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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承包合同15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的承包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土地的承包合同15篇

土地的承包合同1

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共12塊,詳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從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243元,在20xx年1月1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土地的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 )將 承包給乙方( )耕種。

雙方達成以下承包約定:

第一條:甲方承包

第二條:承包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止,承包價格約定:可以一年一定或三至五年綜合定價。交款時間 .

第三條:承包期內,如國家集體對該承包地收繳各項税費,都乙方負責上繳。

第四條:甲方保證發包土地使用權的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土地的周邊村可能出現的有關事宜。

第五條:乙方承包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第六條: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第七條: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十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並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等的相對完整。

第十條:乙方不得將土地轉包第三方。

第十一條: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佈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行完畢後,甲方若繼續對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或承租權。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簽訂

土地的承包合同3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東至:現西邊;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的承包合同4

甲方: 縣 鄉 村 組户主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證方: 縣 鄉 村

依據國家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承包經營及新農村建設政策,乙方通過發展,對周邊的用地調查和自身發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進,並規劃在村民組所屬範圍內的黃橋頭地段種植大樹、花卉苗木和水草養殖,蔬菜藥材按國家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積:

鄉 村 組 户主 ,水田 丘,田畝名稱

面積 畝。

二、 承包土地經營期限:

三、 承包土地經營價格:

四、 承包土地經營費付款方式

五、甲、乙約定事項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期內,有規劃、必須的建設、開發、投資、經營、填土、管理等自主權,並獨立核算,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及責任,乙方必須合法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進行干涉和另立項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費用。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的徵地,按國家徵地標準將各項徵地補償費甲、乙雙方分劃收取,即:

(1)土地、勞動力安置補償費、原有的農田建設和原有的'水利設施等全部歸甲方的村民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國家有水稻田補償費用全部歸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所有花卉苗木、樹木、構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魚塘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企事業單位徵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項第二條執行外,甲、乙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方可實施。

4、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乙方在承包土地範圍內所有構建無償給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樹木和可移動產歸屬乙方,由乙方自行處理。

5、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如甲方土地不再對外承包,則由乙方的土地還原費抵給甲方作為土地還原費用。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6、乙方承包土地經營期內保證周邊的水源、道路暢通。甲方現有水利設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損壞,甲方協助維護乙方所建園內的安全設施。

7、乙方承包土地經營開發在新改革、新發現、新技術等各種創新,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但一切開支費用全部歸屬乙方。

8、在稻田公路兩邊預留 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過路通道。

9、乙方在生產種植過程中,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六、甲、乙雙方責任

1、對於**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證合同簽定生效之日**年 3 月 日前不得在已承包處的耕地內繼續種作物,合同前已經種植了過期作物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保乙方進場使用,但不得超過**年 4 月 31 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提供現有的用水水源不變,用電杆點不變給乙方,機械設備、電費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期內,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及時配合乙方解決周邊環境矛盾及相關問題。如乙方需勞動力做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甲方及當地村民,但必須遵守乙方的勞動制度。

4、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合法經營,遵守當地村規民約,按時繳納甲方及甲方村民組的費用。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造成水土流失責任自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維護乙方合法經營、合法利益,支持協助乙方各項工作。

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流轉土地乙方可採承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限的剩餘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條款,不得因雙方法人代表的變動而變動。如一方違約,承擔賠償對方雙倍經濟損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所有責任田農户全部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餘的歸甲方。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到期滿甲、乙雙方處理好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事物後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土地的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的承包合同6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 ,總面積 畝,四至界限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50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⑵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金 元,總承包金

元。以後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 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甲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注:本示範文本適用於“四荒”及機動地等非平均承包。發包方發包時應履行下列程序:①由集體管理機構提出包括髮包方式、承包期限、維權底線、應包條件等內容的發包方案;②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或者農户會議討論發包方案,表決權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有效;③公佈發包方案,選擇承包者。方案為定價發包的,可以抓鬮或其他公平的方式決定承包者;採取競價承包的,由報名承包者自報承包金,管理機構擇優確定承包者;④協商承包事宜,公佈承包人及協商承包結果;⑤依法報批,簽訂承包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乙方)

中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丙方)

土地的承包合同7

為了進一步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責任制明確土地發包方(簡稱:甲方)和承包方(簡稱: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甘肅省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條例》等有關政策法規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地數量和期限

1、甲方將村集體土地西大灘南井約120畝,上北井約160畝,豬場井約200畝左右,植林井約100畝、農林場約230畝、園子約30畝,雞場約200畝,羣井機井1眼,耕地約180畝,總計1220畝,承包給乙方,承包期為5年,從20xx年10月3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2、土地承包費20xx年基數為11.5萬元(其中:2.5萬元由龔家堡林場承包人繳納村委會, 9萬元由乙方繳納村委會。龔家堡林場的上交部分每年按西溝村、新溝村、東溝村三村簽訂的龔家堡林場承包合同辦理,以後每年總承包費除去龔家堡林場上交村上的承包費,剩餘部分由乙方上交村委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檢查承包合同的履行。

2、按照承包合同規定提取承包費。

3、管好用好集體資產,監督乙方對土地搞掠奪式經營和破壞耕地的行為。

4、有權統一規劃和組織興修水利、平田整地、修建道路,有權劃分作物輪作區和科技示範區。

5、有權依法收回乙方擅自出賣、出租、抵押或轉為非農用的承包地。

6、有權依法收回乙方不履行土地承包責任和義務的承包地及棄耕、荒蕪的承包地。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的土地依法行使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保護土地資源及其附着物,培肥地力,增加投入,對承包期內的樹木,按照甲方每年植樹的安排進行,承包期滿後乙方無償歸回集體,不得索要植樹費用,承包期內機井及設備的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3、乙方在承包期內,如更新機井、水泵,必須甲乙雙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進行更新。更新費用首先由乙方投入。更新水泵按3年折舊;新打機井井費每年按5%折舊,在承包期滿後,若不再續包,除去折舊,剩餘部分由甲方承擔,否則,甲方不承擔一切更新費用。

4、乙方在承包期內,有管護好承包地內的樹木、機電設備等義務,如發生失盜、損壞者,均由乙方賠償。機電設備人為毀壞,由乙方賠償。

5、乙方每年必須於10月31日前,繳清下年的承包費。

四、其它事項

1、土地承包經營權力的流轉,承包合同的變更與解除,承包合同的違約責任,承包合同糾紛的調解與仲裁等要嚴格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甘肅省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條例》的有關條款執行。

2、合同押金1萬元於20xx年11月18日,由乙方繳納甲方,以後每年的承包費在11.5萬元的基礎上,以20xx年糧食每市斤0.80元為基數,按糧價每市斤漲1分,承包費漲1000元,降1分承包費降1000元的方法折算。

3、林場駐户耕種的36畝土地,每畝承包費50元。

4、承包期滿後,優先考慮原承包人。

5、如有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違約責任

1、單方無故終止合同,按《農業承包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不按期繳納承包費,甲方沒收押金,另行發包。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鑑證單位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另附各井財產清單一份。

甲方:西溝村委會(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住址:西溝村九社

簽訂合同日期:20xx年11月18日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日期: 20xx年11月18日

土地的承包合同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並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土地使用税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後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餘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後(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税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並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定

1、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後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税、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註冊。

3、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祕備的簡易棚手續。

4、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的項目。

5、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税,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後,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後一年內有效。

五、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繫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蓋章):代表(簽名蓋章):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20xx年_月_日

簽約地址:

土地的承包合同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平等、公平、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甲方願將自己的位於 的復耕地共 塊(總計 畝)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承包經營管理,乙方自主決定承包地用途,甲方不得干擾。

二、土地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滿後,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因土地、道路、水電需要修整,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免繳 年 月 日之前的承包費。)

三、土地承包價款:承包土地每畝每年 元, 畝地 年總承包款為 元整。

四、繳款方式:土地承包款以現金方式結算,分 次付清,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乙方不能按時交清承包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五、在承包期內甲方應給乙方提供經營方便,保證從風平公路到所包土地道路暢通,水路流暢,和本村村民享受同樣的水價和電價,不得干擾乙方經營。若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在承包期限內,如乙方的經營項目符合國家扶持及國

補政策,扶持資金與補貼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七、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執,提請運城市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藉故終止合同。

以上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違約應支付對方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負責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鎮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鎮政府(簽字蓋章):

村民委員會(簽字蓋章):

甲 方: (簽字)

乙 方: (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的承包合同10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土地糾紛必須處理到位,嚴禁迴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糾紛未徹底處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糾紛的村民小組的所有農户都不能簽訂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糾紛調處的空間。

二、簽訂合同必須陽光操作,嚴禁閉門造車。凡是農户耕地台帳登記沒有入户核實並經農户簽字確認的村組,簽訂合同要一律登門入户。

三、農户簽字必須真實可靠,嚴禁隨意代簽。在簽訂合同過程中,要充分宣傳依法完善農村土地二輪延包政策,尊重農民羣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使農户簽字代表農户的真實意願。

四、合同填寫必須整潔規範,嚴禁自作主張。下列內容必須統一規範: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編號和鑑證編號為同一編號;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户現有人口;

4、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6、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7、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台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8、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9、承包地附着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10、鑑證機關簽章必須在對簽訂合同進行認真審查後進行,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能簽章。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

土地的承包合同11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小城鎮發展步伐,推進城市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位置:

二、面積:

三、土地補償標準:

四、土地補償金額:

五、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全額支付乙方土地補償款;甲方按實際土地面積支付乙方補償款後,自動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補償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該地塊的使用權,不得對該地塊的使用權歸屬及其地上附着物提出異議;

七、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內容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額支付乙方的補償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該地塊的具體使用,若違約,違約方自行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自補償款到位之日起執行;

九、自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於年月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自動解除;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張灣鄉政府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土地的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寶飛敬老院土地包給乙方耕種,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承包約定: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位於永谷村3組(原明揚鄉敬老院的土地),總面積8.8畝左右,其中田4快面積1.8畝,土6快(含敬老院自留地)面積大約7畝左右。

二、承包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

三、承包價格:在承包期間,甲方的主要目的是要求乙方看管 和保護土地原貌不受侵佔和損失,其租金費:即為乙方以承包該土地應享受國家的糧食直補款金額(在現行政策不變時),乙方不再交其他費用。

四、交款時間:租金實行一年一交,以甲方到鎮財政領到國家糧食直補款為交款時間。如乙方到鎮財政領到後,須在10日內交與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五、承包期內,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國家集體對該承包地收繳各項税費,由乙方負責上繳。國家集體給予的一切補助優惠也都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爭要。

六、在承包期內,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承包耕地的穩定,便於乙方種植。如承包期內出現該耕地爭議,乙方負責解決爭議。若乙方進行了結構調整,甲方要轉包或期滿另包給他人,則對乙方進行結構調整的投入進行補償。

七、雙方合同簽訂後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賠償另一方人民幣 元整,作為合同違約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政府、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簽訂

土地的承包合同1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經濟發展,完善鄉域內部土地承包體制,充分調動農牧民的積極性,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現就有關土地承包問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遵守。

一、甲方轄區土地權屬為國有,現承包給乙方種植經營,乙方在承包期內享有土地使用權,其承包面積為 畝,(具體位臵: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合法從事農、林、牧、副業經營。

二、本合同承包期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及其他費用的交納方式: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承包土地必須向甲方繳納土地承包費及其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費用。乙方因生產經營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水費、電費等由乙方負責承擔,自行向相關部門交納。

2、乙方自 年起開始向甲方交納土地承包費,土地承包費為 年至 年每畝每年 元; 年至 年每畝每年 元; 年至 年每畝每年 元。

3、乙方必須於當年十一月三十日前交清土地承包費,逾期不交者,按所欠承包費每天3加收滯納金。如一年不交納承包費或連續兩年棄荒者,承包合同白行終止,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其承包土地,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另行發包。

四、由於政府規劃建設需要徵用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乙方應積極配合,徵用土地造成的損失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五、在履行合同期間,如果國家調整物價及有關指數,甲方有權調整收取乙方繳費標準,由於政策的變動,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必須終止合同。

六、本合同由 負責監督執行,並負責代收本合同規定乙方應繳納的各項費用。

七、甲方在改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及相關項目的實踐中,乙方應承擔部分建設資金,由甲方對人、財、物進行統一管理。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承包户進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進行宣講,並組織實施,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

2、甲方計算承包地面積按實有面積計算,扣除主道路、宅基地面積。

3、甲方有權對全鄉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種植業結構、畜牧業發展等進行調整,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合理開發利用。

4、甲方有權對乙方及僱工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如違反憲法、刑法、土地法、計劃生育政策、綜合治理條例等)進行處理,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5、乙方在當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甲方應實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據實際情況和乙方申請做出相應緩減措施。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有義務協調乙方與其他相鄰土地承包户的關係。同時協助乙方解決相鄰糾紛。

2、甲方應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內的合法生產經營權。

3、甲方應為乙方協調用水,用電等問題,實行統一管理。

4、甲方應以市場為導向,引導或指導乙方的農作物種植及產業結構調整。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諮詢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

2、乙方在當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甲方申請相應緩減措施。

3、乙方有權對農業生產等事宜進行建議,甲方在具體實施中應

充分考慮其意見。

4、乙方有權監督甲方的管理效能。甲方在處理矛盾糾紛工作中,乙方對不合理現象在尊重事實的情況下,可實事求是的向 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和解決辦法。

5、乙方在承包期間,如果甲方無故終止或變更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及僱工必須依法生產、合理經營,必須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國家、自治區、自治州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規定,服從統一管理。

2、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國家規定的各項費用和承包費,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否則甲方有權按違約責任第3款執行。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超越土地經營範圍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和非法開荒,防止承包土地水土流失、沙化、鹽鹼化等現象發生,必須按照土地開發有關規定在所承包土地範圍內栽種適當比例的防護林,合理保持當地生態平衡。否則甲方有權按違約責任第3款執行。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出租、抵押,土地。若需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的。需報甲方審核批准備案後方可進行,並按程序辦理相關轉讓手續否則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手續無效。甲方有權按違約責任第3款執行。

5、乙方應接受甲方對農作物的種植引導或指導工作。甲方 可根據政府宏觀調控種植的任務調整乙方的種植計劃。乙方必須服從。

6、乙方在承包期內所建房屋、栽植的林木、及其他固定設施歸乙方所有,如合同變更,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7、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如發生意外死亡或病逝,其家屬和子女有權繼承。在無經濟實力和能力經營的情況下,必須通過甲方同意後方可按程序辦理相關轉讓手續,否則轉讓無效。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不得違反、如有一方違反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負責賠償。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不得隨意變更合同條款,如有違反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並終止合同。

3、乙方如出現違反本合同第九條所列的款項情形之一,甲方可限期乙方l 5日內改正,逾期不改,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一、本合同不隨雙方人事變動而隨意改變,若遇國家政策、法律、條例等變動造成本合同與之相違背牴觸的,按國家政策、法律、條例規定執行。雙方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達成書面協議隨本合同附後,作為本合同補充條款,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以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之前甲乙雙方所簽定的所有土地承包合同作廢。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的承包合同14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至二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的承包合同1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畝、每畝承包費___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簽,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年 月 日

標籤:承包合同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