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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承包合同範文10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承包合同範文10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工程,兩台塔吊整機安裝拆卸及標準節頂升按固定單價模式一次性承包給乙方。甲乙雙方為了明確責任範圍更好的合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有相應的安裝、拆卸資質,安裝工持證上崗。

二、塔吊裝拆費用:

1、塔吊整機安裝:包括汽車吊費用在內一次性費用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高度根據甲方指定或塔吊允許獨立高度範圍),需要頂升每個標準節人工費人民幣壹佰伍拾元整,更換塔吊起重鋼絲繩:25m以下高度更換一次300元,70m以下高度更換一次500元。

2、拆卸:汽車吊費用在內一次性費用人民幣貳仟元整。最新塔吊裝拆合同範本最新塔吊裝拆合同範本 。

三、付款方式:

1、塔吊安裝結束後,符合標準,試用三天後,無安全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安裝款(2500元人民幣)。

2、塔吊拆卸:根據甲方要求,全部拆卸落地到指定無安全或損壞塔吊附件問題,一次性付清拆卸款(20xx元人民幣)。

四、雙方責任

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場地,派專人監督機械設備的清點整理分類。

2、嚴格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量、保安全,按期完成任務。

3、嚴格執行裝拆、規範、安全操作規程。

4、乙方在裝拆過程中,必須強化安全措施,必須派有技術、有操作證的專人裝拆,並有專人指揮,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在裝拆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所有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與塔機方和甲方無任何關係。

五、裝拆驗收要求:

乙方在裝拆過程中,甲方派專人對機械的損壞、零星配件是否齊全進行認可,如有損壞按市場價賠償後才能結帳。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一、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税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一)税收風險分析

在實踐中,由於水電費用都是由電力公司和自來水公司委託其開户銀行進行代收,實際承擔水電費用的主體是水錶和電錶的所有權人,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錶或電錶,因此,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用,往往是由水錶和電錶的所有權人建設方或甲方進行代繳,並於今後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應給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進行扣繳。 這中由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水電費存在一定的税收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的企業所得税前無法扣除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電費。因為,施工方承擔的水電費用,由建設方進行代扣代繳,而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後,開具的發票台頭是建設方的名字,建設方把該張發票交給施工方進行賬務處理。根據國税發[20xx]40號和 國税發[20xx]80號文的規定,對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和其他憑證,包括虛假票和非法開發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業取得的發票沒有開具支付人全稱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也不得申請退税。因此,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後,開具發票台頭是建設方名字的發票,該發票給予施工方入賬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

(二)控制策略

為了控制和化解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税收風險,應採取以下控制策略:施工方與建設方在簽定建設總承包合同時,必須在總承包合同中明確約定:建設方代施工方繳納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並與今後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工程結算款中進行扣繳。建設方必須把扣繳的水電費發票或水電費分割表和扣繳的水電費發票複印件交給施工方進行人賬。

  二、“甲供材”合同的涉税風險及控制策略

所謂的“甲供材”是指建設方(或稱為甲方)基於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築材料從事施工的考慮而由建設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單位僅提供建築勞務的一種建築工程現象。由於“甲供材”分為建築施工合同的甲供材、裝修合同的甲供材和安裝合同的甲供材,三者涉及到建築業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問題,對甲方和施工方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的税收風險,現分析如下:

(一)建築施工合同[①]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1、建築施工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税風險

“甲供材”的營業税風險體現在施工方沒有就甲方提供給其進行施工的材料所含的價格沒有併入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税。由於“甲供材”中的建築材料是建設方或甲方購買的,建築材料供應商肯定把材料發票開給了甲方,甲方然後把購買的建築材料提供給施工企業用於工程施工,在實踐中,大部分施工企業就“甲供材”部分沒有向甲方開具建安發票而漏了營業税。例

如,甲方與施工企業鑑定了一份100萬元的“甲供材”建築合同,假使甲方提供材料的價款為40萬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築勞務款為6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施工企業向甲方開具的建安發票是60萬元而不是100萬元,如果開具60萬元建安發票,則施工企業就是漏了40萬元的營業額計算建築業的營業税,應該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就沒有營業税的税收風險,為什麼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的規定:“納税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基於此規定,除了裝飾勞務以外的建築業的“甲供材”,但不包括建設方或甲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需要併入施工方的計税營業額徵收營業税,否則存在漏報建築業營業税的税收風險。 另外,有些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會與甲方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這也存在營業税風險.比如,一份建築合同,“甲供材料”價款為30萬元,建築勞務款為70萬元。在簽訂合同時,施工企業可能會與甲方簽訂70萬元的純建築勞務合同。這樣的話,施工企業只收取了甲方70萬元勞務款,肯定開70萬元的建安發票給甲方,甲方必然會以其購買材料所索取的30萬元材料發票和70萬元的建安發票入賬,這樣的合同和賬務處理處理,如果被税務機關查出,有可能要求甲方,也有可能要求施工方補交30萬元材料款作為計税依據的營業税.

(2)企業所得税風險

“甲供材”中的企業所得税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税時,由於沒有“甲供材”部分的材料發票而不能夠在税前扣除,從而要多繳納企業所得税。由於“甲供材”中的材料是甲方購買的,材料供應商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了甲方,在實踐當中,施工企業基於營業税風險的控制考慮,往往會把“甲供材”中的材料價款和建築勞務價款一起開建安發票給甲方進行工程結算。例如,一項100萬元的甲供材合同,其中甲方購買的材料為40萬元,建築勞務款為60萬元,施工企業必須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才不會有40萬元材料款漏繳營業税的風險。可是,施工企業開出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必須按照100萬元記收入,基於此,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税時,沒有40萬元的材料發票成本,儘管實踐當中,不少施工企業會憑從甲方領取材料的材料領料單和甲方購買材料發票的複印件進成本,但是,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税務當局是不認可材料令料單和甲方提供的材料發票複印件進成本的,因此,甲方需要多繳納40萬元乘以25%的企業所得税。基於以上分析,“甲供材”對施工企業來講,企業所得税風險較大。

2、建築施工合同“甲供材”税收風險控制策略

針對“甲供材”中的税收風險問題,施工企業應該如何應對,筆者認為應從以下二方面來規避。 一方面,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簽定的”甲供材”合同,必須給予甲方開具包含甲供材營業額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而不能與甲方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然後只對建築勞務款開具建安發票,因為, 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但在工程結算時,工程產值必須含有甲方提供材料的價值,這就決定了建築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築勞務合同時,甲方提供材料的營業税也要施工方承擔.。

另一方面,施工企業應該爭取與甲方簽訂包工包料合同。只有簽訂包工包料合同,施工企業才不會存在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如果甲方不願意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的建築合同,可不可以按照以下辦法來操作呢:

首先,施工企業與甲方必須簽訂包工包料的建築合同;

其次,建築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選擇材料供應商,有關材料採購事宜都由甲方去操辦,但是,簽訂材料採購合同時,必須在合同中蓋施工方的公章而不能夠蓋甲方的公章;

再次,材料採購款必須由甲方劃撥給施工方,然後由施工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如果材料採購款直接從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話,則甲方、施工方和材料供應商必須簽定三方協議,協議上必須有三方簽字,且協議內容是:施工方委託甲方把材料採購款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同時要注意的是,施工方必須對其委託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材料款部分,視同收到甲方的預收工程款,給甲方開具建安發票。

最後,材料供應商必須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施工方,然後由甲方交給施工方。

如果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一方面可以消除甲方對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築材料的顧慮,另一方面可以使施工方不存在以上分析的“甲供材”存在的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但是,這種操作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合同約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由工程承包單位採購的,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入用於工程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基於此規定,甲方如果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就不能要求施工方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應商那裏購買材料。然而,該條規定是基於建築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為保護施工承包者自行購買建築材料而不受甲方指定材料供應商的干擾所進行的立法。如果施工方自願放棄購買建築材料而從中賺取材料差價的好處,與甲方達成協議按照以上分析的四個步驟進行操作,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當事人自願協商一致的合同訂立原則,同時,對甲方購買材料部分依照税法履行營業税納税義務,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建築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只要施工方自願放棄購買建築材料而由甲方購買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相悖,可以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起到規避“甲供材”給施工方造成的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

另外,還要避免二種錯誤的做法:一種是甲方轉售材料的現象。即甲方自購材料,相關的增值税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材料部分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列入開發成本。然後,甲方再將材料銷售給乙方,繳納增值税,並開具發票給乙方。乙方就工程造價合同金額開具建築業發票給甲方,並繳納營業税。這種甲方平價買進平價賣出,給施工方開具的'發票,表明上看來沒有增加甲方的增值税和施工方有材料發票進成本,可以在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但是不符合税法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只有銷售商品所有權的行為才構成增值税的納税義務人,而甲方把購進的材料發給施工方進行施工並沒有把材料的所有權轉移給施工方,其所有權還是在甲方,不構成銷售的法律實質,再説甲方沒有建築材料的銷售資質或銷售建築材料的經營範圍。

第二種錯誤做法是,甲方以材料銷售發票入賬就無税務風險。

例如,某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包一個工程,工程價款1000萬元,其中甲方供材800萬元,乙方勞務200萬元。該我公司以800萬元增值税發票,200萬元建安勞務發票入帳。800萬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繳建築業營業税?由開發商繳還是由乙方繳?有無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税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税。”同時,《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税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中華人民公會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發包人或者出租人應當自發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內將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關情況向主管税務機關報告。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不報告的,發包人或者出租人與承包人或者承擔人承擔納税連帶責任。”依據上述規定,該公司與建築公司簽訂總價值為1000萬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內甲供材料800萬,無論如何結算,建築公司應按1000萬繳納“建築業”營業税並開具建築業發票。在建築業徵管中,由於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標報價及工程竣工結算價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築業專用發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額。承包方一般以開具建築業發票金額,繳納營業税。甲方30日內又不向主管税務機關備案報告甲供材料金額。因此,甲方發包人應承擔納税連帶責任,應繳納甲供材料費部分(800萬元)的營業税額由工程發包方承擔。因此,若與建築公司簽訂總價值為200萬的工程合同,建設單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築公司在開具發票時,甲供材料價款不能作為發票開具金額。

(二)裝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及控制

1、税收風險分析

安裝合同的“甲供材”實質是“甲供設備”,所謂的“甲供設備”是指建設方購買設備,然後把設備發給安裝企業進行安裝的經濟行為。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中的涉税風險是包工包料的情況下,設備價款和裝修材料費用必須要繳納營業税,特別是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是一般納税人的情況下,設備和材料款在繳納增值税的情況下還得繳納營業税,存在重複納税的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規定:“納税人提供建築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營業税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20xx〕16號)第三條(十三)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於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税營業額中。其他建築安裝工程的計税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税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基於以上規定,裝飾工程是由客户採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可不計入承攬方的營業額納税,但如果出現由承攬方採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情況,還是要依混合銷售的規定併入營業額繳納營業税。

2、控制策略

針對裝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風險問題,必須採取以下税收風險控制策略: 一是非一般納税人的安裝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設備”合同;裝修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材”合同;

二是一般納税人的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必須成立一家獨立的子公司專門從事設備和裝修材料的銷售、批發和零售業務,該子公司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設備和材料的採購合同,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與建設方簽定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

  三、建築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的税收風險及控制

建築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現象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二是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這兩種違約涉及到營業税和企業所得税風險。

(一)違約金的税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税風險

建築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税風險,主要體現在收取違約金的一方是否要繳納營業税。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第五條規定:“ 納税人的營業額為納税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三條規定:“ 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同時,《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營業税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

[20xx]16號)文件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併入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基於以上政策規定,如果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總承包方向建設方收取的違約金是一種提供建築勞務的價外費用,必須繳納營業税,必須向建設方開具“建築業”的營業税發票,否則是漏税的風險;如果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建設方向總承包方收取的違約金不構成營業税的納税義務,不需要向總承包方開具發票,否則是多繳納營業税的風險。

2、企業所得税風險

建築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企業所得税風險,主要體現在支付違約金的一方怎樣可以在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收取違約金是否要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税?根據上面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税風險分析,可知,支付違約金是否需要開具發票是決定支付的違約金能否在企業所得税前進行扣除的關鍵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xx年第512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税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税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餘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兑收益等。”基於此規定,那麼對未履約合同或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而取得的違約金,屬於企業的其他收入所得,應併入當期應納税所得額,按企業適用税率計徵企業所得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税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扣除。”不能履行合同按規定支付對方的違約金,是企業在正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七條又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税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税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 因此,建築總承包合同中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屬於《企業所得税法》、《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所規定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其他支。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研究決定將“XXXXXX新建住房”的建築工程交給乙方承包施工。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合同書,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括

1、工程名稱:XXXXXXX。

2、結構類型:XXXXXXXXXX。建築面積(以建設方的實際面積為準)。

二、承包形式

1、大清包:包工包料、該工程以乙方帶資包工包料、甲方分期付款的形式(按圖紙施工)承包給乙方。乙方一經承包,不得轉包。

2、承包內容:以正負零以上,所有的工程項目,按圖紙設計施工,包括架空層,外貼磁磚,屋面天溝、防水,塑鋼窗護欄、散水、下水道,門前道路硬化,落水管及空調管。

3、水、電進户,有線、空調線、煤氣管道進户門(防盜門)。

三、工程質量標準: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及圖紙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合格優良。乙方要有嚴格的質量管理制度,如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需返工、及材料浪費,乙方承擔費用。每道工序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才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房屋造價:為 元/㎡的包乾價。(實做平方)

五、材料供應:本工程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供應、保管和使用,嚴禁以劣充優,偷工減料,自覺接受甲方監督。

六、安全第一,文明施工。乙方應按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對所有進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提高安全意識,嚴禁盲目指揮、冒險蠻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意外及工傷事故,所有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一概不負責任。

七、工程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完工。(因天氣原因或節假日,工期順延)

八、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第二層開始付款。每層付款元,主體完工付30%工程款。屋面、防水、外牆、塗料、內粉完工付50%工程款。水、電、內裝、門、窗、樓道扶手、外落水完工付70%工程款。各種附屬工程完工(下水道道路硬化)付80%工程款。甲方驗收合格交付住房鑰匙,付總工程款的付90%工程款。後期10%工程款做為保質金,一年內付清。

九、在一年內因質量問題,乙方應積極主動配合用户解決質量問題,如不及時維修,甲方有權在保質金中扣除維修費用。

十、甲、乙雙方提出變更,共同協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月日 年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乙方就“第七師130團農貿市場改擴建工程”塑鋼窗、斷橋隔熱門製作和安裝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第七師130團農貿市場改擴建工程

2、工程地點:130團舊農貿市場旁

3、結構形式:框架結構

監理單位:新疆銀通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施工內容:

1、塑鋼窗、斷橋隔熱門(含百葉窗、老虎窗、安全鋼化玻璃)製作和安裝,包括原材料的採購、加工製作、運輸、包裝、保管、送檢檢測、現場協調、現場安裝、框邊塞縫、塑鋼窗、斷橋隔熱門成品保護、現場負責驗收,因質量問題引起的維修和更換等。

2、塑鋼窗、斷橋隔熱門綜合報價含運輸費、製作安裝費、機械費、管理費、檢測費、輔材費、税金、氣密性、抗風壓檢測費等,含工程資料費,工程資料竣工驗收完彙總移交總承包施工單位。(後詳見門窗報價附表)

3、本工程塑鋼窗乙方必須提供大樣,甲方選樣。乙方提供的所有樣品必須由甲方確認保存,所提供樣品以竣工驗收為依據。

三、合同完成工期:自該工程砌體施工完成起,施工工期自20_年8月15日開始製作,到20_年9月10日前全面完工,工期25天。

四、合同價格及支付

(一)合同價格

1、塑鋼窗、斷橋隔熱門價格包括製作和安裝、運輸費、機械費、管理費、檢測費、輔材費、税金、氣密性、抗風壓檢測費等,含工程資料費等,門綜合定價580元/m?,暫定金額33.8萬元,窗綜合定價280元/m?,暫定金額4.2萬元,按實結算。其中百葉窗、老虎窗、安全鋼化玻璃製作和安裝含税工程單價,甲乙雙方另行計價。

(二)付款時間約定:

1、第一次付款為門窗所有材料到場後付合同總價款的30%

第二次付款為所有門窗安裝完畢後付合同總價款的20%

第三次付款為驗收合格後按實際工程量付款至工程總價款的45%

2、工程保修款為5%,保修期為一年,乙方一年後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三)付款方式:現金、轉賬

(四)圖紙資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所需相關資料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資料、技術參數作為設計依據

3、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

五、質量標準

1、所有門窗尺寸均為洞口尺寸,應與實際尺寸核准後方可下料,具體尺寸、數量以實際為準。

2、塑鋼窗型材為屯河牌,65型材白色,塑鋼製作,厚度2.5mm,鋼襯為鍍鋅,厚度為1.5mm;玻璃為4+12+4浮法玻璃,採用鋁條雙密封,其他輔材執行門窗報價附表。窗户均為內平開窗。

3、斷橋隔熱門型材為源泰或者新鋁牌,65型材灰白色,斷橋隔熱門,框壁厚為1.8mm,為普通烤漆;玻璃為5+12+5鋼化玻璃,採用雙面膠條,其他輔材執行門窗報價附表。

4、外門抗壓性能分級指標為3級,門窗水密性分級指標為2級,門窗氣密性分級指標為2級,門窗空氣隔聲性能指標為30dB。

5、本工程中門、窗玻璃的使用均須符合國家《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的要求。各類門窗產品均須有國家或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合格證明,塑鋼門窗施工與安裝應符合《塑鋼門窗安裝及驗收標準》與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_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_配套使用。

6、該工程所需的型材由乙方採購,所採購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並且具備質量合格證明資料等。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訂後7天內與乙方確認門窗加工生產圖紙,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甲方與乙方、監理單位共同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隱蔽工程的驗收,辦理設計變更、簽證及驗收手續,負責協調現場各施工單位之間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3、協調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場地和水、電接入點。(住宿、生活乙方自理)

4、協調提供半成品及工具堆放場地

5、甲方按合同規定組織工程驗收,並按合同的期限辦理竣工結算

6、甲方按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7、乙方採購的門、窗原料到乙方廠房時,須通知甲方到場驗收後,乙方才能開始生產。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負責監督檢查工程施工質量、進度、隱蔽工程的驗收,辦理設計變更、簽證及驗收手續,負責協調現場各施工單位之間的協作與配合工作。監理單位和甲方按規範要求負責隨機抽檢乙方進場的成品門窗材質質量(每批不少於一次)至檢測部門進行性能檢測。

2、乙方在甲方及監理單位的組織下及時與總承包單位辦理土建洞口交接工作,提供施工現場門窗安裝基準線,確定門窗安裝位置,滿足安裝要求。

3、在門窗安裝完後,門窗框邊密封工作由乙方負責,門窗收口工作由甲方協調總承包單位施工。

4、工程竣工交付前,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屬於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修理,若系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由甲方承擔。

5、保證施工現場整潔並符合有關規定,施工中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影響甲方正常工作,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的管理,達到文明施工。

6、進入施工現場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乙方指定 米秋紅 為現場負責人,負責該工程技術管理與甲方的協調溝通工作。

8、如乙方不能按質量和安全要求組織施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場,由甲方另行發包該工程。

9、雙方協商一致,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同意給總承包單位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的管理費、配合費,此款由甲方直接從乙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七、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5%承擔違約金。

3、甲方如不按合同約定付款,應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的2‰的違約金按天計算。

八、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 後生效。

2、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其他事項,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完善本協議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將盤龍紫郡9#樓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為了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安全,如期完成施工任務,保障施工過程安全、質量順利落實,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經濟責任制,經雙方協議達成如下條款:

一、承包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工程的需要和要求,乙方原則包工不包料,負責工程施工中的混凝土倒水泥。包括前後台泥水技工找平,手腳架,倒水泥所有工序,還有振動器、振動棒和各層倒水泥自用的電纜和平板,如果有臨時倒水泥部分小的項目,按圖紙標註明現澆混凝土等其它施工中都包括在內,都得乙方施工。甲方只提供水管電纜開關到各層平板面,其它電纜水管澆水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中使用的各種機具等。

二、工程質量及工期: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施工規範要求進行施工,必須遵守現場施工員和監理及項目部指揮。

1、要按施工員測的水平點測量施工,要求平板振動板拖好,用滾筒滾好整理平直,鋼筋不得亂踩。

2、混凝土在施工中,水泥不得倒有馬蜂窩、露筋和接頭地方,如果有出現,監理和項目部罰款乙方自負。

3、養護模板澆水,待水泥倒好後,養護期為七天,養護要天天養護地面,水泥面不得曬白,如發現一次罰款五十元,由乙方工資中當月扣回。

4、水泥每層全部到好後,乙方要整理清洗攪拌機和料斗及斗車還有地上的場地,垃圾如果不清,甲方有權罰款或另外派工清理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在施工中,如果遇到倒混凝土水泥加班,乙方要組織人員加班,要服從施工員和管理人員安排,違者罰款,乙方自負。

6、乙方倒好水泥後,鋼筋墊層鐵架必需取出,清洗乾淨放回,管理人員指定地方堆放,如果漏掉一個沒有取出,罰款50元,由當月工資款扣回。平板混凝土面要用滾筒壓平。

三、工程單價:

±0.00以下包括地下室頂板在內,每立方米35元計算,地下室頂板以上按建築面積每平方7.5元計算。夾層板按板厚方量每立方米35元計算。

四、付款方式:

從基礎到底板,乙方押一層混凝土量款在甲方中(不含基礎混凝土量),其餘每層付款待混凝土澆築完畢付款,付款方式按圖紙註明平方決算,在9#樓零星工程全部結束後完成的進度全部工程款一個月內付清,(領款時應提供工人身份證複印件和工人工資冊)。

五、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1、乙方應根據項目部編制的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操作規程應聽從現場安全員的指揮。

2、進入工地倒水泥施工中,所有的工人要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和赤腳,如果不戴安全帽和穿拖鞋每個工人一次罰款50元。由班組長當月工資扣回,由乙方負責。

3、進入工地倒水泥,電要甲方電工搭接送,乙方不得隨意自己亂搭接電線,要在電工指定的電箱內接電,如果亂接電作業,每次罰款100元,由乙方自負。每週星期一晚上八點班組長在辦公室開會,遲到曠工每次罰款50元。

4、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採取以上措施以保證工程能順利按期保質完成。

5、安全要按有關建築規定操作規範,不得違規自行操作施工,如果違反操作中施工,乙方自負,甲方不負責任。

6、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並付清工程款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6

甲乙雙方本着誠意、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去創造自身的價值與財富。

同時為了遵守國家勞動法來保障雙方的利益,經協商通過以下條款進行真誠合作:現就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酒吧出品部的負責人。

一: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食宿、享受公司同等福利,乙方遵照甲方的規章制度工作。

二:雙方協定公司酒吧部每月基本工資由乙方承包,乙方控制公司酒吧部的出品毛利達到60%以上,雙方本着互助互利、共創雙贏的作風盡職盡責把工作做好。

三: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基本工資人民幣:元整(¥元)獎金或提成另商,其它補助與公司的福利同等,乙方安排工作吧員名。

四:甲方每月20號前發放上月工資。

五:合同期內,如一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提前7天通知對方,違者須以7天的工資以作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經雙方負責人簽名後生效,甲方於乙方入職之日起計算工資。

八:本合同具有雙方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原件,塗改、複印無效。

甲方: 乙方:

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現乙方向甲方商議承包經營甲方在XX市XX路校區有關駕駛員培訓開展的各項業務,甲方對此表示同意接受。為了明確甲、乙雙方責、權、利的關係,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然人承包經營甲方在XX市XX路附近一校區,在甲方的服務宗旨、方針政策下開展各項工作,乙方在經營期間遵守國家、道路運輸管理等部門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規定。

二、甲方是本校最終決定權,有權決定駕校的長期發展方向與各項業務的開展。

三、甲方可按照完善的財務制度規範、監督乙方財務管理。現以甲方收取乙方每年XXXX萬元(XXX元)場地租金及房屋、場地、辦公設施的損耗費用。

四、甲方進行明細的資產類統計,包括經營活動中的一切資產,一式兩份,雙方各自一份。待合同終止,若有損壞或丟失的,乙方付全責。

五、甲方收取乙方學員的管理費用。以:本地X元,外地X元為準。所有的培訓、補考、缺考、交通、考務協調

篇三:駕校教練車承包合同

篇一:承包經營合同教練車

3、承包總費用為 人民幣捌萬元/五年(由甲方一次性交納), 保證金:人民幣叁萬元整(由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管理費中包含培訓税金、模擬培訓費、場地訓練費、業務費、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名義招收學員,乙方招收的學員需到甲方設立的報名服務窗口進行集中登記,並簽訂培訓合同。甲方負責學員相應手續的受理、預約、組織各科目的考試事宜。

3、甲、乙雙方利潤分成及相關約定:

1)利潤按照招收學員學費5:5分成,乙方利潤分成按照每月招生任務、出照量任務進行核算(按照以下約定內容核算)其中,學員學習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如:考試費用、照相費用、居住證及油費等由乙方承擔;

2)承包期內,車輛的維修、每年度的車輛二級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且車輛的每年度二級維護須在甲方所屬單位維護;

3)乙方在承包期內,每月必須保證10人/月/車的出照量( 如不能達到該任務量,按照200元/人從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給予處罰),且招生量不得低於5人/月( 如不能達到該任務量,按照200元/人從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給予處罰);

第三條 規範教學義務1、乙方在教學過程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貴州省道路運輸條例》、《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接受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2、承包期間,乙方必須對每位學員負責,做到優質服務,認真教學,保證安全、快捷、優質完成培訓任務。確保學員儘快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如有學員向甲方進行教學質量投訴, 按照100元/次從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給予處罰;

3、乙方必須在經管理部門核准的訓練場地或專業的考試場地按規定對學員進行教學。道路訓練場地必須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路線進行訓練。

4、乙方在教學過程中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完善駕駛安全保護措施,嚴禁酒後駕駛、醉酒駕駛及危險駕駛。嚴禁乙方酒後教學,不得在操作訓練教學期間離崗。乙方應嚴禁與教學無關人員乘坐教練車輛。

5、在非教學過程中,乙方不得讓與教學無關人員駕駛教練車輛,嚴禁無證駕駛、酒後駕駛、醉酒駕駛及危險駕駛教學車輛。

6、乙方在教學過程中發生教學事故或交通事故,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事故及保險理賠,因事故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因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甲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8、甲方對乙方教學義務有權進行監督並進行安全檢查。

9、乙方每期培訓學員合格率不得低於95%,連續三期合格率未達到95%的,甲方將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收回車輛,同時不給予退還乙方承包費及保證金。

第四條 承包經營義務1、承包期間,教學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車輛維修、材料更換、燃油、車輛檢測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2、乙方確認其與甲方僅存在承包經營關係,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確認甲方無需支付乙方工資、社保、公積金等相關費用,上述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3、為確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承包期間乙方需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指定險種,由甲方代為辦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投保額度不低於100萬元,保險單原件須交甲方統一保管。

第五條 責任承擔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有損甲方企業形象、利益或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教練車經營權,同時不給予退還乙方承包費及保證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需承擔賠償責任。

2、承包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輛經營權轉讓、出租、授權、質押給他人或為他人提供擔保。如發生上述行為,甲方有權立即收回乙方承包車輛的經營權,同時不給予退還乙方承包費及保證金,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確需轉讓的,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並重新簽訂教練車輛經營權承包合同。

3、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按交通部《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規範教學,遵守國家及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幾相關規定。如因乙方違法違章而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如乙方不予賠償,甲方有權收回教練車輛經營承包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不給予退還乙方承包費及保證金;

4、乙方應遵守關於教練車輛年檢、駕駛證審驗、體檢、駕駛操作教練員複訓、換證等相關規定,及時進行辦理。如乙方逾期未辦,導致相關證件失效或註銷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教練車輛經營權,同時不給予退還乙方承包費及保證金。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車輛的經營權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同時不給予退還乙方承包費及保證金;

第六條 糾紛處理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補充條款及相關附件,補充條款及相關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合同完整性

本合同為一完整之合同,本合同籤立前雙方所籤立的共性合同均相應失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xx縣東榮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xx縣正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把位於xx縣東村鄉村水泥路面接口處至東村鄉東榮果園基地路段路面硬化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義務和職責,經雙方共同商議,達成協議如下:

一、 工程概況:工程採用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工程項目全長約600—700米,寬為3.5米,厚度為18釐米,價格以每立方米350元人民幣結算,(不含護坡,水溝)工程總結算以實際所做工程量結算。

二、 施工要求

1、路基由甲方提供的現有泥土路面,寬度不足處由乙方負責挖山基腳加

寬,所涉及山土權限由甲方負責

2、間隔100—200米須埋放下水涵管(不含停沙池)涵管由甲方提供

3、用料用河沙和石場3—5石子

4、甲方派人把守質量關

5、水電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6、工程施工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7、路面養護由乙方負責十日

三、 工程期限:簽訂合約起(甲方水泥到場後)二十天內確保完工(除天氣或其它特殊情況)。

四、 結算方式

動工前甲方提供100噸水泥票給乙方,路面硬化完工付工程款50%,餘款一個半月內全部付清。(由甲方提供的100噸水泥票按市出廠價 380元/噸在工程款項中扣除)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飯店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飯店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飯店位於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面積共______平方米。

2、飯店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______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後______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______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税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飯店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衞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飯店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飯店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飯店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_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______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飯店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降低鍋爐制汽成本,保障甲方鍋爐設備正常維修保養,使用户無後顧之憂,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鍋爐系統總體改裝設施及生產製汽工作承包給乙方並提供輔助場地,特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提供原成套鍋爐設施,鍋爐設施移交中,如發現鍋爐設施有隱患,甲方應負責清除隱患後移交乙方,並通告雙方驗收均為完好。

2、鍋爐的年檢及消防,環保部門的審查工作,由甲方出面接待,乙方配合,完成達標。年檢規費由甲方承擔。因不達標造成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乙方正常生產製汽情況下,保障乙方資金正常週轉,結算方式按單價每日 元/每噸計算。

4、結算方式:正常供汽後每月 至財務部以 結算,月底前結清。

5、甲方停止生產或工人放假及恢復生產,應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職責:

1、因燃料改變,已經需對甲方鍋爐及附件設備進行改裝,改裝後應包裝鍋爐仍能燃煤並達到正常的產汽。甲方無償提供場地,鍋爐改裝費用由乙方承擔。鍋爐改裝設施所有權歸乙方,如因乙方原因終止協議,乙方需負責把鍋爐恢復原樣,保證甲方仍能燃煤並達到正常。

2、鍋爐運轉中,鍋爐維修由甲方負責修理,費用與乙方進行結算。

3、鍋爐運轉過程中涉及的爐工工資由乙方考核。

4、鍋爐每日用氣情況以甲方製造部抄表數量為準。

5、在承包期間,乙方以鍋爐房的管理,要按國家標準進行嚴格管理,且做好周圍場地環境衞生及物料的消防安全工作並符合公司的相關規定。

6、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司的有關管理規定。由於操作不當造成的一切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

合同期限為壹年,合同期滿雙方互助互利的基礎上重新簽訂合同,以上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 (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