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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店合夥經營協議合同範本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奶茶店合夥經營協議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奶茶店合夥經營協議合同範本

奶茶店合夥經營協議合同1

合夥方(甲): 合夥方(乙): 合夥方(丙):

雙方經一致協商,決定共同投資________奶茶店事業,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方:

合夥方(甲):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

合夥方(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

合夥方(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

二、合作店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1、合作名稱:

2、合作地區:

三、工商、税務等部門註冊登記:

介於工商、税務等機關的註冊規定只能由一人擔任法人代表,經雙方協商決定由_________擔任註冊法人代表,但實際上________奶茶店所有資產和經營權由合夥人三方共同所有。

四、出資方式和繳付比例:

1、合夥三方均以現金出資入夥,共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出資金額:合夥方(甲)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處置:

合夥三方盈利、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各佔三分之一。

六、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年(__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到期如雙方自願可續約。

七、入夥和退夥:

1、不允許第四者入夥。

2、三方如有一方退夥,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另兩方,並説明退夥理由;有關事項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如有異議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八、解散與清算:

1、如遇下列情況之一,可解散:

(1)三方協議解散:

(2)合同到期。

(3)虧損到無法正常經營。

(4)國家政策性解散或不可抗力的因素;

2、如解散,合夥三方按1:1:1的比例分配資產、利潤和承擔債權、債務。

九、違約責任:

如有一方(或兩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約定,違約方需賠償給另兩方(或一方)因違約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下的申請本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或蓋手印)生效;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應。

合夥方(一):合夥方(二): 合夥方(二):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附身份證複印件

簽約日: 年 月 日

奶茶店合夥經營協議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 賬户上流轉,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 1、 2、3、。 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 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下的申請本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或蓋手印)生效;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應。

甲 方: 乙 方: 丙方:

簽定時間 :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

奶茶店合夥經營協議合同3

甲代表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代表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

一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的地點

合夥企業的名稱: xxx奶茶店

經營場所地址:

二、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合作方式及條件: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提供經營場所與部分設備

2.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提供技術和品牌市場。

四 、權力義務

1.屬於甲, 乙雙方共同策劃, 共同開發的項目 , 其所有權屬於甲 ,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 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 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除此協議約定找茶外其他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 , 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狀況, 以便互相促進 。

五 、利益分配

每月營業額去掉所有開支,利潤甲方和乙方五五分成。

六 、保密條款

1.甲、 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 ,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

2.凡涉及由甲、 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户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3.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七、入夥與退夥:

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退夥:

1.合夥在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經合夥人同意。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按約定比例分擔虧損。

八、違約責任:

合夥人擅自退夥或擅自終止合夥協議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的,給合夥企業或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當地有關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補充合夥協議。本協議未規定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或其他法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 、其它

甲方房租為每月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雙方五五承擔。

1.甲、 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當地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 , 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簽定時間 : 簽定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