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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買賣合同大全(15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大全(15篇)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佔地面積約為__________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屋樓,一樓為___個門面,_______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_________結構,_________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土地所有和房屋所有權人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開發區拆遷安置小區南第二排西第二户的房屋院落(包括:兩間兩層半毛坯房及院落)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該院落具體位置為:

東鄰:西鄰:

南鄰:北鄰:

登記長度為:米、寬度為米,面積共平米。其房屋所佔面積:米,院落所佔面積:米。

二、該院落相關的附屬物同時全部轉讓。

三、、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應在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並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願意賠付乙方全部轉讓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六、合同生效後甲方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證照轉移義務,如因政府原因確實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甲方須把相關證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徵地拆遷,該院落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房產證轉移契税由乙方承擔,水電進户開户費由乙方承擔。

八、因本房屋和西鄰(甲方)共用一面承重牆,故將其牆所有權一分為二。

九、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賣買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電腦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身份證號:

乙方:(印)身份證號:

擔保人:(印)身份證號:

日期: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3

賣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黑龍江省大慶市大同區雙榆樹鄉邊界大隊東邊界屯 ,建築面積 平方米,土地面積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土地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產權手續同時交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壹萬捌仟元 ;即人民幣小寫18000元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第六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第十條 補充條款

甲方(簽印):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簽印):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4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由於我國目前尚無專門的法律規定來規範和解決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因此,審判實踐中,對如何處理這類糾紛存在很大的分歧。

認為買賣合同無效的有之(無效論),認為有效的有之(有效論),認為合同無效但房屋可不予返還的有之(無效不返還論),一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這使得很多法官在審理具體案件時感到無所適從,從而導致不同法院和法官判案結果呈現很大的差異性,這在一定程度上給司法公正帶來了不應有的負面影響。因此,如何就現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這類糾紛作出正確、規範、統一的裁判不僅是當務之急,也是勢在必行。

對於農村房屋能否買賣這個問題,是審判人員在處理這類糾紛首先必須面對並予以解決的問題。如果這一問題認識模糊,案子就沒法審下去。審判實踐中,對這個問題一直存在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農村房屋買賣事關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而我國法律禁止轉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因此,農村房屋不能買賣;另一種意見認為,我國法律沒有禁止農村房屋買賣的明文規定,法無禁止即自由”,只要雙方合意,就可以買賣。要搞清農村房屋能否買賣這個問題,可從以下方面進行分析:

1、農村房屋能否出售。

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規定,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物權法》第六十四條也規定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對照該兩條規定,我們認定農村房屋是農村居民合法的私有財產應是不容置疑的。既然農村房屋是農村居民合法的私有財產,那麼從理論角度來説,作為農村房屋所有權人的農村居民 ,完全可以依法對其房屋行使所有權,當然包括其中能充分體現所有權權能的`處分權。再從我國目前的立法精神和法律現狀來看,據筆者所知,我國到目前為止,並無禁止農村居民出售自己農村房屋的法律、法規規定;相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第62條中卻有: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規定,從上面法律規定精神來看,國家還是肯定農村房屋是可以出售的,沒有要禁止和干涉農村居民行使房屋所有權的立法意圖。那麼,既然有賣就有買,因此農村房屋是可以買賣的。

 2、農村宅基地不能轉讓的規定是否必然導致農村房屋也不能轉讓

農村房屋買賣必然會涉及房屋下土地即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這個敏感的法律問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居民為建造自住房屋,對農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一種佔有、使用的權利,它是我國特有的一種用益物權形式。 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民對自己依法獲得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而無處置權。這在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就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明確規定。由此可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按法律規定是受嚴格限制的。這些限制性規定,雖不是針對農村房屋能否出售作出的,但基於農村房屋與其所付着的土地緊密關聯性和我國傳統的房隨地走、房地一體的習慣思維,農村房屋買賣因此變得異常複雜起來。這種房隨地走、房地一體的認識,使審判實踐中不少審判人員將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能否轉讓當成了左右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無效的法寶,並以此作為裁判的依據。那麼,農村宅基地不能任意轉讓的規定是否必然導致農村房屋也不能轉讓呢?筆者認為,雖然在物理上和人們的習慣思維上,農村房屋與農村宅基地密不可分;但是,我國現行法律對房屋所有權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卻是分開規定的,他們是兩種各自獨立存在的權利,並無主從之分;而且目前我國也並無明確的法律規定要求這兩種權利在發生變更時必須同步進行。人們之所以有房隨地走(或地隨房走)、房地一體的説法,是由於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及相關學者理論的影響。這其實是對農村房屋買賣的一種誤解。因為,房、地同時轉讓、房地一體原則是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針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範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而專門規定的特有原則;其他可參照此規定執行的情形,也只有該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在城市規劃區外的國有土地範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交易活動以及實施房地產管理”這種情況。從上面規定我們可以看出,該原則所適用的對象和範圍都是特定的,其立足點為國有土地和城市房產,並非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村房屋。而農村房屋和農村宅基地不同於城市房產和國有土地的特殊性,自然決定了我們不能盲目地套用這種原則。因此,筆者認為,在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農村房屋買賣也必須執行房隨地走、房地一體、同時轉讓原則的情況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限制流轉的規定並不必然決定農村房屋不能買賣。

總之,應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託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5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購買的房屋,位於宿遷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______號______平方米,附屬設施見附件)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___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並將原購房合同、購房票據(第一手及前手)等相關能證明產權歸屬資料。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再訂立《買賣合同》,如再訂立《買賣合同》視為合同欺詐,乙方不能實現購房合同時,甲方應雙倍退還購房款;

六、違約責任:1、甲方應當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三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萬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履行的,按其欠款部分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扣除損失賠償金後退還。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安全和使用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七、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八、乙方購房後,如遇政策性拆遷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補償事宜,並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費用損失。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區(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本合同自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有見證人的,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6

賣方:(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 房屋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房屋為正房四間、東西偏方各一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萬 千元整(¥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過户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就位於 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於_____市_____街道 ,相鄰為 ,建築面積 ,北屋 ,東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積為 ,房屋登記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 名下。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並徵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佔有、使用。

三、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徵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20xx年最新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四、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佔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税費。

五、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並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 的賬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 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六、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 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於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並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天支付 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七、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户的書面通知後 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的相關手續;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户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户的,與甲方無關。

八、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後,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於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後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九、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侵犯乙方基於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佔有、使用和處分房屋的權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買賣、個人債務等個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權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佔有、使用或處分房屋的,甲方除返還本合同全部購房款外,須按照發生妨礙乙方佔有、使用或侵犯乙方處分房屋權利的實質性影響之時的市場價格補償乙方。

十、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出賣給任何第三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處分房屋,甲方須返還全部購房款並支付全部購房款100%的違約金。

十一、其他事項:

1、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集體成員作為本次交易的見證人,並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

甲 方(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8

出售人與購買人就位於 ——-村 的房屋買賣事項,經充分平等協商一致,自願達成本合同。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 ____村__ __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於 市 鄉 村。

2、房屋結構為混凝土,大門朝南,北屋兩層,落地式帶院子;房屋總佔地面積約為_________,其中房屋佔地約為___________,院子佔地面積__________,車庫佔地面積 :

3、房屋位置:東-至( 家),西-至( 家),北-至( 家), 南-至_公路邊,包括院內的附着物品,樹木,等設施。

4、該交易房屋由出售人 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村 組集體土地,並徵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佔有、使用。該房屋在交易前為出售人完整所有、佔有、使用,並可以出售轉讓該房屋。

三、為保證本合同切實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人保證並承諾如下:

出售人自願根據本合同條款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出售給購買人,對此不反悔;本合同項下房屋質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質量瑕疵;本合同項下房屋與他人及村集體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該房屋出售給購買人後,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購買人,例如可以獲取的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出售人願意積極配合購買人辦理房屋產權的相關手續以及願意積極配合購買人爭取和維護對該房屋的權益。

四、房屋價格:

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為固定不變價格。該價格包括了該房屋使用所佔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税費。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與乙方同屬一個集體經濟組織,即屬於縣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二、房屋宅基地登記與房屋基本情況

第二條房屋宅基地證證號:_____登記土地使用權人姓名:_____,登記共有人姓名:_____

第三條新建房屋位於鄉村組號,佔地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屋四至為:南抵,東鄰,北靠,西接。

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繫結構,為層間。

房屋的附屬物有:

三、房屋價款與支付方式

第四條雙方約定房屋買賣價格為人民幣_____元。

第五條房屋價款支付方式,雙方約定選擇以下第種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字捺手印之日一次性支付,當面點清。

房屋交接之日,即甲方接到房屋鑰匙之日一次性支付,當面點清。

分期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首期款:_____元,尾款_____元於房屋鑰匙交付之日支付。

其他支付方式:

第六條按照第五條的付款方式,以下四種支付方式雙方均予認可:

現金支付銀行匯款微信轉賬支付寶轉賬。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要求乙方交付房屋並佔有使用房屋,成為房屋所有權人。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房屋價款。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屬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相應證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户口簿登記頁複印件,並作為合同附件。

第八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要求甲方按約支付房屋交易價款。

本合同簽訂之日到房屋交付之日期間,乙方不得損毀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門柱、牆壁、樓道樓梯等,除為房屋正常居住或使用外,不得采取任何致房屋損毀損壞的行為。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房屋交付之日期間,乙方不得破壞或切斷房屋原附屬或原使用的水、電、有線電視與網絡、煤氣或燃氣等設施管線,該附屬設施相應的登記證件亦應在房屋交接時移交甲方。

本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乙方有義務將房屋有關的宅基地登記證書或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書及相應行政規費票據的原件作為合同附件交付甲方。

甲方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宅基地使用手續或集體建設用地手續變更登記時,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五、房屋的交付時間

第九條雙方約定房屋移交時間按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本合同簽字之日。

本合同約定的第一筆房屋價款支付到賬之日。

本合同約定的最後一筆尾款支付到賬之日。

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價款全部到賬之日。

其他方式:。

六、雙方的承諾與保證

第十條乙方向甲方承諾與保證,如實告知甲方房屋的信息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的宅基地登記證或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登記情況、房屋共有人情況、房屋存在的質量或瑕疵情況、房屋抵押情況、房屋交易前的使用或出租情況等。

第十一條甲方向乙方承諾與保證,向乙方提供符合購買資格的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證明資料,並於本合同簽訂前或房屋交付前已查驗新建房房屋的'使用現狀,對房屋質量或瑕疵現狀已知悉。

第十二條雙方出具的所有證明文件均為真實有效,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違約條款

第十三條乙方未如實告知房屋全部信息,甲方因此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在房屋移交前不當使用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房屋毀損或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遲延交付新建房屋的,甲方有權以已付購房款總額為基數按月息%收取違約金,直至乙方交付房屋之日止。

第十六條甲方遲延支付房屋價款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以應付未付購房款總額為基數按月息%收取違約金,直至甲方付清全部購房款之日止。

第十七條因出現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應立即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通知對方,並在通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的書面有效證明及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書面理由提交給對方確認,否則遭受不可抗力方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八條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約定的,在對方催告後_____個工作日內沒有改正為全面履行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且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相當於合同總額%的違約金及所遭受的損失。

第二十條一方只主張違約責任,沒有主張解除合同的,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後,對解除有異議的,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法定機關提出,否則,視為對解除無異議。

九、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一條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第二十二條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提供經核實的身份證明和相應的資質證明文件的複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第二十三條變更住所地、代表人、電話等聯絡方式的,變更方應在變更後24小時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本合同載明的聯絡方式繼續有效。微信和短信內容也作為雙方來往文件。通知、訴訟文書等文件以郵寄方式發送的,將文件按有效聯絡方式交給經營特快專遞的單位郵寄後,郵件被簽收或拒收均視為已經送達。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標題僅為便於閲讀和對合同內容的理解,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

第二十五條房屋宅基地證或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原件,行政規費收據原件以及房屋附屬水、電、煤氣或燃氣、有線電視或網絡登記文件等原件在房屋交接時交由甲方保存,複印件由乙方保存。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0

(一)宅基地使用權本質的釐清——從“利用”到“所有”

通常認為,在法制史上存在着兩種不同類型的物權制度,即羅馬法的物權制度和日耳曼法的物權制度,代表了兩個不同的傾向,亦即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的對立。羅馬法以所有權之絕對處分力為中心,強調物的全面支配。用益物權是限制物權,乃為一時的限制所有權之支配權,限制物權消滅,則所有權自動的回覆其完全支配力。因此產生於羅馬法的地上權制度主要是阻止“地上物屬於土地”的附合原則,其以地上物為中心,如果沒有現實的可支配的地上物存在於土地之上,就不認為有地上權的存在,強調對地上物的獨立權利。因繼受羅馬法的結果,德國、瑞士、奧地利民法的地上權都是以地上物為中心,認為沒有地上物就不得成立地上權,其本質在乎“有”而非“用”。與此不同,日本民法和我國台灣地區現行“民法”則是以“利用”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地上物的有無不是地上權的成立要件,地上權也不因地上物的滅失而消滅。

筆者認為,任何一項法律制度都應當同其社會經濟的現狀相適應,地上權本質從“有”到“用”的轉變也正是因為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而發生。我國新頒佈的《物權法》沒有采用地上權的概念,與地上權概念最接近的應是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實踐中,建設用地使用權權利人在權利期限內可按土地用途自由使用土地,地上物的有無並不影響權利的`存續或消滅,因此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本質在於“土地利用”。而宅基地使用權的設立不是以經濟利用為目的,考察我國的宅基地使用權分配製度,能夠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侷限於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並且只有符合建房條件才可以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因此,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以物的利用目的不同,保有地上物才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雖然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均屬地上權性質,但我們沒必要將兩者的本質認定一致。《物權法》未採用基地使用權的概念將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涵蓋入內正是由於兩者的制度差異太大,因此應當確定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在於保障地上物的所有。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權能

新頒佈的《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可見,佔用、使用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權能。《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這裏的國家有關規定所指為何呢?市場經濟是以分工為基礎的交換經濟,交換之所以能夠進行必須要滿足“有商品和貨幣、商品和貨幣所有者能自由處分”這兩個條件,物權法是以規範財產歸屬關係和保障財產歸屬秩序為任務的,其與債權法構成了現代市場經濟的兩大法律基礎,是民事基本制度之一,宅基地使用權規定在物權法用益物權編內,其也應屬於民事基本制度。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條中規定“民事基本制度事項只能制定法律”。因此,上述所謂“國家有關規定”應解釋為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現行的國家有關部門的規範性文件不能作為宅基地制度的法律淵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對宅基地有關制度進行了規定,該法條只言明“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並沒有明確宅基地使用權是否可以轉讓,反之該條肯定了農村村民可以出賣、出租住房。從理論而言,宅基地使用權系由我國學説所創造,傳統民法上與此相當的概念為地上權,而收益是傳統地上權制度的應有之意,因此,在無法律相反規定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權可適用《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之規定,通過體系解釋的方法確定宅基地使用權收益的權能。

(三)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流轉制度的構建

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帶來的巨大利益可能會導致權力尋租、違規批發宅基地使用權情況的大量發生,對國家的土地政策造成衝擊,但禁止宅基地使用權流轉以期杜絕上述現象,是通過侵犯農民房屋所有權的手段規避了本應通過其他手段實現土地控制的國家責任。因此要有效控制宅基地的數量,應從宅基地使用權的分配、流轉制度上下功夫。

如前所述,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在於保有地上物。城鄉二元社會結構正在發生改變,一方面農村還實施着一貫的土地制度,另一方面農村經濟又已融入了市場經濟之中。從這兩個方面出發,宅基地使用權的本質應有兩層含義。

一層含義是保有農民的房屋,重點在於實現農民居有定所,相應的分配製度可分為原始取得和轉讓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本集體經濟組織中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經審批獲准從集體經濟組織中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取得是指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經審核批准購買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房屋並取得房屋宅基地使用權。應明確的是,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才具有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資格,這種分配是無償的,具有村民福利、社會保障的性質。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即意味其不需依靠這種福利,集體經濟組織無須將有限的資源花費在有自立能力的村民身上,因此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不予批准。

另一層含義是保有房屋這一地上建築物,重點在於物盡其用,使房屋在流轉中實現其交換價值,目前相應的流轉制度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對能否流轉法律也無禁止性規定。宅基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給予其成員的福利,目的是為其成員建造房屋提供權利基礎。收益權能是宅基地使用權的權能之一,體現在農村房屋買賣中即是,農村村民出賣房屋的價款不僅僅是房屋的建造成本,因為農民在出賣房屋後不可能再申請到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的有限性必然會體現在房屋的市場價值中。由此,農村村民在房屋買賣中將宅基地使用權的福利性貨幣化,實現了宅基地使用權的收益權能,這也是宅基地使用權福利性的自然延伸。為了使買賣中實現的房屋價值能得以保值,避免社會財富的浪費,在農民出賣房屋後,其宅基地使用權應隨之轉移,但這種轉移與“房地一致”原則不同。“房地一致”原則是在房屋與土地使用權分開作為各自獨立的物權客體的情況下規定的,而宅基地使用權從屬於房屋,是為房屋的存在而存在。故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應受房屋物理狀態的限制,當房屋倒塌或新的房屋所有人以翻建、加蓋、改變結構等方式對房屋進行實質建設時,應認定地上物滅失,宅基地使用權保有地上物的存續理由已然消失,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宅基地所有人可依物上請求權要求佔有人返還宅基地。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1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二、委託人授權_______________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________套的各項事宜。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_____套,總面積在_____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以東,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路以北範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受託人如完成委託事宜,委託人給付報酬________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委託事宜,給付勞務費________元。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委託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之內,先付________%;其餘在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宜後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託人墊付,每季度未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在合同生效之後,對授予託人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委託人;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於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屋情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並徵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佔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徵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法院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佔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税費。

六、房款支付:

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並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賬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七、房屋交付:

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於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並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户的書面通知後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的相關手續;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户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户的,與甲方無關。

九、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後,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於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後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侵犯乙方基於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佔有、使用和處分房屋的權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買賣、個人債務等個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權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佔有、使用或處分房屋的,甲方除返還本合同全部購房款外,須按照發生妨礙乙方佔有、使用或侵犯乙方處分房屋權利的實質性影響之時的市場價格補償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出賣給任何第三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處分房屋,甲方須返還全部購房款並支付全部購房款100%的違約金。

十二、其他事項:

1、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集體成員作為本次交易的見證人,並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3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市場經濟體制發展及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房屋買賣現象已相當普遍,且愈演愈烈。無論是經濟發達地區還是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房屋買賣都已大量存在,特別是城鄉結合部是農村房屋買賣的主要區域。這就不可避免地產生了大量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從審判實踐來看,主要涉及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和所有權的認定兩個問題。

一、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

目前我國法律未明確規定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但是,農村房屋的買賣必然導致宅基地使用權的轉移。宅基地是農民的重要財產權利,我國法律、法規嚴禁宅基地進入市場進行交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國務院辦公廳早在1999年就在《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通知》作出了“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的規定。由於宅基地關係到農民的基本居住條件,所以上述法律明確規定獲得農村宅基地要受農業人口身份上的限制,只有具有農村户口的人才能在本集體所有土地範圍內申請宅基地。

因此,對於城市居民購買農村房屋和具有農民身份但雙方非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情形,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應以認定無效為原則。對於雙方均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情形,因這類購房者具有在該地申請宅基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進行流轉的障礙,只要買賣雙方所訂立的買賣合同符合《合同法》關於合同效力的要件,原則上應認定為有效合同。

二、農村房屋所有權的認定問題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房屋固然屬於不動產,依照物權法的物權公示原則及相關規定,不動產是需要初始登記的,轉讓時則需過户登記。但對於農村房屋,其不屬於商品房,自身具有特殊性。針對當前農村房屋的所有權大部分沒有登記的現狀,我國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要求農村房屋所有權的認定必須辦理初始和變更登記。

因此,當前農村房屋所有權的取得如果以登記為生效要件,未免脱離實際。登記的首要意義在於物權變動的公示與公信。在農村,由於國家對農村宅基地的申請人有着嚴格的規定,這樣在客觀上就限制了擁有農村房屋的人羣大都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可以説人人都處在一個“熟人社會”,並且村民之間大多都參與彼此的房屋建設,相互之間僅通過佔有行為就已經能起到客觀公示作用。村民委員會的見證和記錄即完成了公示的作用,並不需要更大範圍的公示,即使登記其效果也不一定比村民之間的監督更有利。

對於當前農村房屋買賣的現狀,一方面對於合法有效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所有權即使沒有進行變更登記,在滿足一定條件時,應確認買受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權。如:房屋買賣行為經過了村民委員會同意,買受人支付了房款並實際佔有。

另一方面,有條件的地區應開展集體土地房屋普查登記,建立較為詳細的產權產籍資料。房屋登記機構要積極開展工作,可以聯合國土、規劃等部門,依靠鄉鎮及農村基層組織對城鎮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房屋進行普查。通過普查登記,建立起較為詳盡完整的產權產籍資料,為推進農房登記打好基礎。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4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徵,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徵。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房屋佔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樓,一樓為___個門面,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1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

國籍: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郵政編碼: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

國籍: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郵政編碼: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土地所有權人___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因為甲方的三個女兒都在外工作,現在甲方也在自家田地上養魚為生,位於張家組的老房已經無人居住,現在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省__市__縣__鎮__村委會__組的房屋院落(包括:主房一間,廚房一間,豬圈一間)及其一些附屬物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該房屋始建於19__年,房屋結構為土木結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屬土地平面圖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該院落具體位置為:

東鄰:____西鄰:____

南鄰:____北鄰:____

登記長度為:____米、寬度為:____米,面積共:____平米

該院落相關的附屬物同時全部轉讓,附屬物包括:房屋後兩分的茶園一塊,房屋前後的所有果樹,原來的老水池及其水源一個,房屋後的一畝菜地及其後山5分的一塊耕田一併轉讓,並且允許乙方家人過世以後可以在甲方家的林權山內安葬,到時不收分文安葬地塊錢。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10%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50%時,甲乙雙方同意另協商處理。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元。其中(小寫:)為房屋實際價款,(小寫:)用於購買__房屋後的地塊(面積為平米)作為道路,(小寫:)用於購買__家地塊(面積為平米)作為道路,(小寫)用於購買徐羅組家地塊(面積為平米)作為道路。乙方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

甲方應在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幣)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並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願意賠付乙方全部轉讓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後甲方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證照轉移義務,如因政府原因確實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甲方須把相關證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徵地拆遷,該院落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村委會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籤於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