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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使用權轉讓合同彙總5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使用權轉讓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關於使用權轉讓合同彙總5篇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經自願協商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的3間半房屋及院內地上物,轉讓給乙方,並將與所轉讓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位置: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20xx0元。 大寫(人民幣) 貳萬元整。本協議簽定後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簽定協議後,該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佔有、使用、處分權等歸乙方行使,對該房屋翻修改建時,甲方需配合辦理該房屋相關手續。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 湘湖人家三期 編號為 389 的車位使用權(以下簡稱該停車位)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 湘湖人家三期 編號為 389 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停車位屬性以開發商。

二、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價格為¥ 196000.00 元(大寫:人民幣拾玖萬陸仟 元整),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當日內付清。乙方所選擇的.付款方式為 銀行轉賬 ,該轉讓價格不含乙方以後支付的停車場管理費。甲方付乙方本年已產生的車位管理費120元。

三、甲方應於 20xx 年 3 月 26 日前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乙方檢驗合格後應在《停車位交接書》上簽字,乙方簽字後視為完成該停車位的交接。該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收款票據和《停車位交接書》到物業服務公司辦理登記手續,按規定支付停車場管理費。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取得車位後,甲方租用乙方該車位,租期最長不超過20xx年9月30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為350元(含管理費)。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指紋後成立並生效。

七、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無正文)

簽署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甲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3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人(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權(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二、乙方已明確知悉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僅享有上述房屋的使用權,且自願以上述價格購買該房屋的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房屋所屬土地使用年限終止之日的使用權。所以乙方不得以甲方無該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向甲方過分主張。

三、該房屋的使用權自乙方支付完上述全部款項後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

四、乙方享有該房屋的使用權期間,如過户條件成熟,甲方將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乙方支付甲方保證定金_____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協議,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協議,定金不退。

六、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七、甲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因該房屋系甲方公司福利房,乙方行駛居住權時須不得侵害該房屋所屬公司的利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協議的解除,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簽訂時間:年 月 簽訂地點:日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營業執照號: 法人代表:聯繫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物業坐落、面積:

甲方將坐落在 商業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附平面圖)

二、使用權轉讓期限:

自_ 年 月__日至 年_ 月 日止。

三、使用權轉讓費: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商鋪使用權轉讓費價款為(大寫)寫:¥ 元)。

四、使用權轉租及再轉讓:

乙方對上述房屋僅享有使用權、轉租權,乙方及轉租第三方,應履行協議的全部責任,如承租第三方未承擔部分,由乙方履行。乙方轉租的時間不得超過本協議時間,轉租協議要報甲方備案。

乙方在使用和轉租期間,不允許進行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非法經營或活動,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乙方及承租第三方全權承擔。

乙方在轉租期間,發生任何與承租第三方的經濟糾紛,由其雙方自行解決,甲方無連帶責任。

五、甲方的責任:

六.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合理、合法使用房屋,協議期滿,將完好房屋交還甲方。

乙方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影響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乙方應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及水、電、暖等費用。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本協議一經簽定,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的情形除外)。

八、協議的續簽:

乙方獲得的房屋在使用期限屆滿前90天內,可提出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擁有房屋使用權的優先承租權,但最終以雙方另行訂立的協議為準。

九、房屋交還:

房屋使用權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繼續購買使用權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則乙方應當在十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

十、免責條款:

遇到以下幾種不可抗力情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 自然災害;

2) 政府或有關機構宣佈的禁令、法令、緊急狀態、管制、戒嚴或其他勞資糾紛而引 起的公共設施的停止或中斷;

3) 非甲方過錯引起的侵害、盜竊、搶劫及其他刑事案件;

4) 因市政需要,政府或有關機構對與房屋相關的行政區劃、道路名稱、門牌號進行 變更等;

5) 根據法律政策改變、市政規劃等政府行為限制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 情形。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代理人:

(簽章)

電 話:乙 方: 代理人: (簽章) 電 話:

日期: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浙江省殯葬管理條例》、《浙江省公墓管理辦法》、《XX市殯葬管理規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以下公墓墓位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本合同。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墓位的基本情況及其使用權轉讓價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墓區(XX市民政局批准的公墓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如下_____________穴墓位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價_____________元:

1.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號墓位,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價(含進穴費)_____________;

2.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號墓位,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質_____________,轉讓價(含進穴費)_____________。

本條所指墓位面積是指全部人工建築物的面積,包括圍欄、水泥(石板)鋪成的地坪面積。

第二條 墓位使用權轉讓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乙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墓位使用權轉讓費。

第三條 墓位養護管理費及其付款方式和期限

墓位養護管理費自墓位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每5年一期,每期_____________元,按以下第_____項方式支付:

1.自墓位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第一期墓位養護管理費,以後每5年繳付一期。甲方於當期期滿之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繳納下一期的墓位養護管理費,乙方應當於當期期滿之日前一次性繳清下一期的墓位養護管理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延期

本合同項下的墓位使用期限為2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算。

使用期滿,乙方需要延長使用期限的,應當於使用期限屆滿前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訂立墓位延期使用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墓位延期使用費和墓位養護管理費,繳費標準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五條 受讓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納墓位養護管理費,乙方未按時交納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向甲方交付當期養護管理費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_個月的,甲方將不再承擔墓位養護管理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墓位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墓位建成並由民政部門認可的有驗收資質的專業機構驗收合格,交付給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情況,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_______日內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出讓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情況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墓位交付乙方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

別處理(不作累加):

(1)甲方逾期時間在________日之內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權轉讓費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違約金;

(2)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經繳納的墓位使用權轉讓費,並按該墓位使用權轉讓費百分之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並向乙方支付該墓位使用權轉讓費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墓位證書的核發

甲方在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權轉讓費後________日內,應當向乙方核發《公墓墓穴使用證書》,確認乙方的權益。

第九條 甲方應當嚴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制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費用,並向乙方提供税務部門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

第十條 墓位用材品質保證

甲方應確保本合同項下墓位的用材品質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內容。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擅自調換建造墓位的用材品質的,乙方可據此提出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無條件同意,一次性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並向乙方支付該墓位使用權轉讓價百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墓位質量保證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墓位質量實行保質期,保質期為1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計算。

保質期內墓位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當自發現問題之日起30日內負責免費修復。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間內修復的,乙方可以委託他人進行修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墓位使用權轉讓價2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墓位的養護責任

甲方應當妥善養護本合同項下的墓位。

養護期內因甲方養護管理不善造成墓位損壞的,甲方應當自損壞之日起30日內負責免費修復。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間內修復的,乙方可以委託他人進行修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期養護管理費2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

本合同項下的墓位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繕,也可以委託甲方進行修繕,由此產生的費用可以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由甲乙雙方共同分攤,其中甲方承擔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

2.由乙方自行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將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放入骨灰盒或者墓位內。因乙方擅自放入併發生遺失被盜等情況的,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未經相對方同意,不得隨意將墓位調換或者轉讓給他人使用,嚴禁傳銷、倒賣墓位使用權。

第十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骨灰或遺骸安放入墓位之前,乙方要求解約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該墓位使用權轉讓費百分之________的提前解約違約金,甲方收取違約金後將墓位使用權轉讓費退還乙方,乙方已經交納的墓位養護管理費計算至解約當月底。

骨灰或遺骸安放入墓位之後,在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提前解約,將墓位中的骨灰或遺骸遷移至他處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可以自行拆遷,也可委託甲方拆遷,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已經交納的墓位使用權轉讓費不再予以退還,乙方已經交納的墓位養護管理費計算至解約當月底。

第十七條 墓位使用期內,乙方所購墓位所在墓區因政府規劃開發建設,導致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負責免費為乙方遷移墓位中的骨灰或遺骸,其餘事項按照政府相關政策予以處理。

第十八條 墓位使用期屆滿後,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墓位延期使用申請並續訂墓位延期使用合同的,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自通知發出之日(以郵戳為準)起60日內,乙方未作答覆的,甲方在縣級以上報刊上進行公告,公告期為三個月。公告期滿後,乙方仍不作答覆的,視作自動放棄該墓位用地使用權,甲方可按無主墓位處理。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合同期內,雙方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以便於合同的順利履行。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內容如與國家法律、法規

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甲、乙雙方、墓位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和鄉鎮(街道)民政(殯葬管理)部門各持一份。其中,甲方負責自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將合同文本分別送墓位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和鄉鎮(街道)民政(殯葬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轉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承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地址(家庭住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身份證號):

機構代碼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的目的與內容

為搞活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實現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甲方將坐落在XX縣XX鄉XX村XXX屯XX號房的10年使用權及經營權整棟轉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為鋼筋混凝土結構,豪華裝修,整棟共 層,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現將第 層到第 層,共 層,共 間(套),全部轉租給乙方作為居住與經營使用。

第二條 出讓期限

1.出讓期限共十年,即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2.出讓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讓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按整棟10年總租金為 萬元計算,分五期付款:首

付定金為總租金的20%,即 萬元,於合同簽約 日內付清;第二期再付總租金的50%,即 萬元,定於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第三期再付總租金的10%,即 萬元,定於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第四期再付總租金的10%,即 萬元,定於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第五期再付總租金的10%,即 萬元,定於20xx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每次收到乙方交來的租金,須立好收款票據給乙方作憑。

2.若在每期規定時間內乙方不能支付規定的租金,則合同自動失效,甲方無償收回轉租的房屋,乙方之前交付的各項租金甲方不退回。

3.如乙方所支付的租金累計達不到總租金85%以上的,則乙方與第三方任何租賃、經營等協議一律無效,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簽訂合同之日,甲方提供該房屋的相關證件(土地出讓合同、房屋土地使用證、甲方與房主的租賃合同)複印件給乙方,乙方提供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及法定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給甲方。

第四條 房屋的租賃範圍以及修繕和裝飾

1.甲方裝修完畢後雙方認可的標準及相關設備設施,裝修及相關設備設施均為一次性提供(具體見附表),今後出現的維修、更換保養等均與甲方無關。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的房屋進行再裝修與修繕,房屋再裝飾修繕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

自行負責。

3.乙方對整棟房屋內添置和購置的所有家用電器、傢俬、傢俱等可動產享有所有權,合同到期由乙方所有或自行處理權。房屋裝修等不動產乙方承租到期後贈送給甲方使用,在使用期間維修、維護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轉租的房屋內容與條件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由甲方履行法律義務。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能把該房屋的所有權等進行抵押、轉讓、租賃,沒有徵得乙方或指定方的書面同意,抵押、轉讓、租賃無效。並因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賠償金額為乙方交納房屋轉租金的兩倍,並賠償乙方再裝修全額費用及損失。

3.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干涉乙方或指定方依法享有房屋居住使用權和經營權,並有義務無酬配合其行使權力,否則賠償乙方或指定方的所有損失。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乙方享有從房屋承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的居住使用權、租賃轉讓權、經營管理權的權利。乙方在經營使用管理過程中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安全事故由其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在合同有效期內,進行房屋施工,在不影響甲方房屋安全結構的施工工程無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有權在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相應轉租金款項後,按本合同約定取得房屋的居住使用權和經營權,甲方在此期間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3.在合同有效期間,如乙方需要勞務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甲方提供的人員,如甲方人員不能勝任該項工作,乙方有權解聘,並另請他人,甲方及甲方家庭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乙方的經營工作,否則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的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要負責管理好甲方的房屋,如有損壞,要負責修復。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水電費、衞生費、安保費、物業管理費、債權、債務、税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在合同有效期內,如甲方違約,須向乙方支付出讓金總額的5%違約金,另須向乙方有息賠償已支付出讓金全額,甲方保證不持任何異議,不提出任何要求。

2.乙方違約責任:在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違約,須向甲方支付轉租總金額的5%違約金,甲方不退回已交付的租金。

第八條 免責條件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戰爭、自然災害、政府徵收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方的房屋無法繼續存續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向對方主張權利,雙方共同努力爭取賠償,乙方享有所承租房屋的相應分配權。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甲方鄭重聲明:本合同是甲方慎重考慮並取得全體家庭人員同意支持後完全自願簽定的,附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二)。

2.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履行原甲方與乙方所簽署的本合同。

3.按本合同約定,乙方獲得居住和經營權的房子,在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能干涉其居住及經營,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後,房屋的使用權及經營權歸第一齣租人所有;如第一齣租人對外出租該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承讓權。

5.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簽約人如有任何變動,不影響本合同的履約並以所持合同原件人自動變更為合法代理人。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對方變更,雙方不得額外收取對方的任何費用。

第十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如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以上條款生效。

轉租方: 承讓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