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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買賣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買賣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買賣合同 篇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 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待房屋過户後公積金貸款支付剩餘房款 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保證房屋過户後一個月內付清餘款。

四、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後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

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並保證不管以後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協議雙方: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XX住宅項目建設程序合法、用途明確。協議雙方本着公開、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就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購買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其位置(以下簡稱該車位使用權,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標註為準)位於XX地下車位,編號 ,其功能主要用於停放家用轎車、小型旅行車。

二、本協議簽訂前,乙方應去擬購停車位實地看驗,協議簽訂後,視為乙方已對此停車位的實際狀況及其可使用的狀態進行了確認,沒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將提供完整的規劃方案供乙方參照(規劃圖附後)。

三、乙方要愛護車位及其設施、設備,如由乙方造成的損壞,其維修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根據XX年X月XX日建設部令第XX號《房屋建築工程維修辦法》的規定,保修期內甲方負責車位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修,以保證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損壞除外),保修期內所產生的檢查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保修期外車位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日常的運行、養護、維修費用,從本車庫車位使用人繳納的車位物業管理費中支出,由物業公司組織實施。

六、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戰時徵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免責:

(1) 非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車位;

(2) 因法律、法規、政府規定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八、 停車位售價:

1、 XX地下停車位首批的出售價格確定為X萬元/個。

2、 地下停車位的規格為寬XX米,長X米,用彩色線條標註。停車位的使用權預售以一個車位計價。

XX地下停車位的出售,首次預收地下停車位總價款的XX,即為人民幣XX萬元/個;

XX將根據地下停車位出售情況採取分批此出售辦法實施,對第一批參與購買XX地下停車位的業主將給予總價款X%的優惠,此優惠款在交付餘款時予以扣減;

九、停車位的交付步驟:

1、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後順序出售地下停車位;

2、乙方付清XX%出售款後,即取得相應地下停車位的使用權。甲方應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經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同時甲方向乙方出具相關科大花園地下停車位使用文書;

3、XX地下停車位出售的是長期使用權,使用年限與科大花園住房產權年限相同;

4、如乙方交付款項後因甲方原因放棄購買,甲方將無條件退還出售款並承擔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5、如乙方交付購買款,在甲方停車位資源能夠滿足的條件下,經甲方同意後可作適當調換;

6、 如乙方交付購買款後因其它原因主動放棄購買,甲方同意退還購買款。

十、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期限內乙方擁有該車位的使用權,甲方將無權再處理該車位,否則引起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可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約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二份。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立契約書人xx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xx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xx元整,次級品每組xx元整,合計xx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於訂約後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xx市xx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x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於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後,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買方(甲方):xx實業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賣方(乙方):xx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xxxx年x月x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為了安葬雙親骨骼需向甲方購買一塊墓地,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買賣墓地事宜達成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經甲方同意,選擇在甲方的()坡地中購買一塊地作為墓穴,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費:( )元/平方米,共計人民幣( )元。在簽訂協議書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乙方在獲得甲方代表人簽字後,即獲得該墓穴的永久使用權。

第四條 乙方所購的墓穴(地)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這塊地中種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責任而造成墓穴(地)損失,由甲方負責修補及更換。

第五條 乙方在使用墓地的過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員或者屯內人員干擾和阻撓的,由甲方負責出面解決。

第六條 不可抗力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2.如遇國家或政府政策變化或調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第七條 由於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變更對本協議不受任何影響。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假如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手印):

甲方到場人員(簽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 _____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上列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買商鋪協議如下:

一、合夥購買商鋪概況

1.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x號商鋪,商鋪地址位於xx,面積xx平方米。該商鋪單價為每平方米xx萬元,房屋總金額為xx,小寫。該商鋪銷售合同備案號:xxx。

2.本協議在合夥商鋪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出資比例

乙方出資xx元佔商鋪總出資的50%。已付首付款壹拾貳萬元整,小寫:1xx年之內。

2.同時雙方約定如因該商鋪產生其他未預計到的費用,該費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3.雙方依照各自的商鋪產權份額分配該商鋪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產生的各種費用。商鋪貸款按揭未付清期間,該商鋪經營或出租所得收益首先用於支付按揭,之後不足部分再按比例支付。

三、利益分配與風險分擔

1.商鋪投資所取得的利益(包括市場增值部分)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共享。

2.商鋪投資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分攤。

3.商鋪投資可能發生的風險或損失(包括因不可抗力遭遇的損失、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承擔。

四、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須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1)商鋪出租的價格、時限等有關事項。

(2)合夥商鋪的轉讓。

(3)合夥商鋪的抵押事項。

(4)其他有關合夥商鋪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

五、投資的轉讓、出租及經營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擬向第三方轉讓自己持有的投資權益,必須經過另一方同意。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擬向第三方轉讓自己持有的投資權益,另一方具有優先購買權。

3.商鋪必須整體出租,不允許分開出租。

4.若商鋪甲乙雙方共同經營或一方經營,各種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5.本商鋪經營事宜需雙方協商同意方可與承租人簽訂租憑協議(租憑協議需雙方簽字才有效,如一方不在可找人代簽但必須有書面證明)。

六、產權證的辦理

所購商鋪的產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共有,產權各佔50%,房產證登記為甲方、乙方的名字。土地使用權證登記為甲方名字(因以甲方名義向銀行貸款,房產證户主需是甲方銀行才放貸,故土地使用權證登記在甲方名下)但土地使用權證屬於雙方共同所有。辦證所需税費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共同分擔。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能因為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2.如甲、乙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在5年之內無法支付清與產權份額相應的全部本金加利息,則示為該方(違約方)放棄合夥所購商鋪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另一方向違約方支付其已付的首付款(見第二大條款),則擁有該商鋪房屋全部產權和土地使用權份額。

3.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其他內容,均應賠償給對方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其他事項

1.由於雙方均為已婚人士,本商鋪甲乙雙方各佔的50%的產權份額屬於夫妻婚後財產,如果一方婚姻破裂,需要重新變更產權,則變更產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需變更產權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積極配合。

2.因此商鋪使用年限為70年,所以在此期間如果一方想把產權份額留給後代,需變更產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需變更產權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積極配合。

九、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公證人: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6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 ;號牌號碼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 ;車架號______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

______至___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行駛公里數______;車輛使用性質: ( )客運、( )貨運、(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___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 。買方應於___ 年___ 月___ 日在_______________ (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日內向買方支付車款的___%,待辦理完過户手續後再即時剩餘款項。

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當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關文件包括:( )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 )税訖證明、( )車輛年檢證明、( )養路費繳費憑證、( )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手續過程當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 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

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

切損失。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第六條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買賣合同 篇7

原告訴稱:200x年11月23日,原、被告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由原告向被告購買其開發 “悠雅軒”S11號商鋪一套,約定層高為首層3.6米、二層3米,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圖中僅標註有一條樑柱。房屋建成後,原告發現被告建造的房屋有以下嚴重影響使用的問題:

(1)一、二層中央均有一直徑為15釐米的粗大排水污管;

(2)一層有兩條柱子長寬分別為38×54釐米、72×13釐米,高

2.94米;

(3)一層淨高僅為2.94-3.46米;

(4)二層有五根橫樑;

(5)二層有兩個沉沙井,規格分別為2.6×1.54×2.35米和2.45×1.85×2.32米;

(6)二層淨高只有1.93-2.84米。由於原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希望買到符合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及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商鋪,而被告實際提供的商鋪違背了原告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告對此有重大誤解。原告要求退房無果,故訴至法院,請求判決撤銷雙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判令被告返還購房款258503元及利息(從20xx年11月23日起計至返還之日止),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被告辯稱:不同意解除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是雙方自願協商簽訂的,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受法律保護。被告交付的房屋規格均符合合同約定,是按有關部門審查批准的施工圖紙施工建設的,也符合國家相關規範,不存在影響房屋使用的問題。原告要求撤銷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適度把握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中“重大誤解”的適用範圍

商品房預售是平等主體的當事人之間買賣尚未建成的房屋(以下簡稱期房)的交易行為。商品房預售區別於現房銷售的最大特徵,是交易發生時作為標的物的商品房尚未建成,買受人只能藉助出賣人提供的資料、通過想象來認知所購房屋的情況。因此,房屋建成後的實際狀況與買受人的想象存在差異是難免的。正因為如此,與同等條件下現房銷售相比,預售期房不但價格偏低,而且為了維護交易的穩定性,對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也有特殊要求:一方面要求出賣人在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時,應保證買受人的想象與將來房屋的真實狀況之間的差異在合理範圍之內;另一方面也要求買受人對差異風險有合理的預見。所謂“合理”,是以通常情況下常人的理解能力、承受能力為判斷標準的。是否超過“合理”範圍影響到買賣房屋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判斷是否構成“重大誤解”的標準。

本案原告作為消費者,在交易中處於弱勢地位,對其所購房屋的具體情況只能通過被告的口頭和書面描述中得到認知。但被告卻未將房屋的詳細結構情況通過實物(如樣板房)或書面及口頭方式告知原告、以便原告能正確認知房屋的基本結構。而從房屋建成後法院現場勘驗的情況看,雖然仍然該商鋪仍然能夠使用,但確實存在空間狹小、結構低矮、有明顯的壓抑感的問題,尤其以第二層的情況更為嚴重。這是通常情況下常人根據被告提供的信息(包括合同中對户型和層高的文字描述、平面圖的標註等等)所無法想象的,也必將對房屋的使用人造成不便及不適,顯然不符合原告購房時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此,原告主張其在購買房屋時對房屋空間結構存在重大誤解,應予支持。

在本案判決生效後,同一小區的另外兩户業主曾經以同樣的理由提起訴訟,但法院經現場勘驗後,發現這兩户房屋雖然也存在樑柱、排污管佔用一定空間的事實,但情況遠不如本案中的嚴重,不會給使用者帶來明顯的不適感。也就是説,常人對房屋的想象與實際情況的差異尚未超過合理範圍,因此,在後兩案中,原告的訴訟請求並未得到支持。三個案件的不同判決,體現了對“重大誤解”的尺度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