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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貿易合同彙總9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貿易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貿易合同彙總9篇

貿易合同 篇1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xxxxx有限公司採購合同

採購方(甲方):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合同編號:xxxxxxxxxxx 供 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xxxxxxxxxxxxxxxxx 簽訂時間:xxxxxxxxxx

第二條 質量標準:乙方保證所提供產品的質量達到國家行業標準要求或甲方提出的技術條件標準要求。如發現假冒,則甲方所承擔的損失由乙方雙倍賠償並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乙方對所供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乙方承諾所供產品自甲方驗收合格日起三包期為 xxxx 年,乙方所供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保證在24小時內給予解決好,否則甲方可自行搶修,乙方承擔由其產品質量所引起的一切損失。在質保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供方應無條件維修或更換。

第四條 交貨時間、地點及延期交貨的責任:本合同一旦生效,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xxxxx天內將以上“第一條”內容裏甲方所採購的產品全部送至甲方生產車間。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交貨期延遲。

第五條 運輸方式、貨物保險:汽運() 鐵路()航空(),費用由乙方承擔;貨物在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前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隨即必備品、配件:乙方提供所供產品的説明書、檢驗報告、合格證等。 第七條 結算方式:貨預付款30%,發貨前付清其餘款。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生效變更及解除: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認可,方可生效。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雙方約定——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所採購乙方的產品暫時無法使用,乙方應原價退貨或調換其他甲方可使用的產品。

貿易合同 篇2

(一)申請合同變更的條件:

1、經營企業和加工企業已取得海關核發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2、經營企業已簽訂加工貿易變更合同;

3、申請變更的加工貿易合同已由商務部門審核批准;

4、合同的變更應在原合同的有效期內。

(二)申請變更時應提交的文件:

1、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有效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變更證明》;

2、經營企業簽訂的加工貿易變更合同;

3、海關核發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4、合同變更申請書;

5、《加工合同備案申請表》、《進口料件備案申請表》、《加工出口成品備案表》、《單耗備案申請表》(填寫變更部分);

6、經預錄入的“企業加工合同備案呈報表”(變更部分);

7、為確定變更後的單耗和損耗率所需的資料;

8、海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三)辦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請人向海關遞交材料。海關受理後進行初審。

2、海關審核

海關根據規定審核企業的加工貿易變更合同和各項資料是否符合國家和海關的有關規定。

3、變更台賬

經海關審核通過的合同,需到中國銀行設變更銀行保證金台賬(aa類企業的所有合同,a、b類企業變更後不超過一萬美元的合同除外)。

4、核發手冊

按規定已變更銀行保證金台賬或不需變更台賬的合同,由主管海關核發變更後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企業憑以辦理加工貿易貨物的進出口手續。

(四)辦理時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書》起二十個工作日內。

貿易合同 篇3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風險共擔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合 同 説 明

一、 本合同中所稱“產品”係指由甲方生產並以***註冊商標銷售的商品。

二、本合同中所稱“地區”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區域。

三、有關本合同之所有條款均為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其特許經營權。

四、本合同中甲乙雙方在法律和財務上均為各自獨立的法人或組織、個人,互相之間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本合同給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於給予特許經營的權利和權力.本合同不產生其他任何關係,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協議或法律關係約束。特別是,本合同並不構成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理、代表、僱員或合夥人。

第二章 授 權 説 明

五、甲方特許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市__開設銷售點。銷售點由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承擔責任.銷售點區域範圍內(以下簡稱特許經營區域),銷售甲方生產的***品牌產品.特許銷售期間為__年__月__日始至__年__月__日止.特許銷售期滿前六十天,乙方可根據其銷售情況以書面形式提出續約的申請,甲方將根據乙方在上一年內銷售業績與專櫃發展數量決定是否與其續約。

六、 未經甲方准許,乙方不得私自將特許經營權轉給第三方。違者將被追究違約責任,且轉讓無效,由此產生一切損失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七、 在本協議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授予特許經營權的專賣店或專櫃出售非甲方生產或代理的產品。

第三章 經 營 場 所

八、 乙方應當提供具有合法使用權的獨立店鋪或商場營業區域,在甲方派人員考察符合經營該產品後,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提供場地使用證明的複印件.如因場地原因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 乙方提供之經營場地(包括專櫃面積)的實用面積,必須按甲方制定之標準執行.

十、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經營場地表示同意後,甲方將在15個工作日內提供設計效果圖和裝修方案,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施工費用概由乙方承擔,其有形財產的產權屬乙方。

十一、乙方必須在授權經營區域內,簽約後於____年____月___日前開設專賣店或專櫃,面積 平方米。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二、乙方在經營期內不得銷售與***品牌無關的任何產品、不得做假帳、不得竄貨等。如違反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同時扣除乙方50%的貨品保證金。

第四章 經 營 人 員 及 培 訓

十三、乙方應根據甲方提出的標準選擇錄用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店內員工數必須符合甲方公司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

十四、乙方開業前,應按甲方要求配備統一的電腦管理軟件,以實時向甲方傳達銷售情況,乙方按照市場流向建立客户檔案,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

十五、甲方定期派人員對乙方的日常業務提供支持,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提出整改建議,對所有的改進建議,乙方要認真改進。

第五章 供 貨 條 件 及 管 理

十六、押金

為確保品牌的聲譽及該品牌特許經營的銷售權,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品牌押金萬元整。本合同終止後十天內將押金退還乙方。

十七、乙方根據貨品吊牌價的**%(含税)進行訂貨,新品首次發貨享受100%退換貨的權利,補貨買斷(包括所補款式的首次發貨的相同色碼貨品)。合同期間乙方承擔所有的經濟費用。對甲方提供的軟性歐式道具乙方以元/月的租金形式租用,甲方負責定期更換新式道具,甲方負責計劃每年***品牌的營銷方案。

十八、貨品價格

乙方經營過程中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價格,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打折或超過最高零售價進行銷售。乙方銷售必須根據甲方全國統一行為(包括正常銷售與推廣特賣),如出現違反前述情形,甲方可根據情節輕重扣除乙方保證金.

十九、乙方收到委託甲方付運的貨物時,必須二人以上啟封並當場清點檢驗,若有差錯須於收到貨物的次日向甲方書面提出,短缺通知須有二人以上當事人簽名,並由特許商簽名或加蓋公章。如未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按發貨清單計算。

第六章 退 貨、換 貨

二十、 乙方在每次收到貨品後的 7 天內提出退回次品,或純屬甲方產品質量出現問題而造成的退貨項目及數量,經甲方核准後才可進行退貨。

二十一、調貨指令由甲方發出,甲方進行調貨時,乙方必須完全配合。

二十二、乙方應保證返還的貨品完好無損,不影響第二次銷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品損壞、短少、遺失的,乙方應按該貨品吊牌價的30%向甲方賠償。

二十三、此章節詳細內容按甲方制定的退換貨規則執行。

第七章 營 銷 及 品 牌 推 廣

二十八、乙方在特許銷售及宣傳甲方的系列產品時,必須維護甲方的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和產品形象,同時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充分維護***註冊商標的權利。不得偽造、變造甲方所特許的品牌商品.如出現前述情形,乙方除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外,還應支付甲方年銷售總額的5%的賠償金。甲方可同時取消特許經營權。

二十九、乙方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的店堂廣告、櫥窗設計、招貼、宣傳品以及其它媒介上的商標,應當與甲方所提供的***標準商標式樣的漢字、文體、圖案相一致,不得擅自改變、扭曲,但可以同比例的放大或縮小。乙方超出甲方允許範圍的廣告宣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三十、甲方每年負責策劃一些大型的促銷活動,並通知乙方參加。

第八章 第 三 者 責 任

三十一、乙方將對因經營而對第三者造成的一切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及合同責任負責。

三十二、乙方同意賠償甲方因上述責任而可能遭致的任何損失。

三十三、乙方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第三者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第九章 合同的續約及終止

三十四、合同續約

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三十五、合同終止

1. 合同履行期屆滿。

2. 乙方由於自身原因連續七天或累計十五天中斷銷售商品時。

3. 簽署本合同後 15 天內,乙方仍沒有開店或未能按合同計劃內開店的。

4. 乙方經營中有違法行為,損害了甲方的商業形象或商業信譽。

5. 法院、政府部門命令乙方停止營業。

6. 乙方向除本合同當事人外的他人泄露甲方商業祕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經營管理技術等任何書面資料。

7.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三十六、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標識及包裝,返還由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材料及未售商品。

第十一章 違 約 責 任

三十七、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10%—10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實際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餘額部分.

第十二章 合同爭議的處理及其它事宜

三十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按法定程序解決。

三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對本合同的修改,可由雙方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四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貿易合同 篇4

第一條:貨物名稱及規格

山水圖案陶瓷日常用水杯(口徑:80mm_80mm)

第二條:商品品質

正宗中國景德鎮陶瓷水杯,含氧化鈣4。5%、氧化鋅3%、氧化鉀7。5%、石英30%、氧化鋁4。2%、礦化物硼酸50。8%,經780℃—850℃燒製而成。根據美國FDA對陶瓷器中鉛、錫檢出量的限定,小空心製品的鉛為2。0mg/L,錫為0。5mg/L;其中杯的鉛含量為0。5mg/L,錫含量為0。5mg/L。我們生產的水杯的鉛含量為0。45mg/L,錫含量為0。38mg/L。(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後的12個月。如果交貨品質低於合同規定的1%,則合同價格折讓1%;低於合同規定1%以上者,則加大折扣比例。參見附件中1——水杯照片)

第三條:商品數量

單位:套(set) 數量:1000000

第四條:商品包裝

用紙箱包裝(內有防碎裝置),每箱100套

注:具體運輸標誌參見附件中2

第五條:商品單價及總價值

每套2。5美元FOB上海,共計2500000美元

第六條:運輸

①班輪運輸,一次性運輸,不允許分批裝運或者轉運

裝運港:中國上海;目的港:美國洛杉磯

裝運時間:20__年__月__日到20__年__月__日

②裝運通知:

賣方在約定的裝運期開始以前30天(即11月25日)向買方發出貨物備妥通知,以便買方及時派船接貨。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美國日用百貨公司。

③收貨人:美國日用百貨公司國際貿易負責人Mr Smith

④裝運期限: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60天

⑤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七條:保險

裝船後,由買方投保至目的港,且投保ICC(A)

交貨條件:到達目的港後,買方負責人查看提單無誤後正式交貨

第八條:支付方式

貨到後,買方驗貨,確認收貨後,信用證支付

付款條件:

①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賣方對運貨船抵達後由於未能按期將貨物運交裝運港口而造成的誤船或滯留裝運應承擔責任。

c。在貨物裝運之前,賣方應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與風險,而在貨物裝運之後,貨物的全部費用則由買方承擔。

②到岸價條款(不包括保險):

賣方在裝運時間內應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得轉運。合同貨物不得交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旗之船舶運輸。

第九條:商品檢驗

雙方同意以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所簽發的'品質/數量檢驗證書做為信用證項下議付單據的一部分。買主有權對對貨物進行復檢,複檢費由買方承擔。如發現品質與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但需提供經賣方同意的公正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索賠期限為貨物到達目的港的90天內。

第十條:違約金與定金

雙方約定,買方先預付定金500000美元,餘款在貨物到達是一併支付。如果賣方無法按照約定時間交貨,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需向買方支付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異議與索賠

在貨物到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洛杉磯海關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驗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任何責任。關於質量,賣方保證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則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洛杉磯商品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償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因素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5天內賣方應用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頒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説明出事地點,作為證據。然而,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

第十三條: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或有關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以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應提交國際商會仲裁院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本合同由雙方簽署,中英文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四條: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然而,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7天的天數應按7天算。若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內遲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第十三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 買方:

第十四條:備註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三天後(即12月4日)生效

經買方確認並同意 經賣方確認並同意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貿易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

(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是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與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與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 購方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報掛號: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簽字:_______ 購方簽字:__

貿易合同 篇6

賣 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 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

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__(蓋章)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貿易合同 篇7

國際貿易貨物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 一份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主要由約首、正文和約尾三部分組成法。

約首包括合同的名稱、編號、締約日期、締約地點、締約雙方的名稱、地址及合同序言等法。

正文是合同的主體部分,包括各項交易條件及有關條款,如商品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包裝、單價與總值、運貨期限、運貨地點、支付、保險、商品檢驗、仲裁、不可抗力等法。商此外,根據情況需要可加列:保值條款、價格調整條款、溢短裝條款、合同的法律使用條款等法。

約尾是合同的結束部分,包括合同的份數、附件、使用文字及其效力、合同的生效日期與雙方的簽字等法。以下是國際貿易貨物買賣合同主要條款簡述:

1、貨物的品質規格條款

貨物的品質規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內在質量與外觀形態法。商品質條款的主要內容是品名、規格或牌名法。商合同中規定品質規格的方法有兩 種:憑樣品和憑文字與圖樣法。商在憑樣品確定商品品質的合同中,賣方要承擔貨物品質必須同樣品完全一致的責任法。商為避免發生爭議,合同中應註明“品質與 樣品大致相同”法。商憑樣品成交適用於從外觀上即可確定商品品質的交易法。商憑文字與圖樣的買賣包括憑規格、等級或標準的買賣,憑説明書的買賣以及憑商 標、牌號或產地的買賣法。商對於附有圖樣、説明書的合同要註明圖樣、説明書的法律效力法。

2、貨物的數量條款

數量條款的主要內容是交貨數量、計量單位與計量方法法。商制定數量條款時應注意明確計量單位和度量衡制度法。商在數量方面,合同通常規 定有“約數”,但對“約數”的解釋容易發生爭議,故應在合同中增訂“溢短裝條款”,明確規定溢短裝幅度,如“東北大米500公噸,溢短裝3%”,同時規定 溢短裝的作價方法。

3、貨物的包裝條款

包裝是指為了有效地保護商品的數量完整和質量要求,把貨物裝進適當的容器法。商包裝條款的主要內容有:包裝方式、規格、包裝材料、費用和運輸標誌法。商制定包裝條款要明確包裝的材料、造型和規格,不應使用“適合海運包裝”、“標準出口包裝”等含義不清的詞句法。

4、貨物的價格條款

價格條款的主要內容有:每一計量單位的價格金額、計價貨幣、指定交貨地點、貿易術語與商品的作價方法等法。商為防止商品價格受匯率波動的影響,在合同中還可以增訂黃金或外匯保值條款,明確規定在計價貨幣幣值發生變動時,價格應作相應調整法。

5、貨物的裝運條款

裝運條款的主要內容是:裝運時間、運輸方式、裝運地與目的地、裝運方式以裝運通知法。商根據不同的貿易術語,裝運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所以應該依照貿易術語來確定裝運條款法。商如果合同中定有選擇港,則應定明增加的運費、附加費用應由誰承擔法。

6、貨物的保險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中的保險是指進出口商按照一定險別向保險公司投保並交納保險費,以便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損失時,從保險公司得到經濟上的 補償法。商保險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確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險費,投保險別和保險條款法。商在國際貨物買賣中,保險責任與費用的分擔由當事人選擇的貿易術語決 定,因此投保何種險別以及雙方對於保險有何特殊要求都應在合同中定明法。商此外,雙方應在合同中定明所採用的保險條款名稱,如是採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 貨物保險條款,還是倫敦保險業協會的協會貨物險條款以及其制定或修改日期、投保險別、保險費率等法。

7、貨物的支付條款

支付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時間和地點法。商支付手段有貨幣和匯票,主要是匯票法。商付款方式可以分為兩種,一種 是不由銀行提供信用,但通過銀行代為辦理,如直接付款和託收;另一種是由銀行提供信用,如信用證法。商支付時間通常按交貨與付款先後,可分為預付款、即期 付款與延期付款法。商付款地點即為付款人或其指定銀行所在地法。

8、貨物的檢驗條款

商品檢驗指由商品檢驗機關對進出口商品的品質、數量、重量、包裝、標記、產地、殘損等進行查驗分析與公證鑑定,並出具檢驗證明法。商檢 驗條例主要內容包括:檢驗機構、檢驗權與複驗權、檢驗與複驗的時間與地點、檢驗標準與方法以及檢驗證書法。商在國際貿易中,檢驗機構主要有官方檢驗機構、 產品的生產或使用部門設立的檢驗機構、由私人或同業協會開設的公證、鑑定行法。商檢驗權與複驗權的歸屬,以及檢驗與複驗的時間、地點,在國際貨物買賣中, 通常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法。商檢驗的標準和方法,在國際貿易實踐中,通常採用以下方法:按買賣雙方商定的標準方法、按生產國的標準和方法、按進口國的標 準和方法、按國際標準或國際習慣的方法法。商檢驗證書是檢驗機構出具的證明商品品質數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書面文件,是買賣雙方交接貨物,議付貨款並據 以進行索賠的重要法律文件法。商應按照合同的具體約定出具符合合同要求或某些國家特殊法律規定的檢驗證書法。

9、不可抗力條款

不可抗力條款是指合同訂立以後發生的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 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責任,而對方無權要求賠償法。商一般來説,不可抗力來自兩個方面;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法。商前者如水災、旱災、地震、海 嘯、泥石流等,後者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等法。商不可抗力是一個有確切涵義的法律概念,並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可構成不可抗力法。商有時當事人在 合同中改變了不可抗力概念通常的含義,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定明雙方公認的不可抗力事故法。

10、仲裁條款

仲裁條款是雙方當事人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第三者進行裁決的意思表示法。商仲裁條款的主要內容有:仲裁機構、適用的仲裁程序規則、仲裁地點 及裁決效力法。商在國際貿易實踐中,仲裁機構、仲裁地點都由雙方約定產生,仲裁程序規則一般由選擇的仲裁機構決定,仲裁裁決的效力一般是一次性的、終局 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凡訂有仲裁協議的雙方,不得向法院提起訴訟法。

11、法律適用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在營業地分處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訂立的,由於各國政治、經濟、法律制度不同,就產生了法律衝突和法律適用問題法。商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宣佈合同適用哪國的法律法。

貿易合同 篇8

甲方為: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乙方為: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第一條 貿易內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於生產的__型機械__台,以及各種其他輔助機械設備,並同時提供各類機械設備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備用件,以及在生產過程中各種必需的測試儀器。具體的各類機械設備、測試儀器、附、配件、備用件之型號、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包裝要求、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設備進口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所生產的部分產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經雙方協商,用__工廠生產的__商品來償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具體的償付商品的名稱、數量、價格、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償商品供貨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設備進口合同與補償商品供貨合同可合併為補償貿易購銷合同(見附件)。

  第二條 支付條件與方式

由甲乙雙方對開信用證,即由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來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當乙方支付的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其差額部分由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到期前匯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是基於乙方按規定開出限期信用證及按規定預付貨款。乙方保證按規定開出信用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 償付期限

甲方用__年零__個月,分月和商品償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償還日期自第一批機械設備到貨後約__個月後開始,原則上每月償還的金額是全部機械設備價款的__分之__。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需在__個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機械設備價款期間,乙方應按本協議項下的有關補償商品合同的規定,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足額、限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四條 計價貨幣和作價標準

雙方商品均用___幣計價。乙方提供的全部機械設備及所有儀器、附配件用___幣作價,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則按簽訂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基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___幣的匯率折算為___幣。

  第五條 利息計算

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所預付貨款的利息應由甲方負擔。雙方議定年利息為百分之 。

  第六條 技術服務

貨物到達甲方口岸後,由甲方自行安裝,但在主要設備安裝過程中,甲方認為需要時,乙方必須派出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在此過程中由於技術上的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經雙方協調,為完成此項工作,由乙方派出__數量的技術人員。在中國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附加設備

在執行在協議過程中,如發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設備在配套生產時需要繼續增添新的機械設備或測試儀器時,可由雙方另行協調,予以增訂。增訂的項目仍應列入本合同範圍之內。

  第八條 保險

設備進口以後由乙方投保。設備所有權在付清貨款後發生轉移,之後,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設備貨款。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的罰款。

  第十條 履約保證

為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為中國銀行__分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為__國__銀行。

  第十一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內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關條款,應及時向對方通報情況,在取得合法機關的有效證明之後,允許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有關合同義務,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仲裁

凡是有關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應提交__國__仲裁委員會按__仲裁程序在__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__國法律。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四條 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__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年。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經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批准後,可延期__年或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 乙方:

中國____公司代表 _國____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見證人

中國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簽字)

貿易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甲方同意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_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___元。

1.品名: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交貨日期:_________。

第二條 目的口岸

_________。

第三條 支付辦法

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

_________。

第五條 單據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發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_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______對___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六條 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機器_________台,準備設備_________台,以及測試機器_________台,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___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台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_______機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貨。

2._________機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貨。

3.其他設備,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説明書寄送甲方。為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補充修改。

第九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通知對方,説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簽署,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籤:彙總 合同 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