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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運輸合同集合9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運輸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用的運輸合同集合9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將車號浙A___號(專用於危險貨物:___的運輸)的危險品營運車輛承包給乙方經營。

二、 承包期限及承包費:甲方將具有新購車輛的至少51%(20xx年6月30日之前購置的車輛,至少為15%的股權)的股權車輛承包給乙方使用,出資___萬元,承包期暫定為___年,即自20 年 月 日起直至報廢止。承包費為 元/月。

三、 費用繳納:各項費用一月一結,乙方必須在次月15日之前將當月各項費用向甲方全部繳清,各項費用主要包括:當月承包費以及當月發生的由甲方替乙方代繳的其它費用,如保險費、培訓費、罐體檢測費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故拖欠應繳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5元/輛/天的滯納金,直至乙方付清之日為止。

四、 第三者強制責任險由甲方按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統一代為辦理,其餘險種乙方不經甲方書面同意自行投保的,一旦出險,甲方將向乙方追訴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賠償責任。

五、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車輛,保證手續辦理齊全,各項證件合法有效。車輛業務在行政許可的範圍內由乙方允許自主經營。如甲方提供

六、 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合法經營。若乙方違法經營或違法行為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包括對甲方的連帶處罰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也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 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或法律途徑解決。

八、 如任何一方起訴,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應自覺遵守協議各項條款。

十、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2

甲:天津市天大天發科技有限公司

乙:天津市仲遠搬家運輸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搬遷服務事宜。以協商達成一致,確立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確保全面雙方共同執行。

1、針對甲方需搬遷的設備、貨物等等,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真對設備、貨物等進行保護、拆解、按裝、擺放、運輸等各項勞務服務達成協議。

2甲方:天津市天大天發科技有限公司庫房工程改造,庫房搬遷運輸事項,雙方達成協議:二樓庫房內貨物及辦工設備搬遷至本樓三層,共計庫房三處加走廊一處,所有貨物及辦公設備全部搬運到三樓庫房內,做到貨物復回原位,不誤正常運行。

3甲乙雙方協商達成搬遷費用為人民幣:壹萬捌仟元整、不含税費。

4甲方提供一名協調人員與乙方現場工作人員配合工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聽從甲方指揮人員調遣,對貨物要進行保護、分裝、擺放及安全運輸,乙方工作人員不得在現場吸煙,要做到安全第一,甲方要求乙方三天完成搬遷運輸任務。

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搬遷運輸任務後,甲方應及時支付

乙方搬遷運輸費,不得拖延。

6乙方在設備搬遷過程中,要注意人身及車輛安全,甲方對一切責任概不負責。

7備註:

庫房搬遷費:18600元

垃圾清運費:1900元

累計:20500元

大寫:貳萬零五佰元整

雙方就以上合同簽字有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3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原則下,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貨物代辦公路運輸業務;服務範圍:上門提貨、運輸設計、貨物查詢、代辦保險、打包、代辦運輸、送貨上門等一攬子服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自收到甲方貨物後至交付甲方的收貨客户止,負責貨物的安全保管。

2、 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貨物破損、缺失等意外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等待甲方指令。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不合理運輸業務。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提前以傳真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相關運輸信息,方便乙方進行服務安排。

2、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正確的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錯誤而造成的時間延誤或經濟損失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負責。

3、甲方委託乙方託運的貨物必須填寫正確品名、保證不夾帶危險物品、國家禁運物品、貨物外包裝符合運輸要求,甲方承擔未執行以上規定給乙方造成的經濟責任並負責賠償,涉及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遇到破損、遺失、短缺,甲方必須提供貨損貨物的發票、貨損鑑定報告,並按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供其他相應的單證,否則由此造成保險公司或承運公司拒賠,乙方將不承擔責任。

四、關於保險

1、是否投保以甲方的託運單上委託為準。物品如需投保,保險費按投保金額的0.3% 收取(其中絕對免賠額為500)。甲方承認乙方已經告知不保險的風險及瞭解不保險情況下如遇到貨物破損、缺失的賠償標準:最高賠償額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

五、關於貨損

1、甲方在貨物運輸前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將按保險公司條款及程序代理甲方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甲方必須提供保險公司所需相關文件。

2、甲方在貨物運輸前未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應向甲方作出賠償,最高賠償額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

3、索賠期限:甲方在貨物發生損壞或缺失後的1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索賠;如超過期限乙方將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對以下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損失的或延誤的,不負責任:

A、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災、罷工、民變、動亂、戰爭等;

B、甲方提供的信息數據錯誤、不準確造成的損壞、延誤、錯交;

C、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缺陷或貨物性質不適合特定運輸方式以及運輸過程中因氣候原因引起的貨物損壞或變質;

D、包裝方法不良;

E、交付時外表狀況良好,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或損壞及貨物合理損耗。

F、甲方未對貨物進行防潮處理、對因受潮而導致的貨物損壞或損失。

六、結算方式

1、甲方必須把加蓋公章或業務人員簽名的託運單交於乙方確定委託關係,乙方開具貨運分單為結算憑證。如甲方對乙方運單金額有異議請在乙方開具分單後24小時內提出,否則視為確認。

2、採用月結方式,每月運輸款結算至當月的20日。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

3、欠款額度為人民幣 。超過額度,乙方將立即將發票交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後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在收到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

4、所有欠款逾期支付,甲方必須向乙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運費。雙方如有爭執,應按協商原則處理,協商不成,可交由乙方所在地市法院裁決。

七、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兩年。到期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有效期順延。

八、本協議包含以下附件:

A、 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兩份 B、簽字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兩份

九、乙方必須對甲方託運貨物信息進行保密,不得泄漏甲方發貨目的地。

十、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運輸合同 篇4

合同編號:116663

甲方:____鎮場鎮:餘XX

乙方:陽通鄉個體運輸户:黃XX

一、甲方修建龍橋鄉新XX3.2公里水泥路,需要運輸沙石料,乙方現有大型雙橋車輛可供甲方沙石運輸使用,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共識,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車輛運輸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運輸,現達成協議如下。

二、具體協商細節項目條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XX,甲方給乙方結帳王XX,乙方運到甲方使用料場,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幣結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運到料場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幣結算。

三、付款辦法:乙方給甲方每運輸滿一萬元錢的材料和運費,甲方按百分之五十當場結算清楚。

四、乙方給甲方所運輸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餘款,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內全部給乙方結算清楚款項。

五、甲方邀請乙方擔任龍橋鄉新XX3.2公里路的沙石運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則,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負擔責任。

六、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開始,乙方負擔甲方的全部沙石運輸業務,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車輛拉料進場(除長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車運料進場,乙方無權干涉,除此之外,甲方違約時,甲方必須一次性全部結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運費。

七、以上合同是通過甲乙雙方認真考慮,達成共識,所簽訂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反悔。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需負責承擔運輸總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補償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證人簽字: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阜新煤炭運輸業務由乙方負責,因取暖期間煤炭運輸價格波動較大,此價格為短期價格。從————止。

二、煤炭運輸地點及價格:

三、煤炭運到後每車損耗在0。2噸之內,超出規定0。2噸之外的損耗部分按照水較多,損耗部分按煤炭實際情況商定。

四、煤炭裝卸及過磅費用:

所有煤炭裝車費用由甲方負責;過磅及卸車費用由車主負責,到港後過磅及卸車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煤炭卸載場地必須保證車輛出入方便,乙方車輛將煤炭運到指定卸載地點後,甲方應派有專人及時與卸載場地人員協調卸載及其他事宜。

六、運費結算方式:

甲方必須指定專門人員負責運費的結算,當天運費當天結算。具體結算方式:

1、煤炭卸載後有甲方專人每車結算運費

2、裝車後甲方即付清運費。

七、乙方負責開具運輸發票,運輸發票税金由甲方負責(運輸發票税金6。6%)。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運輸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託運人(甲方):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帳號:

承運人(乙方):

單位全稱: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帳號:

依照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 (具體貨物名稱)(下稱標的物)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數量

1、標的物名稱:

2、標的物數量:

第二條 標的物起運及到達地點

1、標的物起運地:

地址:

2、標的物到達地點:

收貨人:

第三條:標的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期限

1、標的物承運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或具體約定日期)

2、標的物到達期限:

3、允許的合理運輸損耗:%

第四條 運輸費用

1、運輸費用:(下兩項1.1、1.2為參考,請按實際洽談為準)。

1.1計算方式:按照結算期實際運輸噸位*運輸里程(公理)總和結算

1.2以上運費是含税價,此價格包含但不限於過路過橋費、保險費、裝車費及管理費等所有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2、結算方式:乙方應當於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 (如有:填寫具體指定收貨人信息) 驗貨併合格後日內向甲方提供税務部門監製的貨物運輸發票及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的簽收單據,甲方在收到前述單證後 日內向乙方付款。

付款路徑:運輸費用在買方營業地以 方式支付至賣方指定的如下賬户: 開户銀行:

開户名稱:

賬 號:

第五條 運輸方式及安全要求

1、運輸方式:乙方負責到標的物起運地與甲方辦理標的物裝運及承運等相關手續,並安排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能夠保證甲方交運標的物安全的運輸汽車運輸(或其他約定運輸方式,視情況填寫劃線處) 。甲方有權裝貨前檢查及裝加上鉛封。到達卸貨地點,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檢查鉛封完整,並化驗無誤,抽取樣品後方可卸貨。在此之前乙方應保證標的物的安全。

2、運輸安全要求:

2.1在承運標的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並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2.2乙方承運車輛及人員到達甲方時,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檢查,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權拒付運輸費用;如造成標的物滅失,短少,變質、毀損等無法使用,乙方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3在為甲方提供運輸服務期間,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使用該運輸車輛搭載其他任何貨物。

2.4乙方承諾具有運輸標的物的資質,如因乙方資質問題造成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交貨不能,引起甲方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交貨及驗收

1、交貨:

1.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標的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並在24小時內以 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承運人如將標的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

1.2起運前運輸路線因天氣或政府行為等非乙方原因發生變化,乙方應通知甲方,並按甲方最後認可的路線運輸。乙方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賠償。

1.3若因乙方擅自改變運輸路線、怠於運輸或運輸工具不符合運輸條件等原因未能按期運達標的物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甲方因此構成未能對第三方交貨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1.4乙方的車輛到達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方安排人員進行驗收及卸貨。

1.5在乙方將標的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標的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乙方應遵照甲方要求執行,因此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乙方應賠償甲方所有損失並承擔標的物貨值 %的違約金。

2、驗收: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貨到後 日內就標的物品質、數量等組織驗貨。如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驗貨時發現標的物變質或數量短少超過合同數

量的 %的,有權拒絕收貨。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賠償等法律責任。若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先予收貨,並在收貨後日內提出異議,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險及風險轉移

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標的物,由乙方負責購買標的物的運輸保險。

2、乙方承擔標的物從承運地到安全送達目的地之間的全部風險責任。若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標的物損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損失是由任何第三方引起,則乙方在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後,自行與責任第三方交涉責任及賠償事宜。

3、如乙方在運輸的過程中遇事故,乙方有義務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自行承擔因其違反國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規及運輸車輛管理法規等原因導致的一切損失,並且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的賠償責任。

2、合同中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運輸過程中標的物滅失、短少、變質等,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包括不限於購買標的物價款、倉儲保管費、運雜費及因實現此損失所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

4、如果因標的物品質、數量等原因發生甲方指定收貨人拒絕收貨,造成甲方面臨任何違約賠償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5、如發生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約定情形,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支付運費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貨物總價款%的.違約金。乙方不得因此對甲方交運的標的物為任何事實及法律行為。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水災、戰爭等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的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責任,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另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件發生地主管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及其影響的證明書,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據此可以依法免除對方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如發生變更或補充,雙方須通過書面形式確認變更或補充的內容,並經雙方蓋章後方可生效。如因交易習慣或交易需要,本合同以傳真或電子文件方式簽署或修改,則一方依照另一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傳真號或E-mail地址發出的經過簽章的傳真件或電子文件即視為經該方蓋章的原件,另一方對該傳真件或電子文件簽章,即視為本合同(包括修改或補充的內容)已簽署完畢,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如雙方此後補籤紙件文本,則須同傳真件或電子文件一致,如果不一致,視為雙方修改了已簽署的合同內容。

2、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下無正文)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單位全稱(章): 單位全稱(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7

貨物運輸合同,即通常所説的貨運合同,是委託人將需要運送的貨物交給承運人,由承運人按委託人的要求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交付給委託人或者收貨人,並由委託人或收貨人支付運費的合同。而貨運代理合同為合同法上的無名合同,一般是指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為委託人處理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的合同。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包括訂艙、倉儲、報關、報驗、結算交付雜費等貨運代理人從事的具體業務。貨物運輸合同與貨運代理合同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區分。

1、合同的主體不同

貨物運輸合同的主體是託運人和承運人。託運人是將貨物委託承運人運輸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託運人可以是貨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運人是運送貨物的人,多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組織。貨物運輸合同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接收貨物的人。收貨人與託運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為第三人。當第三人為收貨人時,收貨人就是貨物運輸合同的關係人,此時貨物運輸合同就是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貨運代理合同的主體是委託人和貨運代理人。我國的貨運代理業是經由向國家工商行政部門註冊登記,並領有經營該項業務執照的企業法人組織專營的,其他單位與個人一律不得經營。因此,貨運代理合同中的貨運代理人是一個特定的主體。但是,貨運代理合同中委託人的範圍則沒有限制,可以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羣眾團體、公民個人、個體工商户、農村承包經營户等。

2、 合同的內容不同

合同內容包括權利、義務兩個方面。因為權利、義務具有相對性,在這裏以承運人和貨運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作為比較對象。在合同義務方面,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義務的特徵為組織整程運輸,對整程運輸負責。在貨運代理合同法律關係中,貨運代理人主要義務特徵為將貨主的貨物安排至承運人的運輸器上出運,此種安排可能是整個運輸過程,也可能僅是運輸的某段路程。在合同權利方面,承運人的權利為收取運輸費用,這是其履行運輸義務的對價。貨運代理人收取的費用雖然有時也以運費的名義收取,但其實質是提供貨運代理服務的報酬,這種報酬或者通過代收代付運費另加一定報酬的方式,或者通過賺取向委託人收取的費用與其支付給承運人等有關方的費用之間的差價。

3、 履行義務的時空性不同

貨運代理合同的履行本質上是為貨物運輸合同提供服務。因此,貨運代理合同對貨物運輸合同具有依附性。如果將貨運代理合同與貨物運輸合同在時間和空間上予以區分的話,可以看出,在時間概念上,貨運代理人的義務大體先於或後於承運人義務。先由貨運代理人辦理訂艙、報關、打板交接等業務,將貨物安排至承運人的運輸器,才由承運人進行運輸,最後可能由貨運代理人再完成收貨義務,辦理進口報關等手續。在空間概念上,貨運代理人的義務往往是在同一地(起運地或目的地)完成,承運人的義務則具有跨境性和空間的連續性,這也是由運輸合同在本質上是貨物的空間移動的特徵決定的。

4、 調整的法律不同

調整貨物運輸合同的法律規範較為複雜,除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調整外,根據貨物運輸合同運輸方式的不同,具體調整法律也存在差異。按運輸方式的不同,貨物運輸合同可以分為: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航空貨物運輸合同與管道貨物運輸合同等。例如,由於公路運輸是我國較為傳統的運輸方式之一,發展速度也相對較快,因此調整公路運輸的法律相對比較全面,常用的有《公路法》、《合同法》、《汽車貨物運輸規則》、《道路貨物運輸服務業管理辦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道路零擔貨物運輸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又如,調整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的法律規範,除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調整外,

國際航空貨物運輸合同還受華沙公約體系、1999年《蒙特利爾公約》的調整。貨運代理合同屬於合同法上的無名合同,在性質上最接近於委託合同,因此在法律適用上多是參照委託合同的相關規定。

5、歸責原則與舉證責任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這個條文中並沒有規定“當事人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一般認為合同法採用了嚴格責任原則作為違約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因此,在訴訟中主張追究對方違約責任的當事人僅須證明對方有違反合同義務之行為即可。但委託合同卻是特例,因為合同法第406條明確規定:“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可見,委託合同的歸責原則實行的是過錯責任原則。貨運代理合同從性質上講屬於委託合同,當然也應當適用過錯責任。因此在貨運代理合同中,作為委託人,試圖讓貨運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時,就應當證明其在履行合同時存有過錯。

在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亦為過錯原則,但在舉證責任上屬於過錯推定,即一般來説,證明貨物損壞非系承運人過錯所致之責應由承運人自己承擔,貨方僅需證明在承運人責任期間發生了貨損事實即可,對承運人有無過錯無須舉證。而承運人需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方可免責,否則推定其有過錯。但是,海商法同樣規定了承運人可享受的十二種免責事項,例如按照海商法第51條第二款的規定,在火災引起貨損的情況下,只有當權利人證明該火災系承運人本人過失所致時,承運人才承擔責任。即在火災導致貨損的情況下,海商法又規定此時舉證責任歸於貨方,這又構成了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過錯推定原則的例外。對此,要區別不同案情,在同一過錯原則之下,正確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

運輸合同 篇8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 年 月 日,項目名稱公開招標結束,確定 公司名稱為項目名稱的中標單位。依據投標文件、投標書相關約定事項。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按照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條 運輸貨物名稱、數量、單價、金額

本合同預計總金額為*****(大寫)*****(含税),結算以實際運輸量確認。

第二條 運輸時間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數量等,把物資安全送達到目的地,並完善交接手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甲方不支付預付款,乙方按甲方的計劃量完成運輸任務後,持甲方所開具的單據並經甲方收貨人簽字認可的調撥回單(運費聯)到甲方處對賬無誤,由乙方開具運輸發票後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將物資運輸數量、起運點告知乙方,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組織車輛進行運輸。

2、若乙方不服從甲方調度,造成物資大量積壓,無法準時送到指定地點,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就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扣減乙方所交的履約保證金。

3、乙方所派出的駕駛員及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審核後才可參加承運。

4、在乙方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5、按合同約定,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運輸量後,按中標全費用單價×經核准實際承運量=運輸結算款,為結算依據,乙方開具11%的貨物運輸增值税專用發票,甲方分階段支付運輸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要求的數量、起運點及時組織車輛對物資進行調運。

2、做好車輛的安全檢查,保證所派出的承運車輛車況良好、貨物保險齊全,隨車配件完整,且滿足物資運輸安全需求(防雨蓬布、消防設備等)。駕駛員技術嫻熟、職業道德優秀、四證齊全(行車證、駕駛證〈駕齡六年以上〉、營運證、車輛人員保險證),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和甲方制定的有關運輸的管理規定,不得違法、違規運輸,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度,及時調配符合條件的車輛保證物資調運,裝車時做到數量準確、層次清楚、等級界限分明。

4、按照甲方要求,將物資運到指定地點,對運輸物資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短少、破損、雨淋、污染、潮濕等情況,所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額賠償,賠償金額為調撥價加税金。發現物資掉包現象,一次扣除乙方1000元,三次以上除進行扣款處罰外,還將取消乙方今後與甲方合作的機會(參加投標資格)。

5、物資運送到指定地點,應完善各種手續,蓋章、簽字齊全後必須把回單帶到甲方指定地點。

6、在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概不負責,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文明運輸,不得與物資接受方發生糾紛。

8、按合同約定,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運輸量後,按中標全費用單價×經核准實際承運量=運輸結算款,為結算依據,乙方開具11%的貨物運輸增值税專用發票,甲方分階段支付運輸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按照運輸合同金額的5%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和5%質量保證金。乙方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運輸物資數量,甲方全額返還乙方所繳納履約保證金及質量保證金;乙方未按要求按時按量運輸物資的,甲方扣除所繳納履約保證金,若乙方履約保證金及質量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不足部分的賠償金額。

二、本合同不得轉包,凡出現轉包甲方有權終止其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若乙方不服從甲方調度,造成物資大量積壓,無法準時送到指定地點,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就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扣減乙方所交的運履約保證金。

四、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交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在此情況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或其他情況給甲方造成損失,應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調撥價加税金。

五、因甲方違約責任,履約保證金雙倍退返。

第六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甲方所地)人民法院提取訴訟。

第七條、其他

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材料為依據。

二、招、投標文件將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執行。

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需要變更或新增合同內容的,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

四、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注:本合同格式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合同條款內容由雙方協商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9

運輸合同

承 運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託 運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期 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法定經營範圍內和運力配置許可的情況下,對乙方在承運。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委託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應當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具《委託書》;《委託書》必須以書面或者數據電文的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提交。

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運力配置狀況、運費價目表和營運實況動態,併為乙方應用甲方的網站及電子訂艙系統提供方便。甲方承運的船名、航次以及運到期限,以裝船日公佈的船期表為準。甲方針對乙方的託運要求,根據網絡運輸綜合效益和實際營運調度的需要,可適時採取必要的繞航或中轉措施。

四、乙方確保自己是擁有所託運貨物所有權的貨主,或者以具有水路貨物運輸代理經營權的資格與甲方發生業務關係;凡乙方該身份或經營資格受到限制及發生變化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故意隱瞞事實造成甲方損失或引起其他法律後果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按《委託書》中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乙方持續委託甲方承運的業務,自甲方接受委託之日起,結算時限為 每月15日 ;乙方不能在前列時限內清償運費的,甲方可以對乙方後續託運的貨物行使留置權。

六、甲方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與有關港口、保險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配合關係;乙方在從事與甲方有關的業務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與港口等單位約定的操作規程或作業要求。甲乙雙方都有義務維護對方的聲譽,不得實施任何有損對方信譽的行為。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具體業務往來中,必須遵守有關規程或行業慣例;凡涉及本合同未盡事項,依照國家頒佈施行的《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和《港口貨物作業規則》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此前訂立的所有合同、協議全部終止。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通過協商處理不能解決時,概由上海海事法院訴訟管轄。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標籤:合同 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