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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承包經營合同模板彙總九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承包經營合同模板彙總九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提高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質量和水平,切實保證師生員工飲食供應和飲食安全,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加強社會餐飲企業經營高校食堂管理意見》(鄂教規[20xx]2號)文件精神,甲方將學校食堂整體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根據平等互利原則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承包經營的前提條件

1.甲方將學生食堂整體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甲方保證在不超過現有生源的情況下,不在新增學生食堂,乙方保證不在食堂以外的區域開展任何形式的經營活動。

2.由乙方投資(不少於200萬元)對食堂進行裝修,裝修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學生舒適就餐的要求,裝修工期必須在8月 日開學之前完工,保證學生正常就餐。

3.乙方為了表示誠意和實力,合同簽字生效後3日之內打入甲方帳户壹佰伍拾萬元(150萬元)人民幣,其中的壹佰萬元(100萬元)作為信譽金,裝修完工經驗收合格後如數退還給乙方;其中的伍拾萬元(50萬元)作為安全保證金,用於合同期內發生食物中毒及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不足部分如數補足),合同期滿,所有債權債務清算完畢後,甲方如數退還給乙方。

4.按照學生就餐流量合理佈局經營窗口,食堂一樓主要經營大眾快餐,兼營特色品種,二樓經營特色小吃,為學生營造優美的就餐環境。

5.甲方將水、電、天然氣設施設備安裝到位,並提供食堂現有的餐桌、餐椅,其餘經營所需廚具、餐具、冰櫃、消毒櫃等設備由乙方添臵,添臵設備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食品安全和飲食衞生的要求。合同期滿,如果不續約,乙方添臵的可移動的設備自行處理。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限

承包期自20xx年7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4日止,期限四年。承包期滿後,甲方根據乙方履行合同及學校的實際情況,考慮是否與乙方續簽合同,如果續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經濟關係和費用管理

1.乙方以大包乾的方式承包經營,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方每月按營業額的4%提取管理費,營業額扣除管理費、水電氣等費用後如數返還給乙方,每月5日之前結算。

3.水、電、氣的費用按照當月實際用電量(抄表)和武漢市統一規定的價格標準計算。

4.售餐收費實行電腦售餐軟件系統管理,禁止收取現金,甲方指定專門供應商安裝,並由甲方指派專人管理。

第四條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設臵專門機構對食堂的日常服務管理和經營活動,提供政策性指導,並對乙方的服務態度、食品安全、飲食衞生、飯菜價格、質量、數量、價格等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乙方有嚴重違反《食品安全法》

和物價政策等法律法規行為,有權制止及警告直至終止合同。

2、建立由教師和學生代表參加的夥管會參與監督,通過檢查、評比、反饋、座談、問卷調查等形式加強對乙方的監管;

3.積極維護乙方的正當權益,協調政府部門、學院職能部門、教職工、學生有關工作,為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內外部經營環境。

4.甲方負責按照消防管理部門的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並保證其能有效使用,與乙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5.甲方應確保日常水、電、天然氣的正常供應(除社會水電部門統一停電、停水或水電檢查維修外),如遇停電、停水、停氣等情況,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6.甲方應及時足額給付代收的餐費款,不得拖延。

7.提前通知安排開業、停業時間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愛護甲方提供的房產、設備,不得損壞。若發現人為損毀,乙方應照價賠償,裝修時應按甲方的方案進行,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

2.乙方應確保安全生產,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食物中毒,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制定各項安全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如發生上述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嚴格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法》,確保飲食安全。要有三防措施,嚴禁採購、加工、出售變質和不合格食品。米、面、油、肉、禽、調料等必須從正規渠道採購,其中:米、面、食用油和調料要有供貨方衞生許可證及產品質量合格證和市場準入標誌;肉、禽類須經檢疫合格有合格標誌,採購所有的食品應取得税務有效發票並建立台帳,自覺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4.加強成本核算,保持食堂飯菜價格穩定,食堂飯菜價格的確定及調整須報經甲方批准確定。甲方對低價菜和大眾菜實行限價,高、中、低檔菜餚搭配比例為4:4:2,中晚餐必須保證有不少於5個1元的菜餚供應,且足量滿足師生需要。

5.乙方餐飲服務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佩帶服務證上崗,勤洗髮、勤洗澡、勤剪指甲,做到頭上無長髮,身上無油污。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嚴格執行《勞動合同法》,負責所聘用人員的人身安全,並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必須與所聘用的從業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依法承擔勞務用工責任和風險。若發生勞務糾紛、意外傷殘、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餐用具嚴格實行一衝、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潔的規程,噪聲、污水、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餐廳做到每餐一拖地,餐後抹桌椅,桌椅擺放整齊,垃圾污物應按指定地點放臵,不得隨便丟棄。食堂內外保持衞生整潔,為師生提供清潔良好的就餐環境。

7.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與學院工作保持一致,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遵守學院各項規章制度,辦齊衞生許可證、工作人員健康證、居住證或身份證。接受各級衞生主管部門和學院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8.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營業時間內保證師生的餐飲供應,要本着微利的原則不斷提高飲食質量,增強服務意識,端正服務態度,嚴禁與服務對象發生糾紛。

9.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就餐刷卡使用規定,一律刷卡出售飯菜,嚴禁就餐收取現金,不得剋扣飯菜數量,不得多扣IC卡款,不得擅自停業。

10.乙方所需流動資金自理,在經營期間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1、在水、電、天然氣基礎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甲方不能保證乙方的水、電、天然氣供應,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達一天的,甲方應承擔違約金賠償,按貳仟元/天(20xx.00元)的經濟損失賠償;

2、甲方無故不及時支付餐費款的,每天支付所欠款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甲方無正當理由,在經營期不滿兩年的情況下單方面與乙方中止本合同(不可抗力的因素及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學校正常工作秩序除外),應承擔乙方裝修款投資款的50%及伍拾萬元違約金賠償。

第七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對房屋設施使用管理不當,造成房屋設施受損,乙方要原樣修復或按價賠償。

2、乙方對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時或不充足供應學生膳食。每出現一次罰款貳仟元(20xx.00元)。

3、乙方嚴禁現金經營售餐,甲方發現乙方收現金一次罰款貳佰元(200.00元),以此累計計算。如果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三次以上收取現金的行為,甲方有權一次性從乙方營業額中扣除伍仟元(5000.00元)。

5、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與甲方中止本合同,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或向學校所在地人民法院上訴審理。

2.本合同如有遺漏或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方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遊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託方),特委託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一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於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衞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畝;

(3)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築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衞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衞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衞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户;

(8)委託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託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產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兑損失;

(8)委託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誌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於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二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託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週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託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僱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後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佈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幹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鈎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並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遊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於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儘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並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係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託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後___天內向委託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託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説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託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三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後,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於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户。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後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四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託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託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係,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託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託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於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並儘快培養當地幹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五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傢俱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餘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併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餘額如數歸還委託方。

第六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託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託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託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七章 税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税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税或個人收入調節税。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範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託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託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託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鈎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製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發包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然後出租人和承租人經友好協商,就有關租賃事宜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標的物介紹

租賃物位於烏魯木齊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怡和山莊_________小區_________幢_________號房屋。房屋層高為_________/米,建築主體結構為_________框架,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為準)。

第二條: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為2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價格約定

固定租金:前三個月每月承包價格為400元;以後的租金視經營狀況做適當調整,調整幅度不超過15%;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在每個租賃年度承包人按照季度支付,承租人應提前一個月支付下季度租金;首次租金應在合同簽訂之日時繳納。

第五條:承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物業管理費、衞生費、水費、電費、暖氣費等並由此產生的其它全部相關費用。

第六條:承包物使用用途約定

承包人對租賃物僅做__________________經營之用(經營項目務必明確、具體),然後經營過程中應遵守環保部門的規範要求,不得影響其他業主的經營項目;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變更本條第一款約定的經營項目的,務必向出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人書面批准後方可變更。

第七條:承租人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主體結構。如需裝修改善和增設他物,務必經出租人書面批准,其裝修費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許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裝修和增設他物的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滿後,附着在租賃物上的設備承租人不得拆除,其產權歸出租人所有。

第八條: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未經出租人書面批准,不得將租賃物轉租他人。

第九條:保證條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賃物前,應向出租人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大寫金額):_________仟元,然後在租賃期滿後退還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造成租賃物設備設施損壞的,出租人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單方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出租人有權不予退還。

第十條:租賃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貼合約定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人有權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並且有權收取或委託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向承租人收取水、電、暖氣等費用及因租賃物而產生的全部物業管理費用;

2、出租人有權批准承租人關於經營項目變更申請,然後並就承租人對租賃物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九條第二款約定交納完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後,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證在承租人租賃期間水、電、暖的正常供應,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人在本協議約定範圍內享有對租賃物的合理使用權;

2、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務必按物價部門規定承擔水、電、暖氣等費用,並承擔因租賃物而產生的全部物業費用;

3、承租人經營場所務必貼合消防、環保、規劃、市容衞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經營項目務必遵守合同第六條約定。然後在租賃期內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5、廣告牌、店面招牌應嚴格按照小區管理處統一要求製作、懸掛;

6、本合同履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未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5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電、暖氣費、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達300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物經營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合理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或設備嚴重受損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租賃物進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進行違法活動,然後受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或者受到停業處分的;

7、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租賃物15日以上的;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職責,然後致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租賃物的;

3、無。

三、合同變更或解除的其他狀況: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經協商能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經雙方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本合同能夠變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發事件,雙方可依據公平原則協商變更或解除。

第十三條: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返還租賃物的時間約定:。

第十四條:違約職責

1、如果在租賃期內,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然後違約方就應向守約方支付租賃年度租金20%的違約金。

2、出租人未按時或按要求維修租賃物,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到毀損的,負有賠償職責;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不滿日的,除應如數補交外,應按日向出租人支付遲延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計算依據為應付款按日千分之叁),承租人逾期超過15日不支付租金等費用,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無。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叁份,出租人貳份,承租人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合同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然後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無。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方(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繫方式:

地址: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基本情況

1、甲方將其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的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為餐廳使用。

2、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該餐廳實測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另行給予乙方裝潢時間_____天,期間免交承包費。

三、承包事項

1、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

2、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3、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無條件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食品衞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消防批文、環保測評批文等。

四、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妨礙乙方的正常經營。

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及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五、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具體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

賬户名稱:

賬號:

六、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後簽字確認。

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八、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交付餐廳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九、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

2、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6、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干擾。

十、乙方權利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十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並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法正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後_____日內仍未交付。

十二、乙方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後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於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十四、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做出補充修改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山地承包經營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負責人:

聯繫電話: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南省關於加快發展油茶產業發展的相關文件指示,為了進一步促進茶陵縣油茶產業發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國內的行業地位,搞活農村經濟,積極帶動廣大農户油茶種植,增強油茶高產示範林的帶動作用。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賃給乙方承包經營,進行油茶種植、綜合開發的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積界限

1、土地名稱:

2、土地位置: 組。具體界線由雙方現場確認,

並設定實物標示。面積由專門部門測量所提供紅線圖為準。

3、土地面積:

二、 承包經營的期限

1、 承包期限: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承包經營的範圍

1、 油茶開發、種植

2、 農作物開發、種植

3、 農產品綜合開發、養殖

 四、 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納方式

山地租賃為: 元/畝,共計: 元。山地劃線定界甲方交

地給乙方之日為第一次付款時間,第一次付10年租金共計元,五年後一次性付清後20年租金共計: 元。

五、承包經營期間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土地流轉、林權證等相關手續。

2、甲方應支持乙方的山地開發,由村委妥善協調好乙方在山地開發過程中的水源供應、電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開發期間、承包經營期間的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責任事故,積極協助乙方調查事故責任人,報有關部門處理。

4、甲方需保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佔乙方租賃用地,同時嚴禁村民在租地內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內進行葬墳等損壞基地的行為,但原有墳葬保持現狀。

5、甲方負責租地周邊環境的關係處理,保證乙方經營期間內不受打擾,如遭村民阻工、佔地、鬧事或人為損害基地的,由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處理。

6、甲方以前關於山地的一切糾紛及矛盾與乙方無關,乙方屬於獨立經營開發,在約定的經營權限內,甲方不得進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賃前山地權屬引發糾紛,一切損失及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林地。

五、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合同

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進行山地開發和承包經營。

2、乙方不得隨意變更用地途徑,若因發展需要變更用地途徑的,需告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不得進行破壞用地環境,損害土地資源,影響周邊村民生活的化工類行業。

3、乙方在山地開發,承包經營期間,在同等用工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使用甲方村組勞動力。

4、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對山地進行股份和承包方式進行變更,在告知甲方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經營期間,如遇國家政策扶持、項目補助等收益行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國家土地徵收,土地徵收補助費歸甲方享有,地上相關建築、林地樹木等附着物補助歸乙方所有。

6、乙方有權對租賃山地進行抵押、質押等處理行為。

7、乙方在承包期間應合法經營和開發,不得在租賃山地內從事任何違法行為。若因乙方一方行為引起的任何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8、承包期間,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無法經營、土地荒蕪的,甲方有權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還。

六、 雙方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因山地租賃所發生的糾紛矛盾,應採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調解處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過激行為,破壞對方財產和影響對方生產經營合同。協商尚未處理的,需請求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進行

調解處理。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條款,不得因人事變更等影響合同條款執行。

3、承包期限屆滿,乙方享有對該地的優先承包權,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將該地租賃給乙方。若同等條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賃給他方,乙方有權對該地進行資產評估,保留對甲方、第三租賃方的財產追償權。

4、合同簽訂時,甲方需提供該地租賃的村民小組會議決定書、全體村民同意租賃簽字書、山地租賃承包紅線圖、林權證(林業部分出具的山地權屬證明)給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合同簽訂日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當地村委會一份,當地鄉鎮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甲方經辦人簽字:乙方經辦人簽字:

簽約地:

簽約時間: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家庭住址:

為加快畜牧業發展,提高保護和建設草原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草原生產力,增加草地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黑龍江省草原條例》、《黑龍江省農村合作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

二、承包草原面積、地點: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義務

1、保護乙方合法的經營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承包權。

2、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保護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

3、在草原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擅自對乙方使用的草原進行調

整。確需適當調整的,甲方應考慮優先收回、調整承包草場中的零散、低產地塊,並按草原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程序辦理。

4、保護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發包給乙方。

6、為乙方開具草原承包費均收據,作為乙方義務完成的憑證。

7、雙方簽署本合同後的9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依法登記造冊並向乙方頒發草原承包經營權證。

(二) 甲方的權利

1、收取乙方的草原承包費。

2、如果乙方沒有按時繳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草原及草原承包經營權證,並終止合同。

3、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

4、監督乙方履行改良建設草原義務,保證草原牧草產量逐步提高。

5、制止乙方破壞草原資源及草原保護設施的行為。

四、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承包草原的生產、管理、經營自主權。

2、依法享有承包草原產品處置的權利。

3、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對該承包草原的優先承包權。

4、承包經營權受到侵害時有要求賠償損失及尋求司法救濟的

權利。

5、承包草原被徵用、使用、佔用時,有依法獲得補償的權利。

(二) 乙方的義務

1、承包者應全面履行承包合同。

2、所承包草原只用於放牧、採草、改良種植多年生牧草,不得擅自改變草原用途。破壞草原植被、非法改變草原用途、非法進行草原流轉、不履行草原改良建設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甲方同時可以解除合同。

3、不得擅自轉讓、轉賣或轉包承包的草原。如果在草場建設臨時設施,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4、每年1月30日前向甲方按每公頃30元交納草原承包費,草原面積5萬公頃,每年承包費共計金額150萬元。

5、服從區、鄉草原改良建設統一規劃。依法按時繳納草原承包費,每年的1月30日為最後繳納期限,未按期交納草原承包費的,以日為單位,按照承包費總額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可解除合同。

6、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培訓。

7、按規定接受承包費的調整。承包期內,如果適用的法律強制設定承包草場的最低承包費,本協議將適用法定的最低承包費。如果法定的最低承包費高於本協議約定的承包費,甲方將通過補貼、返還等方式確保乙方屆時實際承擔的承包費不高於本協議約

定的承包費標準。

8、如國家和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徵用或使用乙方承包的草原,乙方應服從國家的規定,不服從國家建設需要徵用、使用、佔用草原,不服從政府的禁牧、休牧命令及草原改良建設計劃,給國家造成損失的,依法負責賠償。

9、國家投資建設的草原保護和基礎建設設施遭到人為破壞的,無法找到破壞人或破壞人無力賠償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負責賠償。

10、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五、甲、乙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1、愛輝區政府提供草場資源,基本按每頭產奶牛配套不少於1公頃草原,根據項目飼養規模和發展實際核准後分期提供。草場使用期限為50年,並核發草原承包經營權證。期滿後,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優先再發包給企業。首期提供約5萬公頃草場資源,作為項目發展的前期基礎。到20xx年末,企業奶牛存欄未達到5萬頭,區政府有權無償收回已發給企業的草原和草原承包經營權證,並按實際存欄規模重新核發。

2、為了扶持企業前期發展,承包期內,前6個公曆年度,企業先繳納草原承包費,區政府將採取靈活的財政支持,將企業繳納的承包費100%返還中興牧業;之後的5個公曆年度的承包費50%返還企業,並於每年度第1個月內支付;之後的承包期內,每年度的第1個月內支付當年度承包費。

承包經營合同 篇7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着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方法定代表(負責)人: 簽約人:

發包方承辦單位:負責人:聯繫電話:

發包方地址: 傳真電話: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承包方負責人身份證號: 簽約人:

承包方風險抵押金:聯繫電話:

承包方地址:擔保人:傳真電話:

為了加強本企業部門的經營管理,提高企業效益,郵政局在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的前提下,為調動承包經營者的積極性,雙方本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經協商,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對國有資產的認定

以上資產均屬於國有資產,只限於乙方經營使用,乙方無權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作為貸款及借款等抵押、質押。

第二條甲乙雙方發包與承包形式、年限

甲方將共 萬元的國有資產交給乙方全權承包經營,承包期限暫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條承包標的額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向甲方上繳税後利潤萬元(大寫:)。

第四條承包風險金

按協商條件,乙方自簽訂協議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納現金萬元整,作為風險抵押金。

第五條承包協議的自動終止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協商條件乙方向甲方提出上繳税後利潤計劃表,於每月日前將%的上繳計劃款額上劃帳户。協議自動終止條件:

①、乙方每季完不成上繳税後利潤計劃的%;

②、乙方半年完不成上繳税後利潤萬元;

③、乙方全年完不成上繳税後利潤的%;

出現以上三種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自動終止合同,並從終止合同之日起,將應上繳税後利潤的差額部分從乙方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其責任屬乙方違約。

第六條承包經營中的獎罰條件

①、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全年完成上繳税後利潤 萬元後,超額部分的全部税後利潤獎勵給乙方支配。

②、乙方在全年結算時,超過應上繳款的80%,但不滿100%時,乙方主動補齊 萬元的視為完成上繳任務,不獎不罰。

③、乙方在全年結算時,超過應上繳款的80%,但不滿100%時,乙方不主動補齊萬元時,由甲方從乙方的風險金中扣交,罰差額的1%並視為違約,下一年度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協議續簽。

第七條承包經營中的財務管理

①、為保障國有資產不流失,規範乙方依法經營,由甲方按郵政局要求向乙方派會計一名,並由乙方聘任,受聘任的會計要嚴格執行《會計法》和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在經營方面向乙方負責,在管理和履行協議方面向甲方負責。

②、乙方在經營與財務管理上要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不允許設帳外帳和小金庫,經檢查發現有以上二種行為的,帳外帳和小金庫除沒收外,按乙方違約自動終止協議論處,損失由乙方負責。

③、甲方為鼓勵乙方承包經營,以現金方式注入萬元流動資金,專門用於資金週轉;受聘會計應監督流動資金的使用情況,乙方應保證不出現違法、違規等行為。

④、乙方承包經營期滿,如不再續包或因違約等原因被終止承包經營時,乙方在返還甲方萬元流動資金時,剩餘物品按進價抵頂現金不得超過10%。

⑤、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只能在相關銀行開立一個資金帳户,並接受甲方的監督,除此之外不得開設其他帳户。

第八條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①、乙方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定代表人。

②、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甲方對其經營不進行干涉。

③、乙方有權選擇用工形式,在不違犯《勞動法》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招聘臨時工(但必須報甲方備案),有權決定臨時工的工資待遇及分配形式。為了解決郵政局職工的待業和下崗子女,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先招聘本局下崗職工和待業子女。

④、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用工條件負責安置名本局在職職工(含乙方在內),在其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盡職盡責、圓滿完成分配任務的前提下,乙方應參照市局工資標準和其它福利待遇進行發放。隨着市局經營體制和用工體制的改革,以後的工資等標準作相應的調整。

⑤、乙方承包經營中一切設備及物品的使用是無償的,有義務對其使用、保管、保養以及維護管理負責,對損耗、毀壞物品的重購應由乙方負責。

⑥、乙方在承包經營中所需新增購置物品由乙方出資,承包期滿所購物品歸乙方所有。

⑦、乙方必須守法經營,嚴格執行工商、税務、公安特業、衞生防疫、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規。負責交納除房租以外的其它相關税費,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處罰、停業等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⑧、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行政管理,參加市局佈置的統一活動,遵守甲方的監督檢查。甲方的監督檢查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①、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全力支持乙方工作,本局相關活動應安排乙方收益,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要求乙方妥善安排相關事宜。市局有所安排時應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準備。

②、甲方對乙方有管理、監督、檢查的權力和職責,有權制止乙方違犯勞動法,違犯相關規章制度和合同的行為,對情節嚴重或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執行,並對乙方進行1%—5%的經濟處罰。

③、合同到期後,乙方不能將萬元流動資金交回時,甲方有權凍結乙方帳户、進行行政處罰或向法院起訴。

④、甲方有義務保護承包給乙方的國有資產不受侵害,並保證乙方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將國有資產作貸款及借款等抵押、質押。

第十條承包期滿後的結算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滿後,按合同規定如數上繳了税後利潤,並經審計部門對全部資產審核無誤後,甲方應返還乙方風險抵押金。乙方不能履行上繳税後利潤時,按合同的第六條執行。

第十一條承包經營合同的續簽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滿後,按合同規定如數上繳了税後利潤,在承包標的額同等條件下,承包人優先進行新的一輪承包經營簽約。如不願續包,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二條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出現矛盾和糾紛時,本着雙方協商解決的原則,能協商解決的協商解決。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對出現的新問題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局多種經營管理委員會調解解決,相關部門解決不了時,也可經法院判決。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有效期一年,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相關資料詳見附件)

附件:

甲方(章):乙方(章):

簽約人: 簽約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月

承包經營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_________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教院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

第二條甲方將_________賓館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_________賓館財務管理: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但要接受學院財務處和審計室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第 四條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遊業旅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優先安排來校進行外事、教學、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賓 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學校承接的各種會議服務,在接待校長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時其住宿標準按當時對外的最低價再優惠10%收取,在確保以上任務的情況下,尋找機遇,開拓市場,挖掘潛力,爭取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五條甲方監督學院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承包基數

第六條乙方年承包費為50萬元人民幣,五年總承包費為250萬元人民幣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費50萬元人民幣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每月欠交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七條承包數的構成為現金、銀行轉帳及學院簽單方式。關於學院內部簽單結帳事宜:甲方內部各種簽單結帳以院辦簽單為準。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簽訂後,甲方給予乙方裝璜時間八十天,期間免交承包費,其餘費用全部自理。

第九條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交費,雙方可自願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

一、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督機構,監督乙方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對乙方客房、餐飲及娛樂業收費標準適時進行審核監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省市旅館飯店服務業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

四、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於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賓館現有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

二、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乙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乙方水、電、氣的正常供應。

三、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四、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_________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六、當學院需宏觀調整房屋使用用途時有權提前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具體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七、賓館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一、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三、 如乙方經營需要,對賓館進行改造更新,及賓館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甲方審核同意方可實施。對固定資產投入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甲方認可。對零星購買,以不影響乙方經營、提高運營效率、減少審批程序的原則,可由 甲方事後確認。院審計室每年度對賓館的裝修改造和固定資產投入進行一次審計。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四、乙方若以_________賓館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 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義務

一、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 負責賓館的裝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於80萬元人民幣,以審計結果為準,五年投入的改造資金少於110萬元人民幣需以現金方式補齊,如乙方超額完成上繳數,超額部分可以衝抵。負責甲方移交資產的 保管維護工作,杜絕資產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經營需要添置的設備,合同期滿,乙方有處置權。

三、嚴格按照省市旅館業標準做好賓館服務工作,加強職工的服務技能培訓工作,兑現對職工培訓費用的承諾,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衞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四、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按時交納水、電、蒸汽等費用。

五、 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衞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衞 生安全和財物安全等工作規範,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 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由於經營需要,在校園內進行經營宣傳和廣告設置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 十五條任何一方單方面或遇學校重大決策須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2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形成文字材料,結清有關費用和理賠事項後方可解 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理賠責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對無故提前解除合同或 有嚴重的違約行為的須交納違約金50萬元。

第十六條考慮到乙方初次投入裝修改造費用較高,第一年緩交上繳費用,其50萬元上繳費用在以後兩年補齊 即第二年上繳70萬元, 第三年上繳80萬元,後兩年每年上繳50萬元。按以上標準,如果乙方當年完不成上交學院承包金額的80%或連續兩年不能按時完成應上繳的承包費用,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六章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對於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合肥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10份,甲乙雙方各執5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