出需貨計劃、發貨安排及市場預測;

5. 按甲方提出的有關售後服務要求,作好售後服務工作,反饋產品質量信息;

6. 配合甲方做好市場調查、廣告宣傳等工作;

7. 監督和指導縣、鎮級經銷商,遵守甲方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三章承諾與違約

第16條 甲方承諾:

1. 甲方在協議期內,在乙方所屬代理區域內獨家向乙方供貨;

2. 為配合乙方銷售,擴大甲方產品銷量,甲方根據乙方的銷量向乙方提供廣告宣傳和促銷費,費用額度由甲方根據市場情況而定;

3. 對產品實行保價政策,即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乙方(包括縣、鎮級經銷商)存貨價格作相應補價調整。

4. 如乙方超額完成甲方制訂的全年銷售任務,則甲方對乙方實行年終獎勵,獎勵額度為全年銷售額的。

第17條 乙方承諾:

1. 設有專門的經營場地、人員,並保證充裕的資金銷售甲方的產品;

2. 乙方不得經營與甲方產品同類別的競爭品牌產品;

3. 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範圍出貨,價格浮動需提出書面報告,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執行;

4. 在甲方調低產品價格時,同時對所屬縣、鎮級經銷商採取同樣的調價措施;

5. 努力完成甲方制訂的銷售任務。乙方向甲方承諾:協議期完成銷售任務 萬元,並且每月任務不低於 萬元,如連續2個月完不成最低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並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

6. 無條件負責甲方產品在各區域銷售時與之相關的一切社會事務,如評檢、抽查、新聞媒介關係及其他突變事宜,並遵照甲方有關要求進行處理;

7. 對甲方所有銷售文件嚴格保密;

8. 乙方工商登記資料需要變更時,應提前2個月將變更事項通報甲方,並在變更後10天內報甲方備案。

第18條 違約條款:

1. 甲方違反此協議所規定的條款,乙方可以書面提出異議及補償要求,甲方應在尊重事實及雙方利益基礎上儘快給予解決;

2. 乙方違反此協議所規定的條款,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違約情況作出處理決定並有權通報相關的縣、鎮級經銷商;

3. 乙方違反此協議所規定的條款,甲方可採取的措施包括:警告、罰款、加價供貨、某一時間內斷貨(在此期間由甲方直接向其縣、鎮級經銷商或客户供貨)、取消代理資格等方式;

4. 乙方經營嚴重不景氣或不積極推銷甲方產品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甲方可以終止代理資格;

5.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條第2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

6. 乙方的嚴重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7. 甲方決定取消乙方代理資格前一個月應書面通知乙方;

8. 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資格起三個月內,雙方結清住來帳務並妥善處理乙方待售的甲方貨物;

9. 本條款未盡事項,參照甲方其他制度執行。

第四章區域劃分

第19條 甲方授權乙方負責 域內甲方產品的銷售。

第五章其它

第20條 本協議執行時間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21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22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一年,期滿後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訂。

第23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的在地有關機解決。

第24條 竄貨管理規定、回款及價格規定,廣告宣傳管理規定,售後服務規定等將另行起文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並享受與協議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代理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受託方:

借款方:

應借款方請求,___(簡稱委託方)同意委託受託方利用委託方的自有資金向借款方發放人民幣貸款。借款方與受託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借款方承認受託方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二、本貸款為委託貸款。受託方受委託方的全權委託與借款方辦理有關貸款的手續。

三、貸款用途:

此項貸款只限用於___,不得挪作它用。

四、貸款金額: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向借款方提供人民幣貸款___萬元(大寫:___)。

五、貸款利率:

此項貸款按年利率__%計收利息。

六、貸款期限:

此項貸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___天。如借款方在經委託方同意之後提前歸還此項貸款時,則按實際用款天數和用款餘額計收利息。

七、貸款手續費:

受託方在上述貸款利率之外,向借款方收取貸款總額__%的委託貸款手續費。具體的收取方法為______。

八、貸款償還:

本貸款的本息按期由借款方匯入委託方/受託方帳户(開户行____帳號___)

九、保證條款:

1.本貸款由______出具以委託方/受託方為受益人的號碼為______的銀行承兑匯票;

2.本貸款由______出具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函。當借款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人連帶承擔償還貸款本息(包括對逾期部分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及有關費用的責任。

十、貸款管理:

在合同有效期內,受託方有權檢查、監督本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等情況。借款方應及時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十一、違約責任和處理:

1.如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受託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受託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從貸款到期日起,在原利率基礎上對逾期部分加收___%的罰息。

3.如借款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受託方有權向擔保人追索應收的貸款本息和費用。

4.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1.與本協議有關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協議、擔保函(銀行承兑匯票)和當事人雙方同意修改的貸款協議有關補充條款,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受託方、借款方、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副本數量不限。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償付清之日終止。

借款方:(公章) 受託方:(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日期:日期: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運動員)地址

乙方(代理人)地址

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

運動員委託代理人以他的名義在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下行使權利,代理人合同範本。代理人有權行使本協議中直接提到的或與運動員有書面協議的內容,其他無權做。

二、條款

1. 代理人受委託時限為一年,截至12月31日。

2. 如果代理人與國家聯合會之間的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代理人與運動員的協議即不再有效。

3. 本協議不可自行續簽。如果雙方均有意續約,須待代理人續約後方可進行,並且必須在前協議到期前發出書面通知。

三、費用

(在遵守國際田聯有關運動員代理人的管理條例下,由運動員與代理人共同協商確定,商定後的數字必須明確寫入協議中去。收費標準遵守國家協會的有關規定。)

四、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由談判而定。很多情況下,運動員不只希望代理人僅僅是安排其競賽日程,而是要求代理人兼顧其他方面,提供全套服務。)

1. 代理人授權安排運動員的任何比賽,包括運動員參賽費用的協商和談判。

2. 代理人有權實施調查,與贊助商進行談判,並最終代理運動員簽訂合同。

3. 代理人從運動員利益出發,可採取任何有效措施,發現和調查新的商業機會。

4. 代理人不得越權行使委託權,在沒有事先獲得運動員同意的情況下,不能簽訂任何商業協議。

5. 代理人有權以運動員的名義處理財務,但必須遵守運動員的指導,同時對他處理的資金嚴格記帳。以這種方式處理運動員的財務也必須符合國際田聯和國家聯合會的有關條例。

五、代理人義務

代理人的義務如下所述:

1. 有足夠的知識和技能履行代理合同,同時有強烈的責任心;

2. 對運動賽程安排瞭如指掌,與運動員的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聯合會一起,共同協商和制定該運動員的競賽安排;

3. 遵守國際田聯和國家聯合會的章程及有關條例;

4. 幫助運動員遵守國際田聯關於資格的適用條例,尤其是第17、18和53條;

5. 在運動員授權範圍內行使權利,讓運動員及時、全面地瞭解代理人所從事的商業活動和各項安排;

6. 代理運動員的原則是不影響其運動訓練和參加比賽;

7. 避免發生利益衝突,無論是表面還是私下的;

8. 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代理運動員收回所有合同的款項,合同範本《代理人合同範本》。代理人有義務這樣做,但如果第三方在獲得代理人同意後不交納時不負任何責任;

9. 及時支付所有協議費用。

六、運動員義務

運動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 讓代理人瞭解其競賽安排及其商業興趣和投資意向;

2. 參加所有代理人為其安排的比賽或公眾集會,除非因為傷病或發生意外情況;

3. 如果代理人談判決定,或運動員同意為比賽做推廣,必須依合同要求參加所有的推廣活動;

4. 遵守國際田聯和國家聯合會有關代理人的規定;

5. 及時支付協議中所提費用;

6. 參加所有國家聯合會及國際田聯指定的比賽,即:

A.地區錦標賽

B.室外錦標賽

C.世界盃賽

D.奧運會

7. 對運動賽程安排瞭如指掌,與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聯合會共同協商和制定本人的競賽安排。

七、保證和承諾

1. 代理人必須向運動員保證並承諾,其擁有運動員所屬國家聯合會及國際田聯的認可。

2. 運動員必須向代理人保證並承諾,代理人是該運動員的唯一委託方,直到本協議到期。運動員不能僱用其他人或允許第三方來從事本協議裏商談的條款。

八、終止

在下列情況下可終止本合同:

1. 代理人的執照被運動員所在國家聯合會收回;

2. 代理宣告破產;

3. 在其中一方破壞協議時,無辜方向破壞方發出通知,但不能對原協議進行修改;

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3個月發出書面通知,表明要終止合同的意願。

九、相關成本

1. 代理人須負責所有正常支出的雜費(比如租用辦公室、電話和郵費)、成本和其他處理有關運動員事務的開支。代理人對非正常支出不負責任。代理人在獲得運動員的同意之前,不得隨意支付上述費用。

2. 如果代理人直接開支上述有關運動員的費用,如差旅、住宿、生活費等,由運動員在收到費用支出收據的21天內補給代理人。

十、機密

1. 代理人保證對所有關於運動員的事務保密。不論是正在為該運動員做代理,或已經結束與運動員的委託合同,除非運動員授權揭露事實。

2. 如果代理人向國家聯合會或國際田聯揭露運動員資格問題或其服用違禁藥物的事實,則不屬於違反了以上第1款的規定。

十一、爭議和仲裁

在發生與協議有關的爭議時,合同雙方必須遵守運動員所屬國家聯合會現成條例的申訴程序。如果該申訴沒有取得任何結果,雙方可以向國際田聯仲裁小組提出申請,該組織的決定將對雙方產生約束力,併成為最終決定。

十二、本協議依據地區聯合會所在地的法律執行和解釋,服從法庭普通判決。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內容

1、代理權限

甲方將自身生產、經銷、代銷產品(以下統稱_______產品)的區域經銷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在商定區域內自行開設門店經營_______產品,該門店的規模、設施、設備等應符合甲方要求,在指定範圍內進行經營活動,經銷_______產品,為一定區域範圍內的消費者及_______業務人員服務。

2、代理年限

授權經銷的期限為_______年。

3、代理條件

乙方是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或組織,依法對自己的財產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應依法經營。

4、代理區域

授權經銷商的地址為_______省(市)_______縣(市、區)_______區域。如變更經營地址,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在甲方備案。乙方只能在授權店內進行_______產品的銷售活動,並嚴格按甲方的有關規定為_______________提供相關服務。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甲方的形象方案要求進行店面的裝飾、裝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改進日常經營活動,學習、執行甲方制定的有關服務規範等制度。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日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糾正乙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方面,乙方應全力配合。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甲方制訂的全國範圍內的統一零售價格,乙方不得私自打折銷售,對乙方私自打折銷售的行為甲方有權制止、扣除保證金,直至取消乙方經銷商資格。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與、執行甲方制訂的全國範圍內或區域範圍內的各種銷售活動,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拒絕參與、執行甲方的統一活動。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甲方規定的定貨時間與手續,對乙方違反甲方規定的訂貨行為甲方有權拒絕,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未與乙方解除合同或未與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將不再在該區域內開設授權經銷商,以保護乙方的收益權。

8、甲方有權根據經營狀況調整乙方待遇。

9、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甲方新近增加的產品,在甲方可以滿足乙方訂貨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拒絕乙方的訂貨要求。

10、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新產品知識的培訓,除繳納培訓必須的費用外,不得額外收取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持乙方在約定區域內的經銷店獨自經營權,即在約定區域內沒有第二家授權經銷店。

2、乙方在與其他授權經銷店同等條件下,有權利享受同等待遇。

3、乙方有權要求參與公司在全國或授權經銷店的所在區域組織的涉及授權經銷店的各種促銷活動。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雙方商定的日期、數量等供應產品。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組織各種經營與產品知識培訓。

6、乙方有義務執行甲方制定的產品銷售價格,不得擅自更改銷售價格。

7、乙方不得轉讓授權經銷資格。

8、乙方有義務執行甲方制定的銷售政策;有義務按甲方的銷售規則進行產品銷售;有義務為甲方的優惠顧客按甲方的有關規定提供服務。

四、代理價格及數量

1、一次進貨量不低於_________套。

2、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

3、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上_________套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

4、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上,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

五、市場零售價:每套_________元。

六、付款、運輸方式

1、結算方式:所有產品現款現貨,款到發貨。

2、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將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

3、退貨: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貨要求,但乙方的退貨要求必須在進貨後_________日內提出,否則甲方可以拒絕。

4、乙方退回的產品及其包裝必須達到不影響再次銷售的要求,否則,甲方不予退款;甲方在收到退貨並確認符合上述要求後退回貨款。

5、甲方向乙方發貨時,由甲方負責鐵路或公路運輸費用和保險費;若乙方對運輸工具有特殊要求時,超出的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退貨時,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如乙方違約跨區銷售,一經確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______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的額賠償給甲方。

2、自乙方代理資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資格失效之日內,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區域內進行銷售,如有違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___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數額賠償給乙方。

八、爭議的解決

如在協議期內如發生分歧,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訴至_____人民法院解決。

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可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代理人合同。

第一條 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 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户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户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 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合同範本《代理人合同》。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税款。

(五)當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户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户提供收費、送單、諮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户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 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週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台賬和記錄(客户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福州創美裝飾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福州鑫融華建材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誠實信用,互利互惠,長期共贏的原則,經雙方協商決定,簽署本全國獨家總經銷協議書。

一、在本協議約定的授權期限內,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現有及今後所生產的全部產品在全國範圍內的獨家總經銷商,在全國市場全權開展銷售甲方產品的合法商業活動。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全國獨家總經銷商,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在本協議履行期限內不再另行發展授權經銷商,也不再向除乙方之外的其他客户自行銷售。

四、本協議的有效履行期限即授權期限為十年,至十年期滿的12月31日止,即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協議期滿,雙方如有意繼續合作的,可以續簽。

五、在協議履行期內,甲方將所生產的全部產品交由乙方全國獨家總經銷,甲方確保按照產品的出廠成本價(已含甲方合理的生產利潤)向乙方供貨,各項產品的出廠成本價由雙方確定後作為本協議附件。在協議期限內,甲方新開發產品的價格由雙方另行確定。在確定成本價時,甲方應向乙方明確具體成本的構成。在協議期限內,如因原材料、税費、人力資源成本等發生重大變動需要調整成本價的,雙方可根據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六、根據甲方產品的現有市場銷售情況並考慮到市場的培育期限等因素,雙方確定按照以下標準確定乙方每年從甲方完成的產品採購指標:

乙方完成每一年度採購目標的,按進貨總量的2%年終返利,超額部分按4%年終返利。返利由甲方以等價產品方式於次年一月份支付給乙方。

七、雙方之間的貨款每兩個月結算一次,由甲方先發貨後結算。結算時間點位雙月的最後一日,甲方於次月5日前將截止上月最後一日的貨款清單與乙方對賬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乙方確認後於10日前將貨款支付給甲方。

八、為確保銷售的正常進行,甲方應根據乙方訂單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供貨義務,包括按照乙方的通知直接向最終用户履行交貨義務。

乙方每次向甲方進貨時,須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傳真訂單。由甲方通過公路運輸或鐵路運輸兩種方式免費發貨,到站由乙方或乙方的客户自提,如有其它運輸要求則由乙方支付運費。

九、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廣告發布時應刊登乙方為全國獨家授權獨家經銷商的內容,並體現乙方的名稱,地址,電話。

2.乙方有義務將甲方產品的市場發展,產品情況,客户需求等信息及時反饋甲方。

3.產品市場銷售價格由乙方自行確定和調整,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提出相關建議、意見。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產品,對非人為損壞和非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對乙方終端用户提供售後服務並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應向乙方配套提供公司統一印製的產品宣傳品,並向乙方提供與產品有關的技術支持,銷售培訓,經驗交流等服務。

6.甲方有義務保證充足的產品供應。

十、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提前解除或終止履行本

協議,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萬元,且守約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違約期間的損失。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甲方:福州創美裝飾材料有限公司

代表:福州鑫融華建材有限公司 代表:乙方:

代理合同 篇7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二款規定,茲委託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專利代理人_________代為辦理名稱為_________的'發明創造申請:

一、委託事項

發明創造名稱: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理人辦理:

□申請、審批、批覆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二、費用

1.申請代理費_________元,實審代理費_________元,申請代理加急費:_________元,其它費用_________元。

2.代收款項:

實用新型申請費□_________元

發明申請費□_________元

外觀設計申請費□_________元

實質審查費□_________元

公佈費□_________元

3.代理費、代收費合計:_________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現金_________元

支票_________元

三、聲明及保證

被代理人:

1.被代理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代理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被代理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被代理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被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代理人:

1.代理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代理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代理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代理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七、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被代理人(蓋章):_____ 代理人(蓋章):_____

聯繫人(簽字):_______ 聯繫人(簽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8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資金來源:

4、建設地點:

5、工程規模:

6、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定額計價

3、評標方式:綜合評分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編制招標情況報告;

√草擬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有關招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書面回答;

4、對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5、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

6、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代理方向委託方收取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①不含中標人繳納的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信息服務費;

②不含交易服務費;

③不含招投標有形市場場地、設施租賃費;

④不含暗標標底編制費用及抽取黔東南州專家庫外專家評審費及差旅費;

⑤不含公告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50%,餘下費用在確定中標單位併發出中標通知書後2日內支付,逾期按未如期支付數額收取每日8‰的遲延履行違約金。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職務:聯繫電話: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代理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壹式陸份,委託方執貳份,代理方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XXXX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XXXX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㈠ 代理銷售的產品範圍

1.甲方生產的各種型號立體停車設備,詳見產品型號説明。

2.不得單獨使用甲方知識產權,商標,品牌等無形資產的權利。

  ㈡ 代理銷售區域

1.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產品在上海區域的總銷售代理,按一年內不少於3000萬人民幣的業務為代理權。

2.超出此指定區域的項目,乙方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報,獲得批准後,按批准書條款方可執行。

  ㈢ 本代理合同的有效日期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自正式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

3.如雙方同意延續本合同,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以書面形式辦理延續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㈣ 重要約定

1.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必須簽訂保密協議:保密協議未盡事宜按本合同條款執行。

2.為保障設備使用方的權益,保護雲環品牌的長遠發展,乙方所有經辦的銷售合同,必須由甲方與設備購買方或其授權的採購方進行簽署。

3.所有與甲方名義簽署的項目合同,由甲方對設備的使用方負責該工程的技術支持安裝調試及售後服務。

4.如乙方有這方面的能力和條件可以經甲方考察確認後,協商簽訂相關的服務協議

5.甲方所有區域的項目均採取“項目報備制”先到者優先,有能力先成交者優先,判斷項目歸屬的標誌為甲方出具書面的(項目委託代理協議)和(項目授權書),並以項目成交預付款到賬為準。

6. 原則上各區域的總代理不得越區進行銷售,如乙方在其他區域有相應的關係,並獲得購買方的有關具體資料,而此時某區域的總代理尚未獲得信息和有關具體資料,乙方可以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協調獲准後,方可執行,嚴厲禁止惡性競爭。

7.若甲方產品不能滿足或適應購買者或購買方安裝環境的要求,且經過甲方現場論證,乙方可進行其他停車設備製造商的銷售工作和提供廠方需求及客户信息。

  ㈤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提供相關的資料和信息,提供合理數量的產品資料盡力配合乙方開展產品的推廣和銷售工作。

2. 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向乙方指定的銷售人員提供產品知識,業務技能培訓,向乙方指定的技術人員提供設備的安裝施工、調試、操作、維修維護的培訓。

3. 甲方承擔提供廣告資料,培訓、標書製作、技術諮詢發生的相關費用。

4. 甲方應積極進行新品種的開發研製,協助乙方儘可能滿足市場的需要擴大產品的市場份額。

5.甲方必須按供貸合同履行各規定的義務。

  ㈥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保密責任:乙方必須執行簽署的保密協議條款,本合同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後,不得泄密甲方的機密,包括產品知識產權機密和商業機密。

2. 市場信息反饋:乙方應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提供書面的項目進展和落實情況,有關產品的市場信息反饋,包括市場上其它類型和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推銷方式、廣告資料等。

3. 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將本合同中的產品推銷到其它國家。

4. 乙方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銷售政策,利用自身營銷和渠道優勢,以有利於甲方產品在當地業務的順利開展

5. 乙方自行承擔在進行銷售工作中的相關的支出費用,(其中包括辦公、旅差、人員工資福利、人際關係支出、召開,或有關如新聞發佈會、產品推銷會等)。

6. 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在對外洽談業務或聯繫工作時必須遵紀守法,凡涉及法律責任行為的,由乙方負責,遵守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尊重和愛護甲方的聲譽。

  ㈦ 合作方式,價格確定的工作流程

1. 設備採購方(或使用方)需明確以下項目信息

① 停車設計方案:明確設備種類和具體停車位數量

② 技術方案: 明確設備的具體配置,控制和操作方式及其他技術要求。

代理合同 篇10

甲 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 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 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 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 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 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 乙方對甲方送交貨物的空運業務,應及時訂艙、承辦收貨、制單、報檢、裝板、交接等整套手續。

第六條 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存在的貨物數量、質量正負微差數值為: 。

第七條 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的運輸聲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有關文件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或航空保險的,由於承運人及其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為滅損貨物毛重的每公斤人民幣20元。

第九條 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預付改為到付、到付改為預付的,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 小時通知乙方。否則,如貨物在目的港被提取,或因此增加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甲方在貨物出運後因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要求乙方代發電報通知承運人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正式書面委託,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運價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第十二條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的,按 標準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四條 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

第十五條 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以及甲方、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采取拖欠或暫扣運費的手段。

第十七條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