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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轉讓合同(合集8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集體土地轉讓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集體土地轉讓合同(合集8篇)

集體土地轉讓合同1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地

(一)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至,總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畝。(以下稱該土地)

(二)甲方保證對該土地在轉讓給乙方前沒有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沒有將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或作價入股,甲方將此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已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徵得了其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的同意。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徵收、徵用、佔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大寫:______);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四、協議

本協議定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有關管理機關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集體土地轉讓合同2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市,土地面積為____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__萬入股認繳註冊資本,佔股權;乙方以貨幣出____萬一次性出資註冊資本,佔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後,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綠化率不少於____,建築密度不小於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3、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萬元/畝,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萬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1)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

2)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户於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_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

3)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____%,計人民幣____萬元,餘下____%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後十天內付清。

5、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户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6、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税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__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註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土地轉讓合同3

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共四川省委、中共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農村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工作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意見》中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本集體流轉的土地轉讓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方式:土地使用權轉讓。

二、土地流轉用途:

乙方將流轉來的土地作為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項目《優質肉兔健康養殖與產業化工程》項目的養殖基地及配套設施建設。

三、土地流轉的範圍、數量及土地性質:

甲方轉讓土地共計____畝,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田土____畝(田坎、土埂、沙函、沙坑);坡地____畝。(後附簡易圖示法表明四方邊界)。

四、土地流轉期限:

甲方土地轉讓給乙方的時間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

年___月___日止,計___年。

五、土地流轉費用:

甲方轉讓土地費用,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黃谷_____公斤,共計每年應交黃谷_____公斤。該費用根據當年國家規定的糧食價格摺合成現金_____元/畝支付,共計______元。該費用每五年根據物價調整一次。

土地流轉費用給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___日內,付給甲方當年轉讓土地費用(人民幣日前付清次年的流轉費用。流轉費用直接由乙方匯入甲方當地鎮財政所,鎮財政所出具#5@p,甲方直接到鎮財政所領取。

六、甲方土地流轉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時足額交付土地流轉費用。

2、甲方不得阻撓乙方施工、建設和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不得損害乙方的人、財、物。若甲方阻撓乙方施工、建設和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致使乙方造成損失的,所受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3、乙方招聘員工時,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甲方人員,但必須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管理、調動,一切按本公司規章執行。

4、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將該土地和相關土地1:500紅線圖交付乙方。

5、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進入乙方場內。

6、甲方必須配合乙方搞好周邊的治安,確保乙方正常經營。

七、乙方土地流轉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需按時足額交付土地流轉費用。

2、乙方有權利在所流轉的土地上進行農業、畜牧業生產活動及根據需要乙方有權自行建設相關配套設施,政府必須支持,並確保持續發展。乙方需要辦理項目的有關手續,政府必須大力支持,同時享受相關的優惠政策。

3、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4、乙方在轉包期內,將轉包合同約定期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包給第三人,需要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5、乙方生產須達到環保要求。

6、合同期滿後,乙方需要繼續租賃土地,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租賃,若乙方不再租用該宗土地,乙方應對土地還耕。

八、其他事項:

1、如遇國家徵用,甲方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土地補償費用。乙方享有產業補助、補貼及自行爭取的項目補助。

2、乙方租賃土地,在國家重點工程、公益事業建設需要用地時待政府賠付後,合同自行終止。甲方全額享受土地的賠償,乙方全額享受建設設施和自有資產的'補償及乙方賠

償後的附作物。

3、如遇國家政策,允許該宗土地徵用時,乙方可按有關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徵用。乙方徵用土地後,該合同自行終止。徵地費用另行商議。

九、土地流轉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自行履行。若不履行合同,違約方須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逾期支付土地租用金,每延遲一天,應按支付費用的__%承擔違約金,超出支付期限半年以上,該合同自行終止。

十、土地流轉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按國家頒佈的《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和省、市關於第二輪土地延包及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行。首先到鄉(鎮)人民政府進行糾紛調解,如遇調解後雙方仍有異議,則到縣級農業承包合同仲裁機構(縣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仲裁;仍不服仲裁機構結論的,可在接到仲裁通知書15日內向法院起訴。

十一、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

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生效,一式六份:甲方(市)縣級

政府一份,鎮人民政府一份,土地流轉合作社一份,乙方

三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年月

簽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鑑證經辦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集體土地轉讓合同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所有集體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權受讓於乙方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邊有植被、樹木的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受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範圍和麪積以測量為準,並繪有測量平面圖,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資產轉移以清點為準,並附盤點清單。測量平面圖、測量面積和地上附着物等固定資產盤點清單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詳見附件)。

第二條 使用權轉讓期限共____年,甲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上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土地一經轉讓,此塊土地的所有權益全部轉至乙方名下,甲方對此塊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權益,甲方無權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

第三條 本協議簽訂後日內甲方將土地轉讓、交

付給乙方。本土地轉讓費用總共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土地轉讓乙方前,甲方享有對本土地全部權益,保證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權利瑕疵和各種費用的拖欠。轉讓後第三方向乙方主張本土地權利和有關費用的,甲方直接與第三方妥善協商處理,如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雙倍賠償。

第五條 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須對原有老宅進行拆除運走,對老宅基地進行平整,老宅周邊樹木及植被保留原狀。

第六條 土地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對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處置權利,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如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需徵用上述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3、如因乙方不按時交納轉讓費,經甲方向乙方書面催款通知30日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4、不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甲方不可單方無故解除合同。

5、甲方應保證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權,確保供水、供

電、通行,並提供辦理使用權變更手續相關證明材料。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需要在辦理相關許可證件後有權在受讓土地上搭建建築物及修建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搭建的.建築物及修建的附屬設施由乙方佔有、使用、受益、處分,甲方無權干涉,合同期滿後,乙方同等條件下有續訂合同的優先權。

3、乙方有權轉讓受讓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權。

4、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徵用、甲方單方收回使用權、合同期滿後,乙方建築物或設施仍能夠使用,甲方應折價補償乙方經濟損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與甲方協議解除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書面通知60日後合同自動終止。

6、乙方應按時支付轉讓費用並不得違法使用上述使用權。

第九條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或者反悔,如有違反或反悔,違反或反悔一方必須承擔對方投入、以及日後發展及可預期收益等一切責任及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村委會(同意備案登記意見):

集體土地轉讓合同5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轉讓給已方的土地位於至,總面積平方米/畝。(以下稱該土地)

2、甲方保證對該土地在轉讓給乙方前沒有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沒有將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或作價入股,甲方將此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已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徵得了其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的同意。

3、乙方將此土地用於興建住宅。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4、雙方協商確定此土地的轉讓價格為元人民幣/平方米(畝),共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此外,乙方再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5、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將土地補償款元人民幣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6、甲方須全力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審批手續,辦證所需的一切税費由乙方負擔。

7、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後,如該土地被國家徵用,依法所得的`各種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組織成員不得分配補償款。

8、任何一方違約,除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轉讓價款%的違約金。

9、本協議定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有關管理機關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雙方確認在國土局簽訂合同或協議只供參考,具體生效內容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集體土地轉讓合同6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負責人: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轉讓給已方的土地位於四至,總面積平方米/畝。(以下稱該土地)

二,甲方保證對該土地在轉讓給乙方前沒有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沒有將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或作價入股,甲方將此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已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徵得了其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的`同意。

三,乙方將此土地用於興建住宅。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四,雙方協商確定此土地的轉讓價格為元人民幣/平方米(畝),共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此外,乙方再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五,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將土地補償款元人民幣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六,甲方須全力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審批手續,辦證所需的一切税費由乙方負擔。

七,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後,如該土地被國家徵用,依法所得的各種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組織成員不得分配補償款。

八,任何一方違約,除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轉讓價款%的違約金。

九,本協議定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有關管理機關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雙方確認在國土局簽訂合同或協議只供參考,具體生效內容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

(公章)

乙方:

二0xx年月日

集體土地轉讓合同7

轉讓人:

受讓人:

見證人: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並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人在三亞市鳳凰鎮檳榔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為26—01—794,用地面積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175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範圍的四至為:東至:符開清地界,南至:水溝,西至:符明華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詳見土地房屋權證)。

第二條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併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分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範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第六條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户,雙方均自願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並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並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後,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或實現該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各項權益相關手續或權利憑證,且不再向受讓人收取任何費用。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築物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築完畢後,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全部建築物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為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徵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補償均歸受讓人所有,在取得補償收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和協助時;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徵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並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日後,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並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為準)。

第十三條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並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籤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受讓人:

x年x月x日

見證人:

x年x月x日

集體土地轉讓合同8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户代表數:xx户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1、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户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着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xxxx(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坐落:

面積: 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xx年,從xx年 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xx元,共xx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xx元(大寫:xx)。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xx元,每年承包費必須於xx月xx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徵收、徵用、佔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xx元(大寫:xx);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鑑證後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