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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土地租賃合同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薦】土地租賃合同

土地租賃合同1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享有使用權的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該土地的具體情況見附件説明) 畝租給乙方作為生產用地。

二、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曆為準)。本合同期滿後,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三、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等基本設施完整,確保該地的水電設施等能滿足乙方生產經營和生活需要,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方與水電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未盡本條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當於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計算)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帶來的其他損失。

五、乙方可以在該租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廠房等生產、生活需要的建築物,該建築物的所有權歸乙方。

六、乙方可以將本宗土地使用權轉租,但必須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七、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八、本宗土地前 年的租金為 元/平方米, 年租金總計 元,前三年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支付 元給甲方,餘下的 元由甲方在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後幾年的租金根據市場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如逾期交納租金,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加付相當於當期銀行存款利率的利息。

九、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甲方如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甲方對該宗土地的使用權負有瑕疵擔保義務,即須確保對該宗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權,如果因為該宗土地的權屬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如果因政府政策或第三人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相關補償或賠償金優先用於補償乙方損失,補償範圍和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雙方認同的價格評估部門確定,餘下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分配。

十二、本合同終止後,如果雙方不再續訂合同,乙方在該宗土地上的建築物的處置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則由甲方受領並向乙方支付按市場價折舊後的對價。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享有使用權的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新菜園和竹頭坑的土地租給乙方作為生產用地。

二、租賃期限為壹年,從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協議租賃地1:新菜園,東界為道路,南鄰曾典祥,西鄰曾友凡,北界為道路。

本協議租賃地2:竹頭坑,東鄰姜偉香,南鄰曾理凡,西鄰曾慶山,北鄰曾柏凡。

四、土地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土地租賃合同書土地租賃費共計人民幣120.00元整,大寫壹佰貳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賃費。

五、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當於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計算)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帶來的其他損失。

六、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出租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該租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廠房等生產、生活需要的建築物。

八、乙方不可將承租的土地轉包,轉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轉。

九、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收租憑證。

十、本協議生效後,國家對該宗土地的扶持資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屆滿後,本協議租地內的附作物應處理乾淨。

十二、該宗土地本屆租用期滿後,按照國家政策,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商定租賃費標準,但乙方有優先續承租權。

十三、在承租期間,如遇國家徵用土地,則土地安置補償費歸甲方所有;附屬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同時按照徵用土地實際面積,乙方減少相應土地的承租費。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3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陳明(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因乙方生產需要,佔用甲方的承包地,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土地租賃合同:

一、甲方願將承包的位於唐河縣城郊鄉大張莊村大張莊張北組村東邊段永懷土地南邊土地(東西長米,南北寬米,共畝)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二、土地每畝每年租賃價格元。

三、租期一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土地用用用途:僅限於放置預製板。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上述土地上鋪設石子、河沙、不得硬化土地表面,並且不得在上面修建臨時或永久性建築。

五、甲方需自用時,可隨時收回上述土地,乙方應無條件退還。

六、甲方需要回收土地時,乙方應騰空土地上所有物品,保證乙方能夠耕種土地。

七、如甲方要求退還土地乙方拒不退還或收回土地時乙方不騰空土地上的物品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數額為捌拾萬元。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決不反悔。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訂

土地租賃合同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户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租賃土地範圍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積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

租賃開始時間為_____年____月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月___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甲方無條件延長租期;租賃費按年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及租賃保證金

本協議租金實行年支付制,租金按平方米摺合為畝數,每畝每年租金為_____元,租金總額(大寫)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租地保證金在簽訂協議的同時,一次性繳納租地保證金____萬元整(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押金及租金。

2、協議簽訂後三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5、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係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臨時性建築物、以保證生產需要。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和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押金及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後,重新協商。

5、乙方在租地使用期間,必須保持場地平整,不得出現堆積及揚塵,影響村莊形象,給村民帶來不必要的污染因素,在使用結束,解除租賃協議前五天,必須整平全部場地,並清理遺留的現場垃圾等事宜.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後。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按滯交金額每天交___%滯納金,超過30天的仍未交齊,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八條:爭議解決

(一)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解決。協議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因違約引起訴訟,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需承擔守約方因提起訴訟所發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調查費、評估鑑定費等相關費用。

第九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區鎮鑑證機關各一份。

出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於 (詳見《土地使用證》附件),面積為 平方米(合 畝),其宗地位置與四址範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為 .乙方承租後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後,向 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 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 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

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 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為百分之 .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後到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後,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築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後承租方新建建築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 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註銷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 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 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國土資源局審核和 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於年 月 日在 簽訂。

第十八條 本合同為打印版本,除簽字蓋章部分外,其他手寫內容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電傳: 電傳: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户名稱: 帳户名稱:

帳號: 帳號:

土地租賃合同6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東盟花卉博覽園場地從事花卉生產及經營事宜,雙方達成以下合同,土地租賃合同書。

一、 甲方同意將在東盟花卉博覽園_________號地塊出租給乙方,用於花卉生產及經營,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行業。

二、 租賃地塊四至界線

東以 為界,南以 為界,西以 為界,北以 為界。具體座標見附圖。

三、 面積

本協議租賃土地面積共 畝( 平方米)。土地測量以四至道路中線為界。

四、 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租金

1.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如下:

(1)自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為免租期;

(2)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為租金優惠期,每畝租金為 元/年。

(3)自20xx年9月1日起,每畝租金基礎為 元/年,按每5年遞增10%。

2.租金實行一年一付,先交後用制,每年於7月1 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租金,以現金或銀行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

3.乙方到期不能支付甲方足額租金的,則甲方按未交部分,每天收取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乙方超期60天不能足額繳清租金和違約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限定乙方在30天內清理場地物產,超期不清理的物產歸甲方所有。

六、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水、用電、物業、環保、經營管理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這些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雙方共同遵守。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對園區進行管理,維護並改善園區的整體形象,包括:對經營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園區經營管理及質量控制;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對園區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園區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園區的公共區域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7.做好園區的整體廣告宣傳和策劃推廣工作,擴大園區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和責任。

3.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物業管理、推廣安排、促銷安排,合同範本《土地租賃合同書》。

4.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生產經營而產生的各項税費。

5.愛護併合理使用園區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租給第三人或與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嚴格按照本合同有關條款辦理。

8.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整個園區內外及所有建築物外部(除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自有房屋內部)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10.負責租用土地內的規劃(須報園區統一審批)、建設和報建手續工作(乙方土地規劃設計要通過甲方審核批准後方能建設)。

11.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的用途。

12.乙方接受甲方的規劃調整(以不超過乙方租賃面積的10%為限),甲方的規劃調整需要佔用乙方租賃地塊的,乙方無條件退出需要佔用的土地。調整出的土地面積從調整之日起免計乙方租金。

13.如違反規章制度或物業管理,接受甲方處罰。

14.乙方負責保管好園區內自己的財物、養護本方的苗木。甲方不負責乙方租賃場地內財物及產品的保管責任。

15.每月7日和21日,乙方親自到園區辦公室(南寧市江南區吳圩鎮淥村東盟花卉博覽園園區內)領取園區v發佈的有關通知、通告、文告或其他與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紙質文本資料,逾期不領視同乙方默認簽收。

八、其他條款

1.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設保證金每畝600元,乙方按時進場生產經營,並滿足下列協議條款後,於免租期滿之日起抵充乙方的租金,若不按要求開展經營活動的,保證金按以下有關條款進行處置。

2.乙方還需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證金200元/畝,在合同解除並辦清所有清場手續後,由甲方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無息退還給乙方。

3.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對承租地進行規劃,報經甲方同意實施。合同簽訂後20天內,乙方必須進場建設。

4.合同簽訂後100天內乙方必須在承租地內種植或有效利用場地達到承租土地的80%以上。

5.如果在合同簽訂後180天內乙方種植面積達不到報請甲方批准規劃80%的,甲方有權收回未使用的土地,甲方退回已種植部分的建設保證金,其餘部分不退,用作補償甲方的租金損失;如果在合同簽訂後180天內種植面積達不到甲方批准規劃的20%的,甲方有權終止土地租賃合同,已經交納的保證金全額不退,用作補償甲方的租金損失。

6. 乙方使用的水費、電費以及物業管理費按市場價執行。物業管理辦法由甲方依法律法規另行制定,雙方共同遵守。

九、合同中止

1.如因國家徵用該土地,徵地補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租賃土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其餘歸甲方或原土地主所有,本協議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土地轉租。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轉租本地塊。兩年後,若乙方因本方原因需要轉租地塊的,必須向甲方申請辦理過户手續,並由乙方交納相當於涉事地塊當年全年土地租金給甲方作為補償。違反此規定者視同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收回土地。

3.本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十、解除條件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乙方應按照租用土地當年租金的兩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1)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或逾期進場建設,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逾期60天未足額支付租金、違約金、保證金和水費、電費、物業費等費用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累計100天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5)生產經營期間讓土地荒廢半年以上的。

(6)合同簽訂後180天內種植面積達不到20%的。

(7)不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累計達到三次的。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9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方可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退回預收的未實際使用期間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按銀行當年利率為計算基數的利息。

3.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30天內清理場地物產並交回土地,逾期不交回土地及清理地面附着物的,乙方應按當年租金標準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清理的物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單方收回土地。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天災、國家政策不允許),使場地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補充與附件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面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附件

租賃地塊示意圖。

十四、爭議解決辦法

如一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指定通訊地址、電話、郵箱(如變更需在變更後5天內書面通知甲方):

土地租賃合同7

甲方:_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第三村民組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的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建磚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計______畝。

三、租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______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後乙方先預付甲方______年租金計______元作為履約定金,此款先用來分年衝抵簽約後前______年的租金,從第______年起租金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產的產品參照市場價格抵頂,適用何種方式支付由甲方選擇。

六、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築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項目、礦業開發等情形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粘土磚瓦生產的以及磚廠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______%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____公證處一份,______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自公證之日生效。

附:1、平面圖一份;

2、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督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方代表烏蘇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範圍內的土地,乙方只有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地下資源、埋藏物等均不屬於乙方使用範圍。

第二章租賃的土地、期限,租賃金

第三條甲方將位於烏蘇市鄉(鎮)處畝國有土地租賃給乙方進行耕種經營,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土地租賃使用年限為30年,從20_年1月日起到20xx年1月30日止。

第五條乙方在租賃20_年1月至20_年1月免交租賃費,

20_年1月至20_年1月每年每畝上交租賃費元。

20_年1月至20xx年1月每年每畝上交租賃費元;

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每年每畝上交租賃費元。

租賃費在當年12月30日前交清一年的租賃金。

第三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甲方根據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權限給乙方實地丈量、核實土地租賃位置和麪積。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按期限、規劃進行土地經營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驗收合格甲方依法予以確權勘界,確定土地經營面積,註冊登記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八條甲方有權按時如數向乙方收取租賃金,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害租賃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第十條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租賃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租賃合同。因社會公益事業和國家、地方重點工程需佔用土地的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0天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交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甲方有義務協調乙方因租賃土地界線而產生的矛盾糾紛,如因甲方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甲方無故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三條甲方享有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第二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優先足量灌溉土地的用水,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土地灌溉用水權,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必須把電的線路架到打井的地方,所有費用由

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乙方如需用地下水時,甲方負責把打井的一切手續辦齊,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灌溉土地。如造成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第十七第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十八條如乙方植樹經甲方確認的植樹面積不收土地租賃費,植樹費用乙方自理,林木收益權歸乙方所有。

第十九條乙方使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進行違法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乙方可以將租賃的國家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轉租、轉讓。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租賃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在24小時內將災害情況上報甲方,在3日內向甲方提交減免租賃費的書面申請報告,依據市人民政府確認的損失額度,按比例減免應繳的租賃費。

第17條本合同在租賃期間,可依照法律規定,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時須依法進行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租賃期滿後,乙方如不再繼續租賃,其農田基礎設施及地面附着物、構築物設施,登記造冊無償歸乙方所有,並辦理註銷登記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手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需繼續租賃該土地,須在到期前90日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租賃,並經雙方協商重新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提出申請,視為不再繼續租賃,甲方可直接另行租賃。

第二十五條租賃期滿後,乙方返還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種植能力。

第二十六條本着節約水資源,提高農業經濟效益的原則,乙方必須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達的農業新技術推廣任務。

第四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第二十八條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租賃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九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嚴重影響到了一方的權益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直接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自批准之日起連續兩年未經營的視為乙方自願解除租賃合同無償向甲方交回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另行發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由承擔。

第三十三條乙方不能按期繳納租賃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逾期不交每月按應收總額3‰收取滯納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可以改變土地用途將土地轉租、轉讓。

第三十五條乙方如無故終止合同,其租賃土地上的一切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三十六條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賠償損失,並按《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合同所在地鄉(場)鎮根據《烏蘇市國有土地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烏政辦[20_]41號)行使以下權利和義務:

(一)受市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對本行行政轄區內的農村國有土地租賃金的收繳工作。

(二)嚴格執行市、鄉(場)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本行政轄區內農村國有土地的路、林、渠、水、田以及居民點等規劃建設情況。

(三)保護土地租賃者的合法權益,與市國土資源局處理本行政轄區內村民與土地租賃者的土地糾紛。

(四)督促落實本行政轄區內農村國有土地租賃者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達的植樹造林、農業新技術推廣等各項任務,並做好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原合同一律廢止。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鄉(鎮)國土資源所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合理利用空閒房屋及土地,甲方願意在社區居委會的房屋及土地出租,乙方自願承租。雙方根據棗陽市有關房產管理規定,經過友好協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棗陽市襄陽路糧站東邊院內的門面貳樓房屋,壹樓西邊兩間門面房、壹間門衞房及院內車間叁棟,倉庫壹棟和土地及所有附屬物租給乙方做工廠使用。

二、院內面積 ,租期 年,從 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

三、院內的規劃、綠化由乙方負責,乙方在租賃期間投資的設備由乙方支付。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在所租土地上施工建設。若有自建設施合同期滿乙方拆除。甲方概不負責。

四、乙方每年繳納租金支票,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五、所有因租賃所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期間門面房樓頂、車間、倉庫若有自然損壞,如漏水等,均由乙方負責管理維修。

七、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乙方若出現的一切安全和經濟責任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八、合同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續約。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提請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限內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內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10、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法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有權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合同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費用。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5、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6、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租賃費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產生影響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應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土地租賃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師傅搞網站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東大河村東側河灘地畝。每畝___元。共計___元,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時間為___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賃費,以後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楊樹___棵,每棵___元,共計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鴨棚___間,每間多少元共計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賃期間,乙方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八、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後果由造成方負責。

十、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坡地租賃給租賃方農業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狀況

1、地名、

2、面積、畝(見附圖勾圖紅線範圍)

二、租賃期限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本合同。

三、租賃用途

用於農業及相關產業的開發使用。

四、交款方式及時間

1、年租金、年租金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土地上修路進入種植基地,修路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公里約一公里,摺合人民幣_____元整,公路修好可以通行後,視為乙方已支付甲方十年租金。

五、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A、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B、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C、確保乙方和甲方在道路、水源等資源的共享,創造條件為租賃方提供正常生產經營服務。

六、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A、乙方有經營自主權。

B、乙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C、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D、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國家徵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七、租賃期間其他情形

1、若發生他人主張權利或阻礙影響乙方在租賃範圍正常經營,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種植或經營的,應由發包方負責處理,造成乙方當年種植面積損失的,由甲方按時間損失面積每年每畝八百元的收益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並且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承租期間若是發生土地使用權屬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八、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萬

十、雙方若有爭議,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未盡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十一、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甲方)簽字:租賃方(乙方)簽字: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

雙方身份證複印件、租賃土地農林局相關文件及附圖

土地租賃合同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表示願意將自有的部份土地租賃給乙方作發展藥材使用,具體事項如下:

一、租賃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租用方式:每畝按陸XX租用(600.00元)整。

三、付款方式:________年一付。

乙方在使用期間甲方無任何理由拒絕或終止租賃,

四、違約責任:

乙方在使用期內造若造成損失,甲方將按每畝違約金叁萬元付給乙方。成平方地塊界線有損,將及時修復,若造成糾紛或損失,乙方將付給甲方每畝伍仟元的違約金。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六、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14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

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第三村民組所有的,位於*****的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建磚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至河溝西側的山道;南至防風林帶;西至由東側邊界向西300米一線處;北至由南側邊界向北300米一線處。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

及荒山共計100畝。

三、租期為 年,自200 年月日始至200 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 元,共計人民幣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後乙方先預付甲方兩年租金計 元作為履約定金,此款先用來分年衝抵簽約後前兩年的租金,從第三年起租金於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

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產的產品參照市場價格抵頂,適用何種方式支付由甲方選擇。

六、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

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築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

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項目、礦業開發等情形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粘土磚瓦生產的以及磚廠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

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五十萬;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

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自公證之日生效。

附:1、平面圖一份;2、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督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互不受損,保持良好合作關係,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簽訂本合同。

二、合同條款:

(一)甲方:

1、甲方給乙方提供養殖場房屋地、土地、水源、電源、網絡及養殖場必備的生活、生產、管理設備,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改造要求,將場內所需改造生產設備一次性改造完畢並保證質量。(見附件明細2)

3、甲方承擔因自然災害造成的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的損失。

4、甲方承擔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隨着時間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損失。

5、甲方承擔養殖場對外的所有繳税資金及排污物引起的村民糾紛。

6、甲方負責無償解決因養殖場房屋、土地使用權問題造成的一切糾紛、矛盾等事件,此事件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7、甲方以本人的名譽無償給乙方爭取購買種兔、飼料、藥品及其他設備時應享有的國家、省級、市級、縣級、鄉鎮、村委及其他部門給予養殖户的政策補貼資金,補貼資金的享有權歸屬乙方。

8、甲方不得在租賃合同未到期限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人員,乙方擁有養殖場最先租賃權。

9、甲方負責對場地房屋按要求改裝水、電、門、窗等,達到乙方要求。

10、乙方對養殖場地的所有改造所發生費用由甲方以享有的國家、省級、市級、縣級、鄉鎮、村委及其他部門給予養殖户的政策補貼資金方式支付,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所有發生費用。

(二)乙方:

1、乙方承擔養殖場內所有財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財物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擔養殖生產過程中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用。

3、乙方承擔購買生產過程中所需其他設備物品的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4、乙方承擔種兔、飼料、藥品、水、電、網絡、人員及生活等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5、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日期付給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7、乙方在進場後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譽等),所有權歸屬乙方。

三、補充條款:

1、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結束時停止租賃,須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為:對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剩餘租賃期租金總額的50%,如雙方租賃到期後不再租賃,須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準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合同條款履行期間增加其他附加條件。

四、其他條款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溝通、協定。

五、租金付款約定:

1、養殖場籠位租金按照xx元/個/年進行計算,養殖場共計籠位個,每年養殖場租金為:xx元/個/年X個=xx元/年,場地土地租金畝X元/畝/年,即為每年乙方須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合計:xxxxx元。

2、租賃時間不滿1年的按月進行計算,即xxxx元÷12個月=xx元/月。

3、本租金為乙方應該付給甲方的所有金額,沒有其他任何附加費用。

4、乙方於每xx年xx月xx日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甲方保證不在其他時間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雙方友好協商第一年的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為xxx元(大寫:),以後每年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為xxxx元(大寫:)

六、合同有效日期: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效日期為年。從xx年xx月xx日開始至xx年xx月xx日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七、簽訂合同雙方: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八、證明人簽字蓋章:

公證日期:____________

標籤:租賃 合同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