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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合同【精】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林地承包合同【精】

林地承包合同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發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項目。

二、發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承包林地地點:村組,小地名:;林班/小班:;樹種:;面積(公頃):。四至: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承包費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項目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展的林下經營項目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項目,則不需要向發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發包方發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林地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置權;

2、所承包的林地上發展的林下經濟作物所生產的經濟效益,除了支付給發包方的承包費外的全部歸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國家徵佔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但是有權得到依法的補償;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發包方不經承包方同意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承包方賠償所有投資及收益損失並支付投資總額一倍的違約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並恢復原貌,並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林地承包合同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重慶市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資源管護辦法》等有關法律(規)及政策規定,經甲方區縣(自治縣、市)鄉鎮人民政府(或國有林場<所>)與乙方於年月日共同協商一致,依法簽訂森林資源管護

合同商定內容如下:

一、森林資源管護對象

乙方負責位於鄉鎮(或國有林場<所>)村(或國有工區)(地名)共計________個小班畝的森林資源管護,即:小班號小地名林地地類分區類型優勢樹種面積四至界限備註東南西北

二、森林資源管護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共計________年。

三、乙方應履行的主要義務

(一)積極配合或主動落實森林資源管護區域、保護標誌、管護任務、管護措施;

(二)積極配合或主動做好森林“三防”工作(即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防止盜伐濫伐);

(三)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

(四)要防止毀林開墾或毀林採石、採砂、採土及其他毀林行為的發生,制止非法徵佔用林地;

(五)促進森林資源數量、質量和生態效益良性發展。

四、乙方應享有的主要權利

(一)凡完成森林資源管護任務,並經鄉鎮人民政府(或國有森林經營單位)檢查屬實的,甲方按規定及時撥付年森林資源管護補助費元,即森林資源管護補助費在半年檢查合格時預付總額的30%(計元)、年底檢查合格時補撥餘下的70%(即元)。

(二)在國家允許的政策範圍內,優先開發利用管護區內的林下資源,如採摘種子、山果、藥材、菇類等。

(三)在所管護的一般生態保護區(即限伐區)內有人工林合法採伐任務的,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優先安排乙方實施作業,並獲得勞務收入。

(四)對所在村組或所在單位安排有國家公益林建設任務的,優先安排乙方承擔建設,並按規定支付其建設補助費。

(五)在管護區內安排有國家統一開展的建設項目(如森林病蟲害防治、較大型的工程保護標誌等)時,優先安排乙方承擔實施,並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因管護不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要全額扣減其年森林資源管護補助費,並中止管護合同,直至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1、發生森林火警及其以上程度火情不及時處置和報告的;

2、發生毀林開墾或者毀林採石、採砂、採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或者發生非法徵佔用林地不及時制止和報告的;

3、發生盜伐濫伐案件不及時制止和報告的;

4、發生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行為不及時制止和報告的;

5、發生森林病蟲災害的(非承包人員責任的除外)。

(二)若乙方屢次發生除五條(一)款以外其他問題的,甲方也應中止管護合同,並相應給予乙方從重處罰。致使森林資源遭受到嚴重破壞的,要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甲、乙雙方有關管護中其他未盡事宜按規定另行商定。

(二)本管護合同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分別存於甲方、乙方和縣級林業主管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二、管護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根據甲方森林管護工作需要,承包森林管護任務。

第三條乙方從事森林管護工作的範圍及林地資源情況:甲方劃定林班(村)工作區(組)畝給乙方管護,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有林地畝,灌木林地畝,未成林造林地畝,其它畝。森林起源,鬱閉度。

第四條乙方對甲方指定範圍內的森林進行管護,其主要責任是:

(一)廣泛宣傳與天保工程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林業法律法規;

(二)制止偷砍濫伐森林和林木、非法毀林開墾和侵佔林地的行為,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

(三)負責森林防火巡查,制止違章用火、發現火情要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向上級報告情況;

(四)及時發現和報告森林病蟲害情況;

(五)阻止獵殺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植物的違法行為,並及時報告情況;

(六)阻止人畜進入管護區毀壞林木及林下植被。

第五條乙方在進行森林管護時必須按要求做好巡山記錄,它是支付管護費的重要依據。

三、管護工作報酬

第六條乙方管護工作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後,甲方總共應支付給乙方管護承包費__________元。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應得管護承包費的90%,剩餘的10%待全年驗收合格後,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四、工作紀律

第七條如果乙方違法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工作要求,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五、獎懲

第九條按照《安縣天然工程森林管護獎懲制度》進行獎懲。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發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一條當事人依據第十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勝任管護工作,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從簽字之日起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4

發包方:湖南省 市 鎮(鄉) 村委會 組(自然村)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開發利用森林土地資源,應用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手段、促進油茶產業的發展,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資源流轉辦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面積

甲方同意將轄內具有穩定權屬的林地發包給乙方,供乙方營造油茶林。林地總面積為 畝,其中扣除非宜林地 %(具體林地小班面積、四至界線以縣林業主管部門用l/10000地形圖勾繪確定紅線界圖為準,詳見附件一)。

二、承包林地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林地承包經營期為 伍拾 年,即從**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價款及其支付辦法和時間

1、乙方支付土地承包費第一年至 年 元/畝**年(人民幣),第 年至 年調整為 元/畝**年,第 年至 年調整為 元/畝**年,承包費每年交納一次,於當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專户或支付現金,不得逾期。

2、甲方在收到承包費時,應開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的合法有效收款憑證給乙方。除收取上述費用之外,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義請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四、承包林地的移交方式和時間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當及時處理該林地上的樹木、竹木及其他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附着物。自本合同生效後的第 15天起,無論甲方是否作出移交,均視為該林地已移交給乙方,乙方有權進駐該林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權無償在該林地範圍內開修林道及其經營需要的其他林業設施,並擁有其合法權,其所需投資由乙方自行解決。

2、該地塊一經移交給乙方接管,乙方即有權依法處理該地塊遺留的樹木、竹林及其它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附着物,甲方無權提出異議,並不得據此請求乙方補償。

五、承包林地的權屬及投資收益的確定

l、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林地上擁有充分的自主經營權,有權排除來自任何單位或個人的不法干預。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入承包範圍內從事不利於乙方生產經營的活動,包括砍伐林木、開荒墾地、放牧、採石採礦、構築固定設施等。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林地上的投資及收益全部歸乙方所有,並受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2、甲方發包給乙方的承包地必須具有穩定的權屬,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當地政府部門、其他單位和組織及村民協調關係,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如在承包經營期間內發生權屬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調處;如因權屬糾紛對乙方造成損失,則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3、發包林地內原有放牧山、薪柴山、風水山、墳墓地和不能造林的石頭山及山體坡面極為陡峭等地段,不能作為應付地租的地塊。

4、林地內原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包括防火林帶、林區公路)無條件保留,無償提供乙方使用。

5、除財政生態公益林基金補貼3.5元/畝·年歸甲方所有並由甲方單方面申請外,其它因乙方承包造林相關項目而申請獲得國家、省、市、縣(市)、鄉(鎮)各級各項扶持、補助、獎勵等方面的資金、物資均歸乙方使用和所有,在辦理手續過程中甲方應積極予以配合。甲方不得單方面以乙方承包造林相關項目申報各項扶持、補助、獎勵等,即使申報所得,也應全數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林地的流轉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依照本合同而取得的該林地承包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經營方式的前提下,可自主決定採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若涉及有關審批手續需要辦理的,甲方應當無條件積極予以配合。流轉合同生效後,由流轉而獲得的收益由乙方收取。乙方仍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履行支付承包費。

七、徵(佔)用林地補償

承包經營期間,該地塊因國家建設需要被徵(佔)用的,在徵(佔)用地單位支付的補償費中,屬於乙方投入的固定設施、林木、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屬於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如乙方已付當年承包費,則甲方應退還承包費予乙方。

八、承包林地的收回

承包期限屆滿,如甲方將該林地繼續對外發包,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包給乙方經營,並重新訂立新一輪經營合同;如甲方終止該林地對外發包或協商不一致的,乙方應將林地上的林木無償轉讓給甲方。移交前,乙方可處理在經營期間添置的設備、設施,但不得損壞交通、水、電等基礎設施。

九、違約責任

承包經營期間,雙方應共同遵守和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

違約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響,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無法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條款時,則應在此範圍內免除其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合法證明。未及時通知對方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

1、乙方因開修林道及其經營需要的其他基礎設施應當在不佔用甲方的水田情況下進行,確實需佔用的,在甲方的協助下,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

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承包範圍內按照計劃安排分批種植林木。嚴禁在種植地放牧或者從事其他任何有害於林木正常生長的活動。若乙方的生產經營遭受到人畜破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妥善處理。

3、承包經營期間,如在承包地內發現礦藏,礦藏屬國家所有,甲乙雙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開採,必須維持礦藏原狀到承包經營期滿。

十二、特別約定: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

1、l/10000地形圖(四至界線圖)即紅線圖;

2、山林權屬證明文件;

3、村民代表集體決議;

4、其它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應當由雙方確認的附件,可與本合同同時簽署確認,也可在本合同生效後另行簽署確認。

十五、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在條件具備時,共同向甲方所在地縣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權屬登記,將承包山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登記於乙方名下。辦理登記手續以乙方為主,甲方積極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其中:甲方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村委會、相關單位各一份,用於辦理有關林地、林木權屬證件。

甲方: 鎮(鄉) 村委會 自然村(組)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村民代表: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鑑證單位:

(蓋章) (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明確責、權、利,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國家《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集體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集體林地的情況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並要落實管護責任。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資源的行為,乙方對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義務

(1)確認乙方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後發現原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乙方申領林權證,開展護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等公共管理服務工作。

(5)執行縣、鄉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和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收益權,享有承包經營的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與其他農户聯户,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賠償。

(4)對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在承包期內,乙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户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後,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並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手續。

(5)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6)在下一輪承包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林業建設或者閒置荒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在兩年內造林。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取土等。在承包林地內發生牛羊進林、毀林和亂佔濫用林地行為時,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告。

(4)積極監測和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內,轉包、出租、互換或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三)共同遵守的職責:

1、甲乙雙方均要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雙方必須堅持“六個禁止”,即:禁止林內放牧;禁止取沙、取土,改變林地用途;禁止林內建房、起灶、用火、點火燎荒;禁止亂砍濫伐;禁止非法種植;禁止狩獵、圍獵、非法捕殺野生動物。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內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林地補償費由甲方與乙方按比例分成。

四、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元(大寫: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按甲乙雙方簽字並經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監證、司法部門公證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鄉(鎮)政府調解。

4、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視為違約行為,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鄉(鎮)人民政府、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監證單位)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

承包方(簽字、蓋章):

監證單位(蓋章):

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6

發包方(甲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況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況

甲方同意將 宗林地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發包給乙方,面積共 畝。

(二)承包期限:承包方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止乙方非法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及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4)乙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林權確權和糾紛調處等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林業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有權與其他農户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承包的林地、林木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4)對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乙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户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後,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並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5)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建設。屬生態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挖沙、開礦、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佔濫用林地行為時,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及時造林,採伐跡地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甲方同意;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6)如遇國家徵佔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林業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三)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內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林地補償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處理,林木補償費歸承包者所有。

3、承包期滿後,未採伐林木的處理約定:

4、其他:

四、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價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乙方按每畝 支付林地承包費(或實物),合計 ;林地上已有林木一併承包給乙方的,價格為每畝 ,合計 。共計 (大寫: )。

支付方式(現金、實物、分期兑付等):

支付時間:

五、違約責任

(一)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一方違約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乙方為多人的,共同承包人對甲方負連帶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賠償損失。

(三)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築、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六、附則

(一)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負責人或乙方代表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交鄉鎮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用於辦理林權證一份。

發包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承包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7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 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 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

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8

甲方(託運人):

地址:

電話:

乙方(承運人):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已達成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的運輸委託給乙方,合同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為止。

二、貨物的起運地點:

到達地點:

三、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瓷土,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指定地點。

5.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5.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5.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六、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6.1、當乙方接受甲方託運,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待運輸業務完成後甲方會將費用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6.2、運費按收貨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八、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缺失、短少、損壞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8.1、貨物丟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300元噸照價賠償。

8.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

九、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____

日期: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不受侵害,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述內容。

一、勞務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日開始算起,至塔吊作業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自願承包該工地重機司機操作。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勞務規章制度和現場項目部管理,乙方必須隨時通知(叫)隨時到,保證塔機正XX使用及各施工班組服務。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負責搞好塔機的駕駛,並負責檢查含緊固螺絲、打油、故障檢查等工作。(除機械保養、鋼絲繩更換,黃XX安裝公司負責)。

3、因項目特殊乙方塔吊操作工,必須滿足現場各工種需用材料、物品、工具正XX吊裝運行。

4、乙方保證每台塔吊配備經驗豐富的持證操作工,所有人員證件交甲方報送____區安監站押證備案上崗。乙方必須保證人員長期穩定,甲方不準隨意調換或無故辭職。

三、勞務報酬 本合同採用承包制,塔吊承包總價 。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及項目部雙方合同約定內容對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人員有權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考評,甲方提供乙方住宿。

3、甲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乙方工資。

4、根據乙方檢查發現的問題,報經甲方核查後及時通知塔吊安裝公司維修、更換零部件。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及甲方和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利益。

2、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講條件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各項本職工作任務。

3、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嚴格執行塔吊操作及指揮規程,遵守區安監局檢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搞好本職工作。

4、愛護塔機。保持塔機清潔,每日開啟前必須做到先檢查後啟動,先試運行後工作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彙報、保證塔機安全、可靠運行。每班下班後不得將對講機處於充電狀態。每週的檢查、維修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決不影響第二天的工作。

5、乙方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停止作業。下到安全障礙排除。

6、每日做好塔機運行工作記錄。

7、保證施工期間塔機正XX運轉,除機械修理及停電,大風不能操作以外,根據施工需要保證隨時運轉。

8、禁止大風天氣和塔機帶病工作。

9、乙方必須與班組同時上下班;如有加班,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並按甲方管理人員通知時間到崗。

六、勞務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

2、雙方達成一致。

七、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所述內容,不得違約擅自解除合同,不得隨意離職。若因乙方原因未經甲方同意而中途不幹違約退場,應違約賠償甲方20元一台。甲方違約賠償乙方20元一台。

八、本合同未及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簽字日生效,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滿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證號:

上崗證:

電話:

____日期: ____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等,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的鋼筋工施工項目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現代城步行街3門市樓鋼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結構及屋面全部工程)。

二、承包方式、大包清工。

三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四、承包價格、(建築面積按實際面積為準),不包括税金。

五、甲方職責、

1、負責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乙方職責

1、服從工地管理人員管理,對本工程質量進度負責。

2、對所屬人員的安全及人員調配負責,如發生安全事故,甲方將按其對工地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倍付款。

3、嚴格按圖紙文件説明及規範施工,做到下料準確,搭配合理,變更按實際費用增減;如出現質量問題無條件返修並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對本工程中所需機械、工具、電線、扎絲、焊條、鋼筋焊接、線繩等小五金和樑內底樑X墊塊及馬XX的墊塊均由乙方負責,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場地清,料場整潔有序。

5、夜間需加班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每個階段不能按時完成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6、由於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傷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負責,並處以對工地造成損失一倍的罰款。

7、不準酒後進入工地,酗酒鬧事,違者罰款500元。

8、嚴禁在工地偷盜,樓內大便,違者罰款1000元。

以上條款每違約一次罰款200元。

七、付款方式、

1、二層封頂一週內付總款30%。

2、四層封頂一週內付總款20%。

3、六層封頂一週內付總款20%,八層完工付總款20%。

4、屋面及二次結構驗收合格後,無質量問題剩餘款一次付清。

八、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完工。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施工隊設計監理方:房屋地點:____市____區百度風景號樓室就以上地點的房屋裝修事宜,以上各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各方職責:

一、甲方責任:

1、協助施工隊辦理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在施工前所要求的各項手續,並墊付施工隊應付物業公司的裝修抵押保證金1500元整;

2、按雙方約定的條件支付乙方裝修的人工費;

3、負責購買裝修所需材料;

4、負責自己住房拆改事宜(包括暖氣的移位)。

二、乙方責任

1、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施工項目及工藝要求,在設計監理方的督導檢查下施工,包括全部瓦、木、油、水、電及需要安裝的一些配套項目;

2、自帶施工所需工具;

3、保障施工安全,如出現問題,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負責整個施工的質量把關,嚴格做好每一道施工工藝,嚴把質量關做到優質工程。完工後保修________年,乙方需交甲方500元押金,待保修期滿後,由甲方退給乙方。

5、施工期間嚴格遵守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裝修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如施工期間出現問題則自行解決。

三、設計、監理方的責任:

1、負責房屋的設計製圖、施工放樣;(備有每項工程的施工圖);收取1200元勞務費;

2、負責協助甲方選擇裝修材料;

3、負責對施工隊工程質量、工藝的具體指導和監理,每天必須到施工現場並在重要工程施工過程中與甲方共同驗收後,方可進行下一工程進度(包括全部瓦、木、油、水、電等,每項工程至少有1—2次驗收),收取800元工藝及監理費。上述費用分兩次付清,

第一次付1000元,工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給付

第二次的1000元款項。人工費及付款方式整個裝修工程的人工費(包括設計、施工、監理費)共__________圓整。甲方按工程進度分四次支付,施工隊進場施工時支付1000元整,開工____日後如履約較好(水、電改造完畢)經

第一次驗收合格後,再支付1000元整,吊頂、廚房及衞生間、所有門口完工並經驗收合格後,再支付工程款20元,工程全部,並按規定將施工現場清整完畢,經甲方認可與物業公司聯繫,確認無賠償問題後,向施工隊支付全部施工費的剩餘款項。施工項目及工藝:

1、按照甲方要求,對整個房屋的電線、電話線、閉路電視線、網絡線進行分線,要求刨槽、套管。

2、按照甲方要求,鋪設衞生間、廚房的冷熱水管,要求刨槽。跑完管後要求試水一天後才能貼牆磚。

3、衞生間、廚房貼牆磚,衞生間、廚房鋪地磚,要求平整、不空。

4、客廳、餐廳、大卧室、小卧室、小過廳、陽台地面全部抹水泥(以便於鋪完實木木地板後與地磚找平),完成後壓光。

5、衞生間、廚房、陽台頂棚安裝鋁扣板。

6、衞生間製作一套包管子的面盆櫃一組、負責協助安裝浴房。廚房製作吊櫃、地櫃,包管子櫃。陽台製作地櫃。枱面均用大理石。(見施工圖)

7、製作兩卧室門套、窗套、廚房門套、入户門門套、衞生間門套、陽台門套。以上用料為XX鬆、大芯板、黑胡桃。油漆為清漆,三遍底漆,四遍面漆,共七遍。

8、製作客廳電視櫃及影視牆一組、屏風造型一套、製作門廳掛衣板一組、製作餐廳酒水櫃一組。以上用料為XX鬆、大心板(電視櫃用單面板)、黑胡桃。見施工圖。油漆為清漆,三遍底漆,兩遍面漆,共五遍。

9、餐廳製作石膏板頂棚一套(見施工圖),客廳、過廳吊頂(見施工圖)。

10、客廳、餐廳、大卧室、小卧室、小過廳刮膩子三遍,刷乳膠漆三遍。

11、安裝衞生間面盆、浴房、坐便、衞生用品架,安裝廚房洗菜水槽。安裝燈具、插座、開關、排風扇、水龍頭。安裝窗簾棍、涼衣棍。安裝門(共8樘)安裝玻璃、鏡子,安裝鎖具、門吸等五金。以上項目在施工過程中設計方提供全部圖紙,須經甲方認可簽字後,方可施工,如有變動需三方協商後再進行施工。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設計及監理人簽字: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12

發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雙方(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林地情況

發包方將坐落在________的林地,宗地序號:________宗地編號:________,樹種:________,面積共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以(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發包給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第二條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用於非林業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元人民幣(大寫:

1、林地承包價格為元/畝〃年,承包年合計元人民幣。

2、林地上附屬建築及設施承包價款為元人民幣。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為元人民幣。

(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承包方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幣)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包方有基於承包林地所有權獲得收益的權利。(5)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規劃完成造林任務。

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作為抵押或擔保物。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經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領林權證。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户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後,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並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5)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閒臵荒蕪。屬生態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內參照國家有關造林標準造林。林木採伐後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佔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轉包(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出租、互換(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6)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如遇國家徵用、佔用林地,配合林業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7)配合發包方執行縣(市、區)、鄉(鎮、辦事處)林業總體規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特別約定

(一)發包方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包“四荒地”林地經營權的,應提供:

1、發包方《林權證》複印件;

2、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複印件;

3、鄉(鎮)政府批准意見書。

(二)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雙方(發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徵佔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合同期滿後,承包方在________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包方。未採伐林木的處理方式約定為________。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________。

(五)合同期滿後,如承包方繼續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承包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發包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後,如因發包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包方違約,由發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承包期內,發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四)承包方不按約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________‰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不繳納的,發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築、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等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九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鑑證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鑑證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13

發包方(甲方):村組負責人:

住所:聯繫方式:

承包方(乙方):村組承包方代表:

住所:聯繫方式:

一、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用於非林建設。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4)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5)有權獲得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承包收益。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後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乙方申領林權證。

(5)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對林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户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4)對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乙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户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後,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並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5)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6)在下一輪承包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建設或者閒置荒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在年內造林。林木採伐後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佔濫用林地行為時,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甲方同意;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6)及時、足額(或足量)支付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承包費(或實物)。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對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內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林地補償費由甲方與乙方按比例分成。

4、承包期滿後,未採伐林木的處理約定:5、其他:

四、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價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乙方按每畝支付林地承包費(或實物),合計;林地上已有林木一併承包給乙方的,價格為每畝,合計。共計(大寫:)。

支付方式(現金、實物、分期兑付等):支付時間: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大寫: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按以下第種方式生效,不因甲方負責人或乙方代表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簽字並經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鑑證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如屬完善原責任山承包合同,原責任山承包合同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以本合同為準。

5、其他約定事項:

6、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視為違約行為,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鎮人民政府、市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鑑證單位)各執1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承包方(簽字、蓋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鑑證單位(簽字、蓋章):

__年__月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願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五十八餘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22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計人民幣貳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為每年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佔農户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內,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併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引進資金,發展林業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本村所屬的荒山、荒地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甲方村所屬山林,具體四界至為:

1、東至:_________

2、西至:_________

3、南至:_________

4、北至:_________

5、總面積為畝(附地形圖)

2、與林地生產經營配套生產生活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

二、承包期限

1、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年至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元整。從年至年,每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元。

3、乙方應在每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村民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5、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着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經營土地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自定林業經營活動。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臵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臵。

6、乙方擁有優先取水權。

7、承包經營範圍內的生產生活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需要進行改造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8、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

9、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事宜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臵(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可以由親屬繼承和向其他人轉

7、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秀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承包經營期滿,甲方雙方共同對林業進行估價,40%歸甲方,60%歸乙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九、時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紅安縣公正處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承包合同 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