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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房屋合同4篇

在科技技術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還在為寫合同苦惱嗎?其實寫合同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下面是關於房屋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實用】房屋合同4篇

房屋合同 篇1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 家庭住址: 。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 家庭住址: 。

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循《合同法》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宅基房屋買賣相關的事宜,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土地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地面上蓋有的房產所有權轉讓給乙方所有。

二、雙方約定對上述宅基地及房屋轉讓價格: 元人民幣。(大寫: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買方一次性付元整(大寫: ) 人民幣給賣方後,宅基地的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歸買方所有;賣方在收到買方的款項後,應在一個月內將房屋交給買方。

四、賣方保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在買賣之前純屬甲方個人所有,並且保證沒有將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及房屋進行抵押給另外的任何一方,也不存在其他糾紛和債權、債務等各種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買賣交接後因甲方發生在買賣前存在的債權、債務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且按甲方違約處理。同時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五,甲方必須無償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等過户手續,有關過户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六、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處置權、以及因國家動拆遷安置政策帶來的所有權益都是乙方的,與甲方無關;

七、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等其他證件未能辦理前,以本合同為準。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反悔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轉讓款違約金 元人民幣,如有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等部分);

2、如乙方反悔,則以付的定金作為違約金償付給甲方。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補充協議:

十二、為了保證合同的公正性,特別邀請了第三方來共同見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三方證人執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第三方個人資料: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甲方位於新城三組56號建有住房一棟,為了維護甲乙雙方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施工,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1、乙方進户後,應實地勘察,會同施工人員作好安全生產方案,否則條件不成熟不應施工。

2、施工中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否則不得施工,在施工操作中造成意外人身傷害和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參照當地工程水平)甲方不得過份挑剔,如因返工,費用由乙方負擔。

4、工程總施工量 平方米,計人民幣 元,工程完工後一次性付清費用,甲方不得拖欠。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房屋修建者,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房屋承建者,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建築承建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建築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體情況 ,經雙方自願協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簽訂本房屋承建合同,條款如下,共同遵守。

甲方於年月日委託乙方承建其位於的房屋(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共計層(簽訂合同後層數變更,需重新簽訂合同並將已簽訂的原承建合同同時作廢)。

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 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和內容:

四、工程總造價:

五、質量等級:

六、施工過程中的水費、電費(含因澆灌及封頂等發電需要而產生的費用)、建築材料費(特殊情況除外)、因甲方在施工期間變更設計而對乙方產生額外費用等由甲方承擔;

七、施工人員的日常食宿費用自理(根基開挖和每層澆頂除外),施工中所用的機器設備、模板、腳手架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開工日期:承建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驗收。

第 二 條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承包。

1.按施工圖預算加簽證、加政策性調整結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4.按實結算;

5.其他。

如採取全部包乾,金額一般不得調整。但遇設計變更或政策性調整引起設備、材料價格的調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調整合同工程價格。

第 三 條承包價格構成

截至合同簽訂之日協商承建單價為 元/㎡,如需其他施工,如地面磚、室內牆面磚、樓梯磚、房面領條方水工需乙方施工請在工程結頂前告知乙方並寫上施工價格。

第 四 條付款節點及方式

乙方承建甲方的房屋概況如下:承建單價為 元/㎡(此價格勿向外透露),建築面積為 ㎡(建築面積按每層樓外牆範圍計算、樓梯建築計雙倍建築面積),工程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為 : (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

一、待乙方進入現場施工後,甲方應按約定預付合同款項的 %,即 元;若為包工包料工程,須在開工前,甲方應按合同款項的 %,即 元作為工程備料預付款;

二、施工款按層支付,每層澆頂前須支付合同總款項的 %,即 元;

三、房屋結頂前施工款須支付合同總款項的 %,即 元;

四、土建完成後,在進行外牆、內牆粉刷及地面澆築前,需支付合同總款項的 %,即 元;

五、乙方在完成建設工程交付驗收使用時,甲方須按工程款總款項的 95 %完成支付。剩餘 5 %的尾款,自修建完成3個月內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

備註:乙方每次收到貨款後需開具收據給甲方並自己留檔。

第 五 條工程變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設計。如確需變更設計時,必須在該工程施工前進行。在施工期間,若因甲方提出變更設計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窩工、返工、倒運、材料浪費等情況,由甲方全權負責;若因乙方未按照施工要求進行施工建設,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窩工、返工、倒運、材料浪費等情況,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 六 條雙方責任

甲方:

一、負責提供修建場地,保證施工區域的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電路及其他障礙物的清理遷移工作;

二、依照城市規劃及有關規定辦理施工相應的手續,如因手續問題而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三、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和要求供應材料、設備:

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應負責把材料、設備運至場地,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佈置。如施工材料供應不及時,應在天前通知乙方,否則應承擔停工待料損失,並須延工期;如因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問題,而導致事故或其他情況由甲方負責。

2.包工包料工程。經雙方協議商定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根據具體項目的需求,由雙方協定。

四、施工期間,在修建工程全過程有監督和指導義務,有義務糾正乙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為;有義務按照乙方有關工程的安排,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有義務保管好乙方的建築施工工具、器材、管線等物品的完好,如有遺失損壞等,視情況確定應由甲方賠償的額度。

乙方:

一、嚴格按照甲方房屋設計圖紙規定的施工(如有圖紙),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意變更施工內容和降價施工質量要求;

二、負責施工現場佈置、指定電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有義務及時得當的處理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情況,並及時告知甲方;

三、施工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材料,不得隨意破壞浪費,嚴把工程質量關,所有施工內容必須達到合格標準,如出現施工疏忽和質量問題,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四、核定工期為 天,從雙方約定開工日起,乙方須在合同期內保質保量完成全部工程,並儘可能提前完成。

第 七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產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 八條附則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建築設計變更的文件、洽商記錄、會議紀要、以及資料圖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為工地代表;

乙方指定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嚴禁塗改,一經塗改,合同失效;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標籤:房屋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