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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貨物運輸合同彙總十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貨物運輸合同彙總十篇

貨物運輸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保險貨物在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並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本保險。

第二章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範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於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着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的責任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後的十五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

第四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於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5.其它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第四章 保險金額

第五條 保險金額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第五章 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的同時,應按照保險費率,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並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獲悉後,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機構並應迅速採取施救和保險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第九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一部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

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十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並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理。

貨物運輸合同 篇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户(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簡稱甲方)委託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經濟合同法》和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於__天內集中於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__元,一次計收。

---

港口裝船費用,按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 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户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户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此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運輸價格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

2. 甲方按照規定的標準對貨物包裝。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詳細的收貨人、收貨地點、電話、收貨單位名稱。

4. 甲方委託運輸油漆屬危險品,乙方應採用國家規定的運輸車輛進行運輸。

5.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地點、收貨人、收貨單位及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到目的地。

6. 甲方因情況變化,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和收貨單位或取消託運時,乙方應給予配合,避免貨物損失。

7. 甲方對在乙方運輸途中發生的各種貨物數量缺少,貨物質量人為變質、變形,有權向乙 方提出索賠。

8. 乙方應積極參加各種保險,如果運輸途中發生事故導致的貨物短少滅失,無論乙方是否 全責或主要責任,乙方均應向甲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並在30天內進行賠償,若乙方向他人追償損失需由甲方進行協助時,甲方有義務提供書面證據進行協助。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運輸價格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2.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地點、收貨人按時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3. 如甲方提供的地點和收貨人查不到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保管所運貨物。對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乙方有權按照國家規定收取保管費。

4. 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時,應及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通知。

5. 乙方負責運輸的貨物,保證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變形。

6.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之前,如發現貨物包裝不符合要求,有權拒絕運輸或向甲方提出進行重新更換包裝或加固。

7. 乙方在甲方交貨時,應清點運輸貨物數量、包裝情況,避免出現問題造成糾紛。

三、 雙方約定,甲方在收到貨物並複核後,按實收重量付款。

四、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協調解決。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託運方): 乙 方(承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

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户名: xxx物流有限公司

開户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xxxx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xxxx公司 乙方簽章:xxxxx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

工商執照號: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

工商執照號:XXXXXXXXX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XXXXXXXXX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税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XXXXXXXXX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户、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XXXXX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簽訂地點:XXXXXXXXX 簽訂地點:XXXXXXXXX

貨物運輸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託運人與承運人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運輸時間等:

貨物運到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貨物承運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託運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編號: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

包裝方式:____________

數量(件):____________

重量(千克、噸):____________

保險、保價價格:____________

貨物價值:____________

運雜費:______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______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

託運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承運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收貨人簽收:___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貨物的包裝,應當按照承託雙方約定的方式包裝。對包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又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在足以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依法應當執行特殊包裝標準的,按照規定執行。

第三條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權利義務

1、託運人的權利:

①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及運輸方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交付給收貨人;

②貨物交付託運後,到達約定地點之前,可以變更到貨地點和收貨人,或解除合同,但應支付因此給承運人增加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

2、託運人的義務:

①按約定支付運雜費;

②如實告知承運人所託運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等;

③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向承運人交付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

①要求託運人按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貨物;

②對按約定向託運人或收貨人收取運雜費。

2、承運人的義務:

①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

②及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a、電話;b、書面;c、其它);

③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④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車輛、容器應做到外觀整潔,車體、容器內乾淨無污染物、殘留物。對於承運特種貨物的車輛和集裝箱運輸車輛,需配備符合運輸要求的特殊裝置或專用設備;

⑤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根據合同記載貨物名稱、數量、包裝方式等,核對貨物;

⑥對運輸貨物特別是貴重物品,提示託運人保險或者保價。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支付給承運方違約金______。

2、在託運的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和禁運物品,造成車輛毀損或被相關執法部門查封、扣押或貨物滅失,給承運人造成損失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貨物包裝原因,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人責任

1、由於承運人過錯,造成未按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運達,承運人應支付給託運人違約金______。

2、因承運人責任將貨物錯送或錯交,應將貨物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交給指定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按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人按(a、有保價的,按保價聲明價格賠償;b、保險運輸按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商定的協議辦理;c、按______承擔賠償責任;d、按貨物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汽車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由與託運人簽訂合同的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經舉證後承運人不

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變化;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5)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缺、變質。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依法按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

貨物運輸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下,雙方就本項目運輸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將貨物按乙方要求裝車,乙方負責封車、運輸。

三、乙方應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並明確責任,建立、建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僱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四、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

五、乙方在貨物裝車過程中,非甲方直接原因發生人身、財產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八、責任期:自雙方簽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運輸項目結束日止。

九、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本協議經簽字(捺印)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名或捺印: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載明的配貨運輸任務,並對乙方確認丙方為承運人予以認可。為明確三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甲、乙、丙三方應具備的條件:

(一) 甲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二)乙方必須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並具有資質的經紀人

(三)丙方必須具有從事公路運輸的經營範圍和資質證明。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一)甲方委託乙方將下列貨物交由丙方進行配載和運輸,並向乙方支付委託費用和相關的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價值: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貨物噸/件/立方: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裝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貨物卸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批貨物運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支付乙方佣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合計費用: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甲方託運的貨物必須是自有物品或有合法來源。倘若託運的貨物名稱、數量、性質與實際委託託運的貨物名稱、數量、性質不符,或屬禁運物品的,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被執法部門查扣、罰款等情形的,其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負。

(三)、甲方委託託運的貨物需要辦理海關、檢疫或其它法定手續的,甲方應通過乙方向丙方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以備有關執法部門查驗。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負。

(四)、甲方託運的貨物按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包裝的,應當按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和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負。

(五)、甲方委託之貨物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運達目的地、或者缺失、毀損,或者沒有交付收貨人的,除甲方過錯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民事責任,由丙方承擔連帶責任。並且甲方具有仲裁或者訴訟的.權利。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一)、乙方必須如實向甲丙雙方反映各相對方的實際情況,如乙方有欺詐、隱瞞信息等不誠信行為,由此給甲丙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二)、乙方有義務為甲丙雙方保守商業祕密。否則,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有權按約定收取佣金。佣金數額和支付方式與甲方協商,合同簽訂後即視為甲方對乙方的委託成立,不得擅自變更。

  四、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一)、丙方有權拒絕承運法律法規禁止和有特殊審批尚可運輸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不按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的貨物。

(二)、丙方應當按約定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將貨物安全運達目的地交付收貨人,並有權按約定向乙方收取運輸費用。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違約的,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三)、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貨物的安全負責。由於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貨物損失、毀損的,應按實際損失數額通過乙方向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四)、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丙方自負。

  五、本合同中,甲方與乙方是委託與被委託關係,乙方僅可以接受甲方的委託,不可以同時接受甲丙雙方的委託,否則本合同無效。丙方是乙方徵求甲方同意後指定的承運人,丙方直接對乙方負責,丙方與甲方之間屬連帶關係。

  六、違約責任

(一)、共同違約金:本合同項下的運輸費用作為違約金的計算基礎,對甲、乙、丙三方均有約束力。三方中之任何一方違約或者多方違約,均應承擔運費總額_____%的違約金。

(二)、委託違約金:此項違約金僅對甲、乙雙方有約束力,以甲方應付於乙方的佣金為計算基礎,任何一方違約,均應承擔佣金總額_____%的違約金。

  七、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從以下兩種解決方式中選擇其中一種(在所選項下打√ ,如選擇仲裁方式,請註明具體仲裁委員會):

1、提交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三方簽字或蓋章(法人單位的應加蓋法人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收貨人收貨簽字(收貨人的簽單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和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九、其它協商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仍然不能解決的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六十二條規定執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營運證件: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 篇8

(一)鐵路貨運合同主要條款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是鐵路承運人根據託運人的要求,按期將託運人的貨物運至目的站,交與收貨人的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條款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大宗物資或整車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名稱要寫全稱,要寫詳細的地點和聯繫電話;發站和到站;貨物名稱;貨物重量;車種和車數;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零擔貨物用貨物運單代替合同,貨物運單應載明以下內容: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貨物名稱;貨物包裝、標誌;貨物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承擔日期;運到期限;運輸費用;貨車類型和車號;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二)鐵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基本義務

1.託運人的基本義務

按照合同的約定時間和要求向鐵路承運人提供運輸的貨物。

對運輸貨物進行包裝,以適應運輸安全的需要。鐵路承運人有權要求託運人改善貨物的不良包裝,如果託運人拒絕改善,或者改善後仍然不符合國家有關運輸包裝規定要求的,鐵路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如實申報貨物的品名、重量和性質。這是託運人的基本義務之一。危險品貨物必須按照危險品的規定運輸;鮮活貨物要按照鮮活貨物的規定運輸。以免造成鐵路運輸事故。

按規定憑證運輸的貨物必須出示有關證件。

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如果是保價運輸的,必須申報價格,並按保價運輸支付保價費。

2.承運人的基本義務

認真清點託運人提供的貨物,在與貨物運單核對無誤後,即可籤認。鐵路承運人一旦籤認,承運手續即行完成。

提供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以保證即時運輸。

由託運人裝車的貨物,要負責將車輛送到裝車地點。鐵路承運人應當指導特殊貨物的裝車,並辦理車輛交接手續。

及時通知收貨人到站領取貨物,並將貨物交付收貨人。

發現多收託運費要退還託運人或收貨人

3.收貨人的基本義務

及時到車站領取貨物,逾期領取要承擔保管費。

補交託運人未交的運費以及運輸途中發生的墊付費用。

規定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要及時組織卸車。卸貨完畢後,將貨車清掃乾淨並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洗刷消毒。

(三)簽訂鐵路運輸合同條款應注意的問題

1.正確選擇鐵路貨物運輸方式

鐵路貨物運輸方式分為整車、零擔和集裝箱。一批貨物的重量、體積或形狀要用一輛以上貨車運輸的,應按整車託運;不夠整車的,按零擔託運;符裝箱運輸條件的,可以按集裝箱託運。按零擔託運的貨物,一件體積最小不得小於?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過3件。

零擔託運、集裝箱運輸,貨物快速運輸都應按照相應的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辦理。

2.鐵路貨物運輸的一批託運要求

按一批託運的貨物,必須是託運人、收貨人、發站、到站和裝卸地點相同(整車分卸貨物除外)。整車貨物每車為一批,跨裝、爬裝及使用遊車的貨物,每一車為一批。準、米軌間直通運輸的整車貨物,一批的重量和體積應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質重貨物重量為3、5、6噸(不適用貨車增載的規定);二是,輕浮貨物體積為6、95、115立方米。

零擔貨物或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以每張貨物運單為一批。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每批必須是同一箱型。下列貨物不得按一批託運:危險貨物與非危險貨物(另有規定的除外);易腐貨物與非易腐貨物;投保運輸與未投保運輸;性質不同不能混裝運輸的貨物;運輸條件不同的貨物。

3.要車計劃的提出

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長期限簽訂整車大宗物資運輸合同的,須同時提出月度要車計劃表,其他整車貨物可用月度要車計劃作為運輸合同,交運貨物時還須向承運人遞交貨物運單。

月度貨物運輸計劃的編制按《鐵路月度貨物運輸計劃編制辦法》的規定辦理。

4.貨物的託運

貨物的託運是簽訂合同的重要階段。託運人向承運人交運貨物應向車站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一份。使用機械冷藏車運輸的貨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貨人可以數批合提一份運單。整車分卸貨物,除提出基本貨物運單一份外,每一分卸站應另增加分卸貨物運單兩份(分卸站、收貨人各一份)。

貨物運單的填寫,按《貨物運單和貨票填制辦法》的規定辦理。

託運人按一批託運的貨物品名過多,不能在運單內逐一填記或託運搬家貨物以及同一包裝內有兩種以上的貨物,須提出物品清單一式三份。一份由發站存查;一份隨同運輸票據遞交到站;一份退還託運人。除個人託運的物品外,可以使用具有物品清單內容的其他單據代替物品清單。

託運人對其在貨物運單和物品清單內所填記事項的真實性應負完全責任。匿報、借報貨物品名、重量時還應按照規定支付違約金。

5.運輸保險和保價運輸

託運人在託運每件價值在7元以上的貨物、每件價值在5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和不是上述限額的貨物時,可投保貨物運輸險。

託運人託運不屬於國家定價的貨物或個人託運的在貨物運單上不明確填寫貨物具體名稱的貨物(如搬家貨物、行李),分為聲明價格和不聲明價格兩種,由託運人決定按哪種方式運輸,並在貨物運單託運人記載事項欄內註明。

個人託運貨物按《個人物品運輸辦法》規定辦理。按聲明價格運輸的貨物,鐵路部門核收保價費。

6.貨物的運輸包裝與標記(貨籤)

託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質量、運輸距離、運輸種類、氣候以及貨車裝載等條件,使用符合運輸要求、便於裝卸和保證貨物安全的運輸包裝。按國家包裝標準或部頒包裝標準(專業標準)進行包裝。對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車站應與託運人共同研究制定貨物運輸包裝暫行標準,共同執行。

託運人託運零擔貨物,應在每件貨物上標明清晰明顯的標記(貨籤)。用堅韌材料製作標記,在每件貨物兩端各粘貼或釘固一個,包裝不適宜粘貼或釘固的,可使用拴掛的辦法。不適宜用紙製標記的貨物,應使用油漆在貨件上書寫標記或用金屬、木質、布、塑料板等材料製成的標記。

對於托運行李,搬家貨物的,除使用上述標記外,還應在貨物包裝內部放置標記(貨籤)。

託運人應根據貨物性質,按照國家標準,在貨物包裝上做好包裝儲運圖示標誌。貨件上與本批貨物無關的運輸標記和包裝儲運圖示標誌,必須撤除或抹消。

7.鐵路運輸貨物的數量確定

鐵路運輸貨物按件數和重量或者單按重量、件數承運。下列貨物,按整車運輸時,只按重量承運,不計算件數:散堆裝貨物;成件貨物規格相同(規格在三種以內的視作規格相同),一批數量超過2件;規格不同,一批數量超過16件。

託運人組織裝車,到站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按託運人在貨物運單上填記的件數承運。

整車貨物和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由託運人確定重量;零擔貨物除標準重量、標記重量和有過秤清單以及一件重量超過車站衡器最大稱量的貨物外,由承運人確定重量,並核收過秤費。貨物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的確定,必須準確。

8.押運

活動物、需要澆水運輸的鮮活植物、生火加温運輸的貨物,掛運的機車和軌道起重機以及特殊規定應派押運人的貨物,託運人必須派人押運。押運人數每批不應超過兩人,特定者除外,託運人要求增派押運人或對上述以外的貨物要求派人押運時;須經承運人認可。對押運人應核收押運人乘車費。

派有押運人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貨物運單內註明押運人姓名和證明文件名稱及號碼,經發站審核後發給押運人須知,並在貨票甲聯註明,由託運人簽收。

9.貨物運輸費用

貨物運輸費用,按照《鐵路貨物運價規則》的規定計算。託運人應在發站承運貨物當時支付費用。對18點以後承運的貨物,車站應在貨票承運日期戳記下注明“翌” 字,其運輸費用,可以在次日支付。由於臨時發生搶救、救災,防疫等情況,在發站支付確有困難,經發站鐵路局同意,可以後付或由收貨人在到站支付。

1.承運

零擔和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由發站接收完畢,整車貨物裝車完畢,發站在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時,即為承運。

車站在承運貨物時,應將領貨憑證及貨票丙聯交給託運人。託運人應將領貨證及時交給收貨人。收貨人憑證向到站聯繫領取貨物。

11.貨物的交付與提貨

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到站應不遲於卸車完畢的次日內,用電話或書信,向收貨人發出催領通知並在貨票內記明通知的辦法和時間。有條件的車站可採用電報、掛號信、長途電話等通知方法,收貨人也可與到站商定其他通知辦法。

收貨人在到站查詢所領取的貨物未到時,到站應在領貨憑證背面加蓋車站日期戳,證明貨物未到。

貨物運抵到站,收貨人應及時領取。拒絕領取的,應出具書面説明。自拒領之日起3日內,到站應及時通知託運人和發站,徵求處理意見。託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5日內,應提出處理意見並答覆到站。

從承運人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不能實行催領通知時,從卸車完畢的次日起),經過查找,滿3日(搬家貨物滿6日)仍無人領取的貨物或收貨人拒領,託運方又未按規定期限提出處理意見的貨物,承運人可按無法交付貨物處理。

對不宜長期保管的貨物,承運人根據具體情況,可縮短通知和處理期限。

12.貨物運到的期限

鐵路運輸貨物,應在規定的運到期限內運至到站。貨物運到的期限從承運人承運貨物的次日起,按以下規定計算:

(1)貨物發送期間為1日。

(2)貨物運輸期間:每25運價公里或其未滿為1日;按快運辦理的整車貨物每5運價公里或其未滿為1日。

(3)特殊作業時間:一是需要中途加冰的貨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日;二是運價里程超過25公里的零擔貨物和一噸、五噸型集裝箱貨物,另加2日,超過 1公里加3日;三是一件貨物重量超過2噸、體積超過3立方米或長度超過9米的零擔貨物及零擔危險貨物另加2日;四是整車分卸貨物,每增加一個分卸站,另加1日;五是準、米軌間直通運輸的整車貨物,另加1日。

貨物實際運到日數的計算:起算時間從承運貨物的次日(指定裝車日期的,為指定裝車日的次日)起算; 終止時間,到站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到貨車調到卸車地點或貨車交接地點時止。

貨物運到期限,起碼天數為3日。

13.貨物運到逾期的責任

貨物實際運到日數,超過規定的運到期限時,承運人應按所收運費的百分比,向收貨人支付下列數額的違約金:

逾期總天數

違約金

運到期限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以上

3 日15%2%4日1%15%2%5日1%15%2%6日1%15%15%2%7日1%1%15%2%8日1%1%15%15 %2%9日1%1%15%15%2%1日5%1%1%15%15%2%貨物運到期限11天以上,發生運到逾期時,按下表規定計算違約金:

逾期總日數佔運到期限天數違約金不超過1/1時為運費的5%超過1/1時,但不超過3/1時為運費的1%超過3/1時,但不超過5/1時為運費的15%超過5/1時為運費的2%

當事人違約責任、

索賠時效按《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

14.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根據合同法第38條規定,鐵路貨運合同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變更合同部分內容,如變更標的物、運輸期限、到站、收貨人;在貨物發送前可以解除雙方的合同關係。

鐵路貨運合同經雙方同意,可在規定的變更範圍內辦理變更。託運人和收貨人由於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於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變更後的貨物運輸期限大於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第二次變更到站。

貨物承運後發送前,託運人可向發站提出取消託運,經承運人同意,貨物運輸合同即告解除。

託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時,應提出領貨憑證和貨物變更要求書,提不出領貨憑證時,應提出其他有效證明文件,並在貨物變更要求書中註明。同時,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按照規定支付費用。

貨物運輸合同 篇9

____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航空貨物運輸業務的發展,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國內航空貨物運輸銷售代理業務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業務範圍和職能

1.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地區從事甲方航班的國內航空貨物運輸銷售代理業務。

2.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承攬普通貨物和除危險物品以外特種貨物的國內航空運輸,但必須優先保障甲方的公務貨。

3.乙方應按甲方的規定領取、保管、使用和填開甲方指定的運輸憑證。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預定貨物艙位,全面正確的向託運人講明有關運輸條件和要求,計收貨物運費、地面運費、貨物運輸保險費、航空貨物聲明價值附加費等費用。

5.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將收運的貨物連同貨運單和各種所需文件送交甲方指定的地點。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貨物運輸的規章、班期時刻表和運價通告以及其它必要的資料。上述各種業務資料如有修改、補充或作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7.甲乙雙方共同履行誠信經營職責,共同維護對方正當利益,未經任何一方授權許可,不得以對方名義或資質從事經營行為,不得公開雙方合作的商業信息、客户資料;任何一方違反,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追償經濟損失。

8.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等相關政策、規定,遵守航空公司和地面航空站的業務規範;如有一方違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航線、艙位及價格

1.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合理安排運力,乙方負責在相應航線上組織航空貨物。乙方組織銷售貨物,填開運單、交運操作,運輸收入計入乙方,並統一向甲方結算。

2.甲方同意始發航線確定後,及時通知乙方並按約定價格結算。具體價格、艙位,甲乙雙方以協議附件形式確定。

3.甲方空運價格包含始發地的貨站地面運輸費等費用。

4.貨物退運,已付代理手續費應退還甲方;運費更改,其手續費多退少補。

第三條財務結算

1.乙方領用新貨運憑證時,必須及時與甲方進行結算後方可申請領新的貨運憑證。

2.每次結算,乙方須將一式三份的銷售日報表,連同貨運單財務聯、作廢票證、當期銷售收入彙總表交甲方財務部門。

3.銷售日報表中的原件上須加蓋代理人公章或財務章。報表頁角的“製表人”等欄須填寫全名。

4.乙方在送交銷售日報表同時,必須附有與銷售收入總額相符的現金繳款單或銀行轉賬單回執。

5.乙方必須按協議規定,與甲方進行結算,如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結清運輸款,乙方應按所欠運輸款金額的0.5%/天,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6.有關財務結算和管理方面的未盡事宜,按本協議之附件有關條款執行。

第四條責任和保障

1.乙方應保證貨物符合承運條件,按____________機場貨站要求交貨,以保證甲方航班正常。

2.甲方負責解決始發貨站和到達貨站的貨物收取、安檢、地面裝卸、發貨事宜及費用支付,保證乙方貨物按時正常出運和提取。

3.甲方承運貨物發生破損、延誤等應及時出具相關證明並按規定償付損失。

4.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可在航班起飛後將所代理承運的貨物清單以傳真或e-mail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的查詢和對帳工作。

(上述“按規定”包括了按總局規定,不同意修改)

5.由於乙方填開運輸憑證差錯或執行規章和業務疏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應對所填開運輸憑證上所列相應貨物價值及各項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7.其它運輸方面的未盡事宜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職責轉讓

1.乙方在代理甲方航空貨物運輸業務時所用名稱和活動地區只能是本協議中確定的名稱和地區。

2.本協議所規定的代理權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六條訴訟

關於本協議的範圍、含義、解釋和執行,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給協議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協議簽訂所在地法律法規。

第七條關於附件

本協議之附件一《簽署協議所需提供的資料》、附件二《運輸憑證管理及使用》、附件三《貨物交接》、附件四《安全條款》、附件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它有關事項

1.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雙方書面確認,並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2.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對方接到通知後並表示無異議的第30天起,本協議即自行失效。

3.在協議終止之前,協議雙方都應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上述終止不應解除締約任何一方在終止之日前根

據本協議規定所產生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4.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如甲乙任何一方欲續簽協議,應在本協議到期二個月前向對方提出續簽意思表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

5.本協議正本壹式陸份,乙方執貳份,甲方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署《航空貨運代理安全責任書》亦作為協議附件,雙方各持壹份。

6.本協議在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負責向________快運航空有限公司________營業部提供擔保並承擔一切責任,並向我公司提供書面擔保。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