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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合同範本最新(通用5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招標代理合同範本最新(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招標代理合同範本最新(通用5篇)

招標代理合同最新1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為順利完成__________項目的招標工作,甲方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招投標活動的若干意見》,已通過招標確定乙方為甲方________年度招標工作合作機構之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在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下,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組成本合同協議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協議書的補充條款;

3、中標通知書;

4、代理申請書。

二、委託代理範圍和具體代理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具體範圍和內容為:________年度物資採購、工程投資、諮詢服務類部分項目招標。

三、合作代理期限

甲乙雙方招標代理工作合作期限:合同簽訂之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包括招標方案的核準手續;

2)向乙方提供有關本次招標項目的相關文件和資料(如項目批准文件,招標方案核准文件,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圖紙等);

3)與乙方共同商定招標有關事宜,並密切配合乙方開展招標工作;

4)對乙方擬定的招標公告(含資格預審公告)及編制的招標文件(含資格預審文件)予以審核和認可;

5)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評標報告和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情況,依法確定中標人(或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6)授權由乙方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7)在規定的時間內與中標人簽訂招標項目的承包(或供貨)合同;

8)接受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擬定招標工作計劃,向招標人提供招標前期政策法規諮詢,保證招標程序的合規合法;

2)在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3)乙方及附屬機構不得參加本招標項目的任何投標,也不得為其他任何投標單位提供諮詢服務;

4)嚴格按照招標方案核准部門核准的招標方案進行招標,認真履行代理職責,未經原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5)保證代理人員及時到位服務,不得更換代理申請書中已經載明確定的代理服務人員,更不得非法轉讓委託事項;

6)在甲方提供有關技術資料的基礎上編制招標文件(含資格預審文件),編制文件要認真、細緻、負責任;要符合國家及甲方有關部門的制度要求;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報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備案後印刷發售;根據招標工作需要,負責就相關事宜協調有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如協調不成功,甲方有權更換招標代理機構。

7)負責發佈招標公告(含資格預審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函。凡是公開招標的,必須在國家發改委或省發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發佈招標公告(含資格預審公告)和中標公示;

8)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如有),負責招標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9)從《河北省統一評標專家庫》中抽取評標專家,並在開標前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履行告知義務,主動接受依法實施的開標、評標全過程行政監督;

10)負責組織和主持有關開標會(含資格預審會)、評標會等活動,並承擔有關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差旅費等;

11)在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經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並完成評標報告的基礎上,負責將評標報告提交甲方;

12)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邀請其在規定時間內和招標人簽訂合同,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13)委託事項全部完成後,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招標項目的完整檔案資料,並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報送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1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保守招標活動中的各項祕密,自覺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有關部門因監督事項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的,應當積極提供;

15)切實履行好在《代理申請書》中承諾的各項義務;

16)向招標人收取約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費。

17)乙方同意甲方以抽籤方式從度招標代理合作機構中選定具體項目的委託招標代理機構。

五、招標代理服務費

1、招標代理服務收費以乙方在招標《代理申請書》中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報價”為準;若代理項目未招標成功,申請人負責就所代理項目向發改委申請批覆等一系列手續的辦理,並不再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等任何費用。甲方支付費用前,乙方須向甲方開具與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一致的合法有效發票(按國家開具發票要求,填開項目必須齊全完整,否則不予接收)。

2、代理招標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約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由甲方支付,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向中標方收取任何費用。

4、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招標、評標、中標無效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解除代理關係,並及時報原招標方案核准部門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委託招標項目不可能實現的;

2)本委託招標項目被國家有關行政審批部門依法撤銷的;

3)任何一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

4)在招標代理過程中,乙方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或暫停招標代理資格的,或停止其一定時期內招標代理活動的;

5)乙方被有關部門降級而不具備承擔本項目相應資格的;

6)有證據證明乙方損害甲方利益或給甲方的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7)乙方變更“代理申請書”中承諾的代理服務人員超過2人以上的(含2人),或代理服務人員實際到位人數少於承諾人數2人的;

除上述7種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合同終止後,本委託合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據履行情況和解除原因,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3、合同終止後,尚有未完成的招標事項的,甲方可以重新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招標代理機構,也可以繼續委託乙方繼續完成相關招標事項。

七、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因乙方違約而導致雙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務費,應雙倍賠償給甲方;如果乙方尚未收取,則按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的違法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並清除有關不利影響。

2、雙方都有違約行為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本着實事求是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4、如通過上述辦法不能解決爭議的,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張家口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也可以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補充條款不得與本合同已規定的事項相牴觸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2、合同的生效: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報經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一份。

4、合同簽訂地:河北省煙草公司張家口市公司

甲方(委託人):(蓋章)_______

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

招標代理合同最新2

委託人:

受託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招標內容:

總投資額: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項目的監理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按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計價格[2002]1980號文《招標代理服務費管理暫行辦法》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的取費標準計費

代理報酬為:監理代理服務費 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委託人(蓋章): 受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説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繫,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式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放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託人和受託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18、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簡體中文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為招標人編制招標文件,審查投標人的資格,按程序組織評標,協調招標人與中標人的關係,監督合同的履行。

4.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作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 (公告前一天)

(2)向受託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 (報名截止日期)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繫的人員

姓名:

職務: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無

(6)應盡的其他義務:無

5、受託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身份證號:

5.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報名時間20xx年6月13日至20xx年6月19日,開會時間20xx年7月2日9時0分

(1)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執行通用條款

(2)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託人支付的費用:

(3)應盡的其他義務: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執行通用條款

6.2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執行通用條款

7.2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1)代理報酬的幣種:人民幣匯率

(2)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現金

(3)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定承包合同5日內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計委託代理費用額度(比例):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雙方協商確定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雙方協商確定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無

10.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責任:雙方協商確定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雙方協商確定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雙方協商確定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無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長白山保護開發區池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二份,其中,委託人一份,受託人一份。

17、補充條款:

委託人:

受託人:

xx年xx月xx日

招標代理合同最新3

委託人(全稱):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它)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達成如下協議:

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業務服務: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單項合同估算價:

5、招標範圍:施工圖所示範圍內全部內容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委託範圍(在□中打√)

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辦理招標申請□起草招標公告/邀請書□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編制招標文件

審查投標人資格□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標底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草擬答疑紀要□組織/□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協助定標□編制評標報告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其它事項

三、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的權利

(1)對委託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閲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託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託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

(2)招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守祕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用委託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託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四、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2、支付方法:

(1)招標人代理費:全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定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五、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約違約金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書一式五份,委託人兩份,代理人兩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最新4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資金來源:

4、建設地點:

5、工程規模:

6、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定額計價

3、評標方式:綜合評分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編制招標情況報告;

√草擬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有關招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書面回答;

4、對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5、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

6、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代理方向委託方收取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①不含中標人繳納的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信息服務費;

②不含交易服務費;

③不含招投標有形市場場地、設施租賃費;

④不含暗標標底編制費用及抽取黔東南州專家庫外專家評審費及差旅費;

⑤不含公告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50%,餘下費用在確定中標單位併發出中標通知書後2日內支付,逾期按未如期支付數額收取每日8‰的遲延履行違約金。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職務:聯繫電話: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代理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壹式陸份,委託方執貳份,代理方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合同最新5

委託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相關項目的採購招標事宜達成下列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採購項目為:。

第二條委託權限及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主要事項包括:起草規範的採購文件、評標辦法、合同文本,組織採購答疑會議,組織招標會議程序,嚴密組織評標活動,認真做好評標過程原始記錄,歸集、採購檔案等。(其他事項需註明)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向乙方委託採購項目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交採購項目的技術規格、採購數量、服務標準等所需要的全部資料。

2、甲方應根據採購需要協助乙方組織供應商踏勘採購項目的實施現場。

3、甲方應根據採購需要指派採購人代表參與採購項目的論證、招標或談判,並澄清採購項目的需求。

4、甲方應依法與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

5、甲方在依法委託過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採購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的供應商,不得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

6、採購合同的變更、中止或者終止,由甲方依法與中標或成交供應商協商決定,且以書面形式通知所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作出決定。

7、甲方在採購過程中發現有不良行為供應商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和採購代理機構提出,並妥善保管該供應商不良行為的證據。

8、甲方應對採購招標項目中涉及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可能影響採購項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給利害關係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依照法律法規,組織對甲方委託的採購項目實施採購招標。

2、乙方在代理採購項目過程中應按規定或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通報採購項目進度情況及相關信息。

3、乙方應按照甲方委託的要求,在約定時間內依法編制和組織評審專家論證採購文件並提交甲方確認。

4、乙方應在招標文件、談判文件和詢價文件中註明採購項目的評審原則、評審內容、評審標準、評審方法和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產生辦法。

5、乙方應將經甲方、監管方依法確認的採購文件(包括補充文件)在相同時間內通知參加投標、談判和詢價的供應商,並依法公佈經甲方、監管方確認的採購文件(包括補充文件)。

6、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應根據採購需要,要求甲方指派採購人代表參加答疑、招標或談判,並澄清採購項目的需求。

7、乙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如因任何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委託事項,乙方應在原因發生之日起3日內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在採購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廢標和中標或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或成交結果等非乙方責任導致採購活動失敗,乙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應協助甲方解決在履行採購合同過程中與供應商產生的糾紛,並積極採取各種措施避免給甲方造成損失或使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甲方與供應商協商、仲裁或訴訟過程中乙方應給予必要的配合。

9、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發現有不良行為供應商應及時向甲方及相關部門提出,並妥善保管該供應商不良行為的證據。

10、乙方應對採購項目中涉及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可能影響採購項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給利害關係人。

第五條招標代理服務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約定,本項採購代理費用標準依中標合同金額按規定差額定率下浮%後的比例分段累進計算。

第六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系指: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非一方原因造成的火災以及戰爭、罷工和政府禁令等。

2、前款約定援引不可抗力條款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另一方,最長不超過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5日內。同時,應採取積極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中止、解除

1、本協議簽訂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如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應承擔由此給對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如一方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監管方協調解決;

(2)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

(3)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4、本協議於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