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合同協議

有關服務合同集合8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服務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服務合同集合8篇

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並明確三方有關法律責任。協議如下:

1、乙方與XX開發公司所籤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應丙方要求籤訂,乙方實際不參與該項目物業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對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吉房物業公司與XX開發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丙方承擔。XX物業服務小區的人員、財產出現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都與甲、乙方無關。

2、該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期間,丙方應主動維護甲、乙方信譽和形象,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導和監督。如丙方違反此規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與甲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委託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全部由丙方承擔。

3、丙方承包XX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每年需向乙方支付5萬元的承包費。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20xx_____年___5___月___30___日始至___20xx____年___4___月___30___日止。如執行中遇到問題,三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協議如需提前終止,須在終止日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本協議是三方真實意思的表達,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經辦人簽字:

乙方:

經辦人簽字:

丙方: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接受服務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服務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為使合同內容具體確定,請在選定項目前的□內打√,空置內容請劃去。

第一條服務項目

乙方提供攝影師_______名,在甲方舉辦的 □婚禮□會議□聚會□_______ 活動時,以 □數碼攝影□膠片攝影 的方式,提供紀實攝影服務。

(□是/□否)需要進行後期製作。

第二條服務標準及要求

(一)提供服務的攝影師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攝影師姓名: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二)服務要求

□數碼攝影要求:

(1)使用單鏡頭反光系列,500萬像素以上數碼相機拍攝;

(2)在服務時間內,拍攝數字圖像不少於_______幅;

圖像原始文件的有效像素應不小於_______×_______;

圖像文件格式為□raw□tiff□jpeg□其他;

(3)圖像輸出方式:

□銀鹽相紙沖印□噴墨打印□_______;

(4)所有原始圖像文件應刻錄成數字光盤。

□膠片攝影要求:

(1)使用單鏡頭反光系列相機拍攝;

(2)在服務時間內,使用_______品牌,□135□120膠捲,數量為_______卷;

□其他拍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期製作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相冊:選定相片製成□vcd□dvd電子相冊______________碟;

刻錄光盤或其他刻錄介質的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沖印:相紙使用______________品牌,□光面□絨面;相紙尺寸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是/□否)允許服務項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來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

第四條交付時間

攝影成品的交付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條服務期限

(一)乙方提供攝影服務中的拍攝時間為_______小時;

拍攝起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時_______分;

拍攝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務的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

第六條報酬

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的報酬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即(小寫)___________元。

若甲方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的約定延長拍攝時間的,則另外加付_______元/小時拍攝服務費用。(不足一小時以分鐘計)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一)結算方式:甲方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付款(可多選)

□現金□銀行卡□支票□其他:

(二)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支付報酬的_______%,即_______元;

第二期:甲方於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期:甲方於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其他約定

(一)甲方如需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七天書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應事先提供活動流程並註明必拍場景,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甲方超過約定日期六個月未領取攝製成品的,乙方不負保管責任,但應作妥善處理。

(四)對甲方提供活動流程並註明必拍場景,乙方應全程跟蹤服務。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僅享有對於攝影作品的署名權,對於著作權中的其他權利,乙方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圖像文件或複製件的,必須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須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隱私。

(七)製成的vcd或dvd影碟制式應當兼容cd-r、dvd±r播放設備。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或超過約定付款期限_______日,未支付第一期應付報酬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可以要求甲方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按服務報酬的_______%計付。

(二)甲方超過約定的付款期限_______日之內支付服務報酬的,應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按每日萬分之_____計付。

(三)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後,應以合理的方式銷燬所攝製的膠片、數字底片和成品。

(四)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應向甲方返還已收取的所有款項,違約金按服務報酬的_______%計付;乙方在約定拍攝起始時間前七日內,擅自解除本合同,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本合同約定服務報酬的_______倍,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五)乙方所攝製的成品缺少約定的必拍場景,應按每個場景_______元進行賠償。

(六)合同約定的攝影師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完成攝影紀實服務,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有義務向甲方推薦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師。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可以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七)乙方膠片攝影(以36張/卷為基數)中,允許廢片幅度(影像模糊、曝光不足或過度致使影像質量不良、空鏡頭)率為______________%,超過_______%的部分,由乙方按實際張數的五倍賠償膠片(不滿一卷按一卷計),並承擔沖印費。

(八)乙方在處理加工拍攝圖像時,造成圖像全部滅失,則由乙方負責退還全部服務報酬,並向甲方支付_______倍於服務報酬的賠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如圖像部分滅失,退還滅失部分的報酬,並按前述賠償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_______元。

(九)乙方必須對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權、隱私權的行為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雙方自行協議解決,或向相關行業協會或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20_年4月20日至20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術諮詢報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術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5.2在合同實施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1個月後,甲方應將諮詢報酬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或遲延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金。

6.2乙方未按期提交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7.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7.2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上海XX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經雙方協商,甲XX授權乙方作為甲方宣傳媒體代理公司,負責媒體的宣傳安排及聯繫,並執行甲方確認後的媒體名單,完成發佈新聞稿件彙編工作。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上海簽定本合同。

第二條 服務方式

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媒體發佈甲方確認的媒體稿件;因媒體特殊原因無法發佈雙方協商更換其他媒體 採取長期合作的方式,甲方不定期、不定量向乙方提交宣傳需求; 每次按照實際發生的宣傳頻次,甲方向乙方結算服務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負責提供宣傳稿件(圖片、文字);

2. 每次按實際宣傳數量向乙方結算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媒體發佈稿件;

2. 乙方要保證稿件發佈的及時性、準確性;

3. 乙方如因故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發稿,應立即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調整。

第五條 費用及付費方式

根據每次發稿要求和媒體數量結算費用。結算標準按照附件《網站發稿價目表》結算。付款方式:支票或者轉帳

第六條 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密條款

1. 甲方承諾,對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信息履行保密義務,未經乙方同意,不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

2. 乙方承諾,對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及其它商業祕密履行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

第七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由於無法預見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戰爭、地震、罷工、動亂等國家法律規定範圍之內的突發事件的發生,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執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法律效力及有效性條款

任何一方在協議期間提出終止本協議,需提前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並經對方簽署終止協議後方可終止。

第九條 違約條款

1.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媒體關係服務費,如果逾期未能按時支付,乙方有權利終止合同。

2.乙方應保證甲方媒體順利發稿,如果出現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按甲方要求發稿,乙方將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及修改,由雙方友好協商,以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確定並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最後確定此次活動的方案為本次合同的説明附件,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 合同自合同簽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甲 方: 地 址: 電子郵箱: 電話: 傳真: 郵 編: 户名: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公司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 上海XX公司 地 址: ____市海寧XX號眾昌金城XX 電子郵箱:

電話: 02151XXXX5161

傳真: 021-5161

郵編: 20

户名:上海XX公司

開户銀行:中國XX 銀行帳號:100XXXX930038

公司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搜索引擎信息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服務具體安排如下:

1.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自願選擇_________搜索引擎信息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後,甲方信息將會按合同約定在 _________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的搜索引擎相應頁面中予以發佈;同時,甲方將得到一個專有帳號和登陸密碼,甲方可通過該帳號和登陸密碼對其所發佈的信息進行在線修改。甲方對其專有帳號和密碼安全負全部責任;甲方若發現任何包括但不限於非法使用該專有帳號或其他有關帳號安全問題的情況,應立即通知乙方。

2.鑑於可能會存在多個客户選擇同一目錄位置或同一關鍵詞的情況,因此甲方選擇的目錄位置或關鍵詞應以_________的搜索引擎系統能正式確認為準。如甲方確定的目錄排名或關鍵詞在_________的搜索引擎系統中已經有第三方選擇,則甲方就該目錄排名位置、關鍵詞予以調整;如甲方不願意再調整的,乙方退還甲方相應的款項。

3.甲方對其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並保證其信息內容不含有任何屬於國家機密、涉及國家安全及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發佈的信息內容;因甲方提供虛假的、非法的信息內容,致使_________搜索引擎系統發佈該等信息而引起的任何人對乙方及其關聯企業提起的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而產生的費用及遭受的損失,甲方同意補償乙方。

4.甲方保證遵守所有由_________搜索系統提供該信息服務的規定、程序和慣例,對於任何非法的、中傷他人的、或可能引起不正當競爭的信息資料,乙方將保留不通知甲方即予以刪除的權利。

5.在合同履行中,如因自然災害、政府政策、黑客攻擊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約定服務不能完全履行時,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6.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向另一方承擔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此而致的損失。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在平等互利、保證雙方權益的基礎上,甲方為乙方提供農業機械作業服務。雙方簽定如下條款:

一、作業內容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________(農業機械名稱)________台開展________作業服務。

2.具體作業地點: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組。

3.作業面積:________畝(1畝=666.7平方米)。

4.作業時間商定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作業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5.作業服務費標準按________元/畝計算,共計:________元。

6.結算方式:每天作業完成後,乙方要當場確認並按作業量核算作業服務費。乙方為個人的應當當天以現金足額向甲方支付作業費;乙方為農場或合作社等單位的可辦理銀行支付,並在作業任務全部完成後下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銀行支付手續。或雙方協商收費方式:________。

7.雙方對作業面積有異議時,按雙方實際丈量作業面積計算。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8.甲方要按合同要求準時到乙方指定的作業地點開展作業服務。

9.甲方要保證投入作業服務的農業機械技術狀態良好,駕駛操作人員具備合法的'資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確保安全生產。

10.甲方應按照農藝要求保證作業質量,作業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要求。無國家和地方標準的作業項目,可結合當地實際,由甲方當場示範作業標準,或由雙方協商確定作業標準如下:________(或另籤補充協議,範本見《水稻機插秧服務補充協議》,附後)。

11.甲方為作業地縣域範圍外的,乙方應事先告知作業服務地的地理位置、作業環境、種植規格、道路交通狀況及風俗習慣等相關情況。

12.為了保證甲方順利開展作業,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如下便利條件:

13.如簽定合同時沒有商定作業時間,乙方應在作業時間確定後,提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14.任何一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15.如果一方需要變更或終止作業合同的,應在作業初始時間前________天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後方可變更或終止作業合同。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提出方應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保證金的2倍,或由雙方商定違約賠償金 元。

16.因天氣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的,應當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消除之日起5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消除之日起2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合法證明

五、其他事宜

17.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次日通知對方,否則變更方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8.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調一致可另簽定補充協議,其法律效力同本合同。

甲方:乙方:日期:

服務合同 篇7

合同編號:1393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商定,就甲方通過乙方企業短信服務平台獲得短信服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事項及內容

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特定發送軟件或專有通道,為其手機用户提供短消息發送和接收服務。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發送的短信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利。如甲方違反本條款規定義務,由此引起的法律糾紛和責任由甲方獨立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2)甲方必需保證所發送的每個手機用户都已經成為甲方的客户並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短信息服務;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通道發送廣告信息等給甲方簽約客户以外的手機用户,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獨立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確保信息及時發送到甲方客户的手機上,不得向客户亂收費。

(2)如遇到發送故障,乙方需及時響應,迅速解決,並及時通知客户。

第三條收費及結算方式

短信收發軟件費用:_________元;開户費和服務維護費:_________元/月;系統接口開發調試收費:____________元。短信發送費:_________元/條。以乙方出具每月對賬單作為短信服務費的收費憑據。

甲方於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發送預付款: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元)。當短信息費用到達該數額時,甲方需要再向乙方預付發送費用。

第四條業務糾紛處理

凡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據該委員會仲裁規則仲裁,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五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以及對方基於和約或法律的原因對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資料和信息和知識產權嚴格保密,不泄露給第三方,並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

第六條附則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為一年。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到期後自動續延一年。若移動運營商的政策變化,本協議的服務內容,價格和技術調整等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確定。

第七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不明事宜,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服務合同 篇8

人們經常會因為種種原因外出,因此不可避免要居住於旅店之內。從而,旅店與旅客之間發生法律關係併產生相應的權利義務,不履行這些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現實生活中,經常發生旅客在旅店中丟失財物,旅客的人身安全受到傷害等各種情況,對旅店服務合同的法律特徵進行分析,有利於理清法律關係,解決實務中存在的問題。

  一、旅店服務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我國《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中也沒有對旅店服務合同形式進行明文規定,所以旅店服務合同是一種非要式合同。基於旅店服務合同的這種特性,要判斷一份合同是否是旅店服務合同就需要結合生活中的實際情況來分析。

從現實生活中看,旅客入住旅館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旅客直接到旅店詢問客房的相關信息,旅店根據旅客要求安排相應的房間並配給鑰匙,從而完成要約與承諾,該旅店服務合同成立。在這個過程中,旅客和旅店之間不需要簽訂書面合同,完全是通過雙方的

事實行為確立旅店服務合同成立。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比較容易證明雙方合同關係的存在,並解決隨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的問題。 另一種是旅客或者第三人通過口頭或者書面方式預定客房,通過這種方式會產生不同的法律關係,有可能是預定客房合同也有可能是旅店服務合同。一種是旅客發出的要約就是預定客房的邀約,旅店接受該要約則預定客房的合同成立,預定客房的合同成立後,旅客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入住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旅客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到旅店辦理入住手續則旅店可以將客房給其他旅客使用,這種預定客房合同也不存在對客户人身、財產等負相應責任的義務,因此不能將預定客房合同與旅店服務合同混淆;二是旅客發出的要約是住宿的要約,旅店接受該要約則旅店服務合同成立,對合同雙方產生約束力,此時旅客儘管旅客沒有入住也同樣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而旅店也不得將客房交給其他人使用。一般來説,在實際生活中比較難區別客房預定合同與旅店服務合同,不過可以根據雙方的交易習慣、交易目的、合同的內容來進行判斷合同的屬性。

  二、旅店服務合同是混同合同

學界普遍認為旅店服務合同屬於無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以租賃、僱傭和保管合同的基本要素為主要內容,同時也因各個旅店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同而可能涵蓋其他合同的內容。具體來説,該混同合同具有以下性質:一、旅客對客房的合理使用;二、旅店提供服務的義務;三、旅店對在旅店內旅客人身安全和財產的保護義務,也就是旅店的無償服務部分的義務;四、旅客不需要為上述服務支付房費之外的額外費用。

旅店服務合同的最主要部分就是旅客對客房的使用,這實際上是對客房的租賃關係,客房內的隨附物品一般也被認為是租賃物的組成部分,因此旅客對於客房內的牀、傢俱、電器、洗漱用品等大都可以自由的使用,僅有少量物品明示表明是需要另付費才可以使用的。旅客應當按照約定或者物品的屬性來合理使用旅店內的設施,不得故意破壞或者非正常的損耗物品。如果發現因旅客使用不當或者故意破壞而使產品受損,旅客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比如説旅客把煙頭扔到地上把地毯燙出洞,顯然是需要承當賠償責任。

旅店同時提供基礎服務,每個旅店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同,有的只是提供打掃房間、整理牀鋪、擺放物品等傳統意義上的服務,有的還提供餐飲、停放車、委託代辦等服務項目,這些服務項目都是隨着社會生活日益複雜而產生。這些新增的服務項目有些不需要支付額外的費用,有些則是需要支付相應收費的,在這裏為了方便研究,假設這些服務項目是不需要額外支付費用的基礎服務。對於旅店提高的上述服務,一旦因為旅店方面的過錯產生不利後果,例如停放的車輛出現被人為損壞,旅店往往以上述服務是免費的為理由,拒絕承當責任。生活中,越是高檔的旅店的房費就越貴,同時提供的免費服務種類也就越多。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旅店也不可能做虧本的生意,旅店提供這些服務就需要僱傭員工、購買工具,從而產生相應的各種費用,但是隻要注意一下提供上述服務的員工的工資是旅店支付的,而旅店支出的工資正是從旅客支付的房費而來。顯然其實這就是一種變相的搭售行為,旅客支付的房費中本來就已經包含了這些服務費用,之所以説這些服務是免費的,就是即使你沒有使用上述的服務也不退還相應的費用,所以,上述服務從本質上來看,都是有償的服務而不是無償服務,因此旅店的注意義務比較高,當出現問題的時候,旅店不能夠以已經盡到一般注意義務來抗辯。 旅客在旅店內住宿,旅店應當在合理範圍內保護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同時旅店對此承擔的僅是附帶的、一般性注意義務,畢竟旅客入住的目的不是保護其人身或者財產的安全。因此旅客故意挑釁他人、鬥毆引起的問題,或者旅客自殺等超出一般注意義務的後果,旅店無法預見也不需要承擔責任。我國《合同法》第374條規定”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375條規定”寄存人寄存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的,應當向保管人聲明,由保管人驗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聲明的,該物品毀損、滅失後,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因此旅客攜帶的貴重物品應當向旅店聲明,由旅店保管人驗收或者封存。否則,旅店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

旅客支付房費後,旅店一般就不得對上述三個方面繼續收取額外的費用,簡而言之房費就是租賃客房與旅店提供服務的綜合費用,而對旅客人身與財產的保護義務是不可分割的強制性義務、免費義務。

旅店服務合同的複雜之處就在於其混合性,正是將多重合同關係混合在一起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旅店服務合同,這並不是簡單的累加,而且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

 三、綜述

在實務中,旅店服務合同糾紛的案子主要是集中在旅店內財物丟失或者被損壞、旅客拖欠房費方面。具體分析來看,財物丟失或者被損壞案件是旅店服務合同性質中混合合同的體現,主要的爭議就是旅店是否提供保管服務,該服務是有償的服務還是無償服務,旅店是否盡到應盡的義務,旅客自身是否有過失。旅客拖欠房費的案子也並不是單純的拖欠房費,涉及到旅店服務合同的非要式性,主要是旅行社或其他團體與旅店之間就旅店服務合同是否成立起的爭議,雙方對要約的內容認識不一致,一方認為是預定房屋合同的要約,另一方認為是旅店服務合同的要約。

旅店未盡到應盡的義務,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一定的情況下,旅店也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如(1)不可抗力,如地震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2)旅客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如旅客在旅店內自殺,如物品需要在特殊條件下保管而旅客未告知而導致物品變質;(3)保管物品自身性質導致的損失。

標籤:合同 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