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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8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8篇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篇1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言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為:中國公司

合同工廠:中國廠(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為: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合同內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製造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

1.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它所有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

1.3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製造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

1.4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1.6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諮詢。

1.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

1.8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義

2.1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2.2藍圖指乙方製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製造圖樣,材料規範及另件目錄等的複製件。

2.3技術資料是指為生產合同產品所必須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於生產合同產品的全部專有技術和其它有關設計圖紙,技術文件等。

2.4標準指為製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採用和制定的標準。

2.5入門費指由於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一章1.2條,1.3條,1.4條,1.6條,1.7條規定的內容以技術資料轉讓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2.6提成費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乙方所給予甲方連續的技術諮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連續使用乙方的商標和專有技術,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XX版合同4.3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3.1.1入門費為美元(大寫:美元)這是指本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1.2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甲方每銷售一台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基價的%。甲方向乙方購買的零件不計入提成費。

3.1.3計算提成費的基價應是甲方生產合同產品當年____月____日有效的,乙方在國市公佈和使用的每台目錄價格的%。

3.2乙方同意返銷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返銷產品的金額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費的%(百分之)。返銷的產品應達到乙方提供的技術性能標準。每次返銷的產品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期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確定。返銷產品價格按

3.1.3條規定的提成基價計算,即目錄價格的%。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中國和國銀行辦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銀行和中國XX辦理。所有發生在中國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本合同

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美元(大寫: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金額美元。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國政府出具的許可證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認為不需要出口許可證,則乙方應提出一份有關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信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

第一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

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

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已交付完畢的證明正副本各一份。

4.2.4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天內,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寫:美元)。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並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於合同生效後(時間)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證合格後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曆年度結束後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____日曆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討論此差距並洽商採取正確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並審查無誤後的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4.3.4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後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後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

4.4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術資料支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5.2乙方應在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週內,確認資料收悉。

5.3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3.1在合同生效後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批交貨。

5.3.2在合同生效後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4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

5.4.1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後的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可以分期交貨。

5.4.2第二階段開始後的周內,乙方必須儘快發出與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料。

5.5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運後的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

(a)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所發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於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書後,應儘快不遲於個月內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7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與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運輸標記

(c)收貨人

(d)技術資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

5.8每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一式四份。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

6.1為了適應中國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它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三和附件四。

6.2甲方必須在型號後加注尾標,以示區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並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應相互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4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展的一方。

第七章質量驗收試驗

7.1為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製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驗證重複試驗,乙方負責重複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複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七。

7.2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定,即通過鑑定。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7.3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參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考核驗收。

7.4如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蔘加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5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6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時,雙方應討論執行合同的問題,如系乙方責任,則按合同9.8條規定,甲方有權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共同協商進一步的執行問題。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為改進不合格的樣機提供技術諮詢。

第八章“合同產品”的出口和商標

8.1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銷售,可根據下列條件出口到其它國家:

8.1.1甲方應首先與乙方協商,要求在乙方的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區安排銷售(銷售,分配網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銷售的數量和項目將通過友好協商決定,若無法安排,則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須在完成交易後一週內,將項目,數量和購買商名稱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銷售分配網不包括的地區,甲方可以自由銷售。

8.2對於甲方把“合同產品”裝在中國的主機上出售到任何國家(包括在乙方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國家)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為維修中國出口的主機,甲方可以自由銷售作為配件的“合同產品”。

8.3在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合同產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標和標上甲方的商標,並註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商標許可證應由甲方和公司單獨簽訂。

8.4當使用商標時,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項下由乙方提供的標準。在必要的時候,每年乙方可進行一次抽樣試驗。在抽樣試驗結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應建議甲方改進不合格的“合同產品”並在個月內再次進行試驗。若結果仍不符合,則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樣品給乙方進行試驗。再次抽樣試驗,結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將再次給予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第九章保證

9.1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在合同生效時乙方使用的技術資料,並與乙方擁有的技術資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間,“合同產品”設計變化的技術通知書和技術改進,發展資料,乙方將及時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並按

第五章的規定按時交付。有關定義如下:

9.2.1 “完整”係指乙方提供的資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全部資料,並與乙方自己工廠目前使用的資料完全一致。

9.2.2 “可靠”係指甲方按技術資料製造的合同產品應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產品技術規範。

9.2.3 “清晰”係指資料中的圖樣,曲線,術語符號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9.2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書後天內將所缺的資料,或清晰,可靠的資料寄給甲方。

9.4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規定的時間交付資料,則乙方應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罰款:遲交至周,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遲交至周,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遲交超過周以上,每整週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

9.5若發生9.4條事項,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罰款總數不超過美元(大寫:美元)。

9.6乙方支付給甲方的9.4條中規定的罰款,應以遲交的整週數進行計算。

9.7乙方支付給甲方罰款後,並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上述資料的'義務。

9.8按第七章的規定,由於乙方的責任,產品經考核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9.8.1若考核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則必須修改合同,採取有效措施將不合格的產品從合同中刪除。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那部分金額。這部分退還金額僅限於合同產品總的範圍中不合格產品所佔部分。並加年利%(百分之幾)的利息。

9.8.2如果根據9.8.1條修改合同,則甲方放棄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產品和零件的製造權,甲方將退回有助於製造這些不合格產品的全部文件,不可複製或銷燬。

第十章許可證和專有技術

10.1乙方保證自己是根據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供許可證和專有技術的合法者,並能夠合法地向甲方轉讓上述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無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則乙方應與第三方處理此控訴並負責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與本合同有關的完整的國專利清單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專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給予國專利許可證或不應包括此許可證。

10.3本合同終止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合同終止後,使用商標的權利也將終止。

10.4雙方都應履行本合同,不應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佈雙方提供的任何技術資料或商業情報。

第十一章税費

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費,發生在中國以外的應由乙方承擔。

1.2在執行合同期間,乙方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應按中國税法繳税。此税費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並將税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2.1凡因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在不能解決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進行,並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進行仲裁。

2.3仲裁裁決應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照執行。

2.4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負擔。

2.5在仲裁過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應由雙方繼續執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3.1若簽約的任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則應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3.2責任方應儘快地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電告另一方,並在天內以航空掛號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問題。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簽字之後,雙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請批准,並以最後批准一方的日期作為生效日。雙方應盡最大的努力在天期限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報通知對方,隨之以信件予以確認。若合同簽字後個月內不能生效,則本合同對甲方和乙方都無約束力,經雙方同意,申請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長。

4.2本合同用文和中文書寫各四份,

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執中,文文本各二份。

4.3本合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即自動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另有協議,

第二階段合同產品開始日期將由乙方來華指導時,雙方簽訂備忘錄予以確認。

4.3.1合同期滿前個月之前的任何時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進行合同延期的談判,屆時簽訂合同延期的專門條款。

4.4合同第一階段在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合同第二階段的開始日期預期為合同生效後的第個月。

4.5合同終止前,任何合同項下發生的未清理的賒欠和債務將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合同的終止並不能解除債務賒欠一方對另一方債務。

4.6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7合同簽字前雙方之間的所有來往通訊文電,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4.8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文件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這些文件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9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進行的通訊應以國文書寫一式二份。

4.10在對方預先沒有同意前,雙方不應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並不影響國和任何其它國家之間的貿易。

4.12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產“合同產品”,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特定零件的訂貨和計劃由考察小組在國確定,如價格和條件優惠,甲方將從乙方再訂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

電傳:________

工廠________

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

電報掛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簽字。

甲方公司代表乙方公司代表________

(簽字) (簽字)

工廠代表(簽字)

甲方律師乙方律師________

(簽字) (簽字)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篇2

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國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有利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詳見附件×)。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詳見附件×)。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三十天內通知供方,説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六十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 85001)、收貨人(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性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核合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中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税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或按_______國與________國的税收協定)納税。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國則由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六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受方:______

供方:______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

______國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篇3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出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和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本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台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和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某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盡最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等8、9條的規定返樂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_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

(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6)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十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賬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的入門費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賬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成的下列單據之日起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核無誤,在三十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四份。

(3)合同總價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由雙方簽字説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二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

(4)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目的機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標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

F.箱號或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核和驗收

7.1 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為___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_________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B.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_%;

C.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__%;(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税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予提税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税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税務當局出具的完税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税費由其自己去中國税務當局辦理納税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税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_國政府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税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__税法和_________税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_________税和_________税將按避免雙重税協定第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税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税待遇的項目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税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________税和_________税的納税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税務當局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_________税和_________税實行減税(或者免税)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擠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出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簽字):_________  出讓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篇4

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國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係指為製造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有利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詳見附件×)。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詳見附件×)。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三十天內通知供方,説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六十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性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

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核合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中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税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或按_______國與________國的税收協定)納税。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國則由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六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受方:供方: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_國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附件略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篇5

甲方(讓與人):

住所地: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職務:所長

乙方(受讓人):___

住所地:___

法定代表人: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依據我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受讓甲方研製的 的技術成果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及狀況

本合同項下的標的是甲方研製的取得的技術成果;

該標的的狀況, 年 月 日,甲方取得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藥物臨牀研究批件(批件號為: )。

二、甲方讓與該技術成果後,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權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區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合法擁有者,並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有效且能達到約定的目標。

四、乙方受讓後,有權以乙方的名義(如有需要則以甲、乙雙方共同)向國家藥監局申請新藥證書等相關批文,甲方應予以必要的協助。

五、甲方不得在國家有關部門公佈與有關的技術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給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保證技術的實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讓與後對有後續改進的,則甲方承諾該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歸乙方所有,乙方將給甲方一定的補償。

七、乙方在受讓該技術成果後,即取得了專利申請權。

八、技術轉讓費為 元,於本合同簽訂 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九、在本合同簽訂日內,甲方應將所有與 有關的資料全部交給乙方,並協助甲方共同向國家藥監局申報新藥證書。

十、如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向國家藥監局或其他部門申報的,甲方對於申報審批後取得的結果(包括但並不限於新藥證書)無任何權利,包括但並不限於委託加工、轉讓、生產經營及專利申請等。

十一、乙方在受讓該技術後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國家藥監局批文的,則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轉讓費應立即退還給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專有技術(下簡稱“專有技術”);

2.乙方擬向甲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並甲方擬受讓該專有技術。

故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同意從乙方受讓上述技術,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專有技術;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全部生產技術資料及生產工藝、原料製作及購買途徑;

3.乙方負責教授甲方人員該項全部技術(包裝、原料、產品等),乙方並現場進行技術服務;

4.乙方有義務保證甲方及相應人員掌握並根據該技術生產出合格產品;

5.乙方並承諾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技術改進和發展都將免費提交給甲方。

6.改進和開發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開發的一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7.合格標準:雙方按市場已有的暢銷產品為標準檢驗乙方專有技術生產的.產品為合格。

二、轉讓價格

1.甲方向乙方支付購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專有技術的總價格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資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三、支付和支付條件

1.本合同下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2.付款期限:乙方向甲方全部轉讓____________專有技術合格之日起 天內支付轉讓費,

四、保證和索賠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其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資料。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3.如果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和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將所欠缺的專有技術資料交給甲方。

五、侵權和保密

1.乙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2.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予以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3.乙方承諾在 行政區域內僅向甲方轉讓該項技術。

六、違約責任: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七、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八、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_年

2.一方拖延、部分、瑕疵履行合同約定的,對方可終止合同。

3.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方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註冊的自主經營的獨立法人企業,擁有機械加工行業方面多年經驗和優勢。

乙方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註冊的自主經營的獨立法人企業,擁有發動機維修系類專用機牀的專有技術,並具備該技術產品的成熟市場銷售網絡資源和企業良好聲譽。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向甲方轉讓發動機維修系列專用機牀的專有技術(以下簡稱專有技術),並協助其生產出發動機維修系列的專用機牀,達成一致,訂立如下事宜:

一、轉讓目的:

通過乙方的專有技術轉讓和技術指導,使甲方擁有自主研發發動機維修系類專用機牀產品。

二、轉讓內容:

發動機維修系列專用機牀設計、製造、銷售、安裝和維修使用的專有技術,該專有技術涉及產品的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1)。

三、轉讓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四、轉讓價格及結算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專有技術轉讓費總計¥68000元(大寫:陸萬捌仟元整)

2.甲方分三次向乙方支付轉讓費:

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之起7日內甲方支付總轉讓費的50%,即¥34000元(大寫:叁萬肆仟元整)

甲方生產出經檢驗合格的第一批發動機維修系列專用機牀後向乙方支付總轉讓費得30%,即¥20400元(大寫:貳萬零肆佰元整)

甲方第一批系列專用機牀銷售並取得回款後向乙方支付尾款10%,即¥13600(大寫:壹萬叁千陸佰元整)

3.以上價格為含税價格,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提供正式發票。

4.甲方以現金/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轉讓費。乙方賬號:

開户銀行:

開户賬號:

户名:

五、專有技術資料的修改及改進

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不適合甲方的實際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在培訓和技術服務期間予以確認。

2.甲方根據乙方的專有技術資料研發生產出的第一批系列產品經甲方檢驗質量不合格,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尋找技術缺陷並予以改進。

3.甲方經過更換和修復缺陷產品反覆兩次後,仍達不到合格標準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技術轉讓費。

4.合同生效後,任一方對該專有技術和利用專有技術研發的產品所作的任何改進與發展由甲方獨享一切專有權利,乙方不得要求任何權利。

六、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1.1甲方履行合同付款後,具有該專有技術永久免費使用權

1.2甲方有權確定乙方對甲方技術人員的具體培訓適宜,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培訓,培訓所需的人員費用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有權隨時對該專有技術中的疑難問題要求乙方給予解決。

1.4乙方提供掌握該專有技術的技術人員1-2人,甲方有權對該技術人員進行管理和調配並向其支付報酬,具體報酬雙方協商。

1.4甲方承諾在其辦公區為乙方提供辦公室兩間,供乙方免費年使用。甲方有權根據廠區實際情況收取各項費用。(建議涉及出租房屋條款另行簽訂合同)

1.5甲方協助乙方銷售庫存產品時有權享有該產品銷售經營自主權。

1.6甲方合同簽訂後有權無償使用乙方原有的專有技術產品的所有的鑄件木模型和其他與之相配套的模型、設備。

1.7本協議實施後,甲方不再與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個人合作生產同類產品。

2.乙方的權利義務

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準時支付轉讓費。

2.2乙方要求甲方在壹年時間內配合乙方銷售庫存產品,庫存產品詳細目錄在合同簽訂前提供給甲方。

2.3乙方在合同簽訂時即向甲方提供專有技術中涉及所有產品的包括但不限於圖紙、鑄件等相關資料和物品。

2.4乙方在合同簽訂時即向甲方提供乙方現有和即將進行的機加工合作廠家及零部件供貨商的'地址、聯繫方式、聯繫人和現行價格。(附件二)

2.5乙方在合同簽訂時應全方位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產品的中英文説明書、裝箱單、管理制度、相關價格及生產成本體系。(附件三)

2.6合同履行後3個月內乙方以甲方的名義配合甲方人員拜訪乙方在國內銷售的終端客户,並積極為甲方培養、引進銷售人才,全力協助甲方專有技術的產品銷售。

2.7本協議實施後,乙方不再與甲方以外的任何公司、個人合作生產同類產品。

六、承諾和保證:

1.乙方承諾轉讓的專有技術是其合法擁有,並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益,並有權向甲方轉讓。

2.乙方保證提供的各種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

3.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再進行該專有技術的產品生產,並在半年內退出該行業並保證不再以任何形式進入該行業。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轉讓費,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應付轉讓費5%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甲方由於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瑕疵生產的的產品引起一切侵權行為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且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3.乙方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4.雙方在履行合同中,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支付守約方轉讓費50%作為違約金,並承擔守約方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和各種相關費用。

八、保密原則:

本合同涉及到包括但不限於的圖紙、合同、資料、價格、加工廠商名錄、客户信息等商業祕密,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包括甲乙雙方中與合同無關人員)透漏本合同任何內容,保密期限包括但不限於合同簽訂、履行、終止後等,除非政府要求以予公開或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公開其內容。

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可訂立附件,附件與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自願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本合同標題和條款名稱僅供方面閲讀使用,不能作為解釋合同之目。

4.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和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篇8

由甲方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_____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辦公室設在____________)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主要辦公室和營業地點為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成和簽署(甲方和乙方以以下有時合稱“雙方”,或單獨稱為“一方”)。鑑於甲方已獲得甲集團及其附屬公司的授權,向第三方出售關於____________的技術和訣竅;鑑於乙方有意獲得這種技術和訣竅;鑑於甲方願意根據主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及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公司出售此種技術和訣竅。為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技術訣竅和培訓的內容及質量保證

1.1本銷售合同的主題是使用甲方和它的關聯公司所擁有的技術和訣竅的權利,包括一切規格,作業週期資料等,以及包括與此有關的任何技術資料____________。

1.2甲方將按照附件b的規定提供技術服務以及指導開車和開車後初期操作,有關此種技術服務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

1.3甲方應在它的關聯公司,即甲集團設於的設施中的____________工廠,或在甲方自行選擇的另一間____________工廠,提供操作和保養培訓。乙方人員接受培訓的最適當時間,將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在甲方的設施進行的此種培訓,估計可在兩個至三個星期的時間內完成。派遣受訓人員所需的在國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並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有關的其餘費用由乙方負責。

1.4乙方應挑選合理人數的具有適當資歷的人員,包括一名操作員和一名工程師,派往上面第

1.3款所述的設施接受培訓。受訓人員中,至少應有一人能操流利____________語。

1.5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文件,一切文件均僅有____________文本。

1.6甲方應提供在乙方的工廠中初期必需的培訓工作,以便使乙方能正確地掌握____________的操作工藝,該培訓費用應作為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培訓人員的數目,以及他們派駐乙方的工廠進行安裝和試車培訓的時間長短將與乙方商討後由甲方決定。此種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活費應由提供,作為主合同中所規定的該廠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

1.7乙方對有關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協助,應由甲方諮詢協議的形式提供,其條款和條件將以書面形式商定。

1.8甲方應根據第

1.8.2條的驗收測試程序保證提供給乙方的____________裝置達到第

1.8.1條所述的規格和性能。

1.8.1規格和性能____________。

1.8.2驗收測試程序____________。

第二條付款

2.1考慮到乙方購買使用____________工藝的權利,乙方同意分五期,每年一期以____________萬美元向甲方支付總金額____________萬美元。該款以匯款形式匯入由甲方指定與中國________有業務聯繫的國外銀行帳户內,

第一期款項將於____________工廠開始作業之後十二個月到期應付,此開始作業日期應由雙方書面同意確定。

2.2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按中國税法應繳納的,與上面第

2.1款所述有關的任何税金,均應由乙方為甲方預扣和代繳;乙方這樣為甲方預扣和代繳的任何此種税金,均應由甲方記入貸方,作為乙方部分清償上面第

2.1款規定應向甲方付款的一部分。乙方為甲方這樣代繳的.一切税金,均應在繳税日期後十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報表。這種書面報表應附上以甲方為抬頭人的政府正式收據原件,並應書明為哪一筆特定付款繳納該項税金。

第三條額外義務

3.1為了使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___工藝,乙方同意對此種技術和訣竅加以保密,除了合理需要使用這些技術和訣竅,且已書面同意對此種資料加以保密的乙方高級人員以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這些技術和訣竅。此外,乙方同意,它將只在它的工廠中使用此種技術和訣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出售這些技術和訣竅,也不得授予這些技術和訣竅的許可證。

3.2有關____________工藝的非專利技術改進的有關資料,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也應在對等條件下向甲方提供類似的資料。

3.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有人鑑於乙方使用____________工藝,且此種使用符合甲方或它的任何一個關聯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指導,而向乙方進行據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犯任何人的權益的任何控告或法律訴訟時,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書面請求時,應在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進行辯護,並由甲方自行負擔這方面的費用。乙方應將任何關於此種據稱為侵犯的聲明,控告或訴訟,威脅控告或訴訟,迅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有權委託乙方選擇的顧問律師在任何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作為乙方的代表,由乙方負擔這方面的費用。

3.4甲方和乙方同意盡最大努力獲得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第四條終止

4.1本合同從第1頁書明日期起生效,主合同終止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將有責任繼續支付按第

2.1款規定欠甲方的一切款項。

第五條一般規定

5.1本合同,包括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不得由乙方加以全部或部分轉移或轉讓。

5.2.1如果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雙方之間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盡力通過友好討論來解決這些爭議。如果在____________天內不能通過此種方式解決爭議和令雙方滿意,則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在____________的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來仲裁該爭議,但是有如下規定:

(1)任何此種仲裁的一切程序均應同時使用華語和英語進行,並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編寫此種訴訟的每種抄本。

(2)應有____________名仲裁員,他們均應能操流利英語,但其中有____________名應操流利華語。

5.2.2一切仲裁裁決都應為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同意接受仲裁裁決的約束並應採取相應的行動。

5.2.3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5.2.4在根據本條規定進行仲裁訴訟時,本合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支配和據以進行解釋。

5.2.5任何仲裁裁決均應由對受裁決方行使司法權的或在受裁決方擁有資產地區內行使司法權的任何法院來加以實施。

5.2.6在根據本合同或為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仲裁訴訟,為實施任何仲裁訴訟的裁決而進行的任何起訴,在雙方之間根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中,各方明確放棄以主權國家豁免權作為辯護,明確放棄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機構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為基礎的任何辯護。

5.3.1在發生不可抗力時,則在不可抗力引起延誤的期間內,本合同雙方或合營公司各方的合同義務應暫停和自動延長,延長的時間和此種暫停時間相等,無須為此付出費用或受罰。在本合同內,不可抗力的定義與主合同相同。

5.3.2如果不可抗力的情況延續到超過六(6)個月的時期,任何一方均可用航空掛號郵件向另一方發出通知,無須辦理其它手續即可撤消及終止本合同。

5.3.3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通知受影響的其它方,並應提供有關發生此種不可抗力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5.4按合同規定應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信,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規定的一切報價,信件或通知,均應以電報或電傳發出,並且用航空掛號信加以確認,迅速發到或寄到有關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收到這些通知或通信的日期應被認為是航空信郵戳日期以後的十二(12)天或發出電報或電傳以後的二(2)個工作日。一切通知和通信均應發往下面列出的適當地址,直到一方向另一方或各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地址為止(視實際情況而定):乙方: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

5.5除非本合同雙方正式授權的高級人員簽署的書面文件明確宣佈,並特別指明本合同,否則本合同的條款不得修改,放棄或解除。

5.6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不要求對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規定,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此後任何時間要求此種履行的完全權利,同樣,如果任何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規定的情況,不應被認為放棄追究此後對此種規定的任何繼續違反,也不應被認為放棄此項規定本身。

5.7本合同的任何內容均不應被解釋為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成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都不得自稱為對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均不應由於另一方的行動或不採取行動而負責任或受約束。

5.8本合同以中文本和____________文本簽署生效,兩種文本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作為以上各點的憑證,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它們各自正式授權的代表在本合同前面書明的日期簽署本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國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

鑑於________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________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________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________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________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有利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________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詳見附件×)。

3、________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

4、________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________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________所有的______商標(或牌號)。

6、________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________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________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________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________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________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________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________。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內,________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三十天內通知________,説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________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三十天內)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六十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 85001)、收貨人(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________,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________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________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性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核合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________,________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________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________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________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________保證按本合同附件×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________所掌握的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________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________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________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的1、5%。

4、________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________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________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________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________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

7、________保證合同中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________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税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________負擔。

2、________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税法(或按_______國與________國的税收協定)納税。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國則由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年。

2、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3、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份。

受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_國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標籤:技術轉讓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