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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場租賃合同範本4篇

山場租賃合同範本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山場租賃合同範本4篇

租賃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及《縣商品林林木、林地轉讓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山場概況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下表所列山場租賃給乙方經營。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格支付方式及時間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出租後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租賃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方出租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租賃山場範圍內開荒、採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

3、乙方租賃期內守法經營,不得改變林地的性質,在不損害甲方的權益的前提下,可以將剩餘的租賃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人。4、租賃期內,林地資源被依法徵、佔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

對方並經雙方協商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20xx元。

2、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供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説明事項:租賃到期乙方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的權利,到期山上資源不能及時處理,甲方應同意延期,但乙方必須按當時當地價格行情支付租賃費。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山場租賃合同範本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資源,甲方將所屬場地租賃給乙方進行使用,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

甲方所屬山場, 鎮(鄉) 村自家山場。

二、租賃時間及租金:

甲方山場租賃期限為年,即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 年總計 元。

三、付款方式:

租金作一次性付款捌萬元,剩餘貳萬捌仟元五年後每年伍仟柒佰元付款。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提供真實山界,與相鄰山場主一起予以確認,如發生山界糾紛由甲方付全部責任。

2、甲方須在協議簽訂後一週內,將山上樹木自行清除,

逾期不清除,一律由乙方處理,甲方無權干涉。

五、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乙方沒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協議。

2、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協議自行終止。

3、任何一方單方終止協議,需賠償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日

山場租賃合同範本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負責人:

聯繫電話: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南省關於加快發展油茶產業發展的相關文件指示,為了進一步促進茶陵縣油茶產業發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國內的行業地位,搞活農村經濟,積極帶動廣大農户油茶種植,增強油茶高產示範林的帶動作用。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賃給乙方承包經營,進行油茶種植、綜合開發的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積界限

1、土地名稱:

2、土地位置: 組。具體界線由雙方現場確認,

並設定實物標示。面積由專門部門測量所提供紅線圖為準。

3、土地面積:

二、 承包經營的期限

1、 承包期限: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承包經營的範圍

1、 油茶開發、種植

2、 農作物開發、種植

3、 農產品綜合開發、養殖

四、 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納方式

山地租賃為: 元/畝,共計: 元。山地劃線定界甲方交

地給乙方之日為第一次付款時間,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計元,五年後一次性付清後20年租金共計: 元。

五、承包經營期間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土地流轉、林權證等相關手續。

2、甲方應支持乙方的山地開發,由村委妥善協調好乙方在山地開發過程中的水源供應、電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開發期間、承包經營期間的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責任事故,積極協助乙方調查事故責任人,報有關部門處理。

4、甲方需保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佔乙方租賃用地,同時嚴禁村民在租地內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內進行葬墳等損壞基地的行為,但原有墳葬保持現狀。

5、甲方負責租地周邊環境的關係處理,保證乙方經營期間內不受打擾,如遭村民阻工、佔地、鬧事或人為損害基地的,由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處理。

6、甲方以前關於山地的一切糾紛及矛盾與乙方無關,乙方屬於獨立經營開發,在約定的經營權限內,甲方不得進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賃前山地權屬引發糾紛,一切損失及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林地。

五、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合同

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進行山地開發和承包經營。

2、乙方不得隨意變更用地途徑,若因發展需要變更用地途徑的,需告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不得進行破壞用地環境,損害土地資源,影響周邊村民生活的化工類行業。

3、乙方在山地開發,承包經營期間,在同等用工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使用甲方村組勞動力。

4、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對山地進行股份和承包方式進行變更,在告知甲方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經營期間,如遇國家政策扶持、項目補助等收益行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國家土地徵收,土地徵收補助費歸甲方享有,地上相關建築、林地樹木等附着物補助歸乙方所有。

6、乙方有權對租賃山地進行抵押、質押等處理行為。

7、乙方在承包期間應合法經營和開發,不得在租賃山地內從事任何違法行為。若因乙方一方行為引起的任何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8、承包期間,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無法經營、土地荒蕪的,甲方有權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還。

六、 雙方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因山地租賃所發生的糾紛矛盾,應採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調解處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過激行為,破壞對方財產和影響對方生產經營合同。協商尚未處理的,需請求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進行

調解處理。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條款,不得因人事變更等影響合同條款執行。

3、承包期限屆滿,乙方享有對該地的優先承包權,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將該地租賃給乙方。若同等條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賃給他方,乙方有權對該地進行資產評估,保留對甲方、第三租賃方的財產追償權。

4、合同簽訂時,甲方需提供該地租賃的村民小組會議決定書、全體村民同意租賃簽字書、山地租賃承包紅線圖、林權證(林業部分出具的山地權屬證明)給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合同簽訂日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當地村委會一份,當地鄉鎮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甲方經辦人簽字:乙方經辦人簽字:

簽約地:

簽約時間:

山場租賃合同範本4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閒臵山場資源,提高山場的利用價值,提高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範圍及面積

1、甲方同意將座落在 山場約畝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山場四至界址:東至;南至;西至 ;北至 ,林班:。

2、承包期間該山場的山權歸甲方,林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山場砍伐和採挖。

3、承包期間如遇政府需徵用該山場時,山林徵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補償費按當時樹山補償標準計算),其他補償歸乙方所有。

二、承包期限:共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1、承包金額:共計人民幣 元整(¥: )

2、付款方式: ,並存入甲方指定銀行帳號: 。

四、甲方須交清山林界址,保證無任何山權、林權糾紛。承包期間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負,如遇山場糾紛,甲方須全權負責處理清楚,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再簽訂補充事項。

七、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需續包,須按照本合同以上條例繼續簽訂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